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推进《规划》实施 打牢森林防火长效基础
2013-08-15黑龙江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黑龙江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1 森林防火项目立项批复情况
2009-2013年,国家林业局陆续批复黑龙江省地方林业系统40个森林防火项目,包括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工程项目25个,超短波基础通信系统项目1个,预警监控系统项目2个,国家级森林防火物资储备项目5个,航空护林项目3个,省级物资储备库1个,信息、指挥系统项目2个,航空森林消防设施建设项目1个。建设范围基本涵盖了林业厅系统的市、县林业局和省农垦总局系统的重点农场。批复项目的总投资规模为38672万元,其中规划国家投资25027万元、地方配套13645万元。
2 工程项目进展情况
截止到2013年8月,国家批复的40个项目中,已竣工划21个,其中,竣工验收16个,已竣工待验收5个。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宣传教育工程、森林火险预警监测系统、通信和信息指挥系统、森林消防专业队伍与装备能力建设和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建设。
正在建设中的8个项目是:超短波基础通信系统建设项目1个、航空森林消防建设项目2个、预警监测系统建设项目1个、重点火险区工程1个、国家级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建设项目1个、信息系统建设项目1个、指挥系统建设项目1个。8个在建项目已编制初步设计并批复。
未开工的项目11个,其中,重点火险区项目10个、航空森林消防设施项目1个。11个未开工的项目中8个已编制初步设计并批复,尚有3个项目正在编制初步设计。
3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及支出情况
截止到2013年8月初,国家林业局批复的40个项目中,有29个项目已下达了年度投资计划,累计到位资金20013.7万元,其中国家投资15916万元,落实配套资金4097.7万元。
据统计,已经竣工建设的21个项目中,累计支出资金12136.9万元,其中:支出国家投资8826万元(占国家到位投资的100%),支出地方配套资金3310.9万元。
4 资金管理情况
为用好项目投资,提高建设项目效益,我省地方林业项目建设单位均设立了项目建设资金专项账户,并实行专户储存、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实行财务报账制。项目建设资金使用先由建设单位申报,地方财政部门按照初步设计内容严格审批,并按政府采购程序由项目法人代表或项目负责人签批拨付工程款。建设项目完工后,由建设单位委托当地会计事务所对项目建设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财务审计,最后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5 地方建设任务完成情况
自2009年以来,省级财政加大了对森林防火的投入,在防火道路建设、大型灭火机具购置、专业队伍经费补助、扑火物资储备等方面都加大了财政投资力度。
5.1 防火道路投资建设情况
2009-2012年省财政厅共安排1.06亿元专项补助经费用于支持北部重点林区的防火道路建设,大兴安岭地区、伊春市、黑河市和省森工总局共计落实配套自筹资金8143.1万元,全部按计划完成了1065.3km的防火道路建设任务。通往北部重点林区高危火险区关键地段的断头路问题得到了显著改善,为扑救森林大火创造了有利条件,也将为今后一定时期的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发挥长效作用。
5.2 大型灭火机械设备情况
自2010年起,省财政投资3899万,购置20辆履带式森林消防车(其中俄罗斯蟒式4辆、国产履带车16辆),在黑河市、伊春市、嫩江县和沾河林业局的机械化森林消防大队组建了4支以水灭火特勤中队,每个特勤中队平均投资975万元。按照省森防指的要求,黑河市、伊春市、嫩江县和森工总局在接受机械装备的同时,明确承诺全面承担调拨分配到位机械的管理和保障责任,包括修建库房、购置运载拖车等费用。目前,各承担单位地方配套总投资699万元。其中,黑河市地方配套42万元用于购置运载拖车1辆;嫩江县地方配套162万元,用于购置运载拖车5辆、新建库房512m2;伊春市地方配套300万元,用于购置运载拖车4辆、新建库房1000m2;森工总局地方配套195万元,购置运载拖车5辆、维修库房3900m2。
5.3 扑火物资储备
自2012年起,省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专项资金,累计投资2000万元,用于购置省级储备的扑火物资。
目前,上述项目绝大部分建设内容建成并发挥了重要作用。
6 《全国森林防火中长期发展规划》实施以来取得的成效
通过国家项目的实施,林区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提高。改善了区域生态环境,提高了全民防火意识。改变了我省林业多年来森林防火基础设施薄弱的落后状况,为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奠定了物资保障基础,使项目区森林防扑火硬件和软件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火险预警、火源控制、火情发现、指挥决策、组织扑救等方面都得到了加强,我省的预防、扑救和保障3大体系初步建立。
目前,项目区森林防扑火硬件和软件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重点区域内的瞭望监测覆盖率达到85%以上,通信覆盖率达到80%以上。预计规划期末瞭望监测覆盖率、通信覆盖率均可达到90%,进一步加大监测、通信覆盖范围,增强森林防火综合指挥扑救能力,火险预警、火源控制、火情发现、指挥决策、组织扑救等方面都得到了加强,有效降低了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的发生率和火灾损失程度。真正起到保护森林植被、涵养水源、调节气候、防止水土流失、防止沙化碱化、庇护农林牧地以及减少野生动物损失和火灾扑救损失等作用,不仅使林业受益,同时也使当地多种经营、农牧副业生产效益得到全面提高,有力地促进环境资产增值。保护了区域森林生态系统。在工程实施期间,通过综合治理,有效地保护了森林生态系统,保护了珍稀野生动植物的生存和繁衍,增加了生物多样性,维护并进一步改善了区域自然景观,促进了生态旅游事业的发展。
7 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7.1 存在的问题
通过森林防火项目的实施,项目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条件有了很大改善,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有了显著提高。但是,通过项目的实施也发现一些问题。
(1)项目可研报告存在弊病,指导项目建设的针对性不强。在项目申报过程中,由于可研报告编制的仓促,可行性、适用性论证不充分,监督、指导不够,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在编写可研报告时,抱着先把国家投资争取下来再说的想法,没有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规划建设的内容照搬照抄,建设的重点不突出,建设内容零散,解决问题的目的性不明显,没有突出建设重点、缺乏针对性。国家林业局批复的有些建设内容,基层单位根本不需要,实施过程中必然发生调整串项的现象,给项目管理工作带来很大困难。
(2)项目的初步设计深度不够,在项目实施中缺乏科学适用的指导意义。编制初步设计时,基本上是把可研报告照搬过来,设计单位与防火办缺少沟通。有的单位防火办人员根本不清楚有什么建设内容,特别是瞭望、道路、通信等重点工程类项目,根本就没有进行实地勘察,设计内容只是走形式,基本没有可操作性。编制和审查初步设计没有完全按照国家林业局有关规定进行规范化的操作,设计深度不够给日后的竣工验收工作带来很大困难。
(3)项目监督管理力度不够,工程建设时调串项目现象比较普遍。由于可研报告、初步设计和项目论证审查等各项前期工作环节的不规范,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监管力度不够,国家林业局要求的“加强领导、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配套资金承诺、资金专户存储”等项目管理制度,没有真正落实到位,建设单位的法规意识差,施工建设随意性大,普遍认为“给我的投资我说了算,怎么用都行,反正都用在防火上啦”。这些不规范的操作,导致增项、减项、串项和变更计划等现象普遍存在,无法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进行项目的竣工验收。
(4)项目立项和实际执行脱节。森林防火项目是以提前做好可研报告的项目储备形式进行申报的。近几年,多数项目早已立项批复,但年度投资计划却跨年度下达,即从项目立项到执行年度计划年限跨度较大,造成了立项所批的部分建设内容与实际偏差很大,总体上是建设内容易变化且工程概算不足,所下达的中央投资明显不足。
(5)项目所列建设任务内容不够全面。防火道路建设、水源地建设、森林消防水车和履带式运兵车等大型扑火装备等作为当前森林防火急需建设的任务,却因种种原因未纳入国家防火规划,无法列入项目建设内容中。
(6)森林防火项目建设内容的建设标准滞后,直接影响建设单位在编制可研文本时无所遵循。
7.2 建议
(1)加强项目的规范化管理。今后,应严格执行国家林业局制定的“2个编制规定、2个审查规定和1个验收细则”,重点抓好可研报告和初步设计等项目前期工作的管理,进一步加强项目的业务指导、组织管理和监督检查。
(2)加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管理。做好立项前对可研文本的预审和论证,业务主管部门及时给予项目建设单位政策性和技术性的指导,确保编制的可研报告符合编制规定和国家投资政策。
(3)加强项目初步设计的管理。在建设单位编制初步设计过程中,业务主管部门及时给予政策性和技术性的指导,确保编制的设计文件符合可研报告批复的内容,确保设计内容和设计深度符合具体建设需要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建设单位编报的初步设计必须经过业务主管部门的预审、内部初审、复核和通过初步设计审查会议的正式审查,才能正式行文将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上报省级主管部门,并由省级主管部门下达批复文件。
(4)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督管理。依据年度投资计划,监督检查组要全面掌握工程开展情况,及时深入项目建设区进行跟踪监督检查,监督检查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发现问题下达整改意见书,限期整改。
(5)加强项目竣工验收管理。监督检查组要及时进行单项工程审核,监督检查建设单位的工程初步验收工作。建设单位正式上报省级主管部门竣工验收申请前,必须由监督检查组提出工程初步验收审核意见,不具备验收条件的不能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工程初步验收合格的,监督检查组要按照《林业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实施细则》认真审核竣工报告,积极配合省级主管部门进行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工作。
(6)建议增加建设内容,并适当加大投资计划量,以满足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从我省森林防火工作特点看,我省属于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多发、重发地区,森林防火道路、森林防火阻隔系统、大型扑火机械设备是急需加强的。
(7)建议国家尽快出台全国森林防扑火设备建设标准,以便于今后申报森林防火项目有所遵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