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对策
2013-08-15刘玉萍
刘玉萍
(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中心 124200)
近年来,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有了明显的提高,但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比如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全程质量安全监管体系还不健全、农业标准化生产有待于进一步推广、农业投入品监管体系尚未健全、滥施农药化肥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资金投入不足、市场准入制度和质量安全追溯制度等有待建立健全等等。针对这些问题,我们提出如下对策与建议。
1 加强产地环境和农业投入品监管
严格控制工业“三废”和城市生活垃圾对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产品污染,禁止向可能影响农业生产基地环境的区域排放重金属、硝酸盐、油类、酸液、剧毒废液、放射性废水、未经处理的含病原体的污水、有害气体及其他有害物质,或者倾倒、填埋废弃物和生活垃圾。对严重污染已经不适宜生产农产品的基地,要尽快划分为禁止生产区域。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的监管,严格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市场准入制度,加大市场监管,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制售、使用假冒伪劣农资的违法行为。加大对剧毒、高毒农药的监管力度,建立农业投入品的禁用、限用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禁用、限用农业投入品品种。
2 大力实施标准化生产
大力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是维护消费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是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有效途径,是提升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的必然选择。农产品生产和流通各环节要严格执行强制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积极引用推荐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加快各类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标准化生产基地的建设,推广“龙头+基地+农户”模式,将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生产基地建设与农业科技推广、无公害生产基地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以及良好农业规范试点建设等项目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扩大农业标准化生产规模。积极扶持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专业技术协会和流通协会,通过积极有效的技术服务,降低标准化生产经营成本,提高生产经营者开展标准化生产的积极性,提高生产经营者无害性及无害化生产经营的能力和水平。
3 强化生产过程监管
加强农产品生产档案记录制度建设,要求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如实记载使用农业投入品的名称、来源、用法、用量和使用、停用的日期、病虫草害的发生和防治情况等等。开展标准化生产技术培训,引导农民科学、合理地使用农业投入品。积极引进和推广高效低毒新型农药、抗病抗虫新品种、无公害生产技术,为农产品的无害化生产和流通提供技术支撑。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将安全生产的相关技术组装成农业标准,并细化为简明易懂的技术操作规程。
4 加快农产品质量认证
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认证工作,鼓励生产管理比较规范、质量保障体系比较完善的生产基地和生产加工企业进行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认证。积极推进种养殖GAP认证、加工领域HACCP认证及农业投入品认证,逐步形成以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为主体,农业投入品认证为补充认证的体系。
5 加强农产品包装标识管理
建立农产品包装标识制度,是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实施质量追踪溯源、落实质量责任的基本前提,也是对农产品传统销售方式的重大改革。鼓励农产品实行包装标识上市,让消费者了解产品的品种、产地、生产者、销售者和质量等级等信息。同时,通过规范包装标识,促进产品的深度开发和增值。大型批发市场和超市要积极推行包装标识制度,依法加强保护生产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6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
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制度,对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实施全过程监管。依法制定农产品监测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例行检测和专项监督抽查,并公开发布监测结果,以指导生产、引导消费。对监测不合格的样品要追溯源头,并依法追究生产者、经营者的责任。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的交流沟通,做到监测信息共享,避免重复检查和多头执法。健全完善县级质检体系,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建成职能明确、运行高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强化技术服务能力,组织农业科技推广人员深入农村,广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和指导服务工作。
7 加强市场监管 逐步推行市场准入制度
加强对农产品市场的监管,监督指导农产品市场履行质量安全义务。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大型超市必须依法建立农产品检测室(站、点)和检测制度,开展上市农产品的日常检测。同时,要建立农产品质量信息报告制度和发布制度,对不合格产品要及时封存,并报告有关部门依法进行处理。逐步建立农产品经营企业、运销协会、农民经纪人和运销大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管理制度,引导和督促农产品经营者建立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商品备案、质量安全等制度,依法实行农产品包装标识,逐步建立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积极配合其他县(市、区)市场准入制度的实施,为外销合格产品提供必要的检验和检疫证明材料。
8 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置
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处置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将安全事故的损失和影响控制到最低限度。加快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预警机制,对可能存在的农产品质量问题或疫情疫病及时进行通报和处置,防止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处置机制,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细化操作手册,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各种紧急事件模拟演练,不断提高应变和快速反应能力。建立畅通高效的信息报送发布渠道,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对虚假报道和不实信息要主动应对,及时引导主流媒体,保持正确的舆论导向。
9 确保投入到位
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要求,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安排农产品质量安全经费,用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通过制定激励政策,鼓励引导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市场、基地、协会组织等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投入,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业,逐步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
10 加强领导 形成合力
按照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各方联合行动的原则,建立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各级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主体作用,在各自履行职责范围内建立相应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同时搞好协调配合,在规划制定、监督管理、政策扶持、资金投入、示范引导等方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共同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