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财务内控机制法律风险防范的思考
2013-08-15袁雪飞
袁雪飞
(贵州大学法学院,贵州 贵阳 550025)
近年来出现的大型企业亏损和违规操作事件,反映了我国企业法律意识的淡薄和内控机制的不完善。我国企业有必要对企业内控机制的法律风险防范展开研究,同时考虑结合管理、审计等多方面加强企业财务内控机制,以防范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
一、我国企业财务内控机制法律风险防范的不足
我国企业财务内控机制的理论研究起步相对较晚。企业财务内控机制是单位和企业为了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经营的效率和效果以及对法律法规的遵守和风险因素的预防,由治理层、管理层和其他人员设计与执行的政策和程序。[1]企业财务内部控制是一个过程,该过程受到了董事会、管理层和其他人员的影响,它的主要用意就是为了保证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对公司战略制定和经营活动中存在的风险及时防范。我国企业财务内控机制法律风险防范的不足表现形式是多方面的。
(一)对外担保合同方面存在的法律风险
我国企业在签订对外担保合同的过程中,一般注重被担保企业的资信水平和履约能力的衡量,忽视了对外担保合同细节上的控制,企业通常都不要求被担保企业提供董事会认可的反担保,即使是提供了反担保,也不审核是否符合反担保的有关防范法律风险的细节问题,从而增大了法律风险出现的概率。
(二)借款合同方面存在的法律风险
在借款合同方面,我国很多企业在合同的前期和履行阶段上都存在不少问题。一是前期阶段不注意借款市场利率的明确性,借款合同存在很大的文本风险。借款合同的起草主动权均掌握在银行方面,由银行提供贷款格式合同,而作为借款人的企业在借款合同中大都处于被动地位。这种情况下贷款银行可能在格式条款中利用经济上的强势地位来制定有利于自己的条款,对借款合同的风险及负担作不合理分配。[2]二是当借款合同发生贷款期限和用途变更、还款方式和时间变更、抵押物变更时,企业往往不注意履行变更手续而埋下风险隐患。
(三)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存在的法律风险
在财务内控机制中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风险防范主要表现在经营、技术开发以及技术流失以后被其他企业利用的情况处理不当。还有就是在商业秘密方面,大部分企业未能订立合理而有效的保密协议和建立保密津贴制度。
(四)交易结算方面存在的法律风险
在企业财务内控机制中,企业要经常处理交易结算,在这一过程经常容易出现法律风险,而且数额比较大、风险比较高。然而,很多企业没有在这一领域予以必要的重视,交易结算的风险预警机制和风险补偿机制明显缺位。
我国企业财务内控机制需要重点防范的法律风险是多方面的,它不仅仅是表现在对外担保合同、借款合同、知识产权和交易结算过程中,在企业财务内控机制的税收筹划、企业证券并购等方面,也存在诸多问题。
二、企业财务内控机制法律风险防范的几点构想
如何通过企业财务内控机制防范法律风险,是需要重点研究的一个课题。根据我国企业的实际情况,具体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防范。
(一)大力加强对外担保合同的法律风险防范
防范对外担保合同的法律风险,首先要建立对外担保合同反担保风险内控机制。企业可以考虑要求被担保企业提供本企业董事会认可的反担保,且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当具有实际承担能力,企业应当审查其反担保抵押或质押资产的合法性和价值的相当性;其次要建立事先报告制度。担保期间一旦发生对外担保合同变更或转让的情况,应当在对外担保合同内容变更和转让时,事先报告企业经理层和董事会,并经第三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以规避风险;第三要建立不相容职务分离制度。在合同的拟定和审核、合同的审核和审批、合同的审批和执行以及合同的执行和监督评估方面,建立职责相互分离和相互制约的精细内控制度。
(二)大力加强借款合同的法律风险防范
对于借款合同存在的法律风险的防范,首先要建立明确的利率机制。对于利率必须协商一致,越明确越好;其次,对于借款合同变更和终止,无论哪种借款合同发生哪种变更,均应及时向企业管理层、董事会甚至股东(大)会报告,与贷款银行、原合同担保人充分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同时,签订变更后的新合同或补充协议,并按照新的借款合同履行相应的程序。对于借款合同终止,均应向管理层和董事会报告,办理相应的合同终止手续并形成相应的书面文件。[3]
(三)全面树立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意识
通过企业财务内控机制防范知识产权的法律风险,首先要建立担保制度。在签订技术合同的时候,企业为了保险起见,可以要求对方当事人设定担保;其次,合同风险往往在履行阶段才会出现,如果出现合同纠纷,当事人应注意审查对方是否利用合同这一合法化的伪装形式予以欺诈。同时,更要注意审查分清是合同履行中的违约,还是违约背后有对方欺诈的目的存在,当发现对方还在利用合同进行欺诈时,应该马上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发生或者扩大;第三要建立流失技术被申请专利的救济制度。对于技术流失被其它企业利用的情况,很明显已经构成了不正当竞争行为。因此,为了预防类似事件的发生,企业在加强技术保密管理时,可以采取申请专利,由相关部门进行技术认定等方式先将技术固定下来,以作为将来发生纠纷时证据之用;[4]最后,针对知识产权的法律风险防范应当订立保密协议,建立保密津贴制度。
(四)建立有效、健全的交易结算制度
企业交易结算的法律风险的防范,首先要树立支票遗失完整的救助制度。在支票遗失后,不仅要立即通知开户银行和通过新闻媒介等方式发布遗失申明,还要迅速通过法律途径,依法运用公司催告手段,防止持票人到银行提现;其次要建立金融数据保密制度。为了防止操作人员利用权力和工作之便进行数据输入,骗取金融资产,所以很有必要建立数据输入的调阅和交接登记制度;第三要树立数据保全理念。在网银贷款业务中应当努力保全相关证据资料,对每日的电脑打印日结算单和定期发的信函及其传真等书面材料进行保存,在遇到法律诉讼时拥有主动权。
随着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企业面临的外部环境更加复杂,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只有牢牢把握经济发展和企业运行的基本规律,坚持科学发展、真抓实干、精心组织,才能稳步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不断完善和有效实施,在不断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基础上,提高企业经营效率,促进企业安全发展,防止企业财务风险的发生。
[1] 郑石桥.内部控制实证研究[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12.
[2] 张 莉.建立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保障企业稳健发展[J].经营管理者,2005,(9):7.
[3] 陈晓峰.企业合同管理法律风险防范[M].北京:中国检察出版社,2007.68.
[4] 刘 平.试析企业经营法律风险的成因与防范措施[J].工会论坛,2006,(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