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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 书·西 域 传》“田 畜 随 水 草”辨 疑

2013-08-15谢弈桢

文教资料 2013年6期
关键词:乌孙汉书水草

谢弈桢

(南京师范大学 文学院,江苏 南京 210000)

《汉书》卷九十六上《西域传》第六十六上有这样两段记载,分别如下:

休循国,王治鸟飞谷,在葱岭西,去长安万二百一十里。户三百五十八,口千三十,胜兵四百八十人。东至都护治所三千一百二十一里,至捐毒衍敦谷二百六十里,西北至大宛国九百二十里,西至大月氏千六百一十里。民俗衣服类乌孙,因畜随水草,本故塞种也。①

尉头国,王治尉头谷,去长安八千六百五十里。户三百,口二千三百,胜兵八百人。左右都尉各一人,左右骑君各一人。东至都护治所千四百一十一里,南与疏勒接,山道不通,西至捐毒千三百一十四里,径道马行二日。田畜随水草,衣服类乌孙。②

从以上所引材料我们可以看出,休循国和尉头国是当时西域邻近的两个小国家,生活习俗相同,但《汉书》对其经济形态的描述却有明显的“差异”:一云“因畜随水草”,一云“田畜随水草”。“因”、“田”二字形近易讹,但今天所能见到的各种《汉书》版本于此二处并无任何异文,所以这一“差异”引起后人诸多猜测。让我们先来看看前人是怎么说的。

对于《休循国传》的“因畜随水草”一句,钱大昭在《汉书辨疑》卷二十一中说:“因畜随水草,‘因’当作‘田’。”而王先慎不同意钱大昭的说法,他说:“‘因畜随水草’当作‘随畜逐水草’,传写者误‘逐’为‘随’,校者未审,改上‘随’字为‘因’字。本传屡言‘随畜逐水草’可证。钱氏就字形改字,不知休循即今布鲁特,山峻,多雪,不可耕作,与尉头国异,不得云田也。”(王先谦《汉书补注》引)而对于《尉头国传》中的“田畜随水草”一句,徐松的《汉书西域传补注》有所涉及。徐松补曰:“城郭国,故田畜;近乌孙,故随水草。”③徐松的意思是:尉头国属于城郭国家,所以既耕田又畜牧;习俗与乌孙相近,所以常常追随水草而居。

据此可知,钱大昭、王先慎二人的见解虽然不同,但都认为《休循国传》“因畜随水草”一句有误,其言外之意是,《尉头国传》“田畜随水草”一句不误,王先慎更是认为尉头国可以“云田”而休循“不得云田”。然而,只要稍加分析便可知道,钱大昭认为“因”当是“田”字之误,就字形改字,办法比较简洁,但缺乏证据,有臆断之嫌;而王先慎认为“因畜随水草”当作“随畜逐水草”,其分析致误之因,以为传写者误“逐”为“随”,校者又改上“随”为“因”,太过迂回缠绕,同样也缺乏证据。考徐松《汉书西域传补注》云:“休循、捐毒二国为今东西布鲁特种人,山峻,多雪,不可耕,故逐水草居。”王先慎的说法盖即本此而生发。

除了上述清代学者之外,当代学者亦曾关注到“田畜随水草”一句。袁庆述《〈汉书〉标点疑误》一文④称:“案:‘田’‘随水草’,殊为不辞。当标为:‘田,畜随水草。’王先谦《补注》引徐松云:‘城郭国,故田;畜近乌孙,故随水草。’”可能是注意到中华书局点校本将“田畜随水草”一句连读文意有隔,故试图通过改动标点以求弥缝。朱玉麒整理的《西域水道记》(外二种)则将其标点为:“田畜、随水草”,其标点徐松《补注》之文亦与袁氏稍有不同。

事实上,“因畜随水草”一句并不误,倒是“田畜随水草”一句可能有误,“田”疑当作“因”,诸家之说均未达。

钱大昭、王先慎二人认为《休循国传》“因畜随水草”一句有误,盖不明文义而致误。因有依、随之义。如:《逸周书·文酌》“因亲就年”、《尝麦》“无思民因”,朱右曾 《集训校释》:“因,依也。”《吕氏春秋·尽数》“因智而明之”,高诱注:“因,依也。”《论语·学而》“因不失其亲”,朱熹《集注》:“因,犹依也。”又如:《吕氏春秋·君守》“必有因也”,《集释》引王念孙曰:“因,犹随也。”《管子·心术上》“心也者,舍己而以物为法者也”,尹知章注:“舍己而随物,故曰因。”其例甚多,不赘举。依亦可训因,如:《大戴礼记·千乘》“依固可守”,王聘珍《解诂》:“依,因也。”《广雅·释诂四》“倚,因也”,王念孙《疏证》:“依与因同义。”皆其例。又,随,从也,逐亦随也。成语有“随波逐流”,互文见义。又如:《庄子·胠箧》“故逐于大盗”,成玄英疏:“逐,随也。”《易·大畜》“良马逐”,焦循《章句》:“逐,犹随也。”是其证。据此可知,“因畜随水草”与“随畜逐水草”文意相同,根本无须改字。“因畜随水草”就是“跟随牲畜追逐水草”的意思。张烈主编的《汉书注译》⑤将“因”注释为“依据”,把全句译作“根据放牧就水草活动”,明显欠妥。而许嘉璐主编《二十四史全译》⑥将其译为“随牲畜逐水草而居”,可以说译得准确多了。

游牧民族的经济以畜牧业为主,他们为了追逐水草,经常四处迁徙,居无定所。对于这种游牧生活情况,古书中描写最多的一句话便是“随畜逐水草”。当然,亦有许多类似的说法,如“逐水草”、“随水草”、“依随水草”、“随逐水草”、“随畜移徙”、“畜牧逐水草”、“逐水草畜牧”、“随畜牧逐水草”、“随畜产逐水草往来”,等等。在描写追逐水草这件事上,史书有时单用一个“逐”字,有时也单用一个“随”字;有时二字分用,有时二字连用,或者“依随”连用,形式众多,不胜枚举。但在游牧过程中,亦间有农作,懂得筑城和农耕,慢慢地产生出不少所谓的城郭国家。不但文献资料中有不少关于游牧民族从事农业的记载,许多考古资料也证明游牧民族很早就已有了农业,比如:在属于公元前三世纪以前的匈奴方形古墓中就发现了与农业有关的石臼;在属于公元前二至前一世纪的诺颜山第二十三号匈奴墓中还发现了农作物的种子;此外,很多匈奴墓中都发现了不少谷物、农具及与农业有关的大型陶器。⑦不过,在汉代西域五十多个国家中,有的“颇知田作”,有的“不知田作”,有的干脆“不田作”。《史记·大宛列传》将葱岭以西诸国按其经济形态大致区别为“土著”和“行国”两类。如大宛“其俗土著,耕田,田稻麦。有蒲陶酒。”安息国所记与此同。又大夏国“其俗土著,有城屋,与大宛同俗”,而身毒国“其俗土著,大与大夏同”。这些土著国家,大都建有城郭,因此也称“城郭国家”,他们从事农耕,安居乐业,正如颜师古注所说:“土著者,谓有城郭常居,不随畜牧移徙也。”而“行国”则不同,随水草放牧,居无常处,是其共性。典型的如乌孙,《史记·大宛列传》称其“行国,随畜,与匈奴同俗”,又称:“乌孙多马,其富人至有四五千匹马。”《汉书·西域传》所载同,只是说得更明确:“地莽平。多雨,寒。山多松樠。不田作种树,随畜逐水草,与匈奴同俗。”又《史记·大宛列传》称大月氏“行国也,随畜移徙,与匈奴同俗”,而康居“行国,与月氏大同俗”,奄蔡“行国,与康居大同俗”。不过,同样是行国,乌孙虽有自己的都城“赤谷城”,却恒处穹庐,有城郭而不居,始终随水草畜牧。鄯善国与乌孙类似,《汉书·西域传》称其“地沙卤,少田,寄田仰谷旁国……民随畜牧逐水草,有驴马,多橐它”,可知鄯善国亦以畜牧业为主。大月氏则不同,自从征服大夏后,逐渐从游牧走向定居,《汉书·西域传》称其“治监氏城……土地风气,物类所有,民俗钱货,与安息同”。与安息同俗,便是与大宛一样的“土著”国家了。而处在龟兹以西的温宿,虽属于城郭国家,但其“土地物类所有,与鄯善诸国同”,分明也是和鄯善一样以畜牧业为主。《汉书·西域传》称“西域诸国大率土著,有城郭、田畜,与匈奴、乌孙异俗,故皆役属匈奴”,这也充分说明有些西域国家从西汉初年到东汉时期发生了经济形态的根本变化,究其原因,很可能与汉武帝时屯田西域有关。研究表明,西域南道诸国,大致东西两端以畜牧为主,中间以田作为主。⑧但是,有一个不争的事实,只要是与匈奴、乌孙习俗相同的国家,总体上还是以畜牧业为主,休循国、捐毒国是这样,尉头国也是这样。尉头国“山道不通”,“衣服类乌孙”,自然亦是属于“行国”⑨,生活、生产方式亦类似乌孙,随水草畜牧,不田作,而不是像余太山所说的“即使如此,该国仍有田作”⑩。

此外,史书在描写畜牧与农耕两种经济形态时,往往作对比分析,使人一目了然。如:

“婼羌国……随畜逐水草,不田作,仰鄯善、且末谷。”

“乌孙国……不田作种树,随畜逐水草,与匈奴同俗。”(《汉书·西域传》)

“蒲类国……庐帐而居,逐水草,颇知田作。”

“移支国……皆被发,随畜逐水草,不知田作。所出皆与蒲类同。”

“东且弥国……庐帐居,逐水草,颇田作。其所出有亦与蒲类同。所居无常。”(《后汉书·西域传》)

由此可见,“田畜随水草”的说法是非常可疑的。正如袁庆述所称,“田”“随水草”殊为不辞,但又并非简单改动标点就可以彻底解决问题的。如果把“田”字改作“因”字,一切疑问就会随之烟消云散。之所以余太山等认为尉头国“仍有田作”,与徐松一样,系据误文立意,自然免不了以讹传讹。“因畜随水草”文意明白无误,《尉头国传》的“田畜随水草”为“因畜随水草”之讹,由来已久,极有可能是传抄过程中产生的错误,而钱大昭《汉书辨疑》中的断语正好说反了。

注释:

①汉书.中华书局,1962,6,第1版(第十二册):3896-3897.

②汉书.中华书局,1962,6,第1版(第十二册):3898.

③西域水道记(外二种).朱玉麒整理.中华书局,2005,7,第1版:453.

④载《古汉语研究》,1997(3)(总第36期).

⑤张烈主编.汉书注译.南方出版社1997,1,第1版.

⑥许嘉璐主编.二十四史全译.汉语大词典出版社2004,1,第1版.

⑦参见林幹《匈奴史》第八章“匈奴的经济”.人民出版社,2010,1,第1版.

⑧参见余太山《两汉魏晋南北朝正史西域传研究》.中华书局,2003,11,第1版.

⑨尉头国即今新疆喀什的巴楚县,现境内驻有兵团农三师8个农牧团场,农业所占比重不小,与汉时不同。

⑩余太山.两汉魏晋南北朝正史西域传研究.中华书局,2003,11,第1版:347.

[1]司马迁.史记.中华书局,1959,9,第1版.

[2]范晔.后汉书.中华书局,1965,5,第1版.

[3]王先谦.汉书补注.中华书局,1983,9,第1版.

[4]宗福邦等主编.故训汇纂.商务印书馆,2003,7,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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