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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长春市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的调研

2013-08-15中共长春市委党校课题组

长春市委党校学报 2013年4期
关键词:党风廉政社区建设

中共长春市委党校课题组

为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的纯洁性建设,扎实推进长春市基层党组织建设年活动,市委党校党建党史教研部和市纪委党风室的相关人员组成联合调研组深入到长春各市、县区,对长春市城市社区的党风廉政建设开展情况作了专题调研。

一、长春市社区发展及党风廉政建设现状

长春市城市社区建设工作从2003年开始,到2004年底基本实现了社区建筑面积平均500平方米的公共服务用房。2007年长春市民政局在城市社区建立了社区公共事务服务中心,作为社区居委会的下设机构,具体承接政府转移的公共事务服务和开展社区为民服务工作,并率先以民办非企业方式进行了法人登记。2009年,全市城区318个社区全部按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方式完成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建设。

2011年12月,长春市按照中央和省文件要求,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主要从理顺街道办事处管理体制、建立完善社区工作准入制度、减轻社区居委会工作负担、积极推进社区公共服务、加强和完善社区公共设施建设、强化社区建设经费保障机制、优化社区工作队伍、加强社区社会组织建设、深化社区社会工作、着力创新基层社会管理方式、加强对社区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了明确,为全市建设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环境优美的和谐社区指明了方向。

当前长春市社区组织由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委会组成,基本形成了“两套班子一套人马”工作格局,社区书记和居委会主任实现了“一肩挑”。总之,长春市城市社区建设工作,依托推进城市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从解决社区建设发展的瓶颈入手,突出重点,大抓社区用房等基础设施建设,强化了社区服务功能,加强了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各项社区建设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基本形成了功能齐全、服务设施配套的社区服务网络系统,充分发挥了社区在加强民主自治、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维护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

伴随着城市的迅猛发展,社区已成为城市的细胞,成为社会的基本单元。社区承担的任务和职能越来越繁多,功能逐步完善。据不完全统计,长春市城市社区履行党建、民政、劳动保障、计生、卫生、物业、治安管理等方面的职能共计200多项,可以说,点多面广,事务繁杂,涉及人的生、老、病、死和衣、食、住、行等方方面面,特别是从事着辖区居民各项审批材料的调查、核实、确认等基础性工作,涉及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着党和政府的形象。切实加强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对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助力改革开放顺利开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十二五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还特别强调,要全面开展城市社区建设,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健全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把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因此,加强社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对公共资源营业性收入、公共建设投入等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运用制度加科技双管齐下,共同反腐,建立健全民主议事决策制度和公开制度以及电子监管平台等,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具有重要的基础性作用。

二、长春市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思想认识相对滞后

有些社区工作人员的社区廉政意识淡薄,对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着思想认识障碍。部分社区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不重视,认识不到位,在相关规定的落实上存在侥幸心理,工作被动应付。有些社区干部认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事,是上级领导的事,社区既无权又没钱,没有产生腐败的机会和可能,不仅没有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而且贯彻落实责任制的积极性也不高,对所属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廉洁自律工作抓得少、管得松,对责任范围内干部身上存在的问题不敢指出,不敢批评。有些领导、甚至一些从事社区工作的街道干部对加强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的目的、意义、做法、作用也认识不清,这给社区廉政建设带来一定的阻力。个别干部甚至错误地认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得太紧会束缚手脚,会影响经济工作和事业发展,把抓经济建设和抓党风廉政建设对立起来。由于思想认识相对滞后,工作自然缺少成效,存在“求太平、过得去、别出大乱子”的思想,轻视抓党风廉政建设,不能及时将矛盾和问题化解在形成之初、萌芽之时。

(二)工作开展相对乏力

社区党组织处在基层工作最前沿,是各种矛盾的交汇中心,社区干部官小责任大,利轻担子重,要经常面对各种困难。从当前实际看,在组织机构上,还未形成市、县、街道三级抓社区建设的工作机构,从而导致抓社区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不到位、责任不明晰,致使街道、社区对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基本上不抓、不管,处于游离状态。另外一个方面,长春市当前社区人员老化、素质水平低、作用有限,不适应当前社会发展需要。而且社区工作人员来源复杂,不仅有居民选举产生的居委会成员,还有机关下派干部、事业单位分流人员和公益性岗位人员,特别是近万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原则是以解决“4050”人员就业问题为目的,大批中年下岗失业人员来到社区,造成了社区工作人员的总体素质偏弱,难以提供个性化、系统化的服务,无法满足多样化的社会需求,并且自身组织建设也很难开展。总之,这些人员数量多、年龄大、文化低,而专业技术人员少,年轻干部少,社区志愿者少,难以形成强大的抓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班子。虽然目前各社区都赋予了社区书记、主任抓社区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职责,但由于工作繁杂,千头万绪,工作精力有限,致使党风廉政工作无法正常开展,仅仅停留在工作部署上。

(三)体制管理比较混乱

社区工作人员的来源不同、隶属部门不同、福利待遇不同,这种条块分割的管理方式,使得好多事情横向管不到边,纵向管不到底,看到了管不到,如大量的流动人口进城、企业下岗、失业人员流向社会。由于管理难以到位,形成一系列社会问题,严重影响了社区的日常管理,甚至无法开展统一的党风廉政建设活动。比如有的社区公益岗位人员隶属于上层机关,不服从社区书记调遣,难以形成工作合力。有些工作人员违规之后面对社区给他的党内处分满不在乎,严重削弱了党风廉政建设的功效,混乱的管理体制导致了敷衍的党风廉政建设。

(四)经济实力比较薄弱

城市社区运转资金基本是靠政府拨款,全市社区工作经费平均达到4万元,但各社区抓社区党风廉政建设的专项经费几乎没有。因为4、5万元的工作经费只能满足社区的日常工作,至于开展多种形式的党风廉政建设活动便稍显困难,所以有的社区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心有余而力不足。社区资金来源不足,自身经济实力薄弱,再加上政府对居委会干部职工工资待遇落实不彻底,居委会干部的报酬很少,待遇偏低,这与超负荷的社区工作量形成明显的反差。社区干部工作难度大、任务重、收入低,缺乏正面政治教育引导,少数社区干部私心严重,在利益驱使下,部分干部价值观就容易发生转变,在低保审批、项目建设、企业建设中寻求私利,一味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把等价交换的原则引进党内生活,导致群众意见很大。

(五)社区工作不堪重负

随着城市管理重心下移,各项由政府承担的职能逐渐转移到社区居委会,行政性、下派性工作大量占据着社区工作人员的精力,导致社区开展自治、服务和党风廉政工作不够深入。社区在承担社会治安、社区矫正等13项政府职能外,还要面对政府机关的各类评比、创建、检查、证明等,这样既加重了社区工作重担,又埋没了社区原有的服务功能,无限扩大了社区工作职责。如此繁重的工作势必会影响社区党风廉政建设的健康发展。

(六)制度落实不够规范

有的社区制度、规章订了不少,真正执行落实的却很少,这既削弱了社区党风廉政工作的实际成效,又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比如民主理财制度没有完全落实,有的居务、财务公开表面化、形式化,公开内容简单笼统,公开时间不及时。这些现象的存在,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影响了社会稳定和政治安定。另外,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考核与追究工作机制也有待加强。有的同志认为,社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是一种务虚的工作,没有硬指标、硬任务、没有真正责任。虽然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但对要负什么样的责任还不完全明确,对工作目标也缺乏认真思考。

三、加强长春市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的对策建议

我们在探索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的思路时应始终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社区经济社会发展融为一体,结合实际,从教育、制度、科技、监督等方面入手抓实抓好。概括起来,教育是社区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科技与监督是社区党风廉政建设的保障,建立制度就是抓社区党风廉政管理,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就是对社区党风廉政建设的进一步控制。建设、管理、监督、控制这四项共同组成了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的四个基本点。

(一)深化廉政教育,营造浓厚的社区廉政文化氛围

提高社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是加强社区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加强长春市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必须深化廉政教育,让社区干部及工作人员发自内心地做到廉洁自律、勤政为民。

1.建立教育培训机制

结合社区工作重点,制定社区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培养规划,整合各种教育资源,依托市委党校、区委党校、职业技术学校和职能部门开展各类培训和继续教育,提高社区工作者的党性修养、法律意识和业务技能,切实打造一支素质高、业务精的社区工作者队伍。落实各项制度,强化工作措施,提高他们对社区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确保社区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不发生问题。要积极组织社区干部的业务培训,定期开展法律学习和业务培训专题讲座,增强党员干部的法纪观念,进一步掌握新知识、新技能、新本领,提高正确执行政策、依法办事的能力。推进社区教育制度化,建立教育的考评机制,保证社区党员干部思想政治教育的连续性和规范化。

2.打造廉政文化阵地

繁荣社区文化是搞好社区党风廉政建设的精神动力,社区廉政文化一定要在群众自发、自觉、自愿的基础上,为人们提供充分的活动方式和空间。当前,进行社区廉政文化建设就是要依靠社会力量办群众文化,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文体活动,尤其要大力发展特色文化,坚持以特色文化为龙头、以社区廉政文化为依托、以家庭文化为细胞,通过举办集中、大型、多样的文化活动,使社区居民在高雅、健康、活泼的文化氛围中达到益智、娱乐、健身、竞技的目的。要不断完善公益性群众文化设施建设,充分利用街道文化站、社区服务活动室、社区广场等现有文化活动设施,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文化、体育、科普、教育、娱乐等活动;利用社区内的各种专栏、黑板报宣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比如全面推行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做到廉政文化进社区、进家庭、进院落、进楼栋、进党小组、进小区,在各社区营造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氛围,增强党性、凝聚人心。绿园区正阳街道互助社区建设了全国知名的260米红墙,建成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为代表的红色教育载体,成为有影响力的红色文化特色社区。

(二)建立完善制度,构建社区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

建立完善的制度,抑制腐败现象的发生,是加强社区党风廉政建设的根本。制度具有长期性、稳定性、全局性的特点,制度建设关键是要管用、可行,用制度规范权力,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

1.坚持社区民主评议制度

民主评议制度是加强社区干部行风建设的一种有效手段。为了促进社区廉政风气的好转,社区应坚持“民主评议制度”的常态化,把对社区领导班子及成员民主评议作为组织考察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制定《社区民主评议制度》,凡是有关社区建设、基金使用等重大事项和涉及群众利益的问题,均需通过“两委”班子讨论、征求党员代表意见后,提交居民代表会议和社区监督委员会决定或决议。每年年末社区党支部、社区居委会班子成员对社区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本人履行职责情况和廉洁自律情况向社区居民代表进行述职述廉,并接受党员代表和居民代表的评议,评议结果作为社区干部调整使用的重要依据。

2.建立社区财务统一管理制度

这是从“管财”入手,用制度监管财务运行。加强财务制度管理是社区党风廉政制度建设的关键。在社区财务管理中每个社区应把民主理财小组建在社区,统一监督整个社区和居民小组的财务。以街道财政经济指导中心为依托,成立街道社区财务结算中心,采取集体决策、预算支出、分级审核的方式对各社区资金、资产进行代理服务,从源头上把好资金收入和支出关。实行财务公开加大民主理财力度。各社区党支部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每个季度按时公开本社区财务管理和运行情况,接受群众的监督。

3.完善社区建设投入机制

针对社区经费紧张、社区工作人员待遇低、党风廉政建设资金短缺等问题,逐步完善社区建设投入机制。要围绕社区用房、居民活动场所、信息化建设、社区工作者福利待遇、职业化教育培训、党风廉政建设活动经费等方面的实际需要,不断增加社区建设资金投入。街道应建立专项资金,将社区工作经费、社区工作人员工资、补贴、保险、培训等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逐步增加对社区建设的投入。另外一个方面的投入就是人才的投入,即加强社区人才队伍建设。要积极鼓励年轻干部和大中专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要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社区工作者,从事社区就业、社会保障、综合治理、人口计生等社区专职工作。基层党政部门要主动下派年轻干部到社区挂职,充实基层社区组织力量,建设一支有文化、素质高、善于做群众工作和社会工作的社区人才队伍。

4.完善社区干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建立健全社区党员干部行为规范机制、作风导向机制、作风教育养成机制、预警纠错机制、民主监督机制、考核奖惩机制和外部环境营造机制,严格落实问责制度,切实提高街道社区干部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工作水平。这是着眼于管好“权”,用制度约束社区干部权力行使。要建立市(州)总体指导,县(市)区、街道、社区三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构,细化任务分工,明确第一责任人,逐步构建党工委领导,以社区联席会议和居民区党员联络站为基本形式的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组织载体,要逐步健全完善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出台社区党风廉政建设的指导性意见,形成社区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

(三)构建监督体系,强化社区党风廉政建设保障制度

强化监督约束机制和社区党风廉政建设保障制度,是加强社区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在社区建设中,要根据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强化防腐促廉的有效监督机制。

1.建立监督组织,整合监督资源

要逐步建立社区监督委员会,有效整合各种监督资源,健全完善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以居民会议和居民代表会议为决策机构、以居民委员会为管理执行机构、以社区监督委员会为监督机构的居民自治机制。委员会成员由居民推选产生。主要是在上级党委、政府和纪委的指导下,在社区党组织的直接领导下,独立行使监督权,对居民会议、社区居民代表会议负责报告工作,通过收集民意、调查分析、监督落实、通报反馈等监督程序,对社区“两委”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居民会议、居民代表会议决议情况,社区集体资金收支、资产资源处置情况等实行监督。

2.强化民主监督,开辟群众监督渠道

要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居民会议和居民代表会议制度,完善居民自治章程和居规民约,实施“阳光工程”,推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开展民主政治绿色通道活动,社区每月应实行一次社区干部廉政勤政公开承诺,并形成制度,自觉接受党员、居民代表的现场质询,听取意见和建议。党内监督也是民主监督的一种方式,强化党内监督,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严格执行各项监督制度。要落实好重大事项申报制度,突出监督重点,落实好包社区党政成员和包社区工作人员责任制。还要强化社区的财务监管,落实社区主要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对其在任期间履行职责过程中所应承担的财务责任、经济责任进行全面审计,并作出真实、客观的评价,预防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

群众监督是我国宪法和法律明确规定的、赋予人民的权利,是以人民群众为主体的广泛的民主监督,是对党内监督的有益补充。对社区党员干部及其他公务人员8小时以外的各种活动进行广泛监督。群众监督社区工作可以采取多种多样的形式,如民主评议、公开承诺、述职述廉、阳光投诉、听证质询、信访举报等群众监督制度,批评、建议、质询、检举揭发等都可成为群众监督的有效形式。

3.深化公开机制,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清晰透明

积极推进党务、居务和公共事务公开,充分调动社区居民的监督意识,防止损害群众利益的事件发生。强化党务公开,建立公开目录,编制公开流程,切实把党的重大方针政策、重要决策部署和党员教育全部公开,调动社区党员的积极性,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深化居务公开,将居民委员会的决策公开,特别是低保户的确认、保障房的分配、社会救助资金的发放等涉及群众利益的事情决策公开,要充分发挥居委会自治功能,把事项的决策摆在群众面前,加强群众监督;完善公共事务公开机制,将社区承担的公共事务,公开办事流程,方式方法,制度法规,使社区公共事务中心成为居民了解政府办事的一个窗口。完善党务、居务、财务及公共事务的公开机制,进一步规范公开的内容和程序,以增强社区党风廉政建设的清晰透明。

(四)探索科技手段,推进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1+4电子监管工作模式

探索科技手段,把科技引人党风廉政建设、创新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新模式已经成为一种发展趋势,在仔细调研、充分论证的基础上,调研组依照“制度+科技”的理念,提出社区党风廉政建设监管工作的新模式,推出1+4监管工作模式。即通过建立一个电子监管平台,实现社区4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监管。这套系统包括群众信访投诉,行政效能评价,党务、财务、居务公开,实时监控社区财务、公共投入管理使用情况电子监管4项监管内容。

1+4电子监管工作模式就是以“制度+科技”的理念,推进社区党风廉政建设电子监管平台建设,将社区的公共资源管理、干部勤廉预警、服务群众窗口、接受群众监督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纳入综合电子监管范围。

此项工作可由纪委牵头研发,在市政府电子政务网上运行,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按管理权限使用,通过构建“1+4”的监管模式,推动社会创新管理,实现基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的新跨越。包括群众信访投诉,行政效能评价,党务、财务、居务公开,社区财务管理、公共投入使用4个子系统。

1.群众信访电子监管子系统

使用统一体系的功能模块,对市、区、街道、社区投诉举报处理四级联网进行综合监管,对全市各街道办事处及社区人民群众投诉举报处理工作进行全程实时监察和跟踪督办。各街道将信访和投诉情况录入子系统,群众可以直接通过互联网进行投诉和举报,直接登录电子监管信访子系统,可以匿名投诉,群众投诉与举报更加方便快捷。实现群众信访电子监管系统对转办投诉件的调查、办理和答复,实现群众举报投诉处理规范化和立体化。

2.党务、居务、财务公开子系统

建设党务公开、居务公开、财务公开子系统,实现市、区、街道、社区四级联网监察,着重对公开信息内容的完整性、及时性、便民性、真实性实施全程电子监管,如果公开内容出现异常现象,将依据具体情况启动预警纠错和责任追究机制,确保实现对信息公开的全面监督。公开事项包括党组织建设、社区重大事件、社区公共资源、社区公共资源营业性收入和公共投入管理使用情况、社区及社区监督委员会岗位职责及工作落实情况、社区各项工作制度、社区各项工作流程、办结时限、收费项目、便民指南等。各街道和社区要设立便民电子触摸屏,便于群众随时查询以上信息。

3.效能评价子系统

设置满意度调查功能,各社区办事大厅各服务窗口分别设置群众办事满意率调查,内容分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项目,评议结果直接通过网络,反馈市纪委,综合评价结果纳入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还可以民主评议社区干部以及各位专干人员。群众通过电子触摸屏或网页操作实现对社区工作人员评议,评议结果直接通过网络,反馈给市纪委,综合评价结果纳入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

4.社区财务结算中心监管子系统

以规范社区财务管理为重点,通过财务公开和社区集体资产管理的公开,对社区营业性收入和公共投入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程电子监管。通过对社区财务集体决策、预算支出、分级审核。促使社区居委会正确、合理理财,充分发挥社区现有资产、资源经济效益。

(五)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加大社区党风廉政建设查处力度

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加强领导,加大违法违纪查处力度,是加强社区党风廉政建设的保证。责任追究是对社区党风廉政建设的进一步控制,在深化建设、建立制度、重视监督的基础上,将党风廉政的各项工作加以规范、控制。

1.健全和完善社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

把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作为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使社区“一把手”主动自觉地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及时掌握辖区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责任追究,并研究、部署、指导具体工作,注重责任分解,抓好具体落实,对不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社区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并在全区进行通报。细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内容,让社区书记、主任明确“一岗双责”具体内容,知道党风抓什么,廉政怎么搞。重点抓好责任目标考核与失职行为责任追究,长春市应制定街道对社区年度责任制考核制度,真正把抓党风廉政建设作为社区干部政绩考核、职务晋升的重要标准,通过述职述廉、民主测评、走访群众等方式进行考核,把考核结果与评先选优、奖励惩处、选举任用挂钩。督促责任落实,对抓党风廉政建设严重失职的,要毫不手软地实行“一票否决”。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必须强化责任追究,对分管范围内出现违纪违规问题要认真追究社区主任、书记领导责任,确保社区反腐倡廉工作落到实处。

2.加大查处社区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力度

加大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加强社区法制建设,为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创造良好外部环境。查处社区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作为查处办案的一个重点,并对一些典型的违纪违法案件进行公开审理,真正发挥查处一人、教育一片、稳定一方的作用。市纪委在分级办理、各负其责的基础上,按照实事求是、因事制宜的原则,组织力量进行查处,重点查处社区党员干部贪污、侵占、索要、私分、受礼受贿、非法占有等以权谋私问题;挪用、借用、占用公共财产,进行营利活动或非法活动问题。组织财政、审计等部门进行集中审查,对在审查中发现问题的,坚决查处,不断加大对城市社区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同时,要进一步加大社区法制建设力度,深入开展“平安社区”、“文明社区”、“诚信社区”、“和谐社区”的创建活动,在每个社区坚持实行齐抓共管、上下结合、社会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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