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规范化管理策略研究
2013-08-15何捷
何 捷
(广西北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西 北海 536000)
工程招标投标是应用技术经济的评价方法和市场经济的竞争机制的相互作用,通过有组织、有规则地开展择优成交的一种相对成熟、高级和规范化的交易活动。工程招标投标是一种方法,它既延续了人类商品交易原始的思想与方法,又运用了市场经济的竞争机制。还应用了技术经济的评价方法,将技术比较、经济分析和效果评价运用于工程建设交易,在技术比较中展示实力,在经济分析中突显效益,在效果评价中追求管理、质量、诚信的一致性。投标和招标的主要目的是进行市场选择、良币驱逐劣币的模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主要工作目的引入健全市场竞争机制,令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之间有竞争,透过公平竞争、优胜劣汰,进化成为有约束、有规范的竞争活动,以便交易得到安全和投标公司得到竞争公平。
一 投标招标组织的形式
招标组织形式包括自行招标和委托招标。其中,自行招标,是指招标人自身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依法可以自行办理招标;而委托招标,是指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根据《招标投标法》第12条的规定,招标人依法可以自行招标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招标人委托招标的,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投标法》虽然在一定程度—亡赋予了招标人选择招标组织形式的权利,但由于招标工作的复杂性和专业性要求,因此,招标人只有在满足法定条件,即“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前提下,才可以自行招标。对此,原国家汁委2000年7月1日颁布《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试行办法》第4条进一步规定了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所应当具备的具体条件:(1)具有项目法人资格(或者法人资格);(2)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工程技术、概预算、财务和工程管理等方面专业技术力量;(3)有从事同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经验;(4)设有专门的招标机构或者拥有3 名以上专职招标业务人员;(5)熟悉和掌握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规规章。同时,《招标投标法》还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二 招标投标管理的规范化管理
招标投标管理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本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的具体实施办法。
二、监督管理招投标活动。指导和监督和管理本行政区域人房屋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1、核准招标代理机构资格;2、审查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等;3、现场监督开标、评标、定标;
三、受理招标投标投诉。调解和处理招标投标中的纠纷,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招投标法规的行为。
四、审查备案管理。负责招标文件、评标报告、施工合同的审查备案,并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合同跟踪管理,依法查处违反招投标规定的行为。
五、审查资格。审查与管理评标专家资格。
六、统计报表。负责全市房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情况统计报表工作。
工程招标过程是:1、提出工程招标申请;2、编制标底并审定标底;3、编制招标文件;4、发布招标信息公告,按招标公告要求报名。
工程投标的竞标规则:第一,审核投标单位是否符合相应投标资质条件,并且管理机构登记好省、市的建设工程交易记录,查看是否具有良好业绩。公开招标的投标单位不能够少于3家。邀请招标的投标单位不能够少于3家;议标的投标单位不能够少于3家。第二,投标书必须按照招标相关文件来制定,不能随意更改,盖章签字、密封递交。在投标书递交之后,如果招标书需要更改或者补充,招标单位必须在招标截止时间之内按照规定递交招标书。第三,如果招标公司在招标文件的有效期内,进行撤回,否认或修改等实质性条款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或者由出具保函的银行兑付投标保证金。第四,投标书不得与投标相关的法律法规或者投标文件规定的主要内容和格式有相违背的或者过期未交的,都属于无效文件。第五,工程施工招标原则上采用实物工程量清单报价方式。不能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的,可以采用单价和费率报价,但是中标的单位的施工图预算,必须要在单位接到施工图的相关规定时间内,提交招标单位审查。
三 注重招标投标后的管理
第一,要严格审查施工的合同。对招标投标的结果公布需要合同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可行性,并且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对条款进行审查,坚决维护建筑市场的秩序。据了解,存在一些工程甲乙双方通过招投标管理机构监督下订立两份以上的内容不相同的合同,一份对内,一份对外,其中对外的一份并不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而是以逃避国家税收等为目的;对内的一份则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可以是书面或口头。“阴阳合同”是一种违规行为,要大力整治,并且坚决查处。
第二,要监督甲乙双方严格履行合约内容。维护合同必须从法律的角度严肃出发,监督甲乙双方贯彻经济合同“实际履行和适当履行”的原则,要求甲乙双方要全面履行合约条款和内容,还有对履行程度进行管理,查看甲乙方的变化、施工单位以及工程有没有问题,是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施工,从方方面面入手,保证合约的全面落实。
第三,要调解双方合同纠纷。甲乙双方出现合同纠纷时,根据经济合同当事人的请示,在进入仲裁程序之前要积极参与调解,及时处理纠纷;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依照仲裁法进行仲裁。
第四,要考察投标人诚信,为投标人建立诚信档案。在招投标文件中添加投标单位的承诺、项目经理的承诺以及造价工程师的承诺,如果在投标的过程中,投标人出现有提供虚假业绩、欺诈、行贿、陪标、串标、围标、恶意低于企业成本价投标及其他违背承诺行为的,可无条件废标,计入不良记录,除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外,要严格限制其投标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