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督的思考
2013-08-15江苏省常州市财政局监督检查处吴惠华
●江苏省常州市财政局监督检查处 吴惠华
一、当前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会计基础工作薄弱。通过检查发现行政事业单位在会计核算、会计资料、会计人员和岗位设置等方面的会计基础工作相当薄弱,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会计核算处理不规范。有的单位会计数据不准确,有的单位往来款项长期挂账,账龄超过三年的应收应付款项不及时进行清理;有的单位会计科目设置不符合规定,比如,取消单位基本账户以后,有的单位在暂存款核算上以支定收,不能真实反应单位的暂存款实际收入情况等。二是会计资料管理不扎实。部分单位会计凭证填制时不认真审核原始凭证,导致有的原始凭证缺少主要领导人签字。部分单位会计凭证的装订不整齐:有的很厚,原始凭证查看不全,有的检查人员稍微一翻,原始凭证就散落开来。部分单位会计资料不全:有的缺少财务会计报告,有的缺少保存期限内的会计凭证等。三是会计人岗配置不合理。有的单位会计人员无证上岗,有的甚至只有1 名会计人员,有的单位会计人员不参加继续教育,有的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不符合《会计法》规定的条件,等等。
(二)预算编制不完善,预算执行不严肃
1.部门预算编制的准确性、科学性和完整性有待进一步增强。一是支出定额标准不合理,导致预算执行中存在挤占项目资金弥补公用经费不足的现象。二是部门预算缺乏严肃性,预算数与实际数存在较大差异,如收入预算与实际收入偏差较大,追加项目预算导致实际支出数远大于预算数。三是项目预算编制不规范,项目的科学合理性很难评判,难免在资金分配上会产生“会哭的孩子多吃奶”现象。
2. 预算执行不严肃。一是超预算支出,有的单位在支出控制上不严,超标准购买小汽车,公款旅游、公务接待、公费出国等经费支出严重超标。二是预算执行刚性不强,不按预算安排使用资金。有的用行政事业经费弥补工会、食堂经费不足,有的用项目资金弥补日常公用经费不足,有的项目资金互相挤占,有的单位项目支出结余未按规定进行处理。三是对项目资金的使用缺少考核评价体系。单位在项目资金的使用上重拨款轻管理,重预算轻效益,对资金使用绩效缺少监督和考核。
(三)资产管理不规范。一是资产管理不严。有的单位内部缺乏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资产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脱节,造成账实不符,职责不清;有的单位处置固定资产未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或者处置收入未按规定上缴财政专户。二是固定资产出租出借不符合规定。有的未按规定进行统一招租,有的出租收入未缴入财政专户,进入单位工会账户或者放在下属单位,有的以“暂存款”名义上交专户,有的房租逾期未及时进行催交等等。三是对外投资管理不规范。有的单位未经批准将非经营性收入或资产进行对外投资,有的账务处理不规范,对外投资挂往来,未做投资处理,有的单位对外投资账面从未有投资收益,有的事业单位有几个对外投资企业,但是产权不清晰,权责利不明确等等。
(四)监管职责不到位。主管部门作为一级预算单位,对下属事业单位具有指导和监督职责。检查发现,目前部分主管部门对下属单位的监管不到位,财务监管职能在不断弱化。有的是单位领导不重视,重业务轻财务管理;有的是基层单位内部监督机制缺失,没有内审岗位,或者虽然设立了内审岗位,但是受命于单位领导,不能真正发挥内审的自律作用。部分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许多不相容职务未按规定分开,不能达到互相制约、互相牵制的目的。特别是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目前在人、财、物的管理上比较混乱,在经费支出、资产管理等方面比较随意,执行财务制度不严,有的甚至转移收入私设“小金库”,为干部职工谋福利或者个人贪污,给国家财产造成巨大损失和浪费。
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管的建议
(一)规范财务核算,提高会计基础工作。首先,要提高对财务管理的认识,特别是单位主要领导要充分认识到财务管理的重要性,增强法制观念和理财意识,加强财经法规的学习,切实做到依法理财、科学理财,逐步使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走向规范化、科学化。其次,各行政事业单位要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透明公开,使单位各项财务活动有章可循,并接受单位职工的监督。再次,要严格执行各项制度,按照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办事,会计核算符合规定,科目设置科学合理,会计资料真实完整,认证审核原始凭证,会计凭证装订整齐规范,会计人员和岗位设置符合《会计法》的规定,同时将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与财政政策紧密衔接,提高会计基础工作。
(二)强化预算管理,加大管理约束机制。一是要科学编制部门预算,研究制定合理的支出定额指标体系,全部收支编入预算,进一步细化收支项目,切实保证预算与实际相符。二是要加强单位规范执行部门预算的意识,严格按预算批复有计划地组织收入,安排支出,逐步杜绝随意变更预算、追加预算的做法,硬化预算约束,特别是建立完善专项资金使用跟踪反馈制度,加强对专项资金的日常监管。三是推进绩效预算管理。加强对绩效预算编制的审核和管理,完善评价结果向预算编制的反馈机制,将绩效评价的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主要依据,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加强资产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1.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制度是管理的依据,行政事业单位要根据财政部门规定,建立和完善本单位固定资产的购置、使用、验收保管、账簿记录、报废、定期清查以及丢失赔偿等制度,通过建章立制,将固定资产管理纳入系统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2.强化固定资产的管理措施。购置固定资产要列入预算,符合集中采购标准的要进行集中采购,出资出借固定资产要按照规定进行统一招租,收入及时足额缴入财政专户,处置国有资产必须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与完整,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资产进行清查盘点,保证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3.加强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管理。针对目前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管理不到位的现象,制定完整的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管理相关制度,完善对外投资决策和审批程序,明确对外投资收益分配办法,并且对现有投资进行清理,明确产权,加强风险防范,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四)探索建立分层分级的财政监督机制
充分发挥主管部门条线监管职责和基层单位内部监督自律职责,使财政财务监督工作由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基层单位齐抓共管,推动财政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
1.以自律为基础。一是基层单位在健全财务制度的基础上,建立有效的内控制度,强化内部约束,明确资金使用的内部管理机制,科学合理地编制资金使用计划,严格控制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建立健全支出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稽核、审批、审查制度,避免支出的随意性。二是基层单位财务部门要加强与单位内部各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加强财政财务政策的宣传,使财务由被动管理变为主动服务,避免因宣传沟通不畅、信息不对称等导致财务部门“被违规、被错误”现象的发生。三要重视单位内部审计的自律作用,提高内审的职能地位,内审部门切实发挥监督反馈作用,及时发现单位财务管理的不足和薄弱环节,单位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制定改进措施,形成下属单位自我约束机制。
2.以监管促提高。主管部门作为一级预算单位,一方面要对本部门的财政资金进行统筹规划,合理配置各类资源,提高使用效益。另一方面要加强对下属各单位的财务指导和日常监管,对下属单位部门预算编制的资金支出标准、项目的可行性和实行计划进行审核,监督各单位内控制度的建立与执行,对下属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实行日常监督,定期不定期进行抽查,及时纠正下属单位财务管理方面不规范的行为,避免今后类似问题的出现,切实提高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水平。■
孟红旭.2007.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流失问题的财政监督[J].财政监督,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