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县白玉河河道治理工程设计
2013-08-15邢燕
邢 燕
(长治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山西 长治 046000)
1 工程概况
白玉河是浊漳河西源的一级支流,发源于长治市沁县南泉乡泊村,流经南泉、南仁桥、连家庄、故县、徐村、太里、南池等村,在南池村东南二神口注入浊漳河西源。白玉河主流全长32 km,流域面积280.75 km2,多年平均径流量2 017万m3。沿河涉及沁县南泉、故县、新店3个乡镇,12个行政村,临河沿岸有农田0.196万hm2、人口8 865人。
目前,白玉河河道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河道淤积严重,河床抬高,主槽萎缩,行洪能力降低,防洪标准不足10年一遇。二是人为设障现象严重,河滩地种植侵占河道,改变河流天然流态和河势,造成河道窄小,行洪不畅,导致河道洪水位壅高,形成顶托,上游河道淤积严重。三是由于河道一直没有进行过系统的规划及堤防建设,在二神口附近由于受下游后湾水库回水影响,造成66.67 hm2湿地不能耕作。四是河道治理缺乏投资机制和渠道,治理资金严重不足。
为了保障汾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解决白玉河沿岸群众生活生产的防洪除涝问题,协调好工程建设与社会、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必须对白玉河河道进行全面治理。此次治理范围起点是月岭山水库上游南仁桥,终点为沁县襄垣交界处二神口河段,总长12 km,治理长度10.7 km。
2 设计方案
2.1 方案比选
此次整治河段为南仁桥至二神口间,河道无堤防工程,两侧岸坡地势较低,现状河道防洪标准低于规范要求的10年一遇洪水标准。故此次河道治理工程设计拟考虑两个方案进行比选。
方案一:不改变河道流路,采用对现有自然河道岸坡削坡、修整,培土加高筑堤和河道疏浚扩大行洪能力。该方案工程占地少,对原有农田灌排系统影响较小,征地拆迁难度较小;经综合治理后,可减小河床糙率,增加一定的过流能力,基本满足河道行洪要求;施工简单,建安工程费用较小。
方案二:采用对部分自然河道扩宽和疏浚扩大行洪能力,对局部自然河道改道,裁弯取直,新开挖行洪渠,使其达到行洪能力,对原废弃河道进行回填。该方案工程占地多,对原有农田灌排系统影响较大,征地拆迁难度较大;经综合治理后,可明显减小河床糙率,增加过流能力,大大提高河道防洪标准,但施工复杂,需考虑临时施工导流问题,建安工程费用较大。
经综合比较,考虑到河道经过地段农田面积较大,居住人口集中,且现有河道进行综合整治后,基本满足河道行洪要求,故本次设计选择方案一。河道治理工程主要包括堤防工程、支流入河口防护工程、险工控导工程、河槽疏浚整治工程。
2.2 堤防工程
考虑到资金有限,堤防布置时尽可能利用现有防洪设施,堤线力求平顺,走向与汛期洪水流向大致相同,同时要兼顾中水时的流向,并注意堤线通过岸坡的稳定性,保证行洪畅通,河势稳定。针对不同防护对象有重点、针对性地布设堤防。
现河道左右岸大都无堤防工程,两侧岸坡地势较低,现状河道防洪标准经复核低于规范要求的10年一遇洪水标准。
此次河道治理措施是:疏浚河道、加固险段,按防洪标准要求对河道岸坡进行削坡、修整及培土加高,同时结合河道衬护要求对河道岸坡进行硬化处理。对堤防间距不能满足规划要求,且影响到行洪的堤段予以拓宽;对现有堤防高度不能满足防洪要求的堤段,将断面加高培厚使其达到设计要求;对主流顶冲的险工和主流靠岸影响到公共安全的无堤防段,新建堤防。根据以上布置,此次设计规划堤线长19.131 km,新建堤防19.131 km。
2.3 险工控导工程
在险工的上首或下首辅以修筑控导工程,即上延或下延控导工程。险工段采取的工程措施是新建浆砌石挡土墙,依堤增设丁坝和在堤脚铺设铅丝石笼护底;丁坝重点布置在弯道及顶冲点的下游侧,以主流顶冲点为界,上下游护岸长度之比为2∶3。为使丁坝下游主流不再顶冲堤防,最后几道丁坝长度根据挑移范围大小,可适当加长,将主流挑离堤防,以达到保护堤防的目的。
控导工程主要布置在滩面高程较高的崩岸段及汊流河道处。采取的主要工程措施为丁坝和浆砌石挡土墙相结合的守点顾线形式。布置长度从上段不崩处开始,到下段不崩处为止。共布置丁坝31条。
2.4 支流入河口工程
白玉河治理段沿线支流的汇入对入河口对岸的堤防构成严重威胁,且支流入河口没有堤防,造成河水在支流入河口附近冲毁农田。采用的工程措施为:一方面将入河口处堤防向支流上游延伸,与新建干流堤防相连,杜绝洪水从后冲毁农田;另一方面在支流入河口对岸布置控导工程,防止冲毁对岸堤防。布置支流入河口堤防长度0.9 km。
2.5 河槽疏浚整治工程
经多年淤积,白玉河河道紊乱,主槽逐渐萎缩,行洪能力锐减,中洪水流路不明显。疏通整治任务为:对中小水流路进行整治,对弯道较大、主流顶冲的河段稳定河势,控制凹岸发展,保护现有村庄和耕地的安全,对改道后的主河槽进行开挖。河道疏浚整治范围为南仁桥—二神口之间部分河段,整治长度2.03 km,主槽宽度15~30 m。
2.6 生物防护工程
围绕河道治理工程,建设白玉河河道治理生物防护工程,采用工程措施与生物措施相结合,因害设防,用可持续发展的眼光,以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为基础,以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由单纯防护性治理转向开发性治理,做到治理与开发利用相结合,堤防建设与发展经济相结合,并针对工程堤防重点布设,从而起到无堤段防洪补充和缓洪作用。在堤坝背水侧及工程范围内的3条支流入水口堤坝背水侧根据实际情况营造防护林带。
3 环境影响评价
为保护施工区河道水质不被污染,对该工程系统及施工机械检修冲洗产生的废水要经过处理后才能排放。对居住在施工临时生活区内的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处理采取挖明沟收集,通过化粪池处理后方可排放。
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主要是粉尘、燃油机械设备及运输车辆排放的尾气。因此,施工期空气质量保护措施为:细骨料堆放时,骨料堆积边坡角度不宜太大,给细骨料堆适当加湿,防止细骨料被风吹散;实行场内干道车辆速度控制,交通干道及时清扫、洒水,使用零号柴油和无铅汽油,减少尾气排放量。
对噪声的控制主要是在生活区和施工区之间设立防护带,并控制高噪声设备的运行时间。对生产第一线高噪声环境下作业的施工人员,配备相应的防噪设施。
4 水土保持措施
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将扰动地表面积21.33 hm2,损坏水土保持设施面积6.42 hm2,可能产生的水土流失量达25 755 t,如不采取水土保持措施,水土流失将会相当严重。根据“谁开发谁保护、谁造成水土流失谁负责治理”的原则,该工程防治责任范围经复核主要包括主体工程区、弃渣场区、土料场区、临时公路区、施工临时工程区,防治责任总面积21.33 hm2。
5 结语
白玉河河道治理工程实施后,一方面护岸工程减少了河道冲刷,控制了河势变化,消除了存在的隐患,提高了河道的防洪标准,减轻了整体防洪压力;另一方面,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将原有和施工新增的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改善了河道两岸的生态环境,保护了河道两岸的基本农田,提高了河道两岸人民的生活水平,改善了生存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