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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刑事化验检验鉴定的管理与应用

2013-08-15王鑫吉林警察学院实验技术中心吉林130117

化工管理 2013年24期
关键词:刑事案件化验法医

王鑫(吉林警察学院实验技术中心 吉林 130117)

刑事化验检验对刑事侦查的公正性和判决结果的客观性具有非常重要的影响。因此加强对相关工作的管理,是提升我国刑事司法水平的重要前提。本文将根据我国刑事司法的基本制度和刑事化验检验的特殊性,探求我国刑事化验检验鉴定的管理的基本原则、基本机制和内在特性,并提出将这些管理机制应用到客观工作当中去的基本对策。

一、刑事化验检验鉴定管理的基本原则

刑事化验检验的基本原则是确定相关管理方法的重要理论指导。把握这些理论原则能够避免对刑事化验管理的工作方法的误解。因此,本文将首先讨论相关的理论原则,为后文的分析奠定方向上的基础。

首先,刑事化验检验管理首先应当明确其中的统一性原则。在化验检验当中,不可避免的要使用到诸如参数估计和假设检验在内的各种统计学方法。由于刑事犯罪的调查对象是一个个相互独立的个体,分析这些个体的内在化学特征,需要结合其服从的总体性分布规律。这就必然带来检验结果的误差和依据样本估计总体的过程当中存在必要的统计处理方法的问题。在这种背景之下,需要规范统计的方法和口径,比如将显著性水平进行统一的规范,就是能够直接影响检验结果的重要措施。当各个单位使用的显著性水平或者自由度等统计指标不相一致时,有可能造成同一案件的同一样本得出不同的检验结果的尴尬情况。

其次,检验过程应当具有较强的科学性,检验过程当中对样本的描述性统计和对样本的化学处理,应当严格遵守相关医学规范,保证检验结果是根据客观事实而做出的。这需要加强对相关的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和管理,保证检验人员能够掌握充分的医学知识和统计知识。同时也应当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保证这些岗位的工作人员能够用坚定而公正的心态来对待自己的生活和工作,排除一切外在压力的干扰。

然后,刑事化验检验应当具有一定的时效性。由于伴随着时间的推移,部分检验样本的化学性质可能存在比较显著的变化,从而严重的影响检验的结果。这需要在管理过程当中明确操作规范,保证检验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在司法实践当中,由于证据在一定时间内丧失其化学原貌而产生无法判决的现象时有发生。应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最大程度的保证相关办案人员真正意义上把握案情,并通过司法检查促成公正合理的审判。

最后,形式化学检验应当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形式化学检验的结果在经过复查之后,应当作为司法检查和司法审判工作当中所唯一采信的结果。这事实上同司法制度本身存在的一案不再理原则是相一致的。检察机关应当在司法监察的过程当中对相关证据加以充分的采信,尊重科学事实。

二、刑事化验检验鉴定的管理机制

在目前,我国已经建立并在不断健全刑事化验检验鉴定管理的专门机制,这种机制的有效运转要尊重相关工作的特殊性,并充分的体现党对干部的领导原则。

首先,刑事化验检验鉴定管理是一种专业化的管理制度。这种专业化的管理制度是根据相关工作具有极强的专业性的客观实际而制定的。刑事化验检验鉴定工作只有专门的工作人员才能够完成的客观现实,要求这些部门的工作人员是具有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在党管干部的基本原则的基础之上,体现对专业技术人员的尊重,是刑事化验检验鉴定管理的应有之义。在对相关部门的干部进行遴选时,应当充分考虑到这些工作的特殊性,从而着力选择具有相关知识的人员担任一线工作或领导职务。但是更应当强调的是这一过程当中党的领导作用,选用思想作风端正,忠于党的路线方针的干部也是相关管理当中应当充分考虑的原则。

然后,刑事化验检验鉴定管理是一种高度独立的管理制度。这种独立体现于刑事化验检验鉴定应当不受其他部门的影响和干扰,独立展开工作。在人、财、事等权限问题上,该系统应当是尽量不受到同级机构的干扰的,这是保证检验过程的基本原则的基本前提。如果相关部门受到同级部门的掣肘和干扰,检验结果能否符合该项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就会成为一个严重的问题。这是事关我国司法制度的公正性和严肃性的,因此应当着重强调。刑事化验检验鉴定工作是一种高度依赖客观事实而进行的工作。这种工作要根据实事求是的态度,尊重科学和客观事实,在一种独立完成的状态下,完成所有的检验工作。伴随着目前我国的司法体制改革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推进,相关管理制度逐步健全,刑事检验工作部门以一种更加独立自主的姿态开展工作的情况会更好的得以贯彻。

第三,我国的刑事化验检验鉴定机构的设置应当充分的体现我国不同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差距较大这一基本国情。在有条件的地区,广泛的配置相关机构,充实干部队伍是提升整个地区的司法效率和社会公正程度的有效措施。但是在一些社会经济相对落后的地区,如果不顾客观实际,盲目设置过于繁多的相关机构,势必使当地的财力受到严重影响。在相对落后的地区集中设置相关机构,在一些行政级别相对较高的地区设置相关的机构以向整个下辖地区提供服务,是解决刑事化验检验鉴定的客观需要和财力物力紧张的客观实际的有效措施。现代司法检验所需要的昂贵仪器设备往往是一些经济相对落后的地区所不能负担的,这一现实情况在管理机制运作的过程当中是应当具体分析的问题。在能够同时设立不同级别的检验部门的地区,应当加强不同级别的工作部门之间的联系,形成上级监督下级的工作秩序。在相关地区可以建立起一种检验复核机制。检验复核机制的作用就在于防止独立运作的检验部门在工作当中发生各种失误或者违规事件。

最后,加强对相关设备的更新和维护,以及相关人员的定期培训,这是实现有效管理的重要措施。由于现代医学技术日新月异的发展,相关的设备和仪器的更新换代需要工作人员能够时刻更新自己的知识结构,并且通过现代化的技术设备保证检验水平能够符合客观实际。这需要相关部门进行比较充足的预算,也需要在制定统一的检验工作标准时,充分考虑到不同地区的客观实际。一些不能够调动充足的物力和财力的地区,应当具有与当地的设备和财力相适应的检验仪器和设备。上级管理部门应当据此建立适用于不同地区的检验标准和工作规范。这需要公安机关以一种更为长远的目光来认识刑事化验检验鉴定工作在公安机关日常工作当中所发挥的作用。

三、刑事化验检验鉴定的应用

刑事化验检验作为刑事侦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应用价值在于帮助刑事侦查人员对犯罪对象和犯罪过程进行分析和还原。犯罪过程和犯罪对象作为刑事案件判定和量刑的重要要件,需要刑事化验检验管理人员发挥自身的作用。这就需要将行使鉴定的工作内容转化成为对刑事案件侦破具有现实帮助的证据。

1.刑事化验检验鉴定对暴力案件侦破的应用

刑事化验检验对暴力案件侦破具有非常显著的协助功能。这种应用价值主要体现于刑事化验检验当中的生物检验部分。生物检验是对现场证据当中包含生物体征的组成部分的检验。其核心目的在于判定现场证据当中的某一内容从属于某一特殊的生物体。在刑事案件侦破的一般过程当中,主要判断某些现场证物是否从属于犯罪分子或受害人。其功能主要在帮助侦查人员还原现场,从而判断案件发生的基本事实。

在暴力案件侦破的过程当中,现场可能存在生物组织或者血液等遗留物。这些遗留物的存在将帮助警方认定一些基本的犯罪事实,例如相关涉案人员的活动过程,或者刑事案件发生时现场应当存在的主要参与者。这些证据最终需要同相关涉案人员的供述进行比照,从而认定事故的责任人。同时生物检验又是有别于法医检验或者病理检验的,因为生物检验的主要作用在于对现场的还原,及时性原则对于生物检验而言是十分重要的。因为,生物检验的对象伴随着时间的推移可能产生物理化学性质的显著改变。这些显著改变的最终结果将可能是证据链的缺失,从而影响案件的正常侦破。

2.法医检验的应用

作为化验检验鉴定的另一项重要组成部分,法医检验具有的地位更加显著。法医检验相对于生物检验更加具有针对性,是对犯罪现场当中存在的人体等证物进行检验的一项工作。

首先,法医检验能够保证刑事侦破过程更为精确。法医检验实际上离不开死亡,死亡的时间地点和死亡的方式等因素,都是法医检验必须要关注的重要因素。在现代刑事案件侦破过程当中,面对一些发生时间已经较长,现场痕迹已经磨损得较为严重的案件,可能唯一比较容易侦查的就是案件当中遗留下来的各种人体组织。而这些人体组织的样本往往能够提供一些现场勘察过程当中已经不能发掘的信息,这事实上正是一个让死者开口的过程。在刑事案件当中,其他的现场物证几乎都是间接线索,而只有受害者的遗体等检验材料才是最具有说服力的直接线索。抓住这些最为真实的线索,以达到发现犯罪事实的目的才是整个法医检验的核心工作任务。

在现代司法制度之下,法医检验还具有一项非常重要的功能就是帮助刑事案件审判机关和司法检察机关在犯罪嫌疑人并不承认犯罪事实的情况下进行判决。犯罪分子即使并不供认自己的犯罪事实,或者并不认罪,也可以通过法医检验的检验结果直接定罪。这就减轻了刑事犯罪案件审理工作的压力。

事实上,能够将大量的犯罪事实以一种科学的检验结果的形式进行展现,也会大大减轻刑事辩护律师所负担的压力。这能够帮助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朝着良性循环的方向发展。刑事辩护律师在刑事案件的辩护过程当中往往面临着证据收集的困难。而刑事案件的化验检验鉴定工作,事实上就避免了刑事辩护律师对案件的检验工作的过度参与的问题。

3.刑事化验检验鉴定对案件复核的积极作用

长期以来,重大案件审判结果的复核制度是我国司法制度的一个重要特征。为了实现有效的司法审判复核,证据的保留就成为了一个重要的环节。由于案件终审、上诉的过程当中,不同级别的法院需要对案件进行重复的调查和取证,而刑事化验鉴定的结果就会受到不同的司法机构的重复调查和引用。在统一的统计标准和医学检验标准的帮助下,法医能够提供经得住不同级别的检验机构的检验的相关证据。这对不同级别的司法主体的审判过程连贯有效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西方国家强调一案不再理的原则,这事实上是基于对案件侦查的基本过程以及侦查结果的尊重而制定的一项审理原则。因为在证据链比较完整的情况下,根据证据链构建起来的法律逻辑体系应当是比较完善而充分的。如果法律逻辑正确,那么能够影响到判决的最终结果的就是证据链条。刑事案件检验的结果在这一过程当中所发挥的就是维护各级司法机关的判决结果的公正性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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