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民俗中的悲喜意识——以婚庆与丧葬中的心理关照为例
2013-08-15周致力
□ 周致力
民俗即“人民群众的风俗习惯,其本质是不同的人类群体受一定自然条件、生产条件及文化传统制约而产生的各具特色的生活方式和生存意识”。概括起来,即地缘、血缘、神缘。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不论是生态环境、生存依托的影响,还是文化机制、宗教信仰的制约,归根到底,民俗是“人”作为主体利用外在的条件反映自身心理状态的过程,它不仅是一种外化形式,而且是一个载体,是用一种美的手段把抽象的甚至是虚幻的心理状态形象化。
一、婚庆——冲刺和体验快乐的顶点
对于婚庆的仪式,不同地区有不同的方式,但值得肯定的是,都以喜庆、热闹为主题。其表现形式或优雅高贵或奔放热情,归结一点,还是用一种姿态来冲刺和体验快乐的顶点。
电影《红高粱》中有一段经典的“颠轿”镜头,且不说是否确有其风俗,单从画面上红色、黄色的主观色彩及轿夫赤身、光头的造型便体现出对民族的生存状态、民族心理结构的关照与感悟。当然,“颠轿”是为男女主人公以后的病态两性关系作铺垫,也是对文化传统及社会关系的深刻反思,从某种意义上说,它具有普遍的人性意义。从弗洛伊德泛性论的角度看,“性欲即为人为行为的真正动机”。因此,婚姻使其合法化、明朗化,婚庆更是一种释放。广义的性是指快感的满足,在那样一种氛围下,甚至会产生“高峰体验”,是“充满敬畏、幸福、快乐、入迷或狂欢的时刻”。婚庆可以说是婚姻中那种兴奋点的扩大化,是把追求真正的深沉之爱的心情广泛化,其中的仪式其实也渗透着对爱情的态度——神圣、美好、深沉、可怕。正如渡边淳一的《失乐园》中描写男女主人公的爱情,他们都死于快乐的顶点。当然,他们采取的是一种极端的方式,但追求快乐顶点的欲望确是人人皆有,婚庆便是将其推向高潮的合理途径。
人生体验的二元张力构成是“在感”与“不在感”。具体的“在感”是一种肯定自我生命价值、具有指向性和目的性的人生体验。婚姻实际上是各种人生体验的综合体,婚庆只是一个手段,但背后蕴含的内容是一致的,是人对自我价值的再度强化,也是对自身感知层次的再度提高。同时,这是一个众人参与性的盛会,只有在这时,各种不同的个体才会产生相似的主观感受——欣喜与幸福感,所以,这仿佛是一个集体的动力源。
二、丧葬——祭奠灵魂的仪式
死是一个沉重的话题,死亡意味着肉体的消失,我们其实悲哀的不仅仅是死者,也是为失去了一个灵魂的载体而伤痛,同时,这也唤起自身存在的“死本能”,所以,我们对死产生恐惧。
当前,丧葬仪式正存在简化的趋势,但在某些地区仍然保留有十分传统的丧葬仪式,甚至是一些特殊日期的祭奠也非常隆重。抛开一些客观因素,虽然采取的方式不同,但从主观上说,死对活人来说永远是一种观念上的东西,一旦面对活生生的现实,不免会在这种观念与现实面前显得无法接受,死是活人看来的生命极端,因此,活人的悲痛也是对自身生命活动的无奈。著名心理学家阿尔弗雷德·阿德勒在他的“个体心理学”中指出,“每个人生来就有一种自卑感,从一开始就要为克服自卑感而抗争”。死者的逝去唤起活人强烈的自卑感,甚至会卷入生存意义的怪圈,从而产生对死亡的再度认识,丧葬仪式其实是活人接受心理洗礼的过程。
前文述及“在感”,与此相对,“不在感”就是人对死的觉知。维特根斯坦指出:“对于现在的人生来说,没有死。死不是人生中的一个事件,它不是世界的一个事实。”死对于我们来说只能是“不在感”,但当这种觉知达到相当强烈近乎是事实的程度时,人开始迷茫甚至是绝望。丧葬仪式是活人把这种“不在感”假托死者的名义祭奠,希望借此将其远远摆脱,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也是人对死亡觉知的逃避手段。目前,甘肃敦煌的人们一直采用直接用沙土埋葬的方式。笔者认为,除当地的自然原因外,人们可能同古埃及人有类似的想法,即没有对死的单方面认识,而是认为死是一个阶段,是现世生命进入另一种生存状态,死是活的另外一种形式。不论死是否是另外一个“我”的存在,活人对死者的祭奠肯定不仅仅是单一的含义。
荣格在他的“集体无意识”论中指出,包括祖先在内的世世代代的活动方式和经验库存在人脑中都会有遗传痕迹。我们说,民俗是民族的、地域性的、群体的,它采用的形式是艺术的,并且,民俗是一种融合的通俗文化,拥有较多的群众参与意识和接受力。在艺术领域,我们追求高雅、极致,渴望对未知作出无限的体验,民俗则把这种冲动用浅显而表层的方式加以诠释,且具有延续性。前文述及的婚庆与丧葬是生活中的两个代表,归根到底,一种民族的情结应该才是民俗的核心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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