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促进中小企业参与国防建设的重要举措
2013-08-15
2013年3月,洛克希德•马丁公司宣布成立洛克希德•马丁硅谷联盟,旨在与硅谷中小企业建立合作关系,借助中小企业创新性及灵活性优势,为国防部、国家航空航天局及其他政府机构提供创新性技术解决方案。
一、国外促进中小企业参与国防建设的重要举措
中小企业具备创新性及灵活性优势,是众多创新技术的发源地,是国防建设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一直以来,国外都非常重视发挥中小企业在国防建设中的作用。分析国外促进中小企业参与国防建设的主要做法,以下举措值得借鉴。
1.公开非敏感国防需求信息,为中小企业参与国防建设提供重要参考
中小企业无法参与国防建设的重要原因之一是难以了解国防需求。为解决这一问题,多国政府采取公开非敏感国防需求信息的方式,为中小企业参与国防建设提供重要参考。
例如,澳大利亚通过国防部国防物资局网站公布公开版年度《国防能力计划》,包含111个项目或阶段项目,价值约为1,530亿美元,利用该计划对外公开发布澳大利亚国防需求重点,并提供除敏感项目以外的国防项目采办信息,如项目编号、背景、成本、进度、本土行业机会和联系方式。该计划指出了当前澳大利亚的优先工业能力和战略工业能力。其中优先工业能力包括:声学技术系统、防篡改能力、作战服装和个人装备、电子战、高端系统和一体化系统、高频和相控阵雷达、步兵武器和远程武器站、柯林斯级潜艇作战系统支持、可选弹道军火和爆炸物、船干坞设施和普通民用制造厂、签名管理、关键任务和安全关键软件的全寿命支持和实时支持。战略工业能力包括:复合材料和特殊材料、国家基础设施要素、地理信息系统、制导武器、海军舰船制造、计算机和网络及通信的安全保护、机载预警控制系统的维修和保养、装甲车辆的维修保养和升级、飞机(包括直升机)的维修保养和升级、安全测试工厂及其他、系统保障和生命周期管理。这些关键信息的披露有助于工业界特别是中小企业了解国防需求信息,进而有针对性地参与国防建设。
2013年2月,澳大利亚在其国防部国防物资局网站公布首份《澳大利亚工业能力项目》,对外公布由大型国防承包商承担的军事电子、航空航天、舰船等领域的相关项目信息,每一行业的工业能力计划根据工业界参与的范围和复杂程度有所不同。这份计划是为工业界特别是中小型企业,参与澳大利亚主要国防合同的机会提供了详细信息。这是继年度《国防能力计划》后澳大利亚对外公布国防需求信息的又一渠道,有助于中小企业了解参与国防采办及维修保障项目的机会。
2.建立大型企业与中小企业间的帮扶关系,为中小企业参与国防建设搭建桥梁
中小企业具备技术创新优势,容易取得技术突破,但其技术成熟度相对较低,距离实际应用尚远。为此,国外在大型企业与中小企业间建立广泛帮扶关系,发挥大企业信息、资金、知识、人员优势,帮助小企业的创新技术快速走向成熟,进入实际应用,为中小企业提供参与国防项目的平台。例如,美国西亚基公司是一家致力于电子束直接制造技术研发的中小企业,洛克希德·马丁公司与其签署“导师-门生”协议(始于1991年,旨在协助小型企业与大型企业根据基于项目的独立协议联手竞标主合同和转包合同),助其建设基础设施,并提升制造能力,以支持国防部及主承包商未来需求。该帮扶协议的目标是,西亚基公司的原型数量制造工艺过渡到高效优质的规模化生产能力。作为协议的一部分,莫尔豪斯学院将通过乔治亚州的亚特兰大创业中心为西亚基公司的企业/制造资源计划提供培训、指导和顾问,德州大学埃尔帕索分校将为西亚基公司提供优质系统流程培训。在此帮扶协议下,西亚基公司电子束直接制造技术取得重要突破,并已在航空航天领域得以应用。随着技术的成熟,洛克希德·马丁公司的F-35飞机项目将考虑在飞机生产线上采用电子束直接制造技术来制造钛金属结构元件,以提高钛元件的可负担能力和交货时间。2013年3月,雷神公司和ISYS公司签署了一项为期两年的帮扶项目协议,ISYS公司将参与雷神公司的部分项目。ISYS公司将采用雷神公司的专业知识和资源,提高其赛博能力,包括赛博安全技能和赛博安全认证能力。两家公司将共同合作为美国航空航天局、美国空军和国防部提供赛博安全解决方案。
3.制定具体项目计划,为中小企业参与国防建设提供资金支持
中小企业在创新效率和周期方面优于大型企业,但创新成本及风险明显超出中小企业承受能力,创新优势难以发挥。为此,美国政府推出“小企业创新研究计划(SBIR)”和“小企业技术转移计划(STTR)”,为提高小企业研究与创新能力提供资金支持。
美国“小企业创新研究计划”(SBIR)是依据《小企业创新发展法》设立的,此研究计划于1982年启动。SBIR计划包括招标、评估、资助三个流程:第一项程序是招标。SBIR的资金来自美国联邦政府11个机构的外部研发预算中划出的2.5%的份额。这些机构每年选出各种研发课题(项目)向公众公开招标,由各中小型企业竞争争取。申请SBIR项目的小企业必须符合如下条件:必须是美国公民拥有的、独立的企业;必须是以赢利为目的的企业;首席研究员必须是申请企业的员工;申请企业的员工人数不得超过500人。第二项程序是评估。评估标准为:企业质量、创新程度、技术含量、市场潜力。联邦政府各机构SBIR办公室在收到企业的项目投标书后,交与本项目研究领域5位最权威的专家进行评议和评价,专家们必须签字声明与受评估项目没有经济利益关联。第三项程序是资助。按照小企业成长路线的不同阶段,SBIR分三个阶段向中标企业提供资助。
第一阶段:可行性研究阶段。在这一阶段主要帮助受资助企业进行基础研究,确立技术构想和商业预期。本阶段的资金资助最高可达10万美元,为时半年。只有圆满完成第一期工作、并通过验收的项目才具备参与竞争第二期项目的资格。第二阶段:产品定型阶段。本阶段周期通常为两年,资助力度可达75万美元。资金主要用于支持更广泛的R&D活动,以及研究这些R&D成果的科技价值和产业化可能性。第三阶段:产品推广和商业化阶段。SBIR计划一般不再对进入产品推广和商业化阶段的企业进行资助。本阶段受资助企业往往从原资助机构的政府采购计划、私人投资者或是资本市场寻找资金。
1992年,美国国会通过《加强小企业研究与发展法》,规定“凡联邦部门研究与发展经费超过10亿美元的,需按0.15%划为研发基金,供小企业与非营利研究机构技术转让项目和技术创新合作使用。小企业必须与大学、非营利研究机构、教育机构等进行合作,项目由双方共同向美国国防部、能源部、卫生部、国家航空航天局、国家科学基金会5个机构提出申请。1994年,“小企业技术转移计划”(STTR)开始运作,由小企业管理局(SBA)负责协调和组织。
相比SBIR计划,STTR计划更强调非营利性研究机构的参与。要求小企业除自身开发与创新能力较强外,还必须有合作伙伴,即必须有大学、研究机构等加入进来。小企业必须与大学、非营利性研究机构进行合作,项目申请由双方共同提出。项目申请人可以来自小企业,也可以来自研究院所。实施过程第一阶段,SBIR计划要求至少三分之二的工作由小企业完成,STTR计划要求40%的工作由小企业完成,至少有30%的工作由非营利性研究机构完成。实施过程第二阶段,SBIR计划要求至少50%的工作由小企业完成,STTR计划要求40%的工作由小企业完成,至少有30%的工作由非营利性研究机构完成。
当前,美国法律要求,研发预算规模达1亿美元及以上的联邦政府部门须确立并实施小企业创新研究计划,将一定比例的研发预算用于支持与其任务有关的小企业,且不断提高这一资金比例。20世纪80年代,美国要求联邦政府研发预算资金中用于支持小企业的资金比例不得低于0.2%,而美国在《2012年国防授权法案》中对小企业创新研究计划进行重新授权时要求,这一资金比例在2013财年不得低于2.7%,到2017财年不得低于3.2%。按照要求,美国国防部确立并实施了SBIR/ STTR计划,每年公布3项小企业创新研究项目征询书和2项小企业技术转移项目征询书,支持小企业参与国防项目。
此外,2012年年底,法国国防部发布“中小企业国防协定”计划,提高针对中小企业的资金支持力度,协助其完成国防技术转化。
4.改进采办流程,为中小企业进入国防供应链提供便利
长期以来,各国国防采办流程过于繁琐和复杂,国防供应链准入门槛高,中小企业难以进入。为此,法国国防部《中小企业国防协定》,包括四项关键内容。
第一,在法国国防采办战略中,更好地体现中小企业的重要性;
第二,加强金融政策支持,为中小企业提供资金,协助其完成国防技术的转化;
第三,调整国防部同合同商之间的双边协定,促进法国中小企业的发展并鼓励中小企业同法国大型国防企业的合作;
第四,在全国范围内采取措施,更好地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在《中小企业国防协定》四项内容中,辅助中小企业的具体措施是,到2015年增加拨款25%用于法国RAPID项目中推动两用技术的发展,解释RAPID项目总投资有望达到5,000万欧元。
此外,2013年用于增强国防研究的资金将增加10%,并保持在这一水平之上。另根据《中小企业国防协定》,法国将修订其采办过程,旨在将1.5万欧元以下的合同主要授予中小企业,同时还将更改采办程序以支持中小企业进入国防供应链。
2013年3月,英国公布《国防部中小企业行动计划》,要求国防部分阶段实施采办流程改进,为中小企业提供便利。例如,计划要求简化合同书,采用标准化合同;开发国防部电子采购系统,并扩大其使用范围等。
二、几点认识
1.具备一定技术专长和创新能力是中小企业参与国防建设的必要前提
国外政府机构、大型企业选择中小企业参与国防项目时,注重考察中小企业的技术专长及创新能力,筛选条件严格。可见,我国中小企业参与国防建设,必须首先提升自身自主创新能力,以创新技术为突破口进入国防市场。
2.逐渐公开国防需求信息是促进中小企业参与国防建设的必经之路
安全保密问题一直是决定国防需求信息是否公开及公开程度的重要因素。近年来,为吸引工业界特别是中小企业参与国防建设,国外政府机构逐步公开非敏感国防需求信息。我国应借鉴国外做法,建立和完善军民结合公共服务平台,拓宽信息交流渠道,对国防需求信息的敏感程度进行划分,对外公布非敏感国防需求,或者有选择地向具备科研生产条件的中小企业定向发布武器装备采购信息,帮助中小企业把握国防技术发展方向。
3.积极发挥大型企业的引导作用是促进中小企业参与国防建设的重要途径
国外采取“成立技术联盟”、“签署帮扶协议”等多项措施,积极发挥大型企业对中小企业的帮扶与引导作用。我国在鼓励中小企业参与国防建设时也可借鉴这样的思路,由大型企业对外发布技术需求信息,吸引中小企业参与,通过大型企业与中小企业间的合作,为其提供参与国防项目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