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试论儒家文化中的和谐社会思想

2013-08-15张秀冰

中共太原市委党校学报 2013年4期
关键词:王道儒家孔子

张秀冰

(中共太原市委党校,山西太原030012)

一、儒家文化的历史地位

儒家文化是以儒家思想为指导的文化流派。儒家学说为春秋时期孔丘所创,倡导血亲人伦、现世事功、修身存养、道德理性,其中心思想是孝、悌、忠、信、礼、义、廉、耻,其核心是“仁”。儒家学说经历代统治者的推崇以及孔子后学的发展和传承,使其对中国文化的发展起了决定性的作用。在中国文化的深层观念中,无不打着儒家思想的烙印。

《汉书·艺文志》:“儒家者流,盖出于司徒之官,助人君顺阴阳明教化者也。游文于六经之中,留意于仁义之际,祖叙尧、舜,宪章文、武,宗师仲尼,以重其言,于道为最高。”儒家是中国古代最有影响的学派,作为一种华夏固有价值系统表现的儒家,并非通常意义上的学术或学派,它是中华法系的法理基础,是对中国以及东方文明发生过重大影响并持续至今的意识形态,儒家思想是东亚地区的基本文化信仰,是东方最有价值的知识系统。

今天儒家所拥有的文化地位,是在儒家产生以后,尤其是在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所实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后,独占大一统思想地位后而形成的。在汉武帝之前,秦朝是以法家思想为政权的统治思想。在汉初,当时的主流思想是道家思想,所谓黄老道行无为之治。董仲舒提出“春秋大一统”和“罢黜百家,表章六经”,强调以儒家思想为国家的哲学根本,杜绝其他思想体系的官方意识形态。汉武帝采纳了他的主张,从此儒学成为正统思想,研究四书五经的经学也成为了显学。董仲舒在具体的政策上将道家、阴阳家和儒家中有利于君王统治的部分加以发展,形成了新儒术,作为独尊儒术的基础学说。儒家主张礼治,强调传统的伦常关系,尤注重人与人之间的伦理关系。

儒家在先秦遭墨、法、道等派的激烈批判,在秦代和汉初,遭统治者排斥,在六朝先后受玄学、佛学的挑战,在五四反孔非儒高潮下历空前之厄,但还是绵延至今,其原因是因为儒学植根于中国固有的价值系统而又能随时自我调整,适应了时代和社会的变化。

儒家的文化特征有五个方面:其一,以孔子为先师,是思想领袖;其二,以《周易》、《尚书》、《诗经》、《礼记》、《左传》等书为经典;其三,在思想上形成了仁与礼的一种张力结构;其四,由内圣而外王,通过内体心性成就外王事功之学;其五,尤注重人与人之间伦理关系,并将之运用到政治实践中,成为指导性的原则。

二、儒家文化的基本思想

儒家文化的基本思想体现在它的核心概念中。

(一)义

义者宜也。是一个事物应有的样子,是一种绝对的道德律。社会的每个成员必须做某些事情,这些事情本身就是目的,而不是达到其他目的的手段。如果一个人遵行某些道德,是为了不属于道德的其他考虑,即便他所做的客观上符合道德的要求,也依然是不义。

(二)仁

“义”是一种观念形式的规范,一个人在社会里行事为人,有他应该遵行的义务和应该做的事情。而这些义务的本质便是“爱人”,即“仁”。一个人必须要有仁爱之心,才能完成其社会责任和义务。“仁”是一种推广程序,一个人一定要与父母兄弟有亲情,在亲情的基础上发扬光大,辐射到他人身上。“仁”是一种政治理想,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一步一步向外辐射。“仁”是一种心理原则,将人的感情心理消融在人与人的世间关系中,建立了一种现实的伦理、心理的模式。“仁”是一种人道主义精神,对个体提出了社会性的义务与要求,把人与人的关系和社会交往作为人的本质和仁的重要标准。

(三)礼

原指古人祭祀的仪式,表现了对上天和祖宗的尊敬,也体现了人间的等级和尊卑。孔子将“礼”从宗教范畴推广到人间成为人文世界的行为规范。它不仅是等级社会的外在形式,而且与人的内在理性——仁结合在一起,使“礼”的实践成为人的内发行为,达到自我控制的地步。

(四)正名

客观存在的种种事物应当与他们名字的本来含义一致起来。“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在社会关系中,每一个名字包含有一定的社会责任与义务。为了使事物做到与他们名字的含义,即其理想的本质相一致,就应当努力完成责任与义务。一个国君的本质就是一个理想国君应有的品质,即“为君之道”。若一个君王按照为君之道行事,他就不仅有君的“名”(名分),也有君的“实”(实质),成为名实一致。

(五)知命

儒家从“义”的理论推导出“为而无所求”的理论。每个人做事情,并不是为了其他什么目的,一个人做所当做的事情,其价值就在“做”之中,遵行了自己的义务,在道德上已经完成,而不在于达到外在的什么结果。“命”乃“天命”或“天意”,我们从事各种活动,其外表成功,都有赖于各种外部条件的配合,完全不是人力所能控制的。因此,竭尽己力,成败在所不计,这就是“知命”的人生态度。

(六)忠恕之道

仁的实践包含为人着想。“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己之所欲,亦勿施于人”,尽己为人谓之忠;其另一面“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谓之恕。忠恕之道是把仁付诸实践的途径,即“仁之方”。以自己作为尺度来规范自己的行为,来衡量别人和自己。

(七)内圣外王

“内圣外王”是儒学全部学说的总的概括。《大学》中提出的“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属内圣范畴,内圣即通过修养成为圣贤的一门学问。“齐家”、“治国”、“平天下”属外王范畴,外王即是在内心修养的基础上通过社会活动推行王道,创造和谐社会大同社会的一门学问。“内圣外王”皆以“仁义礼智”为根本指针,其中“仁”“礼”在“内圣外王”两个层面中的根本意义相同,但在两个层面上有不同的具体解释和具体效用。

儒家思想与构建和谐社会之间在基本价值取向上存在着相当程度的内在一致性。儒家思想注重对“普遍和谐”的追求,其理想境界是追求“和心”“和志”,人格和谐;人伦之和,群体和谐;“和而不同”,文化和谐;天人合一,人与自然和谐;“和为贵”,天下和谐以及人与超越的“天”或“道”之间的和谐。

三、儒家文化中的和谐社会思想

(一)和心和志:人格和谐

“和心”这一概念,最早见于《吕氏春秋·适音》篇:“乐之务在于和心。”“和心”指的是人的心灵的和谐、精神的和谐。儒家把人的心灵的和谐看成是和谐社会的关键和出发点。

儒家是按照“内圣外王”的思路来设计理想人格的。《大学》中指出:“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儒家更为注重内圣的人格理想诉求。理想人格不仅要具备智慧和勇气,而且必须是要“全”、要“粹”,而且可以为完善道德去“杀身成仁”、“舍生取义”。而只有人心的和谐,才能达致天下的有序与和谐。董仲舒说:“我虽有所愉而喜,必先和心以求其当,然后发庆赏以立其德;虽有所忿而怒,必先平心以求其政,然后发刑罚以立其威,能常若是者维之天德。”(《春秋繁露·威德所生》)

为了达致“和心”与“和志”,在儒家学说中,音乐与教化被提到了相当的高度。《礼记·乐记》中指出:“君子反情以和其志,比类以成其形。……然后发以声音,而文以琴瑟,动以干戚,饰以羽旄,从以箫管。奋至德之光,动四气之和,以着万物之理。是故清明象天,广大象地,终始象四时,周还象风雨,五色成文而不乱,八风从律而不奸,百度得数而有常。小大相成,终始相生。倡和清浊,迭相为经。故乐行而伦清,耳目聪明,血气和平,移风易俗,天下皆宁。”“和乐”与“和心”辩证统一,成就和顺主体;礼乐教化成就“修人道”,则达致“中和”之道。和谐人格的最高极致,则是与天地合德、与日月合明、与四时合序、与鬼神合吉凶,正如《中庸》所言:“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个体的人格和谐,是人际和谐的必要条件,是社会和谐的最基本的保证,而人格和谐的根本在于人自身心灵的和谐。

(二)人伦之和:群体和谐

“和”是孔子思想中的最高理念。孔子提出的“仁”、“礼”和“中庸”,都是以“和”为内在统领的。

倡“仁”以达“和”。“仁”之所以通于“和”,首先是因其具有人类最积极最美好的情感因子:大爱。孔子说“仁者,人也,亲亲为大”(《礼记·中庸》)。“仁”之所以通于“和”,还因为它植根于人类至亲的血脉联系。孔子认为,“孝悌”是“为人之本”(《论语·学而》),也是家庭成员之间达成和谐的最佳途径,更是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础。

崇“礼”以致“和”。“礼”是通过人的外在行为规范来实现人与社会之“和”。孔子说:“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论语·学而篇》)“礼”作为引导人与社会达成和谐的重要手段,其精髓在于使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规范有序,达成和谐。

“中庸”以成“和”。孔子认为,“中庸”是“至德”的表现,所谓“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论语·雍也篇》)以“中庸之道”来把握“仁”,核心是对人的各种极端欲望和情感进行正确的规制和处理。以“中庸之道”来把握“礼”,核心是通过合理的制度安排,防止社会出现巨大的贫富分化。

(三)和而不同:文化和谐

“和而不同”作为一种伦理学原则,是由孔子提出来的。孔子说:“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论语·子路》)和与同在这里的重要区别,在于原则性。承认原则性,就是承认差异,有差异性的统一才是“和”。

“和”与“同”是两种不同的处理人际关系的态度,也表现为两种不同的思想道德境界。“和而不同”作为一种文化价值取向,它的实质在于,允许多元文化的平等共存以及各种不同的文化形态在取长补短的前提下的一种交融。

“和而不同”是中国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的根源所在,自古以来,它就是中国各学术流派以及不同文化间相互关系的一项重要原则。“和而不同”还表现在中华文化在对待外来文化的态度上。汉代以来,随着中国本土道教的产生以及印度佛教的东来,在中国逐步形成了儒、释、道三教鼎立以至三教融合的局面。

《中庸》说:“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这正是中华文化海纳百川、不断丰富和发展的法宝。和而不同,共同进步,建构一个和谐的现代社会,正是需要这样的道的精神。

(四)天人合一:自然和谐

“天人合一”的概念是汉代的董仲舒提出来的。他在《春秋繁露·深察名号》中说:“天人之际,合而为一。”但“天人合一”的观念在中国却是起源甚早的,在《尚书》中就有许多有关的记载。春秋战国时期的“百家争鸣”,诸子百家几乎都对天人关系提出了各自的观点。

儒家的“赞天地之化育”是中华文化中“天人合一”思想的主要代表。孔子说:“唯天为大,唯尧则之。”(《论语·泰伯》)意思是说,要治理好天下,必须效法天道。孟子说:“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孟子·尽心上》)在孟子看来,天人是相通的,而这个相通又是在存心、养性与修身等意义上的,所以,孟子说:“存其心,养其性,所以事天也。”(《孟子·尽心上》)孟子的“仁政”思想不仅仅体现于对于人类的关怀,而是由远及近地推而及万物,即孟子主张的“仁民而爱物”。

汉代董仲舒完成了较为系统的天人宇宙模式论:以天人相类为其学说特征,“天人感应”、“人副天数”是其天人学说的主要内容。在董仲舒的天人相类的学说中,有许多的灾异谴告成分,警告世人,如果违背了天意,上天就会降下灾难以示惩戒。

在宋代明确提出“天人合一”概念的是张载。他说:“儒者则因明致诚,因诚致明,故天人合一,致学而可以成圣,得天而未始遗人,《易》所谓不遗、不流、不过者也。”(《正蒙·乾称》)张载在《西铭》中提出了“民吾同胞,物吾与也”的著名论点。人要把天地之体当作自己的身体,把统帅天地变化的自然本性,看成是自己的本性。

中国传统的“天人合一”思想,始终是视天地万物与人为一个有机的整体,是休戚与共的。“天人合一”所追求的人与自然的和谐思想以及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思想,所追求的都是未来及长远的发展。儒家基于“天地之大德曰生”以及“天人合一”的思想认识,提出了系统的“天人合德”的学说。儒家以人为“天地之心”,人心与天地就这样被连为一体,人心之所思所想,亦应系于天地万物,因而成为了一种不可推卸或者说推卸不掉的道德责任和义务。

(五)和为贵:天下和谐

儒学“礼之用和为贵”的思想,表明礼的最高境界和最高目标,就是创造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即全社会的和谐。儒学认为,践行仁礼和 维护仁礼是社会和谐的基础。

中华民族是一个爱好和平的民族,中国文化骨子里存在着中庸与平和的思想。《尚书·洪范》说:“无偏无党,王道荡荡;无党无偏,王道平平;无反无侧,王道正直。”这一般被看作是中华民族王道文化之始。

中国的王道文化以“仁政”、“德治”为其主要内涵,所推崇的是一种“公正”、“公理”意识,是传统的王道文化的最高境界。《礼记·礼运》篇言:“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礼记·孔子闲居》:“天无私覆,地无私载,日月无私照。奉斯三者以劳天下,此之谓无私。”中国传统的王道文化贯穿着天、地、人三者,这种王道文化强调的是这三者的和谐。“天下一家”是儒家所奉行的基本精神,王道文化的终极指向则是“大同”社会理想。

儒家所崇尚的实现和平的方法,无外乎仁礼结构、仁政方针等。诸如孔子的“克己复礼”、天下归仁,孟子的“仁政得天下”,荀子则以礼作为治理“乱”的最有力的原则。可见,“仁民爱物”、“齐之以礼”则是传统王道文化之实施的主要原则。“为政,焉用杀?”“远人不服,则修文德以来之”。以“仁”为国,则使“近者说,远者来”。儒家主张“义兵”,对于现实中不可避免的战争,儒家倡“义兵”、“义战”,即“仁义之师”,是“以至仁伐至不仁”(《孟子·尽心下》),救无辜之民众于水火之倒悬。这是施爱于民,是符合正义的。

儒家所倡导的王道文化试图从天人合一的宇宙秩序来映照王道政治的最高追求——和谐与和平。而获取和谐与和平的手段,则是排斥诉诸武力的。所谓“协和万邦”、“万国咸宁”,是中华民族追求天下和平的独创思维。

强调“仇必和而解”,追求天下的和谐。张载说:“有象斯有对,对必反其为;有反斯有仇,仇必和而解。”(《正蒙·太和》)孔子的两句格言:“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我不欲加诸人,亦不欲人之加诸我也”,这是儒家提倡的处理人际关系的一项重要准则,也是处理国际问题必须遵循的原则。“协和万邦”、“和谐为存在之基”终将成为全世界的共识。

猜你喜欢

王道儒家孔子
从“推恩”看儒家文明的特色
孔子的一生
库存苹果形势严峻 注重品质才是王道
孔子的一生
臣道与人道:先秦儒家师道观的二重性
荀子的“王道”观念
Realistic Words, Chilling after Reading
郭店楚墓主及其儒家化老子学
从“以直报怨”到“以德报怨”
——由刖者三逃季羔论儒家的仁与恕
如果孔子也能发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