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人群抗菌药物的合理应用
2013-08-15李玉华王丽君
李玉华 王丽君
新疆尉犁县人民医院 新疆尉犁 841500
随着医药科技的不断进步和发展,新的药物不断涌现,时下,各种类型抗菌药物正竞相问市。据统计,抗菌药物是目前医院用药中应用范围最广、消耗量最大、相对较贵重的一大类药品,尤其是此类药品的不合理使用[1],不但增加患者的经济负担,浪费有限的医药资源,更严重的是直接导致细菌耐药性的产生[2]。尤其是特殊人群不同的病理和生理差异,其抗菌药物的合理应用显得尤为重要。为促进各类特殊人群抗菌药物的合理应用,下面做一简要介绍,以供临床正确选用。
老年患者抗菌药物的合理应用:由于老年人组织器官呈生理性退行性变,免疫功能也见减退,一旦发生感染,在应用抗菌药物时需注意以下事项。
老年人肾功能呈生理性减退,按一般常用量接受主要经肾排出的抗菌药物时,由于药物自肾排出减小,导致在体内积蓄,血药浓度增高,容易有药物不良反应的发生。因此老年患者,尤其是高龄患者接受主要自肾排出的抗菌药物时,应按轻度肾功能减退情况减量给药,可用正常治疗量的2/3~1/2。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和其他β内酰胺类的大多数品种即属此类情况。
老年患者宜选用毒性低并具杀菌作用的抗菌药物,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等β内酰胺类为常用药物,毒性大的氨基糖苷类、万古霉素、去甲万古霉素等药物应尽可能避免应用,有明确应用指征时在严密观察下慎用,并在有血液浓度监测的条件下使用。
小儿患者抗菌药物的合理应用:小儿患者应注意以下几类抗菌药物的合理应用。
氨基糖苷类:该类药物有明显耳、肾毒性,小儿患者应尽量避免应用。临床有明确应用指征且又无其他毒性的抗菌药物可供选用时,方可选用该类药物,并在治疗过程中严密观察不良反应和有血药浓度监测的条件下使用[3]。
万古霉素和去甲万古霉素:该类药也有一定的肾、耳毒性,小儿患者仅在有明确指征时方可选用,并在治疗过程中严密观察不良反应和进行血药浓度监测。
四环素类:可导致恒齿永久变色,牙釉质发育不良和抑制骨骼生长,因此不可用于8岁以下小儿。
喹诺酮类:由于对骨骼发育可能产生不良影响,该类药物避免用于18岁以下未成年人。
妊娠期和哺乳期患者抗菌药物的合理应用:妊娠期患者抗菌药物的应用:需考虑药物对母体和胎儿两方面的影响。①对胎儿有致畸或明显毒性作用者,如四环素类、喹诺酮类等,妊娠期避免应用。②对母体和胎儿均有毒性作用者,如氨基糖苷类、万古霉素、去甲万古霉素等,妊娠期避免应用,确有应用指征时,需在有血药浓度监测条件下使用,以保证用药安全有效。③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磷霉素等毒性较低,对胎儿及母体均无明显影响,也无致畸作用,可用于妊娠期感染。
哺乳期患者抗菌药物的应用:哺乳期患者接受抗菌药物后,药物自乳汁分泌,通常母乳中药物含量不高,不超过哺乳期患者每日用药量的1%。其中氟喹诺酮类、四环素类、大环内酯类、磺胺类、氯霉素,甲哨唑等在乳汁中的分泌量较高,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和氨基糖苷类等在乳汁中含量较低[4]。然而无论乳汁中药物浓度如何,均存在对乳儿潜在的影响,并可能出现不良反应,如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可导致乳儿听力减退,氯霉素可导致乳儿骨髓抑制,磺胺类可致核黄疸、溶血性贫血,四环素类可致乳齿黄染,青霉素类可致过敏反应等。因此治疗哺乳期患者时应避免选用氨基糖苷类、喹诺酮类、四环素类、氯霉素、磺胺类等。哺乳期患者应用任何抗菌药物时,均宜暂停哺乳。
危重患者抗菌药物的合理应用:肝功能减退患者:体内药物主要在肝脏代谢而失去药理活性,所以肝功能减退时应用抗菌药物应注意以下几种情况:①主要由肝清除的药物,肝功能减退时清除明显减少,而无明显毒性反应,如大环内酯类、林可霉素、克林霉素等药物可以正常应用,但治疗过程中需严密监测肝功能。②主要或大量经肝清除的药物,肝功能减退时清除减少,并可导致毒性反应,如氯霉素、利福平、红霉素酯化物等药物应避免使用。③经肝、肾两途径清除的药物,肝功能减退时清除减少,血药浓度升高,但药物本身毒性不大,如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需减量应用。④主要由肾排泄的药物,如氨基糖苷类在肝功能减退时不需调整剂量[5]。
肾功能减退患者:大多数抗菌药物主要经肾排泄,某些具肾毒性药物的应用,在肾功能减退时需注意以下几种情况:①主要经肝胆排泄或与肾同时排泄的药物,如大环内酯类、青霉素类及其酶抑制剂的复合制剂、三代头孢菌素、克林霉素、抗结核病药等,在肾功能减退时维持原剂量或略减量应用。②主要经肾排泄,而本身无肾毒性的药物,如青霉素、一二代头孢菌素、喹诺酮类、氨曲南等,在肾功能减退时需适当调整剂量应用。③具明显肾毒性的药物,如氨基糖苷类、(去甲)万古霉素等,在肾功能减退时避免应用。多年来,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为疾病治疗立下了“汗马功劳”,但其广泛应用严重导致了耐药菌株和耐药性的产生。为此,正确合理选用抗菌药物是临床医务工作者亟待解决的问题,尤其是特殊人群抗菌药物的合理应用,更要引起临床以及社区医疗的高度重视,以最大限度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不断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
1 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0.
2 陈伟民.医院内合理使用抗菌药物.中国药物警戒,2011,3(2).
3 郭代红.医院如何开展临床合理用药工作.中国药业,2008(2).
4 许树梧,李焕德,陈孝治.临床药学工作思路与实践.中国药事,2008(4).
5 陈秋潮.药学监护是临床药学的重要内容.中国医院药学杂志,20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