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学术权力边缘化与重构设想
2013-08-15刘绍斌
刘绍斌
(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江苏常州 213164)
0 引言
近些年来,随着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快速发展,高职院校副高职称及以上的教学科研人员数量不断增长,形成高职院校不可忽视的学术权力主体,在高职院校改革与发展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在实际工作中,高职院校学术权力的地位与作用常常被忽视,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学术权力边缘化以及教学科研人员边缘化现象,对一线教学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一定的影响。为此,对高职院校学术权力的存在状况与作用的重构有所认识,以推动高职院校教研科研工作的深入。
1 高职院校学术权力存在状况分析
1)高职院校内部权力管理现状。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是目前我国高校包括高职院校内部存在的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两种基本权力形式。一般来说,高职院校行政权力是指学校内部的党政管理权力,行使权力的主体是高职院校党委书记、院长以及各个职能部门与二级学院的中层干部等党政管理人员;而学术权力是指高职院校内部管理学术事务的权力,行使权力的主体是高职院校学术组织以及教学科研一线的专家教授、教学名师、专业带头人、双师型骨干教师等专业学术人员。高职院校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是既有矛盾又互为补充的关系。在处理好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先后主次关系的情况下,两种权力可以相辅相成、形成合力,保证高职院校教育目标的实现,推动高职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正常情况下,高职院校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应合理配置,各有分工,保证学术权力的应有地位与作用,这对高职院校教学质量与办学效率的提高以及学校的生存与发展都具有积极意义。但遗憾的是,在当前我国行政权力主导的管理体制下,高职院校普遍存在着教育行政化、学术权力行政化倾向,强势的党政管理行政权力常常干预甚至越位代替学术权力的学术管理职能,致使学术权力呈现边缘化现象,对高职教育的良性发展有一定的影响。
2)高职院校学术权力边缘化表现。首先,高职院校学术权力没有强制性并缺乏独立性,仅作为一种象征性权力存在。我国现行“官本位”的管理体制下,各级行政权力主要通过法律法规、政策指令等自上而下贯彻执行,具有一定的强制性,也具有不容置疑的强势地位。而高职院校行使学术权力的学术组织并不像行政权力那样,由于缺乏上级行政部门的任命与实际有力的支持而缺乏应有的强制性与独立性,其学术权力的存在,通常需要学校行政权力予以确认与配合;同时学术组织也不像校内各个管理部门和二级院系,没有什么行政级别和行政权力,也没有经常性的部门设置与经费保障,许多学术组织实际上更像是为完成临时任务而组建的,常常处于松散的无组织状态,缺乏权力应有的强势地位。即使要发挥一定的作用,也常常依赖或借助于行政权力的“发号施令”,通过行政权力的作用来发挥作用。这必然使得学术权力成为一种象征性权力而呈现弱势地位,学术组织也成为一种象征性的虚位组织,被不断地边缘化。其次,学术权力常常被行政权力所取代,使学术权力有名无实或可有可无。强化的行政权力与相对弱化的学术权力,使高职院校学术权力常常受到行政权力的各种制约与漠视。由于高职院校学术委员会、职称评审委员会等学术组织的组成人员几乎都是学校领导和各职能部门、二级院系负责人,很少见到没有行政级别的专职教学科研人员,这就造成高职院校学术事务几乎都是由行政权力或拥有行政权力的人来决定的事实,使得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的界限常常模糊不清,行政管理部门常常以行政权力干预甚至代替学术组织对学术事务的管理;而专业带头人和双师型骨干教师等学术人员一般很少有机会介入学校各个层面的决策过程,对学术事务并没有太多的发言权,对高职院校发展的影响力也都很小,往往成为学校行政权力强势下的“弱势群体”。这种学术组织及人员被边缘化现象,使学术组织及学术权力有名无实,必然会影响从事专业教学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影响学校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的提高。
1.现实的社会危害。“两童”群体的存在具有现实的社会危害,会导致以下令人担忧的严重问题出现:(1)未成年人成为黑恶势力等犯罪的工具或受害者。由于监护缺位,未成年人极易被黑恶势力或其他犯罪分子所利用。实践中,未成年人成为黑恶势力犯罪、毒品犯罪、涉财犯罪、强迫组织卖淫犯罪的工具或受害者,这已成为一个相当严重的问题;(2)被邪教势力所侵蚀。未成年人缺乏独立判断是非的能力,在某些利益诱惑下,很容易被洗脑;(3)被暴力恐怖犯罪分子、民族分裂犯罪势力所利用。在某些地区,这些敌对势力已经开始在未成年人中培养恐怖分子和分裂势力。
目前,扬州市秸秆工业化利用主要集中在造纸、编织和环保材料产业,年消纳秸秆量18.6万t。从整体看,“工业原料化”利用并非扬州市秸秆综合利用的主要渠道,但龙头企业众多,涌现出秸秆用量大、特色鲜明的行业领军企业。如永丰余造纸(扬州)有限公司采用生物酶进行纤维素降解技术,开展以稻秸秆、麦秸秆和木聚糖酶(酵素)为主要原料的纸品研发,年可消纳秸秆14万t。宝应县扬州联农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以水稻秸秆为原料,压缩制成“V”型搭扣式草支垫,作为上海宝钢集团钢材运输的包装材料,年利用秸秆2万t。
3)高职院校学术权力边缘化原因。首先,从根本上说,是由我国高度集权的政治体制影响和决定。在我国至上而下的行政权力为中心的管理体制主导下,高职院校学术权力根本不可能与强势的行政权力相抗衡。由于我国高职院校发展时间不长,且大多是从中专升格而来的,虽然高职院校内部管理体制进行了相应的改革,但行政管理模式并没有根本改变,权力仍然过于集中在学校的行政系统,学术权力缺位、学术权力边缘化现象要比普通高校更为突出。其次,是由高职教育的特点与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目标所决定。高职院校注重培养应用型技能型人才,更关注学生实践动手能力或就业能力培养;师资队伍建设方面,也更多关注的是教师实践教学经验与实践动手能力,重视教师的双师素质培养,而对教学科研人员的学术研究水平的要求并不高;再加上领导层重视不够,学术权力问题还没有引起人们应有的重视,在学术组织人员、经费、时间、场地以及相关政策等方面的支持力度也远远不够,学术权力的存在与作用的发挥往往流于形式,高职院校学术权力被置于可有可无的境地。再次,与高职院校自身学术力量薄弱且学术权力意识淡薄密切相关。高职院校师资队伍建设先天不足且后天乏力,使得高职院校学术力量薄弱,学术权力意识淡薄,教学科研人员缺乏参与学校学术事务管理与决策的积极主动性,导致学术组织的作用难以凸显,使其成为学校行政权力的点缀,呈现出被边缘化的弱势状态。再加上高职院校教师相当部分来自于中专学校,其专业知识基础较为薄弱,专业研究实力较弱,对具有高职特色的专业知识和代表应用技术知识的创新探索与研究也较少,缺乏在相应专业领域受同行认可的高水平人才,从而缺乏在更大范围内的专业学术话语权,这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高职院校学术权力的发展。最后,高职院校“双肩挑”现象造成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的界限与作用难以界定。由于高职院校行使行政权力的党政领导与中层干部大都具有高级职称,又大都是各个专业的学术带头人(即双肩挑人员),致使多数行政管理者也是学校学术组织的重要成员,学术权力的主体如学术委员会或专业指导委员往往会演变为行政权力组织,这在事实上使得高职院校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相互纠缠、相互越位甚至重合而难以严格区分两者的界限,也使得学术权力陷入尴尬的境地。实际上,要分清高职院校管理事务中哪些是学术事务哪些是行政事务也是有一定困难的,因为许多事务都没有绝对清晰的界限,相关制度规定也存在缺失状态。
2 高职院校学术权力重构设想
3)加强高职院校学术队伍建设,重视专业学术力量的培养与发展。针对高职院校学术力量相对薄弱又缺乏实践经验支持的情况,应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重视学校专业学术力量的培养与发展,不断提高高职院校学术力量的层次与水平。一方面注重从本科院校引进高层次学术人才,从企业引进高层次技术人才,满足高职院校校企合作产学研一体化教育发展需要;另一方面加强学校内部专业带头人、双师型骨干教师和教学名师的培养,为教师提供各种专业培训以及下企业实践学习的机会,不断提高教学科研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与专业实践能力;同时为学校人才培养以及学校教学科研等工作尽可能提供各种保障和相关激励,促进高职院校学术专业水平与教研科研质量不断提高。为了适应社会发展对技术应用性人才的培养要求,高职院校学术组织还可吸纳社会相关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参与,促进学术组织人员构成多元化,有效发挥学术权力作用。与此同时,还应进一步加深教师群体对学术权力及其作用的认识,建立完善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明确规定教代会的职责并确定专职教师代表的比例,确保教师的意见与建议对学校的决策和管理起到一定的影响作用,使教师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权力落到实处[2]。
2)体现职业教育特色,注重发挥专业带头人与双师型骨干教师的作用。当代经济社会的发展,要求高职教育以就业为导向,适应技术应用性人才的培养要求,走产学研结合的发展之路。高职教育的目标就是培养在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等一线工作的高级技术应用性人才。因此,高职院校权力结构设置应体现职业教育特色,高职院校学术权力的主体力量应主要是在教学科研一线的专业带头人、双师型骨干教师等专业学术人员,学术组织的建立与完善也应主要服务于高级技能型应用型人才培养,充分发挥其在校企合作、产学结合以及实践动手能力培养中的作用。这就需要进一步明确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职权范围,建立起既有分工又有合作的和谐关系,在审议、决策学术事务时提倡学术权力主导,在实施决定时坚持行政权力主导,并为学术权力作用的发挥提供应有的政策、经费等方面的支持。要尽快建立健全高职院校学术委员会、专业指导委员会、职称评审委员会以及校企合作产学结合委员会等学术组织,并以高职教育知识和专业能力为基础的专业学术权威作为评选学术组织成员的依据,注重发挥专业带头人与双师型骨干教师的作用,充分尊重一线教学科研人员的意愿,切实保障学术人员与学术组织的应有权力,不断增强高职院校学术权力管理力度。
1)通过自上而下的制度规定与法律保障,提高学术组织的影响力与执行力。在我国现有的权力制度框架下,权力是需要权力的授予才能发挥作用。学术权力亦是如此。学术权力虽然只是在学校内部存在,但是从根本上说,还需要国家层面从相关制度和法律上加以明确规定,需要上级相关部门的支持、监督加以保证,从而使高职院校学术权力的行使具有一定的合法性与强制性,而不再仅仅成为行政权力的施舍或点缀。《高等教育法》第四十二条规定:高等学校设立学术委员会,审议学科、专业的设置、教学、科学研究计划方案,评议教学、科学研究成果等有关学术事项。这是我国以法律的形式确立学术民主管理机构在高等教育管理中的地位与作用[1],实质上这也是学校内部权力和利益的重新分配。因此,治本的方法就是深化国家政治体制改革,废除大学行政级别,精简管理机构,实行民主管理、依法办学和专家治校,而最重要的就是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建章立制,赋予学术权力应有的地位和权威,通过自上而下的制度规定与法律保障,适度加大高职院校学术权力的权重,提高学术组织影响力与执行力,确实发挥学术权力的作用。
4)科学界定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的责权范围,适当减少“双肩挑”人员在学术组织的存在。高职院校应通过内部机构改革,适当精简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与人员,减少行政权力管理权限,重新划分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的管理权限范围,尊重专业学术人员对学术事务的意见和建议,畅通教师参与学术民主管理的渠道和途径,充分发挥学术权力在学校发展管理决策中的作用[3],实现高职院校由行政管理为主导向行政管理与学术管理相结合的方式的转变。与此同时,积极实施高职院校院系两级管理体制改革,大力推进行政管理重心适当下移,学术管理重心适当上移,加大二级院系自主管理的权限。学校层面行政机构由原来的直接管理变为宏观调控和间接管理,由原来的全程管理为过程管理与目标管理,充分发挥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高职院校教科研工作的高效发展,推动高职院校学术权力的有效行使。为避免或减少行政权力对学术权力事务的越位或取代,保障学术权力的独立性,应尽量减少高职院校“双肩挑”人员,学术组织应多由一线教学科研人员构成,自觉遵循专业学术活动的特有规律与专业规则,强调学术组织的自我控制与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高职院校学术权力运行管理体系[4],逐步走出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过多纠结重合的尴尬处境,克服学术权力边缘化现象。
另外,本院的病房层采用了医生和患者各行其道的双通道式设计,保证了通行效率和诊疗环境的相互独立,避免医生与患者之间发生过多无效的接触和沟通。这样既可以舒缓患者的紧张情绪,又可以提高医护人员的工作效率,降低发生交叉感染的机会,保障在院人士的健康和安全。
3 结束语
高职院校要充分发挥广大教学科研人员的积极性与创造性,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实现高职教育的良性发展,就必须遵循高职教育发展的内在规律,适当限制或减少行政权力的影响,保障学术权力的独立性与执行力,缓解或避免高职院校学术权力与专业学术人员边缘化现象,使高职院校学术权力与学术组织得以重新建构,真正发挥学术权力在高职院校发展中的重要影响与作用。
[1]徐元俊.创新高职院校管理需重构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J].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0(2):13-15.
[2]刘绍斌.高职院校权力结构及配置问题研究[J].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2(5):17.
[3]何小英,邹长城,朱可可.教授的人格与大学的学术权力[J].南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3):109-111.
[4]胡昌送.高职院校学术权力的困境、诉求与发展[J].职教论坛,2010(27):3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