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双元制”中职和高职教育比较及启示
2013-08-15吴亚萍
吴亚萍
(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高教所 江苏常州 213164)
0 引言
“德国制造”的标签已经成为高质量的代名词,而高品质产品需要优秀员工,企业拥有优秀员工则得益于德国完善的职业教育体系以及优秀的企业文化,而“双元制”职业教育就是德国企业乃至经济发展的基石。目前,研究者对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关注较多,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相当于我国的中等职业教育,而对德国“双元制”在高等教育领域的研究较少;另外,由于德国教育体系的复杂性,相关文章大都只是就某些方面做出介绍,难以对德国的“双元制”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的概貌有较为全面的认识。在此,本文试图通过对德国“双元制”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的异同进行比较,进一步探讨对我国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借鉴意义。
1 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体系概述
1.1 德国职业教育体系简述
在德国,职业学校教育是义务教育,根据联邦德国基本法规定,未满18 周岁的青年除上文理中学高年级或全日制职业学校外必须接受职业教育。
1)中等职业教育。建立在中等教育Ⅱ(相当于我国的中等职业教育)基础上的德国职业教育形式多样,按照不同分类划分成不同类别[1]:按层次可分为初级(徒工培训)、中级(职业进修培训)和高级(工程师职业性继续教育)三个主要层次的职业教育和培训。按职业学校类型又可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就业导向的职业学校,部分时间制即典型的“双元制”职业学校和全日制职业学校。第二类是“立交桥”式的职业学校,如专科高中为学生就读高等专科学校做准备并提供职业资格;职业或技术高中,学生主要来自实科中学或已接受过职业培训,毕业后升入综合大学;专科、职业或技术完全中学,学生主要来自实科中学,毕业生直升综合大学。
2)高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学校有专科大学和职业学院。职业学院是“双元制”中等教育的延伸,招收对象是文理高中毕业生,通过相关培训达到同等学历者进入开设有同一专业的职业学院学习,学制为3年,毕业后获得学士学位。专科学校招收对象是专科高中和职业高中毕业以及通过补习高中类课程的其他职业类学校学生,同时也包括所有具有大学入学资格的学生。学制一般3-4年,毕业后获学士学位。
1.2 “双元制”的内涵
“双元制”是德国职业教育中最具特色的核心部分。所谓“双元制”以培养应用技术人才为目标,是既具有操作技能又具有相关专业理论知识及普通文化知识的职业教育培训制度。“双元制”中一元是企业,一元是职业学校。学生一方面在职业学校接受专业理论培训,一方面直接在工作中或特别的培训车间学习技能。学生每周在企业学习3 到4天,在职业学校学习1 到2 天。学生以学徒身份和学生身份分别学习“怎样做”和“为什么这么做”的问题。“双元制”不仅在德国中等教育Ⅰ和中等教育Ⅱ中被广为采用,在德国的高等教育领域如“双元制”大学也显现出重要的作用。
2 德国中职教育与高职教育的特点
2.1 “双元制”中职教育的特点
1)注重实践,突出技能培训。理论与实践之比约为3 ∶7 或2 ∶8。理论教育紧密联系实践、服从实践需要。
2)培训方案合理有效并有法律保障。德国“双元制”学校的各项课程均有严密而完整的教学目标、计划、教材、设施和师资配备,并且都有法律保障。企业主要依据《职业教育法》及《培训规章》,学校则依据《教育法》。
3)考试制度严格。联邦教育法规定,徒工培训期间进行两次国家考试。两次考试都由行会吸收专家组成的考试委员会主持。全国统一命题,同一专业的考试在同一天进行。两次考试都包含笔试和实际操作。两次考试都以企业成绩为主,以职业学校成绩为参考。学徒通过毕业考试,由行会颁发得到各州承认的职业资格证书,职业学校则发毕业证书。从德国就业和继续教育的实际情况看,资格证书的含金量比职业学校的毕业证书要高。
4)以企业培训为主,学校教育为辅。德国国家承认的培训职业有93 个职业大类的371 个职业。企业培训内容依据联邦教科部和有关专业部共同颁布的培训条例实施。各专业部分别制定相关职业类别的培训条例,包括教育内容、时间安排以及考核办法等,并会同联邦教科部共同颁布实施;学校的教学内容由各州文教部制定。它的任务是在服从企业培训要求的前提下实施普通和专业教育,深化企业培训中的专业理论。
5)教育与就业互相衔接。在德国,普通中学毕业的青年,可以在国家承认的职业工种中选择一项,向招收学徒的企业申请报名,与该企业签订培训合同并成为其学徒,然后企业为学生找到能提供相关职业理论教学的职业学校,同时将相关合同资料报行会备案审核。学徒由企业发给工资,享受寒暑假,但并不算是企业的正式职工。就业培训毕业后,既可留在该企业工作,也可到其他企业就业。
6)对教学人员有严格的要求。德国对“双元制”职业学校教师的技能有很高的要求,职业学校教师最低学历为大学本科,有教育学背景,有一门专业,至少有2年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的经验。有一套准入过程:国家考试合格,到学校任教2年(试用期);2年试用期内,既有教学实践培训,又有专业进修;试用期结束再经国家考试,合格者进入学校成为正式教师,政府终身雇用。
2.2 “双元制”高职教育的特点
德国并未明确提出“高等职业教育”这一概念,由于德国把中等“双元制”教育体系直接延伸到高等院校,这种类型的高等学校叫职业学院,也叫“双元制”大学。2001年德国职业学院为38 所,成为除大学、专科大学以外的另一种新型高校。其培养目标与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培养目标基本相同,即培养技术、经济领域和社会工作第一线从事生产、管理和教育等直接为社会服务的实践型、应用型职业高级人才。德国“双元制”大学的培养目标与应用科技大学大致相同但更具特色。
1)入学条件。学生入学要符合两个条件:①高中毕业。学生必须是文理中学或职业文理中学,专科文理中学(相当于我国的综合高中)毕业或相当于这类学校的毕业生。②有培训合同。学生必须与双元制大学有对口关系的提供培训岗位的企业或社会事业机构签订培训合同,凭有效培训合同在双元制大学登记注册。他们既是州立学院的学生,也是培训企业或社会事业机构中的受培训者和准员工。
2)办学主体。由职业学院与相关企业“双元”组成办学主体,企业的作用至关重要。学生要在企业的各个不同部门或岗位接受培训,学生在企业工作环境中加深专业理论知识学习,熟悉企业的组织结构和各个部门的生产、管理情况。学习内容涉及企业的最新设备、技术和工艺,并注重职业生涯中的非专业性素质,使学生的工作责任心、独立工作能力以及与人合作的能力得到培养和提高。
3)学习时间。学习时间共3年分为6 个学期。上学期间可以得到培训企业的津贴,无寒暑假,有与职工一样5 至6 周的法定休假时间。学习强度较大,三年内共计2250 课时,大体相当于应用科技大学的课时量,要求学生的学习能力较强。每个学期的前3 个月,学生在职业学院学习理论知识;后3 个月在送培的企业接受实践培训,以三个月为一周期在大学和企业之间转换。最后一个学期在企业进行为期3 个月的毕业设计,实行校企双导师制,然后回校参加口试。课程和实践培训合格,毕业设计和口试通过即可获得各国通称的学士学位证书。
4)教学与培训计划。教学与培训计划的框架由州专业委员会制定,具体内容由“双元制”高校自己确定。专业委员会由学院及培训参与合作单位双方以等同名额组成。在学校的教学内容中,除了与应用科技大学相类似的基础理论和科学知识外,还包含了企业领域中按照不同层次、由浅入深地渗透在整个教学过程的实践经验。学校的专业课程教学内容须根据企业的实际需要来确定,并且特别重视各专业课之间的联系。学校教学中突出社会能力和个人品德的培养,还对学生进行小组工作能力和与同事之间的一般沟通教育。“双元制”教育并不仅仅培养学生在学完学业后具有解决某一特殊和专业任务的能力,更注重培养学生全面综合的职业能力。
5)没有固定的教材。教材一般由任课教师或企业中的实训教师、师傅根据教学培训计划自己选择和编写。教师多数在课前将教材复印给学生,教材内容非常灵活,有的把企业的实例也写入了教材。教师在教学中有一定的自由度。
6)考核。考核分平时考试与国家考试。学校平时考试的内容、形式和时间完全由任课教师自己确定;国家考试由州统一组织,一般由学校出若干套试题,然后由州里确定一套进行考试。企业平时考试的内容、形式和时间由企业实训教师自己确定,国家考试则由国家委托的机构(如行会)组织进行。毕业论文题目由企业根据实际需要选定并报学院考试委员会审定。企业教师是第一指导教师,学校教师是第二指导教师。毕业论文要贴近企业实际需要。
7)教学人员。教学人员由部分专职教师和众多兼职教师(承担课时约占总课时的80%)组成。专职教师必须获得博士学位,且要求有企业至少5年专业实践的经历,其中至少2.5年在高校以外的工作领域中工作。兼职教师主要来自于应用科技大学、学术性的大学和职业实践领域。各类教师承担不同的教学任务,入门性质的教学任务由应用科技大学教师担任,基础学科的教学任务由从事科学研究的大学教授负责,应用性的教学活动由专科大学的教授负责授课,而专业学科和实践性教学任务由企业等富有实践经验的专业人员担任。
8)毕业生就业。由于双元制大学培养目标明确,教学过程要求严,每门课有一次补考机会,不能重修,每年大约5%以下学生不能毕业。必须在6个学期内完成学业,不能延期。学生毕业后可以直接就业,而且就业机会很好,也可以继续深造。参加工作的有70%的留在培训企业工作,30%的毕业生放弃培训企业,在其它企业得到工作;8%的毕业生继续深造去读硕士;7.5%的毕业生重新找工作,只有2.9%的毕业生没有确定去向。
3 “双元制”中职与高职教育的比较
3.1 德国“双元制”中职与高职教育的共性
德国“双元制”中高职教育的运作方式如办学形式、质量标准的公开与透明及第三方评估与监督基本一致。共性特点还表现在:
1)两个教育体——企业与学校。
2)学习者的双重身份——学生与学徒。
3)两种法律依据——职业教育法与学校法。
4)两个主管部门——政府(联邦政府与州文教部)和行会。
5)两类课程——理论课与实训课等等。
3.2 德国“双元制”中高职教育不同点
1)培养目标层级不同。德国中职教育位于国际教育标准的第3 层级,面向的是完成了九年制或十年制中学教育的毕业生,通过相关考试后获行业资格证书及学校教育证书,然后走向劳动力市场或进入国际教育标准第4 层级的继续教育培训(如专科学校、技师培训)等。德国高职教育位于国际教育标准的第5 层级,入学标准为完成第3、第4 层级的教育,主要面向的是完成12年制中学教育并取得入学资格的学生,毕业后可获得国家认可的学士学位,也可进一步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
2)教学人员要求不同。“双元制”中职教育对教师要求相对较低,如要求教师最低学历为大学本科,有教育学背景,有一门专业,有2年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的经验。“双元制”高职教师的要求较高,如专职教师必须获得博士学位,且要有至少5年的企业专业实践的经历,其中至少2.5年在高校以外的工作领域中工作;兼职教师要求由掌握最新的技术和工艺、熟悉企业生产过程和管理过程的应用科技大学、学术性大学和职业实践领域专家学者担任。
3)教学计划及安排不同。“双元制”中职的教学计划由各州文教部制定,它的任务是在服从企业培训要求的前提下实施普通和专业教育,深化企业培训中的专业理论,规定学校教育占整个教育时间的34%左右,内容的三分之二必须是相关专业内容,三分之一为公共课内容;培训计划由联邦政府委托相关教育研究部门级专业机构共同制定,规定全国统一的最低职业资格标准。该培训计划是行会、学员、企业间确立合同关系的主要依据[2]。并且“双元制”中职学生有寒暑假。“双元制”高职的教学培训计划框架由州专业委员会制定,具体内容由“双元制”高校自己确定,三年内共计2250 课时,大体相当于应用科技大学的课时量。执行学士学位的质量标准。“双元制”高职学生无寒暑假,有与企业员工一样的年假。
4)证书及质量规格不同。“双元制”中职颁发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学校毕业证书,行会主持职业资格考试并颁发相应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的含金量高于职业学校的毕业证书,它是以促进就业能力为首要目标,也是继续教育的必备条件。“双元制”高职教育主要颁发学士学位证书。学生只要课程和实践培训合格,毕业设计和口试又通过者即可获得各国通称的学士学位证书即Bachelor 证书。毕业证书与应用科技大学和综合大学的毕业证书等值。
4 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的启示
1)明确分层提升的培养目标。德国中职、高职教育培养的是同一类型不同层级的应用性人才,中职教育位于国际教育标准的第3 层级,而高职教育位于国际教育标准的第5 层级。我国中职和高职作为同一类型的教育,在人才培养的方向上具有一致性,即都是培养拥有技术专长的职业技术人才,但能力目标有差异,可以以职业资格标准为参照,确定不同层级的能力标准,明确分段培养目标,即中职重基础和岗位操作技能,让学生获得初步的职业概念,高职重实践和解决复杂问题能力[3]。
2)拓宽中高职衔接的接口。德国高职入学通道几乎能够与所有类型的中等教育机构进行衔接,德国专业高级中学、文理中学、专业文理中学毕业生或职业教育毕业后有职业经验者,只要取得入学资格都可以进入高职学院。而目前我国中高职衔接的接口有待拓宽,如在招生对象上,应放宽报考条件,取消考生届别和年龄限制,允许中等教育不同轨道中的学生都有机会进入高职学习;在衔接内容上,除学历衔接外,更要重视职业能力的衔接,通过对关键资质进行设定,保证进入高职的学生所具备的基本知识技能达到统一的水平;在衔接管理上,除解决“刚性”要求外更要考虑“柔性”问题,在学分制方面拓展的空间很大。
3)建立统一的课程标准与职业资格标准。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的技能遵循职业的工作和业务要求,由政府统一制定大纲,具有统一的标准,课程培养方案合理有效并有法律保障,理论课、实训课及企业培训,均有严密而完整的教学目标、计划、教材、设施和师资配备,并且都有详细的法律保障,实行国家统一的职业资格和等级考核制度。而我国的职业规范种类繁多,劳动社会保障部、人事部等各个行业、各职能部门都有自己的要求,没有一个全国统一的规范,亟需进行完善和统一。因此,应按照各种职业资格不同等级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将标准分为初、中、高三个层次,形成阶梯递进的形式,与中、高职教育的培养目标相衔接。中职教育培养目标定位于中级及以下,高职定位在中级以上,逐步消除中、高职在专业理论教学课程标准和职业资格标准上的杂乱现象。
4)采用解决实际问题的培养模式。德国中职和高职采用“双元制”培养模式,学生在企业接受实践技能培训和在学校接受理论培养相结合的培养模式,是技能→理论→技能→理论不断反复的实践过程。通过反复的实践,要求学生达到下列目标:解决来自生产和生活实际中的具体问题;能完成新的科研与技术开发项目;引进、优化和监控新方法和新工艺的使用。我国的职业教育与德国职业教育课时要求基本相似,也关注学生解决问题能力的培养,但在实施效果上,与德国相比则差距较大,主要问题在于培养模式的不同。因此,培养学生具备解决实际问题的相应能力,教学过程则需要更大的独立性和更广泛的自主性,教师的任务需要根据职业学校的教育要求,考虑学校和地区的特点,来充实教学大纲中的内容并在教学中实施。要尽可能多考虑学生已有的技能和经验,将训练内容按各项标准进行细化,尽可能创设或模拟实际生产环境,加强各训练环节的指导,让学生反复训练加以巩固。考核评价上要参与社会评价和认定,中职生和高职生都要进行相应的技能等级考核并颁发社会认可的证书,技能证书的含金量必须提高。
5 结束语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到2020年,要形成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要求、体现终身教育理念、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中职与高职的衔接,是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内涵之一。德国“双元制”中职与高职的教育的特点可以提供一些有意义的启示,更好地实现我国中高职教育的有效衔接与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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