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民生政府建设研究
2013-08-15闵慧男
闵慧男
(中共哈尔滨市委党校,哈尔滨 150080)
关注和改善民生,建设“民生政府”是目前社会普遍关注的一个重点话题。虽然我国的经济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民生问题仍然很大,不容忽视。因此要进一步强化政府的民生责任,构建民生型政府。
民生政府可以说是服务型政府的进一步延伸和深化,是始终坚持执政为民的宗旨,把改善民生作为头等大事,努力提高人民幸福指数的政府。它要求政府承担更多的职责和义务,以维持民众的基本生存和生活状态,保障民众的基本发展机会、基本发展能力和基本权益。民生政府应该坚持公共财政的民生投向,坚持制度安排的民生取向,坚持政绩考核的民生导向。
哈尔滨市虽然没有明确提出建设民生政府,但始终把实现人民富裕幸福当作根本目标。2009年2月,市政府印发了《哈尔滨市民生发展纲要(2009—2011)》,展示了未来3年哈尔滨民生发展的前景和蓝图,表达了市委、市政府改善民生的决心。同时,市委、市政府明确提出“凝神聚力谋发展,千方百计惠民生”,切实履行民生政府职责,4年来,在民生政府建设上积极探索并取得了一定成就。
一、哈尔滨市民生政府建设的积极探索
1.深入实施惠民行动项目。民生工程是建设民生政府的重要载体之一。近几年来,哈尔滨市政府为了解决与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最现实的问题,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扎扎实实地开展了一系列惠民行动项目,解决了大量的民生难题,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2009年,全面完成惠民行动项目10大方面100项,实际完成投资160.76亿元。2010年,完成10大方面60个惠民行动项目,累计完成投资317.8亿元。2011年圆满完成8个方面40个惠民行动项目,实际完成投资288.5亿元;2012年又推出10大方面70个惠民项目,计划投资238亿元。实施惠民行动项目以来,成果丰硕,效果显著,切实解决了一些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使更多的人民群众享受到改革和发展的成果。惠民行动已经成为哈尔滨改善民生的知名品牌和重要载体。
2.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切实为老百姓办实事、办好事。机关作风的好坏在一定程度上对事业的成败有着重要的影响。要建设服务型政府、民生政府,必须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变管理为服务,彻底转变“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真心实意为老百姓办实事办好事。
2011年为哈尔滨市“政风建设年”。市政府要求全市各级政府和部门,加强政风建设,打造一支作风硬、执行力强、效率高的公务员队伍,实现“三提高一改善”的目标,即:政府为群众为企业服务的质量明显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办事效率明显提高,政府形象和公信力明显提高,经济发展环境显著改善,重点整治吃拿卡要等八个突出问题。2012年,颁布实施《哈尔滨市行政问责规定》,使政府民生责任的落实有了制度保障。改善民生是政府必须履行的一项政治责任,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任何政府部门和工作人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都违背了执政为民的宗旨。实行行政问责制,对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对不作为者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通过群众、媒体等方面的监督,有效地鞭策、推动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职尽责,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扎扎实实地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3.公共政策体现民生。公共政策的好与坏是通过人民的受益度来表现的,民生是公共政策的核心理念和中心思想。民生政策所关注的是老百姓的利益,普通群众作为公共利益分配的主要对象。哈尔滨市政府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涉及民生领域的公共政策,为民生发展提供政策保障。如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各类群体创业就业出台的各项创业、就业等优惠政策等。哈尔滨市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公共政策时,充分考虑中低收入人群和弱势困难群体,着力解决好与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最密切相关的、最现实的问题,不断提高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和幸福指数。这些都实在又生动地体现了政府以民生为出发点制定政策、执行政策,想百姓之所想,及百姓之所急,促进经济快速发展,保证社会政治稳定。
4.创新工作模式,更好服务民生。为了让老百姓能够尽早地享受到惠民项目的成果,哈尔滨市政府创新工作模式,加强服务,全力推进惠民行动项目。一是问需于民。2011年市政府加大了群众参与惠民项目的力度,采取多种方式,通过新闻媒体多方征求广大市民的意见建议,把每年度惠民项目都公开,让百姓知情。二是加强服务。要求各个惠民项目的牵头单位都要在每个月的规定时间内上报工作进度,同时对进展缓慢的项目及时加强督办服务,实地解决存在的问题。三是群众评议。惠民行动项目干得好不好,民生问题解决的如何,要由百姓来评判。创立了“惠民行动阳光运作,项目成果百姓评议”的工作模式,在哈尔滨市政府门户网站的“惠民行动”专栏里,广大市民可以随时参与评议,同时对群众提出的各项意见和建议给予答复。2011年共有1 600余条意见建议得到答复。
二、哈尔滨市民生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
1.民生政府的理念尚未完全树立。受各种因素的影响,一些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理念上还没有转变,没有完全形成“服务、民生”政府的理念,这些都会制约民生问题的改善和解决。例如,有些干部把民生问题看作是小事,不能同经济发展相提并论,甚至把二者对立起来,认为如果在改善民生方面的资金投入多了,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到地区经济的发展速度。有的干部缺乏责任心,对群众的冷暖安危等毫不关心,以各种理由敷衍群众,对百姓的合理诉求不能及时有效地满足。有些地方由于一些民生问题得不到及时、有效解决而引发了社会问题,影响了社会的安全运行。现实中我们的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辛辛苦苦做了很多事情,但老百姓却并不领情,反过来对政府及其工作人员仍然不满意,这是因为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作为并不是老百姓真正需要的。因此,我们的政府官员要彻底转变“替民做主”的传统观念,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了解百姓心理,体察民情,了解民意,尊重民意。要把民生问题摆到政府工作的重要日程,坚持民生优先。
2.民生政府建设的财力支撑不足。发展改善民生,需要充足的财力支撑。本着民生优先的原则,哈尔滨市政府把惠民行动项目所需要的资金纳入到财政预算中,保障资金按照项目的实施进度及时拨付到位。尽管如此,毕竟还是要受到我市经济发展程度的制约,使得我们的财力支撑不足,解决民生领域欠账的任务还很艰巨。哈尔滨市属于欠发达城市,生产力水平相对落后,经济总量、财政收入处于全国同类城市的后位,政府支撑财力与人民群众的迫切要求存在矛盾。目前惠民行动逐步被群众认可,群众给予希望高,但受财力制约,一些群众建议反映上来,如供暖补贴、免费乘车等问题还暂无办法纳入惠民行动加以解决。
3.民生政府的责任意识需进一步增强。目前,在政府机关中仍然存在着作风散漫,公仆意识不强,服务态度和服务水平急需改进和提高等问题。一些人权力欲望强,“官本位”思想严重,服务观念淡薄。政府部门的一些官员责任心不强,对老百姓的疾苦和呼声漠然处之。政府的权力来源于人民直接或间接的授权,所以必须要为民服务,要有“公民本位”的理念,要接受人民对权力的监督。必须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深入实际进行调查研究,虚心听取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全心全意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4.民生政府的政策制定需更加科学。在一个国家发展的不同阶段,民生问题会呈现出不同的内涵和特点,因此社会矛盾的关注点也会随之不断地变化。政府就必须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不断调整与民生有关的公共政策及措施,才能把最需要解决的有关民生问题解决好。因此,公共政策出台之前要有可行性评估和试点;政策实行过程中要有跟踪、反馈,要根据情况及时调整政策,甚至是终结政策。如在调研中,对目前我市包烧费、退休后独生子女费、医保等政策有不同程度的意见。包烧费目前实行的每户以职级最高者补贴,不同程度出现假离婚现象,最后导致一些家庭假戏真做,从而引发一些社会问题。
三、加快哈尔滨市民生政府建设的几点建议
民生政府建设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人民的共同努力。
1.树立民生型政府理念。对于一个执政党和政府来说,最重要的职能是什么?很简单,这就是维护公平正义、改善民生。为了做到这一点,政府的定位必须是一个公共服务型政府、民生型政府。在一个时期当中,我们政府是在试图扮演一个“经济型政府”的角色,因而会轻视、延误民生的改善。人类的一切活动最终归结于人的全面发展。树立民生政府理念,使政府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于人,在于关心群众冷暖安危,实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这就要求政府的行政理念从“以物为本”向“以人为本”转变,变“官本位”为“民本位”,变“政府本位”为“社会本位”,变“政府为中心”为“公民为中心”,把以人为本的理念体现到政府的管理中。把“为人民服务”宗旨真正落实到政府各项工作中,进一步履行好保障民生、改善民生、发展民生的责任。使发展的成效最终体现在为民生的改善和人民的幸福,让人民群众最大程度地享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
民生型政府还应该体现在公共投入上,应当以民众基本的需求为着眼点,以民生问题优先。在一段时期内,政府对自身的职能定位和目标取向的偏差,由于公共政策的制定缺乏科学化、民主化、透明化和必要的监督,干部考核指标往往只是重视GDP而轻视民生指标,我国公共投入的优先顺序呈现出一种明显颠倒的状况,在基本民生方面公共投入的比例很小,一个时期当中的平均水准几乎是世界上最低的国家之一,很不正常。这几年虽然有明显好转,但要实现根本性改变还需要一段时间的努力。
2.把改善民生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位置。
解决民生问题是一项艰巨性、长期性的工作。要解决好民生问题必须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
发展经济是改善民生的前提,改善民生是经济发展的动力。构建民生型政府离不开经济基础的支撑,只有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才能为构建民生型政府提供充裕的公共财政支撑,才能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才能切实解决关乎民生的基本问题。同时,民生的持续改善,会凝聚成强大合力,助推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建设民生政府,必须做到加快发展与改善民生的协调一致、同步推进。哈尔滨市按照省委建设“八大经济区”和实施“十大工程”的战略部署,全面推进“北跃、南拓、中兴、强县”发展战略,重点完成民生建设、经济结构调整和基本公共服务三大战略任务,实现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
3.建立民生政府的评价体系。建立以民生为导向的政府绩效评价体系。建设民生型政府,就必须坚持民生优先。衡量政府政绩的标准也相应的要改变,从注重发展实绩转变到注重人民群众的感受,纠正“重经济指标,轻公共服务、轻民生”的倾向。政府绩效评估追求的应该是社会效益、政府服务质量和公民满意程度的高度和谐统一,要以人民群众的幸福感满意度作为终极标准,要将民生状况作为评判政绩的主要标准,围绕民生抓发展,建立健全对地方政府工作和干部政绩考核的经常性评价机制,要把民生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干部考核指标体系,调整充实“民生民本”的考核指标。如政府在民生方面的投入情况、教育资源公平配置情况、社会保障覆盖情况、劳动力就业情况、恩格尔系数、基尼系数等等。考评体系应该包括目标制定、执行、评估等环节。在评估方面,要坚持公开、透明、公正,以群众满意为尺度,同时要保证评估主体的多元化。
行政问责的本质在于对公共权力进行监督,对过失权力进行责任追究。《哈尔滨市行政问责规定》的实施,使政府民生责任的落实有了制度保障。要将民生的绩效评估与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结合,切实促进我市各级党委、政府把建设民生政府放在重要位置,真正落实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政绩考核评价的重要取向。
4.民生政策要体现科学性。在当前这样一个社会多元、利益多元的变革时代,要实现关注民生、改善民生、保障民生、确保全体人民共享改革成果,更重要的是保证好有关民生的公共政策的科学制定和有效执行。要坚持正确的民生政策制定原则,民生政策要与时俱进。凡是涉及民生方面的政策法规,在出台前要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和政协的代表、群众代表提意见,然后再由政府研究讨论。如我市现行的包烧费补贴、独生子女费用一次性补贴等政策实际情况有所调整。同时,在民生政策执行过程中,要做好宣传与试点工作;要保障民生政策执行经费的适当供给;要完善民生政策的评估机制、反馈机制;要进一步加强对民生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和反馈;等等,这样才能使改善民生真正落到实处。
5.整合社会资源发展民生。民生问题涉及千家万户,民生改善的过程,是在党和政府领导下全体社会成员共建共享的过程。要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形成发展民生的合力。
一是激发广大群众的自主创造活力,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如通过加快发展民营经济促进哈尔滨经济的发展;通过创业、创新、创优、促进民生的大改善;等等。
二是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发挥好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调动各类市场主体和社会组织共同参与,各尽其能,形成改善民生的多元共建格局,形成共同推进发展民生的合力。
三是加快形成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长效机制。民生问题的形成,既有观念上的原因,也有体制机制上的原因。保障和发展民生,最为根本的还是要在体制机制上的寻求有力的支撑。如扩大就业机制、社会保障机制、收入分配机制、民生发展的共享机制等。
6.加强社会监督。社会监督是指人大、政协、群众、新闻媒体等的监督。加强社会监督,可以督促政府改善民生,加快民生型政府构建的进程;同时可以一定程度上对政府官员进行监督,防止滥用职权、以权谋私、贪污腐败等现象的发生。要实施有效的社会监督,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人大对政府履行服务民生职责的监督机制。要加强政务公开,进一步提高政府决策的透明度,建立和完善政府重大决策的社会公示制度、听证制度,充分保障民众的知情权、决策权。政府还应该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让公众媒体对履职情况和自身建设进行有效的监督,规范监督的程序。通过广泛的社会监督来改变政府自我监督评价体制的弊端,从而以制度保障民生政府建设,做到“心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建设民生政府,我们不仅要在制定有关社会发展和民生方面的方针、政策、措施中充分体现出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求,同时还要落实在各项具体工作当中,千方百计为老百姓办实事、办好事,把实事办好、把好事办实,让老百姓得到更多的实惠,这样,我们的政府才真正是人民的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