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理据丧失原因考证
2013-08-15李二占
李二占
(盐城师范学院 外国语学院,江苏 盐城 224002)
1.引言
语言理据性是一种客观存在,但人们对它的主观认识却离不开与任意性的对照。自索绪尔《普通语言学教程》问世以来,任意性就被看作语言最重要的属性。语言学概论一类的教科书总说“语言符号能指与所指的结合是任意的”,是“约定俗成的”。不过,近年来心智科学的发展使人们认识到:除任意性外,语言背后还隐藏着深刻的理据性(李二占、王艾录,2011b),理据研究因此受到关注,前景广阔,尤其是“最近一二十年来认知语言学兴起以后”,人们把它“作为一种理论追求”并以“群体的方式进行系统探讨”(石毓智,2008)。然而,理据研究还不能和以“著作化”的形式而被人们接受的任意性理论相比。造成这一现象的主因,从反面看是索绪尔所开创的现代语言学的巨大影响;从正面说却是理据在造词行为完成之后的流逝和湮没,即汉代刘熙所谓的“日称而不知其所以之意”。词语理据丧失被当代认知功能语言学家称为象似性或理据性的腐蚀(erosion),如Fischer(1999:xix)和Haiman(2009:157)等。理据丧失固然难以阻挡,但我们可以揭示其内外成因,因为这种探求有助于完善语言理据研究这门新学科、深化对语言任意性的认知以及建设细致科学的语言研究方法论。
2.词语理据说略
词的理据,最通俗地说,指语言符号的得名之由。得名绝不是对预存事物的命名,而是语言在范畴化现实的同时创造了自己,即“客观世界的某一事物,不是因为它是什么所以我们叫它什么,而是因为我们叫它什么所以它就是什么”(潘文国,2008)。语言产生是社会共约的结果,具有任意性或偶然性,但约成这样而非那样,定受某种规则之管控,否则它会导致“完全混乱(utter chaos)”的状态(Saussure,2001:131)。可这种制约又不能过度理性,否则语言仅是象似和象征符号之堆积。索绪尔清楚这种辩证关系,因为他首先通过语言与象征符号的对比从而明晰了其非理性的特征——任意性,同时他也注意到语言理性的一面——非任意性。索绪尔只强调任意性这一容易被忽略和误解的语言属性。现在,新的时代性思维促使我们重思这一议题,即由索绪尔开端但被后世学者赋予全新涵义的理据。
作为当代语言学的重要术语,理据有不同的内涵,其中最重要的是理据义、理据性和理据学,它们的英语表达分别为“the linguistic interpretation of motivation”、“motivatedness”和“the motivated view of language research”。首先,理据在狭义上指具体某个词语的生成动因,如“verboten”(严禁的)的造词理据是:它源于“forbidden”(禁止的),是 f、v、d、t等音位清浊对转的结果。再如为何把担任秘书、服务员等工作的女性称为粉领工人(pink-collar worker)?答曰:此类工作多由女性承担,她们工作时常穿粉红色衣服。造词理据又称意义特点,带有具象性(王宁,2002:175),这就需要以语言阐释的方式对它进行理性认知并且将之物质化,而物化的结果即理据义。例如liner为何指大型客轮?它与line(线/路线)有何关联?答曰:这种船沿着固定航线(line)行驶,这就是“liner”的理据义。不少词语的理据义已为词典收录,如《牛津英语词典》、《辞海》、《现代汉语词典》等。专门汇集理据义的是理据词典,如《中文有理有据三千词》(王艾录,2010)。其次,理据在广义上指语言的理据性。理据性是对语言符号能指与所指结合的性质的描述,与语言的任意性相对。语言系统的基石是词,故抓住词语就等于抓住语言之本。索绪尔在《教程》中围绕词语而讨论任意性,这表明语言任意性主要指词的任意性。同理,词的理据义是证明语言理据性的事实基础,因为只有当大量的理据义被考证之时,我们才能断定语言符号具有理据性质(李二占、王艾录,2011a)。不然,语言理据性的论题仅是猜想。最后,理据在理论上指基于理据义和理据性而处于初建中的一门分支学科:语言理据学。它借助心智科学的成果,围绕“动因”这一来自心理学的核心概念,从认知、功能、社会、文化等角度挖掘隐藏于语言表层结构背后的原因,目标是满足语言研究“解释充分性”的要求。作为新的研究方法,理据学显示出了较强的解释力。Haiman(2009)从象似理据的角度解释了英语句法结构。Margaret Magnus(2001)通过十多个音义学实验,详述音位和意义对应关系的理据性。王艾录、司富珍(2002)在考析大量词语理据的基础上,提出构建汉语理据学的设想。“字”本位论将语法定义为理据载体组合为语言基本结构单位的规则(徐通锵,2008:98-99)。当代认知语言学甚至认为语言现象大都有自己的动因解释,致力于从人的生理条件、社会自然环境、交际活动等方面寻找理据(石毓智,2008),研究成果有 Cuyckens等(2003)的Motivation in Language、Radden 等(2004)的Studies in Linguistic Motivation和Panther等(2011)的Motivation in Grammar and the Lexicon。总之,人们把理据学用于诸多语言问题的解释,提炼出语法理据、语用理据、体验理据等新术语,充分展示了它的方法论价值。不过,目前研究得最为深入的还是词语理据,特别是其理据义和理据性方面。
3.词语理据丧失的内因
词语及其理据大致经历过史前造词和文明造词两个阶段。史前阶段与语言起源问题缠绕,历史空白太多,以至于有学者认为只能用建模仿真的手段来探索一二(王士元,2006)。这一难题被索绪尔以语言共时性和任意性相整合的视角来处理:从共时角度看,语言能指与所指之间的理据性联系勿需讨论,即语言强制性地加在使用者身上,因此不用考虑它的历史演变情况(Robins,2000:64);从任意性角度说,语言是我们无条件地继承下来的一种契约(Saussure,2001:71-72),当人们意识到其存在时,它早以一种既成的社会规约的面貌出现并先验地发挥了作用——“通过假定任意性为首要原则的方式,索绪尔把任意性看作自明的公理,即关于人类语言的无需也无法解释的始源事实”(Joseph,2004:68)。可见,索绪尔所谓的任意性主要指史前造词的任意性,它属于无需也无法解释的发生学范畴。这种处理方式颇似亚里士多德的第一推动力(the unmoved mover)设想。相反,文明造词阶段指伴有文字产生和相应历史记载的语言成熟期,文献资料保存较多,现已基本为人所知(例如成熟稳定的中古英语和先秦时就发展完备的古代汉语)。鉴于可行性和研究价值,我们认为文明阶段的词语才是理据研究的主体。
文明阶段词语的产生机制告诉我们:语言在切分现实的一刹那获得语音能指和语义所指,并结合为不可分割的整体,于是词语生成。生成的词音、词义等语言产品直接进入交际领域因而得到流通与保存。生成的动力是理据,即生产车间和幕后英雄,因为造词行为完成后,它湮没在历史长河之中,成为失而难得的非物质性遗产。可见,理据是词语生成而非词语使用的必要条件,不像词音、词义那样被语言宿主口耳相传。当然,任意性也是词语产生的必要乃至前提条件——它为能指和所指的结合提供了多种可能,但为何无丧失的问题呢?这是由任意性和理据性的不同性质所致。任意性是反面的命题,它以否定的方式指出语言的能指与所指之间无自然之联系,既如此,便无考证的必要。理据性是正面的命题,它以肯定的方式指出语言的能指与所指之间有可论证的联系。任意性和理据性虽共涉词语音义结合关系的定性问题,但理据的内在属性迫使它要拿出正面和肯定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合法存在,类似于法律上的“谁主张谁举证”。
词语理据的本质属性是其丧失的内因。理据属性分为意念性、潜隐性、历时性和语言表述性。意念性是主因,它决定着其他三个属性。为何说意念性是理据的主要特征呢?因为理据是一种造词心理,反映了人们造词时对所指概念的认知。例如“日食”的理据“天狗食日”,反映的就是先民对这一现象无知、无奈的认知心理。这种认知心理可驱动词语生成,但本身非有形之物。作为一种动机,它被比喻和定义为“任何情形下引起行为的驱动力”(Richards et al.,2005:443)和“影响某一行为之方向、能力或构成的调节性因素”(Wilson&Kell,2000:566)。意念性决定的第一个属性是潜隐性。理据虽有时在词义或合成词的内部形式里留下一些蛛丝马迹,如“电灯、马车”等的理据可就词而解,但多数时候,理据隐藏于词语后面从而不为人知。如“the white feather”的词义为胆怯,其造词理据是:人们曾迷信地认为有白色羽毛的斗鸡很怯懦。若无相关的记载,我们根本无法认识它潜藏得如此之深的理据。意念性决定的第二个属性是历时性。历时性指词语最初形成时其理据所处于或所反映的那个历史阶段,如“redcap”(英国宪兵)、“redcoat”(英国士兵)今天依然使用,但它们的造词理据反映了曾经的历史事实:当初英国宪兵戴红帽子而英国士兵穿红色军服。考虑到这种历时性,英语词典还给这两个词标注了“历史义”的信息。有学者认为“一个词的不可论证,不是因为它没有‘理据’,而多半是因为这个理据已被时间销蚀殆尽,在今人眼里成为一个谜了”(姚小平,2010:308)。这里的“被时间销蚀”指的正是理据的历时性。意念性决定的第三个属性是语言表述性。理据不能被直接感知,故要掌握属于意念范畴的它,必须将之用语言表述出来并且形成具体的知识点。理据的语言表述即理据义,是从认知到物质的过程。意念性和语言表述性互相影响:意念性越强越不利于语言表述,而语言表述工作做得越差,意念性也就表现得越强。一言蔽之,词语理据是语言产生发展的重要变量,是“虚体”而非实体。“虚”这一内在的总体属性又分意念性、潜隐性、历时性和语言表述性等次属性,它们共同而悄然地导致了词语理据的腐蚀。
4.词语理据丧失的外因
理据物化或外显的形式有二:一是由语言表述而形成的理据义,这是理据存在最有力的证据。例如我们为何把“直角三角形两直角边的平方和等于斜边的平方这一特性叫勾股弦定理”(李二占,2012)。据台湾出版的《中文大辞典》(1982):我国古称直角三角形直角旁之短边曰勾,因曲折如勾,今称曰底边。长边曰股,因直立如股(大腿),今称曰垂边。对直角之边曰弦,因形如张弓之弦。二是借助于词义、词的内部形式等得以保存或显化,例如布鞋、闭口、民主等词的理据不言而喻。当然不是所有词语的理据都能被物化,因为除上述内因外,外在因素的干扰同样使得许多词语理据受到损失破坏。这里选取词语的意义支点、曲折表达和文字形式等突出因素为例而加以说明。
4.1 意义支点
词语要表达的意义是多面和立体的,而词语本身是单一和线性的,二者之间的矛盾迫使词语仅能抓取意义的主要特征。吕叔湘曾说:“闭幕之后,观众鼓掌,幕又拉开,演员致谢——这不太罗嗦了点儿吗?”而谢幕一词围绕“谢”和“幕”两个基点,可经济地表达这一立体意义,所以他认为语言表达“有点儿像打仗,占据一点,控制一片”(2004:52-54)。徐通锵将之概括为“控制两点,涵盖一片”(2008:146),说的是同样的道理。这里的“点”指语言要表达的意义的支撑点,简称为“意义支点”。“支点”,据《现代汉语词典》(第六版),本指“杠杆上起支撑作用,绕着转动的固定点”,后引申为“事物的中心或关键”,所以意义支点可定义为意义表达的中心或关键点。基于意义支点的词为意义支点词,来源于原形式。原形式分词语符号和意念(有相应的代表意念的语句),故意义支点词也分语词的意义支点词和意念的意义支点词(王艾录,2009:106)。语词的意义支点词指有些词语未使用它自身的词义,而使用了以之为构成成员的另一个词的意义。如“general”(将官)中的“general”非其本义“总的”,而是指“general officer”,这时我们说“general”就是原形式“general officer”的意义支点词。再如“return、screw 和 instrument”分别是“return ticket”(返程车票)、“screw propeller”(螺旋桨)和“musical instrument”(乐器)的意义支点词。意念的意义支点词来自人的某一意念或思想片段,如“cowboy film made by Italians”(意大利产的牛仔影片)和“the department of a bank in England dealing with the damaged paper currency”(残钞鉴别小组)的意念可转化为意义支点词“spaghetti western”和“mutilated ladies”。
意义支点现象实质上就是当代心智科学和认知语言学所提出的概念化,即通过隐喻、转喻和借代等机制,最终形成对意念意义的语言表达。意义支点词虽然经济,但构词语素的本义常会遮蔽意义支点义,进而造成理据的丧失。如“black coffee”(不加牛奶的浓咖啡)、“the poor law”(济贫法)、“eggplant”(茄子)和“Julian Calendar”(儒略历)中的“black”、“poor”、“egg”和“Julian”都无法和其本义对号挂钩,而是分别采用了意义支点义“without milk”(无牛奶的)、“the poor people”(穷人)、“egg-shaped”(蛋状的)和“Julius Caesar”(裘力斯·恺撒),因此它们的理据是隐晦和不透明的,极易流逝湮没。再如美国英语把“fall”作为“fall of leaves”(叶落)的意义支点,进而倒果为因,认为“fall”等于“autumn”。譬如《美国传统词典》(第四版)中作为名词的fall的第五个义项就是“autumn”。fall由“落下”的基本义产生“autumn”(秋天)的支点义的过程表明:许多词语就是这样派生而成的。不仅如此,代表“autumn”(秋天)这一意义支点义的“fall”在理论上还可参与更多词语的构造工作,如“autumn winds”(秋风)和“autumn fashion”(秋天的时尚)按理也能表达成“fall winds”和“fall fashion”,但这样一来,它们的构词理据立刻便会因语素义的歧义而不明。设想再把“the autumn of life”(人生之秋)中的“autumn”替换为“fall”,其理据则会更加模糊甚至湮没。理据一旦丧失,这样的词语就会被人们贴上“任意性”的标签。(李二占,2012)
4.2 曲折表达
语言表达具有任意性,唯其如此,词语生成才有广阔的选择,语言也才不断丰富发展。例如“一种交通工具,有两个轮子,骑在上面用脚蹬动轮盘,带动车轮转动前进”的概念可表达为自行车、单车、脚踏车等,此所谓一物多名。多名之中,有的是直接表达,易于理解,如脚踏车;有的是曲折表达,不易理解,如单车。再如对于“妇女用的挎包、手提包等”的概念,女包是直接式,易于理解;而坤包为曲折式,不易理解,人们只有在了解它的构词依据——“‘坤’指代女性,与指代男性的‘乾’相对”之后,才恍然大悟。曲折表达和可理解性之间存在矛盾,呈反比关系,那么为何需要曲折表达呢?原因是曲折式能体现委婉、禁忌、美感等认知价值,从而填补直接式留下的空白。例如“family planning”(家庭规划)比“birth control”(生育控制)更易让人接受。曲折表达有限制吗?答曰:受到关联原则的管控,即它一般不超越词语形式和它的所指在认知上的关联度。例如“葵花”可叫“向日葵”等十多个名称,而且在理论上还可有更多的名称,这体现了语言表达的任意性原则。但无论其名称有多少,都不应超越“唯有葵花向日倾”这一认知关联性的管约范围。
然而实际语言生活中,有些曲折式的认知关联度很低,从而造成词义不透明和理据的难解、模糊直至丧失。理据难解的例子如:“intuition”(直觉)是直接式,而“sixth sense”是难解的间接式,其理据是“除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之外的感觉”。“portable computer”(便携式电脑)是直接式,而“laptop”是难解的间接式,其理据是“这种物件常被放在大腿上使用”。难解是相对的,主要受制于认知关联性,譬如表达“易受攻击的人或物”概念的三个词语“easy target”、“sitting target”和“sitting duck”的关联性就依次递减。理据模糊的例子如:事物的起源因何叫“滥觞”?滥指水满溢,觞指酒杯,因为江河发源处水浅,只能浮起酒杯,后引申为事物起源。皇帝为何称陛下?陛下本为陛下者,即帝王宫殿台阶下担任传达和警卫的近臣,据东汉蔡邕《独断》卷上:群臣与天子言,不敢直斥天子,故呼陛下者而告之,因卑达尊之意也。后免掉“陛下者”这一中介,直接尊称皇帝为陛下。理据丧失的例子如:“butterfly”(蝴蝶)与“butter”(黄油)和“fly”(苍蝇)有何关联?《新牛津英语词典》认为“或许是因为蝴蝶身体的奶油色或黄色,或许是源于昆虫喜欢偷食黄油的古老传说”。“hijack”(劫持)看似与“hi”和“Jack”有联系,但其来源迄今未明,因为这类词语的表达过于曲折,理据已丧失殆尽。
4.3 文字书写
索绪尔(1980:47-50)说文字唯一的存在理由是表现语言,但由于多种原因,文字常凌驾其上。文字和语言的这种关系也体现于理据问题。一方面,文字有其自身的任意性和理据性,例如索绪尔(1980:166)说文字符号是任意的——字母“t”和它所表示的声音之间没有任何关系,但文字也有其形体所示的形义理据,如汉字的象似性。另一方面,文字的音形义诸要素反作用于语言的任意性和理据性,这里以词语理据为例说明。首先,文字与它所表现的词语有一致之处,因此它能体现并强化词语的理据存在,如汉字与汉语的内在一致性使得汉字的合体字特别是会意字,有力地旁证着汉语复合词的理据性。汉语训诂学通过以声求义、以形求义的方法,考证出大量词语和文字的理据,这一事实充分说明文字可以帮助我们认知语言的理据性。其次,文字和它所表现着的词语也有对立的一面。文字主要记录语音,但它们一旦形成,其字形、结构等都会干扰人们对语言的理解。例如“cargo”(货物)和“hamburger”(汉堡包)容易被重新分析为“car”(汽车)和“go”(去),以及“ham”(火腿)和“burger”(夹馅包)。再如“爱滋病”易使人认为这种病与爱有关,“迷你裙”会被误解为“使你着迷的裙子”。
我们从汉语古今白字来看文字书写如何导致词语理据的丧失。白字即别字,实质是某字本有其字,却丢弃不用,而是借用别的字。汉字的音形义三要素分别造成字音白字、字形白字和字义白字(王艾录,2009:32)。白字使得本可借助字面意义而获得理据解释的词语变得模糊,久之则导致理据不明。例如“马马虎虎”不指两匹马和两只虎,但为什么这么写呢?原来,“马虎”是“麻糊”或“模糊”的字音白字。“重午”应作“重五”:五月初五,五五相重。“雪耻”应作“刷耻”,雪是刷的通假字。“伙伴”应为“火伴”:古代军队规定每十个士兵使用一个灶火吃饭,他们就是“同火”,互相之间称为“火伴”。“马脑”的理据是“文理交错,有似马脑,因以名之”,但后来写成“玛瑙”,本可突显理据的内部形式反被掩盖。“光天化日”中的“化”本为“治”,“夫妻肺片”中的“肺”本为“烩”(成都方言读烩为 fèi),“信口开河”中的“河”本为“合”。这样的例子举不胜举,说明文字书写可导致理据的不解,也说明理据具有从文字性的特征。汉语如此,英语的文字书写同样可造成理据的模糊,而模糊到一定程度则意味着丧失。譬如“all one”、“by cause”、“his story”和“alpha beta”分别被压制(coerce)缩写成“alone”、“because”、“history”和“alphabet”。
5.结语
现当代语言研究成果使我们认识到,作为基本语言符号的词语由音义(即能指与所指)结合生成,而音义的产生和结合在理论上具有无限的任意性,但每一次事实上的结合必定受到具体的理据支持,即“在具体的言语层面,语言符号具有非任意性的从属属性”(章柏成,2012)。这种本以任意性为前提而以理据性作动力的学理辩证关系,为何却会造成任意性被过剩注意而理据性被严重忽略的局面呢?我们认为主要原因是“词语理据的丧失”,即理据在词语生成后,大多消失在历史的长河之中。理据丧失的内因在于理据的属性尤其是意念性和语言表述性——意念性是“因”而表述性是“果”。意念性即造词心理,属于认知范畴;语言表述性指以语言解释方式形成的对意念性理据的物质化记载,即理据义。理据义可被保存下来,但由于语言的实际价值在于词义、词音等流通于交际领域的产品,故对理据义自然未能和不必照顾到。理据丧失的外因在于意义支点义、曲折表达和文字书写等相关因素,它们常常干扰和破坏作为理据展示形式的词素义、词结构等。考察理据丧失的内外原因,有助于我们深入认知理据的性质与价值,进而重构词语的历史理据,使其失而复得(甚至死而复活),同时更要记录下新生词语的理据资讯,最终不但为语言理据学的构建积累雄厚的语料,而且能够别具一格地丰富当代语言学的研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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