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转型中的私人生活与个体化——解读阎云翔《私人生活的变革》
2013-08-15陈俊辰
陈俊辰
(中央财经大学社会学系,北京100081)
在《私人生活的变革:一个中国村庄里的爱情、家庭与亲密关系1949-1999》(以下简称《变革》)中,阎云翔从独特的私人生活的角度来观察中国社会。作者以黑龙江下岬村为研究对象,描述了该村农民的爱情、婚姻与家庭关系情况,讨论了作为独立个体的个人的出现与发展,并分析了国家在私人生活的变革和个人主体性形成中所起的重要作用。与以往的中国乡村研究相比,该研究实现了研究视角的转变:从关注公共生活和社会关系网络到以个体私人生活及亲密关系为中心。
家庭在中国社会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有关家庭制度变迁的研究也是众多学者长期关注的主题。而在以往的相关研究中,“合作社模式”占据了主导地位。根据这一模式,家庭被当作一个由理性的、关注自我利益的成员组成的经济实体,它通过共有财产来制约其成员;中国家庭结构的形式和变化最终都由以经济利益为主导的家庭合作社决定。之后的学者主要是在合作模式的基础上或多或少地进行补充和修正,例如,从性别研究角度探究家庭变迁与妇女解放,考察家庭劳力在农村经济中的重要性,揭示中国家庭的政治因素,等等。所以,多数对中国家庭的研究仍然注重家庭生活的公共方面,如经济、政治、法律层面,其私人生活层面往往被忽视。于是这就产生了一种现象,即在对中国家庭的研究中,我们看不到作为重要成员的个人的角色与作用,阎云翔将之概括为“缺席的个人”。同时,合作社模式也在很多方面表现出其解释的局限性,这就需要新的理论模式来取代合作社模式。
受《私人生活史》一书的启发,阎云翔就研究中国私人生活提出了一些看法。首先,私人生活是指在理想状态下既不受公众监视也不受国家权力干预的那部分个人生活,它具有家庭与个人的双重含义。其次,应当将注意力从集体的道德话语转向个人生活的道德体验,这也是研究家庭生活的新重心。最后,研究农民私人生活的最佳方法是个人中心的民族志,它着眼于个人体验以及个人的主体性,而非社会结构与文化规范。《变革》采用个人中心的民族志方法研究中国农民的私人生活,并集中于两个主题:作为独立主体的个人的出现与发展;国家在私人生活的转型以及个人主体性形成中所起的重要作用。萧凤霞在评论《变革》一书时曾指出:“阎云翔超越既有研究中国家庭只侧重共有结构、经济组织或政治阶层的模式,探究家庭中个人与感情的方方面面。”[1]
所谓私人生活的转型,即家庭的私人化和家庭中个体成员重要性的增加,其实质是个人及个人权利的兴起。建国后,受政府鼓励,青年不断向家族势力与父权挑战。因此,无可挽回的父权衰落标志着私人生活转型的第一步,随之而来的是青年一代崭新的生活方式。由于个人意识的逐渐提高,青年人的恋爱与择偶由最初单纯地体现独立性发展成一种颠覆传统的浪漫革命。1949年以后的各种政策或法律,如土改、新婚姻法,都在逐渐激发中国农民的爱情能量,使他们有了新的空间来表达和释放自我。到20世纪80年代,迅猛的市场化进程刺激了中国农民的情感生活,在乡村青年中,情欲开始成为生活的主题之一。同时,人们对物质要求的提高也反映在择偶标准上,青年人越来越多地关注个人性格与素质。
另一方面,国家剥夺了老一辈的权力,通过赋予年轻夫妻在婚姻和家庭生活中的自主权利来摧毁传统家庭生活方式。建立核心家庭成为绝大部分年轻人的选择,他们开始追求一种更为深情、亲密、平等的理想夫妻关系。无论是大家庭还是核心家庭,横向的夫妻关系逐渐取代纵向的父母、子女关系,成为家庭关系的主轴。性别角色在家庭劳动分工与决策等诸多方面都重新定位,夫妻的独立自主变得更加重要。女性的地位在这期间得到根本性改善,她们拥有了更多主动权,并能按照自我意愿重新塑造性别关系与家庭理想。
总之,国家首先摧毁了传统的非正式的地方权力机制,将家庭及其成员从亲属关系结构中分离出来,之后再通过人民公社与地方政府等机构直接干预家庭生活。换句话说,“国家通过摧毁传统地方权力的方式使家庭私人化得以实现,同时也通过将家庭卷入国家政治的方式为其个人的发展创造了新的社会空间”。所以,“在过去半个世纪里,国家在家庭变迁中起了最为关键的作用”[2](P.239,256)。
村庄作为具有伦理共同性和生活互助功能的单位,通过乡规民约和伦理舆论将人们紧密联系起来。在集体化时期,国家为推动集体主义,将社会等级与家庭结构摧毁,使农民由家庭成员转变为原子化的公民。但另一方面,国家又不允许公共领域中有个人主义与独立的社会自组织存在,所以青年人在公共领域并没有获得多少独立自主权,而是在事实上服从于国家控制下的集体。因此,人们共享着社会主义集体道德。在国家权力和意识形态的作用下,村庄的伦理性和生活互助功能也从某种程度上得以加强。
到20世纪80年代,国家对私人生活的控制减弱,着重发展经济和政治的关键部门,此时市场化进程加快推进。市场化的发展粉碎了村庄原有的紧密和谐,家庭联产承包剥夺了村庄原本的公共经济职能。随着市场化的加深,国家力量逐渐从基层抽离,基层政权不断演化、职责不断变迁,并越发忽视对公共生活的组织。市场经济的繁荣吸引着众多乡村精英,他们开始追求村庄之外的财富、名誉。由于缺乏公共生活的核心主导者,村庄的公共性也在逐渐降低。同时,膨胀的消费主义刺激了农民的信仰,使大家抛弃儒家传统和共产主义意识,接受了市场经济价值观以及全球性消费文化。而另一部分村民,在公共生活退化以及关系和人情功利化的状态下,用基督教甚至邪教填充信仰真空。村庄公共生活的缺乏导致以往强大的公共舆论的丧失,村民对各种社会问题采取视而不见和曲意逢迎的态度。这种公共生活的缺乏也使得村民间互动匮乏,家庭关系原子化,人们的行为越来越缺少脱离群体规范的约束。由此,一种畸形的个人主义滋生,阎云翔将其概括为“无公德的个人”。
“无公德的个人”成为本书洞悉中国乡村社会变迁、解读乡村生活的关键词。阎云翔发现,“走出祖荫的个人似乎并没有获得真正独立、自立、自主的个性。恰恰相反,摆脱了传统伦理束缚的个人往往表现出一种极端功利化的自我中心取向,在一味伸张个人权利的同时拒绝履行自己的义务,在依靠他人支持的情况下满足自己的物质欲望”[2](P.5)。究其原因,他指出,“集体化终结、国家从社会生活多个方面撤出之后,社会主义的道德观也随之崩溃。既没有传统又没有社会主义道德观,非集体化之后的农村出现了道德与意识形态的真空。与此同时,农民又被卷入了商品经济与市场中,他们便在这种情况下迅速地接受了以全球消费主义为特征的晚期资本主义道德观。”[2](P.260)
这种道德观强调个体享受的权利,试图将个人欲望合理化。年轻人为实现对生活的期待,毫无顾忌地向父母索取钱财来完成家庭生活现代化。他们一方面认为必须赡养父母、孝敬父母,另一方面却对父母有诸多冒犯,这种观念和行为的背离便是缺乏公德和社会责任的体现。村干部对公共事务不闻不问,致力于牟取私利,肆无忌惮地贪污并扶持亲缘积累财富。基层政府不仅失去组织服务功能还巧立名目增加税收,同时还与乡村灰色势力勾搭连环。就此问题,贺雪峰指出,乡村治理并非依赖有国家强制力做后盾的正式制度,而是由灰色势力支配。这种灰色力量的存在改变了村民的行为方式与逻辑。灰色势力介入乡村治理的情况主要源于90年代收取农民税费形成的乡村利益共同体,以及市场化发展所提供的广阔空间。[3]
个体在私人生活领域中的崛起是本书的中心论点之一,但阎云翔“还没有意识到它在社会层面的重要含义,也就是,中国社会的个体化”[4](P.4)。个体化在社会学领域里一直占据着重要位置。法国社会学家涂尔干(E.D u r k h e i m)在分析由劳动分工产生有机团结的工业社会时认为,其主要特征是家庭功能的衰退、国家或政治团体与个体的疏离,个体缺乏整合的必要环境。韦伯则认为,由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的转型必然伴随传统权威向法理权威的转变,而法理型权威主要表现为人对制度的关系,人与人之间的必要联系减弱。贝克的个体化理论强调“一种新的张力”[4](P.327),即一方面是不断增长的对个体、选择和自由的要求,另一方面是个体对社会制度的复杂而不可避免的依赖。
阎云翔在《中国社会的个体化》一书中探究了这一问题,“中国社会的个体化是一个发展中的过程,其背景特点包括国家的管理、民主文化和福利体制欠发达”[4](P.344)。他认为在中国,通过大量严密的组织管理,国家创造了旨在塑造社会主义新人和新社会的制度性转变,而个体通过应对这些制度变迁而崛起,同时内化了国家设定的社会主义框架下的个体发展方向。国家主要从三个方面对个体化过程进行管理:国家在推动和支持个体在各个领域中崛起的同时,通过各种努力防止个体对政治权利产生诉求;当来自社会各阶层的个体向国家提出公开诉求时,国家会根据其所处社会群体的不同等级给予不同回答;国家更倾向于接受孤立个体的诉求行为,但不容忍由个体组织起来的群体性行为。正是这种国家掌控的个体化导致了“无公德的个人”的出现,年轻人用“个性”和“个人主义”为牺牲他人利益追求个体利益、逃避履行责任等自私行为进行辩解。个人主义被理解为一种自我中心主义,表现为自私、不合群、功利主义、毫不考虑他人的权利和利益。
他认为中国的个体化具有以下特点:
首先,在市场和国家的双重作用下,身体和社会的流动性增加,个体打破了社会团体的约束,在新的社会背景下寻找发展之路。社会流动改变了个体与群体和制度之间的结构性关系。各个层次的个体都可以在现有群体或制度之外选择流动的合法性与机会,而获得合法性与机会的个体又反过来重塑他们与社会群体和社会制度之间的关系。
其次,随着个体获得更多重视,其身份重要性逐渐增加并产生身份认同政治。个体开始成为公共话语中的独立单位并把自我与特定权利相联系,跳出了个体是社会群体一部分的传统观念。大多数个体将个人权利看作是通过辛勤劳动获得的,其身份政治主要通过公共呼吁向相关部门争取政策或制度的改变。
再次,社会的个体化产生了一种新社会性,即作为个体的个人之间的社会互动,突出表现为个体在公共生活中与非相关个体互动日渐频繁。这就使得中国社会的道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我们必须积极探索新的方法措施进行应对。
(一)设置实习临时党总支,临时党小组,明确工作职责
落实学院党委的工作部署,建立在实践中保持学生党员先进性、深化入党积极分子和入党申请人培养教育工作制度,制定加强临时党组织建设的措施,做好实习师生的思想政治工作,让他们在实习前就树立正确的职业理念、职业动机。凡有党员3人以上的实习点,均应设置临时党小组,指定召集人,加深党员相互间的认识和了解,让他们时刻感受党组织的关怀和温暖,不断增强党性意识,离校不离党,保持党员本色;使他们成为工作表率,发挥应有的品牌效应,给企业留下良好的印象,从认同学生,进而认同学校,加强校企双方的进一步合作作出一定的贡献。
(二)健全实习学生党员跟踪调查反馈系统
实习学生党员在校外表现情况相对难掌握,应指派专人做好对学生党员的调查摸底工作,认真调研学生实习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总结。如果带队教师是党员,建议带队教师作为临时党支部书记候选人做此项工作;如果带队教师不是党员,则负责把考察情况及时汇总给临时党总支部。从而做好对学生党员的培养考察工作,对于其中有突出表现的党员、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及时树立典型,发挥先进示范带动效应。
(三)构建校企合作的平台,全面开展党建工作
学生党建活动应该从学校延伸至企业,与企业基层党组织密切沟通,形成校企合作党建工作的互动机制,充分调动企业的管理的热情与积极性。学生只有更好地融入企业,才能真正的降低生产成本成为有效地储备人才;加强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教育管理,达到共赢目标。学院与实习单位党组织应当开展共建活动,丰富党员学习活动形式,共同营造积极向上的企业文化氛围。如开展学生党员与企业优秀员工座谈会、实习体会交流会等形式,不断激发全体实习学生的政治热情和上进心。
(四)推进党建工作信息化,建立高效的沟通平台
信息化手段多种多样,不受时空限制,且可以资源共享,便于对实习学生党员动态管理。如在校园网上建立“实习学生党员之家”,“实习学生党员QQ群、飞信群”,运用QQ空间、微博、博客、论坛等都可以建立有效通畅的沟通交流平台。学生党员可以把自己的工作状况以及感受挂在网上,实现实习学生党员之间、实习学生党员与在校生党员之间相互交流;学校党组织把最新的和学生最需要的学习资料放在共享里,开辟形式多样的党建专栏,及时更新,及时上传,扩大党建教育的辐射面;同时,在QQ群中组织实习学生党员开展最新时事话题讨论、公告信息、网络留言等,鼓励他们积极参与跟帖、讨论,并且通过电子邮件、短信等形式将学习心得反馈回来,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依托QQ群、飞信群举办网络思想交流座谈会。总之,充分发挥发达的现代信息网络载体功能,让空间距离不再成为障碍,构建学生党建教育管理平台。
总之,实习学生党员的党建教育管理工作是新形势下的新课题,也是一项长期、复杂、问题多的教学活动,需要各级党组织提高认识,加以重视。积极探索实习生党员教育管理中可操作性强的新方法、新措施、新途径,加强党的组织管理,切实做好实习生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工作,保障实习积极有效地进行。
[1]谭英秀.校企合作中大学生党建工作初探[J].辽宁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2,(1).
[2]吴向宇.中外合作办学学生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的方法研究[J].合作经济与科技2012,(3).
[3]谭喜庆.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下高职院校学生党建工作的实践探索[J].当代职业教育,2012,(8).
[4]张发斌.论高校学生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J].黑龙江教育,20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