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推进党内民主的进一步发展:陈云党内民主思想的核心内容与当代启示
2013-08-15郭英昭
□ 徐 行 郭英昭
作者:徐 行,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教授
郭英昭,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研究生
在当今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建设中,首先搞好中国共产党党内民主建设具有重要的示范作用。无产阶级革命家、党和国家重要领导人陈云的党内民主思想是对中国共产党党内政治生活实践的经验总结。在今日中国民主化进程日益加快的背景下,如何以党内民主促进党外民主,推进我国民主化进程的有序化发展,是我国政治生活面临的一项迫切而艰巨的任务,因此学习和研究陈云的党内民主思想,对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和现实启示。
一、陈云党内民主思想的核心内容
陈云是中国共产党第一代、第二代领导核心的主要成员,其在延安时期就担任过多年中央组织部长,新中国建立后任中央副主席和国务院副总理,改革开放新时期还担任过中纪委书记。他对如何搞好党的建设、如何保证党内民主有着独特的思考,其杰出的党内民主思想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一)健全民主集中制,完善党内民主生活
民主集中制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原则,也是实现党内民主的主要方式。陈云十分重视民主集中制在发展党内民主方面的重要作用,多次强调了民主集中制的重要性。他认为,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要充分发扬民主;同时,民主又是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民主要服从组织纪律。要真正实行党内民主,就要正确认识民主和集中的关系,要用党的纪律保障党的意志和行动的统一。特别是党的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要发扬民主作风,坚持集体领导,坚持正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延安时期是中国共产党党内民主政治建设一个重要时期,陈云在这一时期担任过中央组织部长,他对民主问题的重要性有深刻认识。1940年3月,陈云在抗大第五期学生毕业大会上的讲话中明确指出:“无产阶级政党应该是一个最有纪律的党,也是一个最讲民主、最讲自由的党”。[1]同年10月,他给党的干部作了《关于纪律、民主、党员与非党员关系问题》的报告。抗战胜利后,陈云到东北的南满地区工作。在运用民主的方式,经过细心的工作,弥合了辽东党委的分歧。他在南满分局第二次扩大会议,针对辽东党内出现的问题,提出了三条意见:(1)正面的坦率的辩明是非;(2)党内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3)每个党员都有在党内发表意见、讨论问题的权利,但又必须有服从决定,积极关注的义务。陈云特别谈到了民主集中制的重要意义,他强调“民主不仅一般需要,在目前情况下尤其需要。不经大家交换意见,是不可能集中的,形式上集中了也难免出错误。不民主,只集中,必然越不能集中;多交换意见,反而容易集中。”[2]
“文革”结束后,陈云在总结这场动乱的经验教训时深刻认识到:“文化大革命”发生的一个根本原因,是党内民主生活不够、党的民主集中制不断受到削弱以至破坏。在中共十一届五中全会上,陈云支持恢复中央书记处,他在会上还重点讲了中央书记处的工作方法,他认为中央书记处应该“采取集体办公会议的方式,他阐明“民主集中制,是既要有民主,又要有集中。党的任何一级组织,允许不同意见存在,我看这不是坏事。”但同时他又指出:“没有民主不好,没有集中也办不了事。”[3]
(二)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加强党内党外监督
党员是党的生命,党员的民主意识和民主权利是党的事业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中国共产党作为世界上最大的执政党,切实保障广大党员的民主权利,完善党内民主生活,最大限度的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对于提高党的现代化建设水平、对于促进中国的民主化进程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陈云一贯重视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早在延安时期,他在《严格遵守党的纪律》一文中就专门谈到了保障党员权利的问题。他提出“党内有发表意见的自由。在决议做出前,有争论的自由;在决议做出后,有保留意见的自由(但行动必须服从)。每个党员、党组织都有权上诉,直至中央。”
陈云认为要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就要允许党内出现不同声音,不仅要允许讲话,而且允许讲错话。1962年陈云在总结 “大跃进”以来的经验教训时指出:“这几年我们党内生活不正常,其中一个重要表现,就是在党内出现了一股‘逢人只说三分话,未可全抛一片心’的庸俗作风”。他说,“这种现象是非常危险的。一个人说话有时免不了说错,一点错话不说那是不可能的。在党内不怕有人说错话,就怕有人不说话。”[4]而且,不仅党员要敢于讲真话,领导干部也要虚心听取别人的意见。只有这样,革命事业才能取得成功。
加强和完善党内监督是实现党内民主的重要途径与基本保障,一个健康的、真正民主的政党,必然有健全的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机制。陈云深刻认识到党内监督的重要性,他主张大力加强党内监督的同时,还要重视党外群众监督。他提出“每个党员、每个组织,都应该自觉自愿地接受其他党员和上下周围组织的监督”。此外,他还多次强调批评和自我批评的重要意义,认为党员要敢于“坚持真理,改正错误”,要辨明是非,与一切不正常的现象做斗争。在担任中纪委第一书记的九年任期内,陈云努力健全了党内专门的监督机构,同时推进了党内外监督机制的制度化、规范化。陈云强调监督要全面,党内监督要与党外监督相结合,在加强党内监督的同时诚恳虚心的接受群众的监督。总之,在中国共产党高级领导内陈云对党内民主与监督的关系认识最为深刻,他为党内民主监督机制的健全及其重要作用的发挥付出了大量心血。
(三)严格规范和认真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
民主不仅是一种价值观念,也是一种制度。真正的民主需要制度的保证。由于历史的原因,新中国建立后,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我国都没有实现民主的规范化、制度化,中共党内的民主进程也历经艰难曲折,相当一段时期内党内民主制度不健全,党员民主生活遭破坏,领导人个人意志代替了全党的意志,并因此造成了很大的灾难。陈云深刻认识到无产阶级政党在执政条件下坚持和发扬党内民主,是防止官僚主义、保证党的正确领导和推进人民民主的重要条件。健全党内民主要有制度作保证,必须首先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准则。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中央为严肃党的纪律,加强制度建设,设立了中央纪律检察委员会,陈云被任命为中纪委第一任书记。在陈云的主持领导下,1979年1月召开的中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讨论通过了《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党内立法的形式确保了党内政治生活的制度化、法制化。《准则》的第二、六、七、八等条都是针对如何保证党内民主指定的,既坚持了集体领导、保证了党员权利;又强调了严守党的纪律、坚持党性、接受群众监督;使党内正常的民主生活向规范化的方向迈进了一大步。
我们党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党内民主出现时好时坏的现象。究其原因,党内民主制度的缺失、党员民主意识的匮乏是两大主要因素。到了晚年,陈云更加迫切的感觉到,实现党内民主不仅需要鼓励大家多讲话,而且需要实现民主的制度化。1987年1月,针对当时政治局常委会议开会时间不确定的现象,他在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我们党内要强调一下,要有民主生活制度。常委多少时间开一次会,政治局多少时间开一次会,要立个规矩。常委会议,政治局会议,政治局扩大会议,应该分开来开。这是党内民主生活。民主集中制要坚持。经常开会讨论,经常交换意见,就不至于出大的问题。”[5]
二、当前党内民主建设存在的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的党内民主建设得到了很大发展,党的十七大、十八大报告都提出要加强党内民主建设,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但是,不容忽视的是,目前党内民主的现状与党员和广大人民的期待相比,仍然有很大的改进空间,党内民主建设在实际的操作层面,仍然存在着三个突出问题。
一是民主和集中的关系仍然没有得到理顺。民主集中制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组织原则,但长期以来一直困扰民主集中制的一大问题是广大党员民主权利得不到保证,而领导干部的个人专权现象屡屡发生,在现实的政治操作中,以集中取代民主,以集中压制民主的现象仍然层出不穷,在不少单位领导者的个人意志在决策中仍然起着关键作用,领导人的个人权力缺少制约和监督,广大党员的民主权利得不到制度的保障。在各级党组织的生活中,党员往往不敢表达自己的意见,而看领导眼色行事、一切由上面决定的庸俗作风不断泛滥开来。如何理顺民主与集中的关系,避免个人意志凌驾于集体意志之上,是民主集中制能否长期坚持的关键所在,也是今后发展党内民主的关键环节。
二是党内自我监督不力成为党内民主难以推行的一大障碍。目前中共党内的监督机制可分为功能性监督和结构性监督两部分。纪委是党内行使专门监督的职能机构,独立发挥功能性监督的作用;党代会选举产生并监督全委会,全委会选举产生并监督常委会,通过这种授受关系形成的权力运行机制发挥着结构性监督的功能。但现阶段党内功能性监督与结构性监督的功能都没有得到有效充分地发挥,功能性监督的权威不强,专门监督机构的独立地位难以得到保证。长期以来,各级纪委在同级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并主要是对同级党委负责。在这样的体制下,纪委很难有效地履行其监督同级党委和领导成员的职责。而长期以来党代会和全委会并未实际获得它们所应有的地位和权威,党内结构性监督难以充分发挥,最终使党内民主仍流于形式。
三是党内民主选举制度仍存在一些问题。民主选举是党内民主的基础,是党员行使自身权利的重要制度保障。但是目前党内民主选举仍然存在着制度设计层次的疏漏缺失,选举程序不够透明规范,不够科学,部分领导候选人的确定不能充分反映大多数选举人的意志。一些选举中存在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干扰,使得党员应该享受的民主权利变了样,加之候选人提名制度和介绍方式存在缺陷,有些选举程序规定不合理,违背了选举的民主本质。
三、陈云党内民主思想的当代启示
陈云的党内民主思想是我们党的一份宝贵的理论遗产和精神财富。他在革命生涯中提出了许多真知灼见,并身体力行加以倡导推进。深人研究陈云的党内民主思想对我党今天搞好党的建设、推动中国政治发展具有着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的党内民主建设已经取得了不少成就,党的十七大、十八大报告都提出要加强党内民主建设,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在新的形势下,认真学习和继承、弘扬陈云的党内民主思想,对当前的党内民主建设仍具有很大的指导意义和启迪作用。
首先,要保证党员在党内有经常性的充分的民主生活。当前,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人民民主意识的增强,民主逐渐成为中国社会的一种主流价值。这种社会影响必然会反映到党内的表现就是党员民主权利意识在不断加强。在此情况下,加强党内民主制度建设成为十分迫切的任务,这其中首先需要加强的便是党内民主生活制度。诚如陈云同志所说,没有民主就没有真正的集中。民主是集中的前提,集中要在充分的民主基础上才能实现。要实现党内政治生活的充分民主,必须要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方面,领导干部要创造民主的政治氛围,要虚心接受群众的意见,不能打压群众的民主积极性;另一方面,党内民主生活的实现要靠严格的制度来保证,需要制定和认真执行党规来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行使。
其次,要加强党内监督机制建设,同时与党外监督力量密切配合。陈云历来主张领导干部要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这是十分必要的。但是,在当前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只靠领导干部的自觉是不够的。要真正实现党内监督,首先需要党的纪检监察部门权力的真正落实。要破解目前党内监督不力的难题,需要设计和实施一种纪委对同级党委权力的有力制衡机制,以确保党内自我监督的有效性,确保广大党员民主权利的行使。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健全党员民主权利保障制度,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营造党内民主平等的同志关系、民主讨论的政治氛围、民主监督的制度环境,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
最后,要继续推进党内民主的制度化,把领导干部的权力放到制度框架的笼子里来行使。制度化是保证政策的延续性、防止人去政息的根本措施。陈云同志生前为推进党内民主和党内政治生活的制度化、有序化建设做出了卓越的贡献。毛泽东时代,我们党内建立了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三大优良作风,改革开放以来,为推进党内民主的制度化建设,我们已探索出了一些实现党内民主的好方法,如集体领导制度、干部任期制度、干部退休制度等等,以及近年来试行的党务公开制度、差额选举制度、民主听证会制度、领导问责制等等。今后,我们仍需在陈云党内民主思想指导下,继续加强党内民主的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建设,特别需要加强党内立法,以法规的形式确保探索出的有益成果落实为具体的制度,从而加速推进党内民主化的进程。
总之,陈云同志是中共党内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的杰出代表之一,其党内民主思想对党的建设和中国政治的发展有着深远影响,对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在新的国内外形势下,党的十八大再次提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这一著名论断,将党内民主的重要性提到了一个新高度。因此,展望未来,党内民主的前景是光明的,世界上最大的执政党如果能够顺利实现自身的民主化,亦将是对世界政治发展的一大贡献。
[1]陈云文选第1卷[M].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97-198页.
[2]陈云传上卷[M].中共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第509页.
[3]陈云传下卷 [M].中共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第1589页.
[4]陈云文选第3卷[M].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87-188页.
[5]陈云文选第3卷[M].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5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