资源与规则的形成
2013-08-15龚汝富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史研究所教授
龚汝富(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史研究所教授)
资源与规则的形成
龚汝富(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史研究所教授)
我今天本来是准备了讲稿的,但现在时间宝贵,我就简洁地讲三点:第一是很感动。张老师之所以能够取得这么突出的学术成就,有个细节问题令我感触颇深。前年他路过江西,在我那里待了三天,生活特别简朴,不喝酒,仅吃饭,每餐都在我们学校旁边的沙县小吃店对付一下,连滕王阁都未去,但是去了江西省图书馆和档案馆,去图书馆是为了查对《两龙琐志》中的一个史料,去档案馆则是想了解江西明清以来的司法档案。剩下两天的时间,就待在我小小的资料室里,把他想看的资料全都看了。从这一个细节里面我就感觉到张老师之所以有今天的成功,因为有这样一个坚守,一份执著,令我学习和敬仰。
第二是很受益。我作为一个研究经济史和法律史的一个边缘性探索者,张老师的研究成果令我很受启发。他从制度层面暨法律规则出发,考虑到具体的时空环境和资源条件,特别是相关各方的资源及彼此之间的争夺与回应。这么一个演绎过程,如果我们用在法律史的研究当中是很有意思的。规则确定了以后,在这个规则下面,具体的相关当事人的利益角逐,是一个很灵活很动态的过程。上午刘老师(刘文华)讲到资源问题,说张老师没有给出资源的具体定义,我觉得资源的定义确实很难给出来,尤其在司法场域中讲资源,其实就是一种相对优势。只要一个人在社会利益角逐过程中存在优势,这就是资源。比如说,张老师在第四卷第264页里面有这么一句话:“一贫如洗的无赖亦可以无恒产为穷凶极恶的资本”,这个资本就是资源,你像他里面分析白役、帮役、杂役这些没有名号的人,他们为什么能够进入司法场域来牟利,又是怎样牟利的?他们一无所有,其本身就是一种资源。他不怕死,可以自己捅一刀,在体制内为帮役,在体制外为流氓,这就是他的优势。我们在社会资源配置里面看到,有权力者以权谋私,有钱者投资营利,一贫如洗的人则以他不怕死的胆量,介入社会利益角逐。历史上每一个朝代,特别是秩序混乱的时期,流氓就像现在的黑社会,他也可以参与社会利益争夺。平常人们讲“光脚的不怕穿鞋的”,这种暴力也是攫取现实利益的一种优势,就是他的生存资源。
第四卷我是比较认真看了的,感觉写得非常细。里面写的班馆、发审局、京控、就地正法等问题都有新意,特别是其中从班馆考到清中期以后的狱政,分析得非常精微,特别到位。以我接触的材料看,可谓一拍即合。今年暑假我一天都没有休息,在江西省档案馆整理1949年秋天高等法院司法人员的反省材料,其中矛盾集中在汉奸案件审判处理黑幕和狱政混乱上面。监狱内部以犯人为鱼肉,从他们吃穿用住、生老病死每个环节出发,做出牟利设计,每个有身份和没有身份的监狱管理人员,都可以根据自己的优势来取得相应的利益。所以张老师里面写得非常的深,非常的细,我深有同感。我觉得我们研究法律史要有大视野,但更要从细微入手进行考证。研究法律史要多关注法律规则何以如此,分析其形成机制。我们今天喜欢去批判,其实这个规则的形成,我们要分析它何以如此和不该如此,制度规则是在什么时候什么条件下形成的,它是各方利益角逐而最后妥协的结果,我们要分析这个过程,才会得出科学的结论和历史借鉴,而不是动辄批判否定,自以为是。
第三是很期待。张老师年富力强,就取得了这么骄人的学术成果,相信不久的将来还会为我们奉献更多更精彩的学术美餐!谢谢张老师,衷心地祝福张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