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关于加强当前工程质量监管的几点思考

2013-08-15李春雨

山西建筑 2013年12期
关键词:工程质量监管监督

李春雨

(辽宁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辽宁沈阳 110021)

当前,我国正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速推进城镇化建设的关键时期,工程质量建设规模大幅增加,同时,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发展和各项新政策的陆续出台,工程质量监管面临着诸多新问题。因此,对于监管工作量的不断增加及工程质量监管中出现的新问题,本文结合工作实际就此提出以下几点思考。

1 积极转变监管方式

传统的“定部位、预约式”的监管模式,不仅与监督检查随机性、动态性的根本要求相矛盾,而且容易造成因停工待检而影响工程的正常进度,这种监督模式已经越来越不适应监督工作的实际需要。因此,创新工程质量监管方式,是形势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不断提高监管效能的必由之路。《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号)于2010年9月颁布实施,它的出台为工程质量监管模式转变提供了好的契机,同时也提供了大的方向。结合5号部令的文件精神,转变监督管理方式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全面推进质量巡查抽查机制、建立规范高效的工程质量巡查、抽查制度。应逐步建立以质量巡查抽查为主要手段,以行政执法为基本特征的工程质量监管模式,在内容上由实体质量拓展到责任主体质量行为,在方法上由被动的核验式检查向主动的巡查和抽查转变。变监督计划为监督告知书,把工程质量检查与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结合起来,把施工前预控、施工中检查与竣工验收有机结合起来,加大不定时、不定点、不定人、不定内容、不提前告知的日常质量监督巡回抽查力度,突出监督重点,提高工作效率,增强服务意识。

2)有效实施差别化监管。差别化监督管理是指在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中,依据施工、监理项目部的质量管理水平、业绩对项目部进行分类,按照项目部分类和工程重要性、施工环节等因素,确定监督重点,在监督力度、深度、频次方面进行分类监管,以优化监督资源配置、提高监管效能的质量监督管理模式。保障性安居工程、政府投资项目、风险大的工程、大型工程等可视为重点工程,工程重点部位、关键工序、风险环节、主体结构和主要使用功能突出问题等可视为重要施工环节(部位)。对于重点工程、重要施工环节(部位)以及质量管理水平较差的项目部所承揽的工程应作为监督重点。对监督重点应选派业务精、经验丰富的监督人员。同时,对监督重点应加强监督力量、增加监督抽查频次。

3)从“检查监督”向“执法监督”转变。监督机构承担着政府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管职能,履行的职责是行政执法的性质,因此应由原来的“检查监督”向“执法监督”转变。应根据实际情况,举行大检查、专项检查等各类执法检查,并加大行政处罚力度,体现执法工作威慑力和权威性,保持对工程质量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使各方责任主体自觉履行各自所肩负的职责。

2 加强工程质量检测监管

检测数据作为工程质量验收的重要依据,只有严格控制检测过程中各个环节,才能保证建筑材料、构件检测数据的代表性和真实性,为工程质量评定提供公正准确的数据。但随着近年来检测市场的放开,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不断增加,各种问题随之而来。主要表现有:各检测机构本身的管理水平良莠不齐,检测人员素质较差,检测工作质量无法得到有效保证。检测市场呈现恶性竞争态势,检测机构盲目压低检测费用,检测项目不规范,操作不符合现行规范标准,这些行为已不同程度影响到工程质量。一些检测机构受利益驱使违心屈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出具假报告,检测报告造假现象不断出现。同时,部分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的见证人员及部分施工单位的送试人员不负责任,出现了送试弄虚作假和样品合格但实体不合格的不良现象。还有的检测项目存在缺漏项、假样、换样、提前做样,送试见证人员无上岗资格等,致使检测工作失去了对工程质量的控制作用。

因此,加强工程质量检测监管成为工程质量监管中一项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可从以下方面入手:

1)在监督机构建立检测监管平台,检测机构检测数据应实时上传,检测单位不能擅自修改,从而保证检测数据真实性。2)建立取样指纹录入制度。送样人与见证人现场取样后共同送样品到检测机构,并在录入双方指纹后可填写样品委托单,有效保证送检样品的真实性。3)为防止假报告现象发生,加强检测报告编号管理,确保检测报告唯一性。4)开展日常监督检查。通过开展全面检查和专项治理,严厉打击造假行为,严肃查处假试件、假报告、超越资质、违规检测等行为。

3 加强监督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监管水平

监督执法队伍是实施质量监管的主体,监管队伍的素质和能力,直接决定着监管工作的水平和成效。当前,各地工程建设规模超过以往任何时期,相比之下,监督力量明显不足,人员紧缺的问题日益突显,同时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对监督人员综合素质要求越来越高。监督人员队伍中存在人员素质良莠不齐,非专业人员比例过大,甚至少数监督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制约了监督队伍的健康发展,影响了监管工作的水平和成效。因此,建设好一支业务精湛、作风优良、纪律严明、执法有力的监管队伍是当前加强工程质量监管的一项重要内容。

1)严格监督机构人员的配备和管理。录用和调配人员要从监督机构的技术专业性考虑,提高工程技术人员的比例,完善专业结构配置。2)加强监督人员培训工作。质量监督工作是政策性、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工作,没有政策法规知识、专业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是不能胜任的,要抓好对一线监督人员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的培训,建立定期学习制度,通过定期组织监督人员集中进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监督人员的执法水平,全力推进质量监督队伍的专业化、规范化建设。

4 推进技术进步,大力发展新型技术治理质量通病

5号部令中明确提出,工程实体质量监督包括主体结构安全、主要使用功能两方面监督内容。但工程质量监督不能只注重主体结构安全,忽视工程主要使用功能。近年来,各地工程质量投诉多是针对使用功能方面的投诉,因为使用功能与住户最直接、最息息相关。为了保证主要使用功能,除了加强正常的监管外,还要加强工程质量监管过程中新型技术措施的研究。依靠技术进步,针对目前影响工程质量通病的技术问题和薄弱环节,深化质量通病的综合治理,通过采取举办专题讲座,优化治理措施,召开现场观摩会,采用新技术,组织技术攻关等措施,有效治理工程质量通病,提高工程质量水平,确保工程主要使用功能。

5 完善职业技能人才培训体系,建立责任主体质量诚信评价体系

首先,工程质量的优劣关键在人,由于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和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建筑业吸纳了大量的农民工就业。因此应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制度,特别要加强对农民工等一线操作人员的培训和关键管理岗位的考核。结合实际情况依托大专院校、技工学校和农民工学校建立一批实训考核基地,组织技能培训,开展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岗位人员的考核工作,且要保证常态化和制度化。其次,要强化不良记录管理工作,初步形成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诚信评价体系,发挥质量诚信度对参建各方主体的市场约束力。加大信用评价结果的应用力度,努力营造诚信得益、失信受损的市场环境。把工程质量和企业的生存发展关联起来,使企业真正树立起“质量兴业”的责任意识。

6 结语

工程质量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安全,直接影响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和生命财产安全,因此,针对工程质量监管中不断出现的各类新问题、新挑战,只有与时俱进,不断完善、改进现有的监管方式,才能不断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更好地为我国城镇化建设保驾护航。

[1]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S].

猜你喜欢

工程质量监管监督
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对工程质量的控制作用分析
PDCA循环在工程质量管理中的应用
突出“四个注重” 预算监督显实效
加强测绘工程质量管理与控制
浅谈如何提高工程质量
监督见成效 旧貌换新颜
夯实监督之基
监管
监管和扶持并行
放开价格后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