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广告新闻化产生的原因及其对策
2013-08-15郑立瑞
□ 郑立瑞 李 宁
所谓广告新闻化,就是指商家在新闻媒体中植入软广告,把产品包装成为新闻信息。这些商家就是利用消费者对新闻媒介的信任,从表面上看似乎是在对产品进行客观的报道,其实质就是在推销产品。
一、广告新闻化产生的原因
(一)广告效果愈发疲软
近年来由于虚假广告的泛滥,广大的消费者都已经对此提高了警惕,不再轻信广告。曾经一则广告对于一个企业来说至关重要,甚至直接关系企业的生死存亡。但是如今广告的影响力降低。所谓“聪明的企业做新闻,愚蠢的企业做广告”,所以很多企业开始寻找其他的捷径去推广产品,于是产生了“广告新闻化”。
(二)广告法律法规执行不力
虽然我国颁布了《广告法》,但是并没有得到彻底的贯彻落实,其原因有两点:第一,违法之后的惩罚小。这样一来,很多商家宁愿触犯法律也要去牟取暴利。第二,执法主体受干扰。根据《广告法》有关规定,执法主体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过目前的情况是,工商部门受到媒体特殊利益的制约,对广告违法行为的监管力度不够。
(三)过度追求利润
广告新闻化可以为媒体和广告商都带来非常可观的利益。他们为了追求更高的经济利益,不顾法律法规的制约,再加上当前现有的广告法本身就不够健全,所以这些广告商常会为了利益而丧失理智与原则。为了实现经济利益的最大化,他们不惜利用一切手段,将广告植入新闻之中,欺骗消费者,骗取消费者的信任和好感,达到最好的传播效果,从而成功推销产品,实现企业的经济效益。
(四)人员素质低下
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生活的各个方面都有了更高的要求。在广告泛滥的今天,人们想看到的是有创意、有内涵的广告。但是当前广告公司创意文案人员的专业技能不够,导致创作出来的广告没有新意,这样就无法吸引观众的眼球,无法产生经济效益。在如今的传媒行业中,广告新闻已经成为一种营销模式。广告公司的工作人员想不出好的点子,就只能通过这种方式来做广告了。
二、解决广告新闻化的办法
(一)加强媒体的社会责任感
媒体要想取得受众的长久信任,就必须要正确客观地传播新闻事实,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媒体要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切实立足于受众的需求,以群众需求为出发点,为群众谋利。如果满足于广告新闻化带来的一时之利,将会损害媒体的公信力,导致媒体失信于群众,最终甚至会使得媒体难以生存。媒体追求商业利益固然重要,但是媒体更应该重视自己的社会责任,不能抱着侥幸的心态去愚弄群众。
(二)完善相关制度
制度是行动的先导,所谓“无规矩,不成方圆”,我们必须用完善的制度去监管和抵制广告新闻化的现象。如果没有健全的法律法规,那么无论广告新闻化多么泛滥,多么普遍,都不会有专人去管制,新闻与广告混淆的现象就不会得到根治。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如果仅仅依靠自律是远远不够的,必须还要有健全的法律,才能使广告新闻化这一现象得到根除。
(三)提高群众的认知和辨别能力
媒体宣传信息的对象是群众。广告新闻化之所以如此的泛滥正是因为有了一定的群众基础,群众相信了这些广告,购买了这些产品,商家获取了利润,才会使得广告新闻化的现象得到普及。如果群众都能够有较高的认知和辨别能力,能够识别这些虚假广告,那么广告新闻化将不再有市场。
(四)提高广告公司人员素质
杜绝广告新闻,还需要从根本上提高广告公司人员的综合素质,尤其是专业技能。广告公司的文案人员如果能够创作出优秀的广告策划,以此来吸引观众,达到商家盈利的目的,那么就没必要去为了谋取利益而采取广告新闻化这一手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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