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教育主体与实践路径的结合
2013-08-15韩凤芝
韩凤芝
(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 思想政治教学部,安徽 合肥 231131)
大学生道德教育是优化大学生道德品质,并令其形成良好的道德人格的有效教育途径。大学期间,大学生的人格正处在逐步构建以及日益完善的阶段,因此,德育教育应参照大学生人格发展不同阶段的内心以及外在需要、实践发展规律,实施有针对性的科学优质的道德教育。
一、道德教育与学校教育相结合
大学生道德教育的主体目标,可以概括为:使外在形式的道德规范,有效内化为学生所能接受的良好的行为准则及自身的科学理念,并进而落实在其实际行动中,从而构成可被社会全面认可的道德行为。大学生道德教育的实施主体涵盖教育实施者以及学生。在大学生道德教育教学过程中,学校应全面尊重学生的道德人格,秉承平等公正的原则,组织好道德教育实践活动,以实现学校教育方同学生对象主体的完好统一。教师应令道德教育适应学生的主体需求,令道德教育的实践教育过程变为学生展现以及实现自我的途径。开展道德教育时,教学双方应取得共识,互相尊重,以体现自身的独立性以及过程的完整性,促进自我道德教育同学校实践教育的有机融合,以激发主体的能动效应,优化道德教育效果。[1](P20~26)具体而言,教师在开展道德教育的过程中,应发挥主体的教育作用,激发学生的自觉意识,提升其学习的主动性、自觉性;学生在学习中则应激发自我教育能动性,明确自身需要,科学提升自身道德情感意识,并以之指导其生活实践。
在自我道德教育过程中,大学生的道德自律显得非常重要,因此,大学生德育教育应致力于培养学生对道德意识的敏锐察觉能力,以使其形成积极的情感态度、优质的意志导向,从而约束其自身行为,做好调控优化。当不能很好地解决其面临的棘手问题时,学生不应迁怒或怪罪他人,而应从查找自身原因入手,强化其自律意识。信息时代,具备良好的网络自律道德尤为重要,因此,学校在实施道德教育的同时,应有效结合学生的自我道德教育,学生则应在自我动机、实践认知、情感态度、实际行为与环境影响等层面做好自我调控。学生一旦具备了良好的自律能力,便会在处理问题时,率先利用道德思维进行思索分析,而并非依靠外在力量单纯应对。自律行为体现为言行标准相同,能主动应对道德困惑,具备良好的自省、思索与观察能力,还能够同伙伴交流分享道德实践经验。因此,强化大学生自我道德教育,增强其道德自律意识,提升其道德发展主观能动性,应同学校实施道德教育的实践路径全面结合,以激发主体的协同效能,优化道德教育效果。
二、道德教育与生活道德教育相结合
学校开展道德教育时,不应只是单纯地进行科学知识的传授,而应做好道德培养以及传授知识的同步教育,应促进课堂教学与生活道德教育的有机融合,这是由于道德知识来源于生活又归于生活,因此课堂教学中,公共与专业知识的传授均应包含道德教育内容。大学德育教育可分为专业教学与渗透教育,前者为由专业教师、思政人员组织开展的专项道德教学,后者为由非专业工作人员开展的普泛的德育教育。专业教育应促进道德与法制教学的良好融合,应将德育教育核心价值观念与学生外在的行为标准相结合,以形成其内在的思想要求,令道德教育基于价值标准与道德信仰科学,在体现良好的道德律的同时,体现法律公正严明的价值,进而令法律规范有效地内化为主体自身的道德义务,从而使主体在教育实践中获取道义尊严,以营造健康的法治环境。外在力量的规范约束,为道德主体从外部约束自身并使其成为自身主体精神与意志需要的客观条件。法制教育之中的主权、服务观念、严明诚信,为道德以及法制教学所全面关注的核心内容,应在实践教育过程中,对两者做好科学的对比研究,以明晰其内涵、联系以及不同的区别。
学生由道德教育中形成的道德品质,最终会落实至其实际生活中,因此,学校德育教育应与生活道德教育相结合,应令教师、教务、行政等工作人员参与这一教育过程之中,以便对学生的日常生活起居、学习娱乐、社交往来等予以必要的引导。在这一教育过程中,教育主体应以身示范,充分发挥带头作用,以令学生潜移默化地形成积极的情感态度、坚强的意志与正确的道德行为规范。与之相应,生活道德教育还应促进多重教学路径的有效结合,应利用大学生日常生活与学习中常常接触到的信息栏、网络平台、报刊杂志、手机信息、电影广告、图书馆、多功能厅等载体工具,利用丰富的感知生活渠道,强化学生生活道德的情感体验;[2]还应为学生创造更多的接触社会,走进生活的实际条件,令其掌握的道德知识能接受实践生活的检验,进而优化学校道德教育的成效。
三、道德教育与社会道德教育相结合
学校德育教育同社会以及家庭道德培养教育密不可分,具体体现为,大学生在道德品质的构建形成阶段,会受到其家庭背景的较大影响,倘若不顾学生的性格特点,及其在家庭背景影响下形成的生活习惯,学校道德教育的效果便会大打折扣,因此,学校开展道德教育时,应充分发挥协调推进作用,同学生家长保持长久紧密的联系,明了学生的家庭教育背景、生活习惯,进而引导家长积极配合并参与学生的健康道德教育之中,以促进家庭与学校道德教育的良性互补。[3]
社会担负着重要的德育教育使命。社会以及学校进行的道德教育,体现出较为复杂的关系,前者为后者的实践验证与良好补充,可明确学校实施道德培养教育的成果,体现社会道德教育的正向积极作用,或通过社会验证明了学校开展道德教育的实际结果及内容上存在的不足、偏差及错误之处,进而积极予以否定及摒弃;而后者则为前者的基础,为学生迈入社会奠定了良好的道德基础。因此,学校开展道德教育需要社会营造优质的道德培养发展环境,以同学校道德实践教育途径保持良好的一致性,从而促进学校道德教育同社会道德教育的结合。社会在打造适宜的道德教育客观环境的同时,应强化政治、经济以及法律规范建设,保证公民应享有的权利与义务,有效解决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令公民享有优越的物质生活条件保障,在良好优越的生活环境中,提升其生活幸福感与满足感;另外,还应利用多途径宣传渠道,例如网络、杂志、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介,宣传道德模范,为民众树立良好的学习榜样,令其在典型事例的感召下,自觉自律,认同学习,以优化德育教育的效果。[4]
总之,在大学生道德教育实践中,无论是课堂教学,还是家庭教育与社会道德培养,均应全面尊重教育对象的主体性,以激发主体间性良好的互动影响,进而优化德育教育的实践效果。学校在开展道德教育时,应与学生自我德育教育并重,引导学生正确审视社会环境中存在的各类不良现象,进而引导学生形成良好的自律意识,规范其自身言行,抑制不道德行为,以真正培养出综合素质全面的可持续发展的人才。
[1]李建华.道德情感论:当代中国道德建设的一种视角[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
[2]韩传信.基于网络文化中的大学生道德教育[J].教育与现代化,2009(3).
[3]温波,浦玉忠.“跟进式教育”与大学生道德主体意识的培养[J].江苏高教,2010(4).
[4]金诚.转型时期大学生道德社会化的运行原则与践道性[J].教育探索,20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