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薪24 万获刑1年半
2013-08-15唐跃全
四川劳动保障 2013年1期
2012年,达州市严肃查处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3件,涉及金额135万元,涉案人数4人,涉及劳动者332人。人民法院审结案件1件,犯罪嫌疑人苟某某获刑1年6个月。
2010年9月,苟某某以湖北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的名义,与某路桥有限公司达陕高速公路D16合同段项目经理部签订《劳务承包协议书》,承建位于宣汉县明月乡境内的达陕高速公路D16合同段路基上边坡框架梁锚杆防护工程。苟某某先后雇佣46名农民工参与施工。从2011年3月起至7月工程结束,苟某某结算领取了全部工程款,却以种种理由拖欠农民工工资,先后共拖欠工资24.84万元。苟某某于2011年11月携款逃匿。
2011年12月13日,宣汉县人社局接到农民工投诉后,立即展开调查核实,认定苟某某的行为已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遂将该案移交县公安局。公安机关经立案侦查,于2012年1月4日在重庆市江北区将藏匿的苟某某抓获,并予以刑事拘留。随后,县人民检察院对苟某某批准逮捕并向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当年6月,县人民法院对苟某某以逃匿的方式逃避支付农民工工资24.84万 元,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一审判处苟某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