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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社会建设 突破民生困局

2013-08-15

三晋基层治理 2013年4期
关键词:民生问题民生建设

陈 茵

(中共珠海市委党校,广东 珠海 519000)

近几年来,随着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理念以及和谐社会理论的提出和实施,我国的基本民生状况有了一定的改观。但是,由于社会发展长期滞后于经济发展,民生问题日渐成为经济安全运行和社会和谐发展的制约因素。如何有效突破民生困局,确保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已经成为百姓大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和急待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当前,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为契机,切实在改善民生和创新管理中加强社会建设,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不断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

一、加快社会建设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

科学发展观是我们党着眼于丰富发展内涵、创新发展理念、开拓发展思路、破解发展难题所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其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科学发展观对新形势下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等重大问题作出了新的科学回答,是马克思主义同当代中国实际和时代特征相结合的产物,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最新成果,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核心理论和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对于解决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和矛盾,加快现代化建设步伐,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把发展作为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发展,对于加快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决定性意义。只有实现又好又快发展,才能不断增强综合国力,推动社会全面进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离开发展,一切都无从谈起。发展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保障人民各项权益,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发展必须是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要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统筹城乡发展、区域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中央和地方、个人和集体、局部和整体、当前和长远等各方面利益关系,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创造有利条件。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是内在统一的。没有科学发展就没有社会和谐,没有社会和谐也难以实现科学发展。当前,我国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同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这一社会主要矛盾没有变,改革进入深水区和攻坚阶段,要推进五位一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必须尽快补齐“短板”,加快推进以发展社会事业、扩大公共服务、协调利益关系、完善社会管理、调处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建设,着力解决好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和社会管理等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基本权利和现实利益的问题,有效化解社会矛盾、解决社会问题,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充分激发社会活力,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生动局面,为实现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保障改善民生是加快社会建设的战略重点

所谓民生,主要是指民众的基本生存和生活状态,以及民众的基本发展机会、基本发展能力和基本权益保护的状况。民生问题包括由低到高递进的三个层面内容:第一个层面的民生问题侧重民众基本的“生存状态”,主要指民众基本生计状态的底线,包括社会救济、最低生活保障、基础性的社会保障、义务教育、基础性的公共卫生、基础性的住房保障等。第二个层面的民生问题侧重民众基本的“生计来源”,主要指民众基本的发展机会和发展能力,包括促进充分就业,进行基本的职业培训,消除歧视,提供公平合理的社会流动渠道,以及与之相关的基本权益保护问题等。第三个层面的民生问题侧重民众基本的“生活质量”,主要指民众基本生存线以上的社会福利状况,包括民众应当享受到较高层面的社会福利、社会成员的权利应当得到全面的保护等。可见,民生问题与人民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直接反映人民的基本生存、生活和发展状况,反映一个国家社会建设的发展状况和进程,是社会建设的战略重点。保障改善民生,就是要让每个社会成员的基本尊严和基本生存条件能够得到维护和满足,基本发展条件能够得到保证,生活水准和发展能力能够得到不断提升。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这种空前的社会变革,给我国发展进步带来巨大活力的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的困难和问题: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依然突出,科技创新能力不强,产业结构不合理,农业基础依然薄弱,资源环境约束加剧,制约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较多,深化改革开放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任务艰巨;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收入差距仍然较大;社会矛盾明显增多,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住房、生态环境、食品药物安全、安全生产、社会治安、执法司法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日趋突显,部分低收入群众生活比较困难;上学难、看病贵、房价高、就业难等诸多民生问题已成为引发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的重要因素。这种状况如果不尽快加以改变,势必会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大局,给国家的长治久安埋下隐患。为此,党的十八大从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局和战略高度,着眼于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趋势新特点,顺应各族人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新期盼,提出在改善民生和创新管理中加强社会建设的重大战略任务,指出要围绕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加快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这是对近几年来我国民生事业发展、和谐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创新实践的进一步发展和升华,充分体现我们党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根本宗旨和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治国理政新思路。民生问题,民心所系,国运所系,我们要以“等不起”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坐不住”的责任感,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十八精神,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实际,正视国力还比较薄弱,还缺乏全面推进社会建设的客观基础、体制基础这一现实,采取从重点建设到全面建设的推进战略,以保障改善民生为切入点,加快社会建设步伐,力求在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上持续取得新进展,逐步解除人民群众的生存危机感和后顾之忧,不断满足百姓大众的生存需求、享受需求和发展需求,努力让人民生活更加美满和幸福。

三、找准着力点和突破口是解决民生问题的关键所在

加快推进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涉及面广,内涵丰富。根据量力而行和尽力而为的原则,目前尚不具备解决较高层次即第三层面民生问题的条件,但已有能力建立起一个初级的民生保障体系,解决第一和第二层面的民生问题,即民众基本生计状态的底线和民众基本的发展机会与发展能力的保障问题。因此,从中近期改善民生的目标要求来看,要围绕“五有”目标即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建立低水准、广覆盖、有实效的初级民生保障体系。

(一)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努力提升国民素质

教育是民生之基,关系着人民福祉、民族素质和国家未来。要大力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加大财政对教育的投入,切实解决教育经费不足的问题,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教育公平。以能力建设为核心,全面改革办学体制、教育内容、教育方法、考评制度,加快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变,着力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推动高等学校内涵式发展,不断完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大批各类人才。

(二)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促进创业带动就业

就业是民生之本,是百姓大众安身立命的基础。要健全发展经济和调整结构互动机制,大力发展第三产业,扩大就业规模,改善就业结构,努力为劳动者创造就业机会。加大职业培训力度,提高劳动者的技能素质和就业创业能力,解决新增劳动力的就业问题,帮助下岗职工再就业,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深化户籍、劳动力等制度改革,构建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健全人员流动政策和平等就业制度,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发挥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和政府促进就业的合力,多渠道、多方式增加就业岗位。同时,以倾斜性的优惠政策鼓励创业带动就业。

(三)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实现发展成果共享

分配是民生之源。要坚持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形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完善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初次分配机制,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和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调整分配政策,逐步实现由“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向“公平与效率并重”的转变,加大财政和税收对收入初次分配和再分配的调节力度,通过“提低、扩中、限高”,缩小居民收入差距,逐步构建“两头小、中间大”的“橄榄型”社会。

(四)统筹城乡社保体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

社保是民生之依。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是人民生活的“安全网”、社会运行的“稳定器”和收入分配的“调节器”。要适应城镇化加快、就业方式多样化和人口老龄化的形势,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兼顾各类人员的社会保障待遇确定机制和正常调整机制。加大社会保障投入,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障基金,逐步提高社会保障标准和水平。加强保障性住房管理,加大廉租住房建设力度,大规模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住房需求。

(五)深化卫生事业改革,提高全民健康水平

健康是民生之需。医疗卫生事业与人民的幸福安康息息相关。要着眼于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重点推进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药物供应、监管体制综合改革,完善国民健康政策,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强化政府责任和投入,推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化、均等化。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建立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强化公立医院的公共服务职能,确保国民能公平享受到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防止和减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

(六)加强创新社会管理,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稳定是民生之盾,只有社会稳定,人民才能安居乐业,国家才能长治久安。社会转型时期,社会矛盾日趋突显,社会问题大量涌现,社会管理难度进一步加大,必须加快推进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围绕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进一步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加快形成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相结合的社会管理机制,逐步构建政府调控机制与社会协调机制互联、政府管理力量与社会调节力量互动的社会管理体系,不断开创美好社会共同建设、幸福生活共同创造、发展成果共同分享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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