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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勰与钟嵘赋、比、兴理论之比较

2013-08-15刘秋言

焦作大学学报 2013年2期
关键词:三义赋体钟嵘

胡 辉 刘秋言

(临沧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中文系,云南 临沧 677000)

引言

刘勰的《文心雕龙》和钟嵘的《诗品》是我国中古时期的两部文学理论著作,二者双峰并峙,共同成就了令后人炫目的文学理论辉煌。长期以来人们对他们做了大量的研究,良文盈箧、足供采择,为《文心雕龙》与《诗品》的比较研究提供了可资借鉴的基础。由此,笔者选取一个更为具体的着手点,对《文心雕龙》和《诗品》二书中关于刘、钟的赋、比、兴理论进行一番比较探讨,以求教于方家,希冀对该领域的研究有所增益。

1.赋、比、兴概说

风、赋、比、兴、雅、颂被称作是诗的“六义”。《诗经》作品产生在前,“六义”理论出现在后,是前人对《诗经》的种类和艺术表现方法的一种归纳和总结。“六义”可以说是“赋比兴”的滥觞。“六义”的标举最早见于《周礼·春宫·大师》:“掌六律……教六诗,曰风,曰赋,曰比,曰兴,曰雅,曰颂。以六德为之本,以六律为之音。”《毛诗序》也有类似的提法:“故《诗》有六义焉:一曰风,二曰赋,三曰比,四曰兴,五曰雅,六曰颂。”东汉郑玄最早明确地将“比兴”释为诗法:“比者,比方于物也;兴者,托事于物。”后来郑玄将“赋”也主要说成是诗法:“赋之言铺,直铺陈今之政教善恶”,但却将“比、兴”分别与政治上的或美或刺联系起来:“比,见今之失,不敢斥言,取比类以言之。兴,见今之美,嫌于媚谀,取善事以喻劝之。”从晋挚虞《文章流别论》开始,按风、雅、颂、赋、比、兴的顺序讲解“六诗”[1](P35)。

2.《文心雕龙》《诗品》学术视阈下的赋、比、兴

刘勰在全面继承汉代经学家对赋、比、兴观点的基础上,比较明确地把比、兴当作表现方法来论述,对比兴艺术手法的审美特征进行了精彩言说,对赋、比、兴理论又有所发展①。而钟嵘则把“六义”区分为两个部分:“故《诗》有三义焉:一曰兴,二曰比,三曰赋。文已尽,而意有余,兴也;因物喻志,比也;直书其事,寓言写物,赋也。”②台湾学者冯吉权对此做过如是评论:“钟嵘在《诗品序》中将兴比赋并称为‘三义’,其次第则兴居第一,比次之,赋为第三。既能三义兼备,又为区分次第,凸显了兴的地位、强调了兴的艺术性,其着眼较刘勰为长。”[2](p111)下文就对刘、钟二人对赋比兴观点之异同做一番详细爬梳、比较。

2.1 赋

《文心雕龙·诠赋》篇说:“诗有六义,其二曰赋。赋者,铺也,铺采攡文,体物写志也。昔邵公称公卿献诗,师箴瞍赋。传云:登高能赋,可为大夫。诗序则同义,传说则异体。总其归途,实相枝干。故刘向云明不歌而颂,班固称古诗之流也。”这里,刘勰所说的“赋者,铺也”仍是传统的作为表现方法的意义,并把“赋”体的源头推向《诗经》,同时也注意到《楚辞》对赋体产生的影响。从远源和近源两个方面来审视赋体形成过程,眼光独到而深刻。但由于刘勰那个时代“体”、“用”是分的,因此,在刘勰那里,作为一种文体的赋,即作为“体”的赋,与作为一种修辞手法的赋,即“用”的赋是不分的,“加之体用不分是中国思想文化的一大特点,所以刘勰对‘体用’一体的‘赋’的论述,也与整个中国思想文化的特点相一致。”[3]所以在刘勰那里“赋”也包含着作为一种独立文体的内容。

而钟嵘对“赋”下的定义是:“直书其事,寓言写物,赋也。”鲁洪生认为钟嵘“对‘赋的解释也像挚虞、刘勰一样受了汉赋的影响,他所说的‘寓言写物’是‘假象尽辞’、‘体物写志’的另一种说法而已。”[4](p183)赋“直书其事”容易理解,但是否也包含“寓言写物”,学界却有不同观点。陈衍在《钟嵘诗品评议》卷上云:“既以赋为‘直书其事’,又以‘寓言’属之,殊为非是。‘寓言’属于比、兴矣。”[5]对此,张伯伟认为:“这里的‘寓言’并非指有寓托的语言,而是说寓托于或凭籍于语言,亦即‘叙写’之意。《诗品序》又云:‘今所寓言,不录存者。’与此处‘寓言写物’之‘寓言’的含义是一致的。”[6](p103)冯吉权则认为:“无论是古诗之赋还是辞赋都有寓言的作用。因为赋的功用是借事物之铺叙,以畅明礼义。赋的方式是借指事、写物、造形而构成意象,以象征寓意与情趣。”[2](p111)相较而言,冯氏的观点更具有说服力。

在对赋体的态度中,不同于刘勰的同时谈到作为“体”的赋,和作为“用”的赋,钟嵘只关注作为“用”的赋,即作为表现方法的赋,认为诗中若用太多的赋体,就会产生流弊,如:“若专用赋体,则患在意浮,意浮则文散,嬉成流侈,文无止泊,有芜漫之累也。”最后,冯吉权认为,关于“赋”,刘勰所谓的“体物写志”,与钟嵘所谓的“寓言写物”,实际上是同一意思,不过刘勰是针对辞赋而发,钟嵘专对诗中赋体说话罢了[2](p111-113)。冯的论述显然更为合理。

2.2 比

刘勰在《文心雕龙·比兴》篇这样解释“比”:“故比者,附也”,“附理者切类以指事”,“比则畜愤以斥言”。这与郑玄“比见今人之失,不敢斥言,取比类以言之;兴见今之美,嫌于媚谀,取善事以喻劝之”,以及挚虞“比者喻类之言也;兴者,有感之辞也”的观点相一致。虽然刘勰将“比”的意义从“不敢斥言”,上升到“斥言”,但在精神上仍拘泥于反映政治美刺的一面。而所谓“附理指事”,指将事理托附于物,通过物来表达事理,核心在一个“切”字上,强调理与物之间要有相似的地方。对于“比”的表现方法,刘勰认为有四种:“或喻于声,或方于貌,或拟于心,或譬于事。”这四种方法实则可以归结为两类,即“比类”和“比义”,他所界定的“比”是包括现代修辞学中比喻和比拟两种修辞格的,这也是刘勰对比喻理论作出的贡献之一。

钟嵘将“比”的意义解释为:“因物喻志”,是借助于具体物象来比喻诗人的心志。这和刘勰所说的“附理指事”意义上大致相当。二者的区别只在于,钟嵘的“喻志”相当于刘勰所说的“比义”,重视“拟心”、“譬事”,而刘勰则“比类”与“比义”兼重。相比较而言,刘勰更重视传统意义,“义”、“类”并举,而钟嵘是从文学创作是寓心意情志于生动的艺术形象中,来解释“比”这种表现方法的,更倾向于从文学的角度关注“义”的积极意义。

2.3 兴

关于“兴”的解释,刘勰在《文心雕龙·比兴》篇说:“兴者,起也。起情者依微以拟议”,“兴则环譬以托讽”,“兴之托喻,婉儿成章,称名也小,取类也大”。他认为,“兴”的作用在起情,所谓“兴”就是要“依微以拟议”,情与物象的关系不一定要像理与物之间那样,要有相似的地方,技巧上显得婉曲、含蓄,诗人只要借助客观事物的某一点微妙之处就可以寄托感情。在谈到“兴”与“比”的区别时,他的观点是:“比”强调的是相似性,核心在“切”,因而具有“显”的特征。而“兴”突出的是“微”,并且通过“依”来架构情与物的关系,因此“隐”便成了兴的主要特征。可以说,刘勰已经基本扬弃了汉儒的政教之说,从文学理论的角度来解释兴了。

而钟嵘对“兴”的解释是:“文已尽,而意有余,兴也。”钟嵘与刘勰解释的最大不同在于:他没有像刘勰那样依照传统训诂来解释“兴”,关注“兴”的表现方式,而是着重强调了“兴”的性质与效果。因此黄侃说:“钟记室云:‘文已尽而意有余,兴也,因物喻志,比也。’其解比兴,又与训诂乖殊。彦和辨比兴之分,最为明晰;一曰起情与附理,二曰斥言与环譬,介画了然,妙得先郑之意矣。”[7]在黄侃对于钟嵘此举的异议当中,我们也可以看到刘、钟二人对“兴”的解释的不同。

同样论述“兴”,之所以会有这样的差别,也许是因为,在钟嵘看来,“只要在诗的表现上,含蓄中带有多方面的暗示性,使人觉得趣味隽永,回味无穷,并能发生激荡连绵的联想,便是诗兴的极致。”[2](p116)

钟嵘之解释“兴”与刘勰的不同,还表现在“兴”的位置以及作用上。《文心雕龙·比兴》篇说:“毛公述传,独标兴体。……兴,起也。”毛公所揭示的“兴”从位置上讲,都是在首章的前几句,《说文解字》也解释“兴”为“起”。钟嵘说“文已尽而意有余,兴也”,则“兴”的位置就不一定必须在开头,如果仅仅从字面上解释,“文已尽”指的是诗句的文字已尽。也就是说,“兴”的位置可以出现在句尾。这与刘勰说的“兴,起也”是有区别的。

就“兴”的作用而言,刘勰强调“称名也小,取类也大”的譬喻作用,而不是“起情”,这只是就写作手法而言。而钟嵘论“兴”,说“文已尽而意有余”,就把“兴”看成一种艺术效果和审美境界了。另外,还有学者认为,钟嵘之论“兴”,“已不单纯从作者的一方着眼,而是涉及到鉴赏者,注意到了审美活动中鉴赏者的主观能动作用。这已不单纯是创作论的问题,而且涉及到批评鉴赏的范畴。”[4](p182)

3.结语

虽然都站在文学批评的立场,但钟、刘二人在赋、比、兴等方面形成差异,究其原因,一方面,是由于“就本义而言,‘六诗’原属于经学命题,至东汉之后,赋、比、兴三义才演变成一个发展着的美学命题。”[1](P38)而刘勰和钟嵘对经学的态度和尊崇又是不尽相同的,因此会有判别上的不一致。另一方面,是由于立论依据的不同:“一派以《诗经》的作品为立论依据,一派以汉以来的诗歌创作为立论依据。依据不同,定义便不一样。”[6](P100)刘勰主要以《诗经》作品为立论依据,而钟嵘是根据汉代以来五言诗的创作为其立论基础的,所以也会造成差异。

尽管钟嵘对赋、比、兴的解释仍旧不够严密,但总体而言,学者们还是认为钟嵘之论赋、比、兴相比刘勰,有新的推进:首先,钟嵘摆脱了儒家诗教的藩篱,侧重从艺术角度论述赋、比、兴;其次,钟嵘把风、雅、颂与赋、比、兴分开,单称赋、比、兴为“三义”;第三,在一定程度上纠正了重“兴”轻比、赋的倾向;第四,他进一步阐发了兴的艺术特征[4](P181-182)。这些都是我们在理解、把握刘、钟赋、比、兴理论时需要留意、比较之处。

注释:

①详见胡辉《四始彪炳,六义环深——刘勰论风雅颂和赋比兴》《鸡西大学学报》2013年第2期。

②文中所引《文心雕龙》《诗品》内容皆出自范文澜.文心雕龙注[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58;周振甫.诗品译注[M].北京:中华书局,1998.文中未说明者同,不一一标注,在此说明。

[1]滕福海.中国文学批评史略[M].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02.

[2]冯吉权.文心雕龙与诗品之诗论比较[M].台北:文史哲出版社,1981.

[3]胡辉.四始彪炳六义环深——刘勰论风雅颂和赋比兴[J].鸡西大学学报,2013,(2).

[4]鲁洪生.诗经学概论[M].沈阳:辽海出版社,1998.

[5]钟嵘诗品评议.转引自:张伯伟.钟嵘诗品研究[M].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1999:103.

[6]张伯伟.钟嵘诗品研究[M].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1999.

[7]黄侃.文心雕龙札记[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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