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德重和——先秦时期尚武精神特征论
2013-08-15董富占
董富占
(黄河科技学院 体育学院,河南 郑州 450063)
中华民族的尚武风气由来已久,这在先秦典籍中多次体现。《商君书》云:“国之所以兴者,农战也。”《左传·成公十三年》曰:“国之大事,在祀与戎。”二者皆充分肯定了武力战争对于国家强盛的重要作用。自上古起,那些武艺超群、作战勇敢的武士就深得赞叹,《诗经·兔罝》中有“赳赳武夫,公侯干城。”“赳赳武夫,公侯好仇。”“赳赳武夫,公侯腹心。”《尔雅·释训》曰:“赳赳,武也。”诗篇赞美了雄赳赳、气昂昂的勇猛武士,称其堪为君主心腹,国家栋梁。正如《淮南子·览冥训》所言:“勇武一人,为三军雄。”可见,尚武之风自古有之,但中国古人在崇尚武力的同时,又赋予道德与和谐更加重要的意义,“武功”并非终极目标,而是求得和平的手段,“文治”才是治理国家的最高境界[1]15-21。
一、先秦时期尚武精神的特征
“武”之涵义在《说文解字》中为:“从止,从戈。”一般理解为人持戈行进,要发生战争;另一种理解为止战,即消灭战争才是真正的武功。后一种解释本身就反映了古人对于“武”的更高层次的认识。《左传·宣公十二年》载楚庄王之语:“夫武,禁暴、戢兵、保大、定功、安民、和众、丰财者也。”概括地说,就是具有崇德、重和的特点。
(一)崇德
《史记·殷本纪》有对商纣武功的描绘:“帝纣资辨捷疾,闻见甚敏,材力过人,手格猛兽。”《史记·律书》亦载:“夏桀、殷纣,手搏豺狼,足追四马,勇非微也;百战克胜,诸侯慑服,权非轻也”。夏桀、商纣等君主勇猛不凡、大权在握,却仍遭亡国之运,原因是:“不敬厥德,乃早坠厥命”。因此,周人产生了敬德思想,如《尚书·大禹谟》中称赞禹“惟德动天,无远弗届。”周人不再只迷信上帝的力量,而是认为有德者才能得到上天眷顾,王国维《殷周制度论》曰:“所以祈天永命者,乃在德与民二字。”周人认为有德者才能文武兼修、拥有天下。这种崇德思想也体现在对待武力与战争的态度上。
首先是对战争场面的描写:《诗经》对战争的描写呈现出温柔敦厚、以德服人的特点,孔子曾言:“远人不服则修文德以来之。”因此,《诗经》中的战争诗没有像荷马史诗《伊利亚特》那样将残酷的战争场面写得悲壮惨烈、动人心魄,比如:“两军相遇,激战在屠人的沙场上,盾牌和枪矛铿锵碰撞,身披铜甲的武士竞相搏杀,中心突鼓的皮盾挤来压去,战斗的嚣一阵阵地呼响;痛苦的哀叫伴和着胜利的呼声,杀人者的呼声,泥地上碧血殷红。”这是一种崇“力”的尚武精神,战争的悲壮及美感在比喻、夸张等多种修辞方式中得以渲染,使得原本的喋血暴力充满着诗画意境与崇高美感[2]19-21。《诗经》极力回避惨不忍睹的血腥搏斗场面,鲜有厮杀与格斗,诗中只见旌旗飘扬、战马奔腾和凯旋欢庆,充分表现出王者之师以德服人、不战而胜的特点。如《小雅·车攻》“驾彼四牡,四牡骙骙。君子所依,小人所腓。四牡翼翼,象弭鱼服。岂不日戒,玁狁孔棘。”诗中展现的是战马的雄壮、装备的精良,这种气势足以使敌人望风而逃,这正是我国古代圣贤所向往的“舞干戚而有苗平”的境界。
其次是对英雄形象的品质渲染。先秦时期对人物道德最高评价乃为“仁”,如《大学》有言:“为人君,止于仁。”《尚书·仲虺之诰》:“克宽克仁,彰信兆民。”皆是说明君王只有仁德才能取得百姓信任。因此,在评价战功赫赫的勇武之士时,也加入了这一评判标准,《左传·宣公四年》曰:“仁而不武,无能达也。”《诗经》战争诗中的英雄多是一些忠君爱国、克己奉公的谦谦君子,如《小雅·六月》中的尹吉甫,是个忠孝友爱的谦谦君子,因此,诗篇赞其为“文武吉甫,万邦为宪。”《左传·禧公二十七年》载,晋文公选拔中军元帅,赵衰向他推荐道:“穀可,臣亟闻其言矣,说礼乐而孰诗书。”以上英雄形象多婉约静态,而非狂野嗜血,这充分体现了中华民族的仁厚含蓄[3]107-111。
(二)重和
中国文化本质上是和合的文化,因此武术理论与战争思想也是遵循“和合”原则。首先是要求体能与心智和谐发展。孔子主张“温、良、恭、俭、让”和“君子无所争”,《论语·述而》曰:“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即君子首先应当以道为志向,德为根据,仁为依靠,然后通过研习六艺来丰富自己的内涵。所以孔子认为“勇”不及“义”:“义以为上。君子好勇而无义,则乱;小人好勇而无义,则盗。”有勇无义反会带来祸患。可见在先秦儒家的观念中,健全的人格与健康的体魄同是君子的必备素质。又如太极拳依据“易经”阴阳之理、符合人体结构、大自然运转规律,强调了以柔克刚、以静制动,体现了追求和谐、天人合一的道家无为精神[4]126-128。
其次是“安民、和众”之目的。“仁”是儒家思想的核心理念,也是武德的核心。由武德出发,武术技术也因之有了不少限制。武术中的“八打八不打”的说法以及中国武术家各式各样的间接比武方式都是遵循人际关系和谐的宗旨,限制武术的暴力程度。《诗经》中战争诗也是哀伤大于豪情,如《幽风·东山》通过对“我徂东山,慆慆不归”的反复咏叹传达了士兵久不归家而田园荒芜、父母离散的悲哀。又如《杕杜》:“王事靡盬,我心伤悲。卉木萋止,女心悲止,征夫归止!”哀婉感人,表达了思妇对征人的怀念,反映了东方以农耕为主的汉民族渴望平静生活、厌恶战争的思想。
二、崇德重和之尚武思想产生的背景
周人击败商王朝很大程度上依靠的是武力,史书记载,牧野之战中“流血飘杵”,周武王战胜之后,还对纣王尸体进行了残虐。《逸周书·克殷》云:‘商辛(纣)奔内,登于鹿台之上,屏遮而自燔于火。武王入,适王所,击之以轻吕,斩之以黄钱。折,县诸太白。”那么为何周朝在拥有天下后却极力推广“尚德保民”的理念?
(一)以农耕为基础的生产方式
环境可以影响一个国家的民族性、风俗习惯及宗教艺术。以中国与荷马史诗的产生地——希腊半岛相较而言:古希腊人以农业、畜牧业和航海业为生,当地人们的许多生活必需品依赖海外贸易,因此他们有一种向外扩张生存空间的强烈需要。古希腊人的战争与争夺土地、殖民扩张、海上贸易紧密相连,在他们看来,勇敢是最高的品德,因此荷马史诗充满了浓烈的尚武好战气息。而中国古人是典型的内陆农耕生活方式,农业的时序性及地域性要求稳定,将农民固守在土地上,这是与自然力相结合的农民自身的愿望,更是统治者有效地维护天下稳定的迫切要求。农耕生产方式将中华民族塑造成安贫乐道、自给自足的保守封闭的民族性格,“尊天亲地”的感情和“固土重迁”的习惯逐渐在人们心灵深处生根,形成了中国人重土、保守的思想。另外,中国自古地域广袤、物产丰富,生活必需品的产销可在自身生存空间内完成,因此不存在向外殖民扩张的欲望和冲动。纵观中国历史,中华民族鲜有对外扩张的战争,大部分的战争目的都是保家卫国,守护故土。
(二)以宗法制为核心的社会制度
宗法制源于原始社会后期的父权家长制,周王是天下的大宗,其嫡长子为王位继承者,直接统治以镐京为中心的“京畿”之地。庶子为小宗,被分封为诸侯,管理王畿以外的全国所有土地,诸侯的财产与地位也都是嫡长子继承,这样就以血缘关系为纽带将社会各个阶层固定,形成了家国同构的特征。宗法制度要求的是稳定、和谐,各人安于自己的位置,在这种制度下,处理宗族内部矛盾或争斗时,个人的勇武之力远比不上伦理道德的约束力。《论语·学而》曰:“其为人也孝悌,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以“孝悌”为基础来建立一种理想的社会人际关系,是对原始人道主义的提升,儒家的“仁学”伦理思想从根本上适应了以宗法血缘关系为基础的社会结构。儒家对君主同样提出了要求,《尚书·虞书·尧典》曰:“克明俊德,以亲九族。九族既睦,平章百姓。百姓昭明,协和万邦。”君王的重要职责是亲睦九族,协和万邦。战争的目的也是维护王朝统治与安定,如《诗经·无衣》显示了刚毅果敢、同赴国难的气概,一旦有人来犯,民众士卒皆听从于王命,誓死保卫家园。
三、先秦时期尚武精神对后世的影响及现实意义
先秦时期崇德重和的尚武精神特征,对后世影响深远:初唐高适《燕歌行》虽为战争诗代表作,但它的内涵远远超出了对战争胜负的关注,开篇:“汉家 在东北,汉将辞家破残贼。”说明战争的性质乃是驱除侵略、保家卫国之战;“摐金伐鼓下榆关,旌旆逶迤碣石间。”则描绘了战鼓震天、旌旗飘扬的汉家军威;“相看白刃血纷纷,死节从来岂顾勋?”表明将士们浴血奋战、视死如归,皆是为报效国家,岂是为了个人功勋!我们能够感受到的是出征的悲壮、对国家的责任而非武力的炫耀。而宋代的守内虚外政策亦是崇文抑武,以文治代替武治,这对于国家的统一和社会安定起到了积极作用,弱化了隋唐以来盛行的尚武之风。孙中山先生说:“中国自有历史以来,以和平为民族之特色,有时不幸遇着其他民族的侵略,方不得己而抵抗。……中国的民族是和平的,不是空言,是可以将历史的事实来说明的。”时至今日,武术运动仍承载着我国的传统文化,在武术运动的教育中,我们要坚持正确的价值观导向,提倡见义勇为、除暴安良,只有把武德修养寓于民族情感之中,与中华民族传统道德溶为一体,才能使武德与时代紧密相连,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
[1]李威熊.中国文化精神的探索[M].台北:黎明文化事业股份有限公司,2003.
[2]倪乐雄.东西方战争文化的原型蠡测——“荷马史诗”与《诗经》比较研究[J].中国文化研究,1994,22(4).
[3]李炳海.体备文武的周代贵族士人与《诗经》《左传》的战争描写[J].中州学刊,1996,(1).
[4]方国请.简论“和合”的中国武术[J].首都体育学院学报,2007,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