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效能建设初探
2013-08-15郑有荃
郑有荃
(中共四川省泸州市委党校,四川 泸州 646000)
一、机关效能建设的基本内涵
机关效能建设是管理科学研究的重要内容,机关工作人员是行政管理效能的创造者、承载者,是效能建设的主体;人民群众是机关效能建设的受益者,是客体。因此,机关效能建设的着力点是要强化对主体行为的约束,更好地服务客体,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同时让客体能有效地监督主体,做到用科学的机制来完善管理,用完善的管理来体现职能,用良好的职能作用赢得人民的满意。
二、当前党政机关效能低下的主要表现及其原因
(一)党政机关效能低下的主要表现
近年来,各级党政机关在加快职能转变、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提高办事效率等方面虽然迈出了较大步伐,但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机关行政管理还仍然有不适应、不协调、不完善的问题,机关效能还是不尽如人意。主要表现为:思想不够解放,观念陈旧落后;“官本位”、“权本位”意识严重,官僚主义现象尚未彻底根除;党政机关机构臃肿,冗员过多,人浮于事;形式主义现象较为严重;政府机关作风散漫,服务态度较差;腐化堕落的思想和行为屡禁不止,等等。
(二)政府机关效能低下的主要原因
机关行政效能不高,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概括起来,有主、客观两方面的原因。
1.主观方面的原因
第一,对提高机关效能的认识不清。部分机关干部没有认识到创新行政管理方式,提高机关行政效能,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加速器,是新形势下服务大局、发挥上层建筑对经济发展反作用的有效体现。加上机关缺乏竞争机制,干部缺乏竞争意识和忧患意识,以至抱着“铁饭碗”,“一杯茶、一支烟、一张报纸混半天”。这种不珍惜时间,不重视效率的观念,对改进工作、提高机关效能是一种极大的阻力。
第二,部分机关干部道德不正、作风不纯。个别机关干部在道德上信奉极端利己主义,在作风上表现为官僚主义,把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抛在脑后,把职位、权力当成谋取私利的途径和手段。在他们的眼里,工作效能并不是工作本身所要追求的目标,而是满足私利的筹码。有许多低效能的现象正是由于没有满足当事人的欲望而故意造成的。
第三,机关工作人员整体素质与市场经济要求不相适应。一些领导干部没有现代化的管理理念,不能正确判断形势、分析情况。不善于协调、处理人与人或单位与单位之间的关系,不能很好地调动下属的工作积极性。一些机关工作人员不注重学习,知识陈旧,技能低下,不能很好地适应机关服务新的职能。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机关效能的提高。
2.客观方面的原因
第一,行政机关结构、职责的配置还不尽科学。我国行政机构中存在的机构臃肿、层次繁多、职责不清的情况,是产生推诿扯皮、互相掣肘、手续繁杂等问题的主要原因。
第二,人事管理制度不够完善。我们现行人事管理制度在选人、用人、培养人、激励人几个环节上都有一定的缺陷,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广大机关干部的积极性、创造性,这是造成行政效能低下的重要原因。
第三,工作法制化、制度化水平较低,效能监督监察不力。有的单位和部门正常的管理制度工作机制不健全,工作缺乏规范性,个人的自由裁量权失度,为个人以权谋私、假公济私留下很大空间,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机关整体工作效能。
第四,不正之风尚待进一步治理。目前,机关中存在的形形色色的不正之风,特别是近年来逐渐引起人们重视的行业不正之风,严重影响了国家机关的效能和行政效率。
三、政府机关效能建设的主要途径和方法
效能概念的丰富内涵决定了机关效能建设的着眼点、着力点的全方位布局。不能只靠某一个层面上推进,必须要自上而下规划、各级机关联动、自下而上产生实际成效。综合起来必须抓好以下几个主要环节来推动机关效能建设。
(一)进一步强化理论武装,促进观念更新
理论学习是提高机关效能建设的保证,“只有理论上的成熟,才能达到政治上的成熟”。要特别注意教育和引导机关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现代行政管理理念,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尽快实现由管制行政观念到服务行政观念的转变,实现由强制行政观念向引导行政观念的转变。强化新的服务的理念,即所有机关部门都是服务部门,所有岗位都是服务岗位,所有公务员都是人民的服务员,为进一步提高机关效能提供可靠的思想保证。
(二)进一步简政放权,推进党政机关职能转变
权力资源的优化配置,机关部门职能的科学定位是实现机关效能提高的关键。要在巩固机构改革成果的基础上,依据市场经济形势的要求,进一步调整和规范机关部门与市场、企业、事业及社会关系,着重解决好机关职能特别是政府职能缺位、错位、失位的问题。进一步推进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真正实现简政放权,从而使党政机关的主要精力转移到宏观调控、市场监督、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
(三)加强政府机关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推进政府机关效能的提高
依法行政是保证行政畅通,提高机关行政效能的基本前提。机关效能建设要想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真正收到成效,就必须实现机关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实现行政管理的制度化、法制化。要积极借鉴国际管理先进经验,按照合法性、合理性、完整性和公约性的原则,认真抓好机关的制度建设,并逐步建立职能清晰、管理健全、运转协调、行为规范、奖罚分明的机关制度体系,努力做到以制度管事管人,推进机关管理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轨道。当前要继续推进机关建立和实施岗位职责制,解决职责不清的问题;健全依法办事制度,解决办事不规范的问题;健全服务承诺制(包括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解决办事效率不高问题;健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解决工作任务不落实的问题;健全效能考评制,解决“干好干坏一个样”问题。这些制度的建立,对于提高机关工作效率,杜绝人浮于事、敷衍塞责、推诿扯皮、争利避责等现象,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四)进一步优化政府机关人才环境,建立一支精干高效的机关干部队伍
提高行政效能,营造良好发展软环境,最关键的还是要抓住“人”这一要素。首先要提高行政领导者的素质,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把思想好、能力强、作风硬的人选拔到行政领导岗位上。对素质差、不称职的领导者,要及时撤换,改变过去实际存在的干部能上不能下的现象。其次,要提高一般行政工作人员的素质,加强教育和培训,尽快提高行政工作人员的科学文化水平和创新工作能力,努力使机关干部成为学习型干部、创新型干部。第三,要按照“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创建学习型社会”的目标要求,在机关中倡导一种学习型的工作方式和生活方式,使学习成为一种驱动力,引领和规范人的行为,以此提高机关干部的整体素质,进而增强机关工作的整体效能。
(五)建立完善的法律基础,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建立健全配套的效能监督监察长效机制
建立完善的法律基础,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是提高机关效能的保证。当前,要大力加强机关民主建设,探索高效的民主决策机制、民主议事机制和公正、公开、公平的工作评价机制。提高依法执政、依法办事的水平。要完善相应的法律基础,尽快建立健全配套的效能监督监察体制。根据党规党纪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建立一套针对性强和操作性好的效能监督监察机制。要建立由纪检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专门机构负责实施效能监察工作。要设立必要的机关效能投诉部门,向社会公开监督电话。同时,要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效能监察,实施科学的效能考评制度和方法,并把考评结果作为组织人事部门干部年终考核与选拔任用、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
(六)下大力气转变机关作风
机关干部作风不正必然导致机关效能不高,也是影响党群干群关系的首要因素。要转变机关作风,特别要强化三个意识:一是强化公仆意识。各级机关干部必须放下“官架子”,时刻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坚持心系群众,服务人民,办人民群众之所盼,顺民意、解民忧、谋民利的实事。二是强化大局意识。立足于“懂全局、管本行”,坚决克服各自为政、互相掣肘、推诿扯皮、矛盾上交的内耗现象,增强政治意识和纪律观念,找准服务大局、服务发展的着力点,时刻心中装大局,工作看大局,言行护大局。三是强化服务意识。加强人性化管理,使每一个工作环节的服务更加周密细致,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七)创造条件,逐步实现管理技术手段的现代化
机关行政管理要实现信息化、管理技术现代化,这是提高机关效能的物质技术手段。当前,要紧密结合各级行政机关的实际,制定规划,加大投入,配置现代化的办公设施。运用电子计算机信息系统、电子传真设备等处理公文、传递和贮存信息;建立信息网络系统,实现办公自动化,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机关效能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要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而不断适应、加强和改善,同时,要以效能管理的思维方式和方法逐步推进和深化。通过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将进一步优化机关管理要素,规范机关管理行为,改善机关运作方式,整合机关管理资源,切实解决机关效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各级机关和广大机关干部在履行职责和改革创新上有新的突破,在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上有新的改进,在人民群众对机关工作的满意度上有新的提高,努力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从而,把各级党政机关建设得更加廉洁、勤政、务实、高效,实现党委、政府角色定位的准确化、行政行为的规范化、管理效益的最大化,营造出一个良好的经济发展软环境,推动地方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