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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悉的故事 陌生的感觉*——《透明的红萝卜》陌生化解析

2013-08-15詹丽娟颜静兰

关键词:黄麻红萝卜陌生化

詹丽娟,颜静兰

(华东理工大学 外国语学院,上海200237)

陌生化理论是文学活动生生不息的内在动力,深受国内外小说家的喜爱。像福克纳的《喧哗与骚动》、普鲁斯特的《追忆似水年华》、刘震云的《一地鸡毛》和苏童的《妻妾成群》等,这些作品都不约而同地运用了陌生化的手段,彰显出非凡文学魅力。中国第一位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莫言的小说中充满了怪诞奇异的魔幻色彩,语言新颖,比喻奇特。《透明的红萝卜》是他的成名作,也是他最出名的一部短篇小说,其中充斥着瑰丽新奇的梦幻和怪诞奇特的意境。他营造的故事我们既熟悉又感到陌生,陌生化手法的娴熟运用将其深层的意蕴和美学价值巧妙地彰显于读者。

一、陌生化理论与陌生化写作手段

“陌生化”理论是俄国形式主义文论的重要组成部分。陌生化即使变得陌生之意,强调人们要用全新的视角去审视事物,从而摆脱模式化的束缚,获得对平常事物认识的升华与解放。它被界定为一种“使事物奇特化的手法”。什克洛夫斯基曾断言:“几乎有形象的地方就有奇特化。”[1]其手段的实质就是要设法增加对艺术形式感受的难度,拉长审美欣赏的时间,从而达到延长审美过程的目的,因为常常“生活在海边的人变得如此习惯于海浪的细语以至于他们不再能听到它,我们对世界的感知已干枯掉,剩下的只是纯粹的认识。”[2]陌生化就是为了对抗日常语言所造成的人的感受的“自动化”。再者,“期待视野与作品之间的距离,积淀的审美经验与新作品的接受需求的视野的变化之间的距离,决定着文学作品的艺术特性。”[3]陌生化通过词语的特别选择和配置,拉开读者期待视野和作品的距离,使作品具有特殊的文学特性。陌生化特点最鲜明地体现在诗歌语言上。雅各布森说,“诗歌性表现在哪里呢?表现在词使人感觉到是词,而不只是所指对象的表示者或者情绪的发作。表现在词和词序、词义及其外部和内部形式不只是无区别的现实引据,而都获得了自身的分量和意义。”[4]也就是说,陌生化创作手段强调的不是内容的如实再现,而是创造性的、给人新奇感的形式。形式凸显内容,甚至高于内容。通过比喻、夸张、对比等各种修辞手法的运用,叙事视角的翻新或是对传统主题的颠覆等手段,增添了作品的艺术魅力。

二、《透明的红萝卜》陌生化写作手段分析

陌生化手段在《透明的胡萝卜》中被发挥到极致,新奇怪诞的语言形成的各种情境魔幻让读者应接不暇,不仅带来强烈的视觉、感官冲击,营造了全新的审美效果,也使小说人物形象更加饱满,主题得到更好凸显。这些具体表现在语言、修辞、情境和审美等方面的陌生化。

(一)语言视觉化的陌生感效果

霍克斯说:“和普通语言相对比,文学语言不仅制造了陌生感,而且本身也就是陌生的。”[5]莫言在其作品中充分发挥人物的视觉功能,强化语言的感受力,以此达到诗化的审美表现和陌生感的特殊效果。

《透明的红萝卜》,语言色彩鲜明,不断刺激着读者的眼球。色彩或亮或暗,或欢快或沉重,读者的心灵不知不觉随之受到震撼,小说的主题也在忽明忽暗中得以体现。“秋天的一个早晨,潮气很重,杂草上、瓦片上都凝结着一层透明的露水。槐树上已经有了浅黄色的叶片,挂在槐树上的红锈斑斑的铁钟也被露水打得湿漉漉的”,这是文章开头的一段景色描写,透明的露水、浅黄色、红锈斑斑,简单的三个色彩词尽显秋天早晨的萧瑟、凉意,工地附近的破败也可见一斑。读者也因此隐约感受到整个小说的基调。

接下来是明暗色彩间的嬉戏游戏:“地瓜叶子紫勾勾地亮……白皮红瓤”、“深红或是淡绿的茎秆”、“青蓝蓝的天”、“红色的须根”、“橘黄色的落叶”、“红色的嘴”、“火红色的运动衫”、“眼眶充血发了紫”、“深红色的菊子”、“淡黄色的小石匠”、“紫红色的老铁匠”、“金光闪闪的红萝卜”、“枯黄色的落叶”、“白手绢”、“鲜红的月季花”、“淡黄色的油布”、“深红的血”、“红色的须根”……红绿蓝黄紫橘,光亮的文字呈现出一幅幅色彩绚丽的写意画,画中燃烧的是激情、活力,是憧憬和灼热的渴望,是黑孩童稚而倔强的呐喊。与之相对的是一组组冷、暗色调的呈现:“乌黑的自行车”、“灰白的铁屑”、“银灰色的钢钻”、“雪亮的灯光”、“瓦灰色的大地”、“黑孩子”、“煤块一样乌黑发亮”、“一团团稍纵即逝的暗影”、“几条黑色的小鱼”……没有了光和亮、黑与白构成主色调,暗含的是寂寥、萧瑟和压抑。冷暖色调的相互映衬,光与影的结合,使色彩之间形成强大的张力,由这种张力形成的突兀感给人不同寻常的艺术感受,同时构成了极其滑稽的反讽。黑孩的外在形体是瘦小的,看似经不起世俗的摧残,内心却是透亮、温暖,于是他能看到透明的红萝卜和金色的黄麻地,能看到大自然绚丽多姿。文字上鲜活色彩与冷色调的对比,内容上对应的正是黑孩外在沉默、渺小和他内心对光明、自由和美好的敏感及向往。语言不只是技巧和形式。小说中语言的丰富色彩在给读者带来视觉冲击的同时,更加突出了人物形象,深化了小说的主题。

(二)修辞新奇化的强化陌生感体验

亚里士多德在《修辞学》中强调:应给平常的语言赋予一种不平常的气氛,人们喜欢被不平常的东西打动,将平常熟悉的事物变得不寻常和奇异,才可以使风格不致流于平凡。小说中比喻、拟人、夸张、重复等修辞手法的运用将人们习以为常的事物陌生化,使得读者转换角度去接触或感知事物,产生一种心理审美快感[6]。

首先是重复,“菜园的北边是一望无际的黄麻。菜园的西边又是一望无际的黄麻。”此句若改作:“菜园的北边和西边都是黄麻地”,意思表达依然明确,作者却不厌其烦地对黄麻地进行“赘述”,这一看似繁冗的重复实加大了审美难度,延长了审美时间。黄麻这一再呈现的意象被赋予了神秘而深刻的意蕴——它是他寻找红萝卜时的掩护者,所以它还是黑孩梦想的捍卫者。再者,夸张的运用:“有两滴沉甸甸的水珠落下来……一滴打到鼻尖上,鼻子被砸得酸溜溜的。”眼泪何以会这么重,以至“砸”得鼻子酸?这明显是作者故意的夸张。因为眼泪即心泪,即便是手被火红的钢钻烫得灼热,黑孩也还是沉默的,生活的煎熬在他心底沉淀了太多的委屈和苦楚,却也同时历练出了他的刚强和隐忍,两股感情对流相互碰撞,化成的便是黑孩默默而沉重的泪水。“他的头很大,脖子细长,挑着这样一个大脑袋显得随时都有压折的危险。”这句中,头之大和脖之细之长形成鲜明对照,随时有可能压折则显得稍许夸张,轻松逗趣的文字让读者为黑孩的可爱忍俊不禁。然而掩卷细思,黑孩备受摧残的惨境又不免让读者为之心生同情与酸楚。

奇特的比喻也是俯拾即是,如:“黄麻地里响着鸟叫般的音乐和音乐般的秋虫鸣唱。逃逸的雾气撞着黄麻叶子或是淡绿的茎秆,发出震耳欲聋的声响。蚂蚱剪动翅羽的声音好像火车过铁桥”,“上堤的小路被一棵棵柳树扭的弯弯曲曲。柳树干上像装了磁铁,把铁皮水桶吸得摇摇摆摆”,“河岸上的柳叶像蜻蜓一样飞舞着”……比喻,就是“指要让语言肌体本身及其所有特征都成为可感的”[7]。这些丰富的喻体,使黑孩丰富的想象和心灵童真形象可感。

“他的头发这几天发疯一样地长,已经有两寸长,头发根根竖起,像刺猬的毛”,这是对黑孩外貌的一个特写。黑孩一直缺乏关爱,受人欺负。久而久之,他学会了自我保护,就像刺猬时刻都竖起它那坚硬的刺,提防所有可能伤害到它的人,而蜷缩在这些冷冰冰的刺下面的却是温暖和柔软。“狗蛋子草好奇地望着他,开着紫色花朵的水芡和擎着咖啡色头颅的香附草贪婪地嗅着他满身的煤烟味儿”这句,拟人手法赋予平常无奇的水生植物以丰富的情态,反映了黑孩的敏感纯真的心灵。

在什克洛夫斯基看来,陌生化语言是一科“以曲为贵,难以理解,使诗人变得笨嘴拙舌的诗歌语言”,它由“奇奇怪怪,不同凡俗的词汇和不同凡响的词的措置”[8]所组成。作者以不同寻常的措辞来组构画面,给读者带来诸多惊喜和审美快感的同时,加深了对小说人物形象和主题的领悟。

(三)情境魔幻化的陌生感效应

小说的第三个陌生化表现在情境的魔幻化。在《文学应该给人光明》一文中,莫氏说:“我的长处就是对大自然和动植物的敏感,对生命的丰富的感受。比如我能嗅到别人嗅不到的气味,听到别人听不到的声音,发现比人家更丰富的色彩。”[9]当莫氏把他的这种感觉特长运用到自己的创作中时,他作品中的个体就被赋予了生命、感情、灵性和活力。“黑孩的眼睛本来是专注地看着石头的,但是他听到了河上传来一种奇异的声音,很像鱼群在唼喋,声音细微,忽远忽近,他用力地捕捉着。眼睛与耳朵并用,他看到了河上有发亮的气体起伏上升,声音就藏在气体里”。“他望着上方,看到一缕一缕细的蓝色光线从黄麻叶缝中透下来,黄麻叶片好像成群的金麻雀在飞舞。成群的金麻雀有时又像一簇簇的葫芦蛾,蛾翅上的斑点像小铁匠眼中那个棕色的萝卜花一样愉快地跳动。”在这里,一切脱离了笨拙而显得灵动起来。想象承载的是黑孩的心灵,身囿现实的贫苦,心灵依旧可以自由愉快地飞翔,这是黑孩的坚韧、隐忍、勇敢和纯真。

再如,“河上传来的水声越加明亮起来,似乎它既有形状又有颜色,不但可闻而且可见。河滩上影影绰绰,如有小兽在追逐,尖细的趾爪踩在细沙上,声音细微如同毛纤毫毕现,有一根根又细又长的银丝儿,刺透河的明亮音乐穿过来。”黑孩在夜里拉着风箱,听着风箱发出的声音时,脑中突然浮现的画面,有动有静,极细微极生动极美妙,拉风箱的生活很苦,黑孩内心对大自然的向往,对生命、自由、美好的憧憬却无法被阻断。

在红萝卜被小铁匠扔到河里之后,黑孩来到河边寻找萝卜时有一组鸭子的对话,也带有明显的魔幻色彩。黑孩的内心单纯、美好,一如童话。然而黑孩只能在内心经营只属于自己的童话世界,音乐也好,色彩也好都是他心灵在自然中的映射。大自然仿佛是他心灵的舞台,任他尽情演绎心中的一出出魔幻剧。

“红萝卜”意象的出现将小说的魔幻色彩推向极致:“光滑的铁毡子,泛着青幽幽蓝幽幽的光。泛着青蓝幽幽光的铁毡子上,有一个金色的红萝卜……红萝卜晶莹透明,玲珑剔透。透明的、金色的外壳里苞孕着活泼的银色液体。红萝卜的线条流畅优美。从美丽的弧线上泛出一圈金色的光芒。”太过平常的红萝卜怎么突然变成了透明的,而且泛着金色的光?好奇心一路驱使,直到后来看到黑孩求金萝卜不得,着魔似地跑到老头黄麻地里拔起所有的萝卜,对着萝卜出神却除了一顿毒打什么也没寻到时,读者才隐约明白红萝卜的透明和金色只会是梦境中的。红萝卜越亮、越红、越美,黑孩内心憧憬就越奢侈,现实就越残酷,自由、美好离他也就越远。

带有魔幻色彩的演绎,不但增强了小说的陌生感和小说的可读性,成功捕获了读者的好奇心,也使文章主题更加深刻难寻。

(四)人物审丑化的陌生感体悟

美学(Aesthetics)是18世纪中叶德国哲学家鲍姆嘉通创设的一门学科,“它是专门研究人类的包括美感和丑感的感性或感觉的学问”[10]。著名美学家、文艺评论家朱光潜也认为,“丑,也属于审美范畴”[11]。俄国形式主义学者穆卡拉夫斯基也曾提出,“审美并不仅限于美丽和它心理上的对应物——快感,也包括恰恰是其反面的丑陋,丑陋也属于审美领域。作为对美丽的否定,丑陋与审美冷漠形成对比”[12]。作为审美范畴的丑是以现实为基础的,现实中的丑自人类有意识以来就存在,而美学中的丑则是在人类审美实践的不断发展中逐步被认识和确立的。“因为美直接取悦感官,它停留在感性上,拒绝超越感性,所以美是浮浅的,而丑则刺痛感官引起思考,在痛苦与厌恶的交织中获得精神的真实,丑是引起思考的形式,需要理智的介入,所以丑是深刻的。”[13]

在透明的红萝卜中也充斥着不少这类丑化的语言。“鼻孔里两撮毛抖动着”,“柔软的黄头发上,劳动布夹克上、大红运动衫翻领上,沾满了铁屑和煤灰,脏水像小溪一样往下流”,“深紫色的伤疤,圆圆的,中间凸出”,“那只独眼咕噜噜地转着,射出迷茫暴躁的光线,两条大蝌蚪一样的眉毛急遽地抖动着”,“大裤头子贴在身上,小鸡子像蚕蛹一样硬梆梆地翘着”……这些意象和美丽毫不沾边,但陌生化的语言意象让读者心灵为之震撼。在黑孩看到红萝卜产生魔幻感后伸手抓萝卜时,小铁匠的丑陋形象更是被毫无美感的语言深刻描摹出来:“小铁匠猛地窜起来……那只独眼充着血,:‘狗日的!公狗!母狗!你也配吃萝卜?老子肚里着火,嗓里冒烟,正要它解渴!’……张开牙齿焦黑的大嘴就要啃那个萝卜。”副主任刘太阳的语言也极为粗俗和丑陋,看到工地上吵嚷起来,就开始响亮地骂,“娘的,铁匠炉里出了鬼了,老混蛋连招呼也不打就卷了铺盖,小混蛋也没了影子……”见了黑孩就开始破口大骂“我以为你狗日的让老猫叼了去呢!”对小铁匠也没好话,“我要先看看你的活,中就中,不中你也滚他妈的蛋!”丝毫看不到一个干部应有的形象;“丑陋”的文字,让读者看到的不仅仅是混乱、异化,荒诞而隐晦的文字本身,面对不幸的勇敢、坚强以及他无声的反抗;看到小铁匠的险恶嘴脸;看到橘子姑娘虽有一颗善良美好的心灵却免不了命运悲剧的辛酸……莫氏用丑化的语言将生活中普通的事物陌生化,带给读者更新奇、更深刻的体验,同时也让读者看到潜藏在他内心深处对像黑孩这些底层人物命运的大同情大悲悯、以及重建人类秩序的美好愿望。

三、结束语

莫言小说魅力的彰显很大程度上得益于他对陌生化技巧的运用。《透明的红萝卜》的篇幅十分短小,情节简单,但莫言以陌生化的艺术手法对文本的语言、修辞、情境以及审美观念等几个方面进行偏离悖反,提升了读者的兴趣,使阅读主体获得了全新的审美体验,同时也发掘出其中的巨大魅力和深刻现实意义。

[1]茨维坦·托多罗夫.俄苏形式主义文论选[C].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71.

[2]易丹.从存在到毁灭[M].石家庄:花山文艺出版社,1989:45.

[3]王岳川.二十世纪西方哲性诗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327.

[4]胡经之,王岳川.文艺学美学方法论[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4:191.

[5]霍克斯.结构主义和符号学[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62.

[6]亚里士多德.修辞学:第三卷[M]//西方文论选上卷.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79:90.

[7]张冰.陌生化诗学:俄国形式主义研究[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173-174.

[8]胡经之.西方文艺理论名著教程(下)[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8:233.

[9]曾利君.魔幻现实主义在中国的影响与接受[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7:157.

[10]王洪岳.现代派文学的感性学评析[J].文史哲,2003,(3):53.

[11]朱光潜.朱光潜美学文集:第一卷[M].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82:12.

[12]Mukarovsky,Jan.The Esthetics of Language[A].In Paul L.Gauvin(ed).A Prague School Reader on Esthetics,Literary Structure,and Style[C].Washington:Georgetown University Press,1964:35.

[13]潇牧.论现代主义艺术的丑[J].美苑,200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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