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简《楚居》与“迁郢于鄀”考辨
2013-08-15牛鹏涛
牛鹏涛
(深圳大学文学院,广东 深圳 518060)
《左传》定公六年(公元前504年)记:
四月己丑,吴大子终累败楚舟师,获潘子臣、小惟子及大夫七人。楚国大惕,惧亡。子期又以陵师败于繁扬。令尹子西喜曰:“乃今可为矣。”于是乎迁郢于鄀,而改纪其政,以定楚国。[1]
杜预注:“终累,阖庐子,夫差兄。舟师,水战。二子,楚舟师之帅。陵师,陆军。……言楚赖子西以安。”吴王阖闾于此之前的鲁定公五年(公元前505年)因秦楚联手反击、越人侵吴、夫概王返国自立等多方面原因从楚国撤师回吴,楚昭王复邦。但吴对楚的攻击并未停止,鲁定公六年即先后败楚之“舟师”和“陵师”,致使楚人再次感到亡国的恐惧,《左传》记令尹子西主导迁都鄀郢,推行新政。
《史记·楚世家》云:
十二年,吴复伐楚,取番。楚恐,去郢,北徙都鄀。
《括地志》:“饶州鄱阳县,春秋时为楚东境,秦为番县,属九江郡,汉为鄱阳县也”,“楚昭王故城在襄州乐乡县东北三十二里,在故都城东五里,即楚国故昭王徙都鄀城也。”[2]乐乡的大致疆域范围,在今钟祥西北、宜城西南,位置与为郢(鄢郢)相近。《括地志》讲“番”为饶州鄱阳县,则失之过远。吴、楚交锋多集中于淮水流域,徐少华先生《论春秋时期楚人在淮河流域及江淮地区的发展》一文也持此见。
楚文字中作地名的“番”或“鄱”多见。上个世纪70年代在淮水上游地区曾发现有多件春秋早期的番君具铭铜器,如1974年河南信阳长台关番伯酓匜:“隹(唯)番白(伯)酓自乍(作)也(匜),其万年无疆,子孙永宝用。”1977年河南信阳吴家店出土的番昶伯者君盘:“隹(唯)番昶伯者君用其吉金,自乍(作)旅盘,子孙永宝用之。”同出的番昶伯者君匜:“隹(唯)番昶白(伯)者君自乍(作)宝匜,其万年子子孙永宝用亯(享)。”1978年河南潢川彭店出土的番君伯盘:“隹(唯)番君白(伯)攏,用其青金,自万年,自孙永用之亯(享)。”战国“鄱序大夫鉨”也见有“鄱”字。何浩、刘彬徽先生《包山楚简“封君”释地》认为“1974年以来,在固始以西的潢川、信阳一带,连续出土几批番(潘)器,也表明春秋时淮南确有一个潘国。战国时期楚国潘君的封地,应当是在故潘国东境的寝丘一带。”[3]此外,包山153号简有:“西与鄱君弡疆”;154 号简:“西与鄱君执疆”;175 号简:“鄱君之右司马”。徐少华先生《周代南土历史地理与文化》认为“位于蓼之西南的鄱邑,当不出今河南固始县西部的潢川、光山、商城等县之间。与上述番君伯盘、鄱子成周编钟诸器的出土正好相证。此番,应即春秋早期以后的番国故地。”
李学勤先生《论汉淮间的春秋青铜器》对学者们读为“番”或“潘”的地名提出新的解释,指出:“孙叔敖碑中的‘潘’,疑应读为‘瀋’,也就是‘沈’。 《左传》宣十二年‘沈尹将中军’,刘文淇《旧注疏证》云:‘杜注:沈或作寝,寝县也。洪亮吉云:《郡国志》汝南郡固始,侯国,故寝也。’”我们赞同李先生的意见。从地理形势看,《史记》记吴伐楚“取番”应在淮水上游一带,这里的“番”也可能即为“沈”,在河南固始一带的故寝地。
《史记·吴太伯世家》亦云:
(阖庐)十一年,吴王使太子夫差伐楚,取番,楚恐而去郢徙鄀。
《集解》引服虔曰:“鄀,楚邑。”太子夫差,《索隐》引杜预“阖闾子,夫差兄”曰:“此以为夫差,当谓名异而一人耳。”《水经》:“沔水又迳鄀县故县城南。”《注》:“古鄀子之国也。秦、楚之间,自商密迁此,为楚附庸,楚灭之以为邑。县南临沔津,津南有石山,上有古烽火台。县北有大城,即楚昭王为吴所迫,绝郢徙都之,所谓鄢鄀庐罗之地也。秦以为县。”鄢、鄀并称,是因为二地相近的原因。
《左传》僖公二十五年:“秋,秦晋伐鄀。”杜注:“鄀本在商密,秦楚界上小国,其后迁于南郡鄀县。”清华简《楚居》中出现有“鄀”,分别是:
《楚居》记载若敖、堵敖曾都于鄀郢,关于楚昭王徙郢的过程有“乾溪之上、媺郢、鄂郢、为郢(阖庐入郢)、乾溪之上、媺郢”,却不见昭王徙鄀的内容:
赵平安先生《<楚居>“为郢”考》在论证“为郢”即湖北宜城的“鄢郢”后,对楚昭王后期“徙鄀”进一步分析说:
为郢的确定,对理解《吴越春秋》“徙于蒍若”也很有帮助。《阖闾内传》:“于是太子定,因伐楚,破师拔番。楚惧吴兵复往,乃去郢。徙于蒍若。”徐天祜音注:“蒍若,字误,当作‘鄀’……”
按照我们的理解,蔿若就是鄢鄀。鄢、鄀本为二邑,吴卓信《汉书地理志补注》:“《渚宫旧事》:……按鄢本古国,后入楚为别都,其后昭王迁郢于鄀,更称鄢郢,以鄢与鄀俱在宜城县,地相近,故称鄢郢,以别于江南(陵)之纪郢也。”童书业也说:“‘鄢郢’盖包鄢、鄀二邑而言。”由于鄢包括鄢、鄀,所以鄀可以称鄢鄀。这便是把“迁郢于鄀”或“去郢徙鄀”说成“徙于蔿若”的由来。[5]
针对清华简《楚居》中未见昭王徙鄀的内容,学者们认为《楚居》对楚国徙都的记载内容并不完整,涉及到如何把握《楚居》内容的问题。赵平安先生敏锐地抓住《吴越春秋》“徙于蒍若”的记载,判断因“为郢”与“鄀郢”相近,楚昭王徙于“鄀郢”与徙于“为郢”相当,认为《楚居》中虽不见昭王“徙鄀”的记载,但有“鄂郢徙袭为郢”的内容,故《楚居》并无失载。
赵文独具眼光指出“为”、“鄀”可以代称,我们赞同其说。在文献中二地相近往往合称,如“申、吕”因地点相近,有时甚至“申”、“吕”互代。最近公布的上博简(九)《灵王遂申》有:
灵王既立,申、息不慭。王败蔡灵侯于吕,命申人室出,取蔡之器。执事人夹蔡人之军门,命人毋敢出。
王子围弑郏敖而立,是为楚灵王,即位后申、息等北境大县不服。上博简文记楚灵王在吕败蔡灵侯,并命令申人每室都要派人来取蔡之器,并由执事之人在门口负责检查。
与之对应的 《春秋》经传昭公十一年(公元前531年)记:
夏四月丁巳,楚子虔诱蔡侯般杀之于申。楚公子弃疾帅师围蔡。冬十有一月丁酉,楚师灭蔡,执蔡世子有以归,用之。(《春秋》经)
楚子在申,召蔡灵侯。……三月丙申,楚子伏甲而飨蔡侯于申,醉而执之。夏四月丁巳,杀之,刑其士七十人。公子弃疾帅师围蔡。冬十一月,楚子灭蔡,用隐大子于冈山。(《左传》)
《春秋》经传俱云蔡灵侯在申诱执蔡灵侯并杀之,在上博简《灵王遂申》中则记为“王败蔡灵侯于吕”,所讲为同一事,“吕”可以指代“申”。 《括地志》:“故吕城在邓州南阳县西四十里。”申、吕相距甚近,故楚简中可以代称。无论从简文自证,还是从简文与文献的互证来看,此处吕、申所指显然都为同一地点。具体来讲,我们推测事件发生的地点应在申,上博简文中是以“吕”代“申”,这也是《灵王遂申》中王败蔡灵侯于吕,却令申人室出以取蔡器的原因。
不仅上博简和《春秋》经传中可以“吕”代“申”,《左传》、《史记》等文献所记楚昭王“迁郢于鄀”、“北徙于鄀”、“徙郢于鄀”也可以“鄀”代“为”,这里向北徙居的正是湖北宜城附近的“为郢”,赵平安先生的意见是正确的。
不过,认为文献中所记楚昭王复邦后因楚人惧吴而北徙于鄀,即对应《楚居》中楚昭王时的“为郢”,这点却是值得推敲的。如上引赵平安先生《<楚居>“为郢”考》一文讲:
《楚居》刚刚发表的时候,有学者指出楚昭王迁鄀不见于《楚居》,从而认为《楚居》记述楚国迁都可能是不完整的。明确了为郢就是鄢郢,鄢可以涵括鄀,就不会有这种误解了。《楚居》所述昭王时期的都城中,虽然没有鄀,但有为,原来,为涵括鄀,为和《左传·定公六年》的鄀相当。
《楚居》中记楚昭王时期郢都迁徙有乾溪之上、媺郢、鄂郢、为郢(阖庐入郢)、乾溪之上、媺郢。可以看到,楚昭王时居于“为郢”是在“阖庐入郢”之前,“阖庐入郢”后昭王复邦,居处的地点就只有“乾溪之上”、“媺郢”,与文献所记“北徙于鄀”是在昭王复邦以后的事实存在抵牾。
我们认为这跟《左传》自身的体例有很大关系。《左传》随《春秋》经逐年纪事,但也有较多地方围绕某事前后关系而引申记述,将后事提前或追溯前事,不能全部作为当年之事看待。这种例子在《左传》中为数不少,现陈一例试作分析,如《左传》哀公元年(公元前494年):
元年春,楚子围蔡,报柏举也。里而栽,广丈,高倍。夫屯昼夜九日,如子西之素。蔡人男女以辨,使疆于江、汝之间而还。蔡于是乎请迁于吴。
鲁哀公元年当楚昭王二十二年,此时为报复蔡联合吴人袭楚入郢,楚昭王围蔡。杜预注:“辨,别也。男女各别,系垒而出降。楚欲使蔡徙国在江水之北,汝水之南,求田以自安也。蔡师权听命,故楚师还。楚既还,蔡人更叛楚就吴,为明年蔡迁州来传。”楚强行将蔡南迁,便于对蔡进行控制,蔡叛楚之心愈强,于次年迁吴。《左传》哀公元年“蔡于是乎请迁于吴”讲的是第二年的内容,因与本年事密切相关,故记载于此。从史学编纂的角度看,任何编年体史书都不可能做到完全的以事随年,这是历史内容的复杂性和相关性决定的。
结合清华简《楚居》记昭王复邦至惠王即位的徙郢情况:
《左传》定公六年“于是乎迁郢于鄀,而改纪其政”,也应属提前述及后事。可理解为:楚昭王复邦第二年,复败于吴,楚人大恐,此后乃迁郢于鄀,并进行政治革新。至于迁郢于鄀的具体时间,结合《楚居》来看,可能是到了楚惠王即位。
[1]杨伯峻.春秋左传注[M].北京:中华书局,1981.1557.
[2][唐]李泰撰.括地志辑校[M].贺次君辑校,北京:中华书局,1980.188.
[3]何浩,刘彬徽.包山楚简“封君”释地[A].包山楚墓:上册[M].北京:文物出版社,1991.569.
[4]李学勤,清华大学出土文献研究与保护中心.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壹)[M].上海:中西书局,2010.180.
[5]赵平安.《楚居》“为郢”考[J].中国史研究,201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