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绘乌托邦与重构正义尺度——南茜·弗雷泽正义理论的三个向度
2013-08-15张笑扬
张笑扬
(东莞市社会科学院,广东 东莞 523083)
南茜·弗雷泽是当代西方著名政治哲学家,被视为当代西方批判理论最主要的代表性人物之一。“在反规范正义”①时期,南茜·弗雷泽将政治代表权列为正义的第三个维度,更多地强调(政治)参与平等的重要性,主张把正义的视角从传统的分配一元论扩展为再分配、承认与政治代表等结合的开放多元范式,其正义理论表现为一种批判理论的新形态。
一、“单维”到“多维”——正义之尺的规范与维度重构
自从柏拉图试图编织“理想国”的永恒正义蓝图以来,政治哲学家们都在力图追寻正义的实质(什么、怎样)。他们或从绝对理念出发,开启了人类对于一种永恒与超验的“正义王国”的追问;或从当时社会秩序的合法性出发,关注城邦的现实状况;或把正义视阈放大到全人类乃至整个世界(自然界),赋予正义观一种普遍主义价值追求。总之,人类对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等)制度的建构注定要辗转跋涉在追寻永恒正义(乌托邦)的“林中路”上。
以罗尔斯为代表的正义理论家们往往倾向于将社会正义的议题简约为分配正义,即社会利益或成果担在社会成员间的平等分配。霍耐特则尖锐地观察到一战之后伴随着福特主义时代出现的“为分配而斗争”的单维正义诉求已不能很好地解释全球正义斗争的最新状况,特别是后冷战时期大量非经济性不平等的出现,加上文化冲突和身份政治的涌现,霍耐特转变思路,“他不仅通过回到黑格尔,将主体间性理论放置在新的人类学的基础上,而且通过吸收米德、福柯、马克思、索雷尔、萨特、泰勒等人的有关思想,建构了一套以社会承认与蔑视为核心的社会发展理论”。[1]作为哈氏的得意弟子,“霍耐特站在哈贝马斯的肩膀上,通过在社会哲学意义上对黑格尔承认理论的引入,一方面弱化了哈氏交往行为说中作为预设前提的参与对等思想,另一方面也将现代社会的主要矛盾看成是文化—伦理层面的冲突。”[2]20世纪90年代,霍耐特的承认理论在西方理论界炙手可热,被视为法兰克福学派第三代批判理论的学术标签。
霍耐特的“承认理论”继承了法兰克福学派社会批判理论和人道主义关怀的优良传统,并将后现代主义文化的最新思潮寓于其中,揭示了资本主义现代化的悖论。但南茜·弗雷泽对这种把“承认”看作统摄性,把经济分配看作是派生物的“貌似合理”的承认“规范一元论”提出了质疑。全球化背景下的身份排斥、弱势群体边缘化、以及各种道德的利益的诉求仅仅靠福利国家无法满足,仅靠单维的“承认”无法从根本上解决不同人群的异质性需 。在这种时代背景下,(承认一元论的)正义理论面临失语的窘迫,因为受争议的不仅是相冲突的诉求,还有相冲突的社会本体论,这就导致用来评估诉求的标准也是冲突的。再分配抑或承认?——弗雷泽就正义范式与霍耐特展开了激烈对话。弗雷泽认为任何社会只有一个承认秩序是值得怀疑的,事实上一种社会包含着许多制度类型的整合形式,相互关系是由在其中的无数个人策略的无意识结果的作用相互交错所调控,不能简单地或孤立地将整合的一个模式总体化。[3]而在后福特主义的资本主义中,新社会运动常常是变现为反对“错误承认”(身份不平等)和“错误代表权”(的政治不公平的斗争)。通过对“后社会主义”状况的诊断和批判性反思,弗雷泽认为必须在再分配和承认政治之间作出非此即彼的抉择是值得质疑的,我们面对正义想象的转向,更好地“将文化正义理论和分配正义理论结合起来”。
正是在与霍耐特的政治对话与理论反驳中重新思索分配正义和承认正义的价值视野差异,弗雷泽重拾哈贝马斯思想中被霍耐特放弃的平等主义思想,并将其“反常规正义理论”的规范性力量定位在预设的“平等参与”原则之上,并由此规范出发来构建其正义理论框架。但与哈贝马斯的平等参与不同,南茜·弗雷泽强调的是实质的平等,不仅仅要求程序正义,而且注重结果正义和评判尺度的正义,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讲,她是一位结果主义者。作为一位女性主义者,南茜·弗雷泽又往往站在女性的特殊视角要求政治代表、政治公共决策者的性别平等。她认为当下正义不再满足于经济上的分配,以及身份、文化、宗教等认同,而是更多地在元正义层面关注政治代表权的合法性。
当今社会网状的统治政府覆盖着全球,它超越了原有的独一无二的主权国家形式,新的、跨国界的政治形势被越来越多的跨国运动所操纵,政府间的或非政府间的公共活动界限变得难以划分,正义的边界从唯一的领土概念进入了“后威斯特伐利亚观念”。面临着当前的国际政治空间变化,面对着社会冲突的竞争性建构,如何图绘当代社会的全球尺度,弗雷泽认为,由于以往的正义理论家都心照不宣地在常规话语的模式下描述正义冲突,而新的正义冲突不像那种可以以同一尺度衡量的简单二元论范例(无论是再分配还是承认)。弗雷泽认为在这种情况下,必须有一个多元式的正义理论建构模式能包容至少三种类型的非正义,必须从政治、经济、文化多维度阐释正义的中心。弗雷泽认为,我们需要一种综合了多元社会本体论和规范一元论的方法,即把正义看作是一个再分配、承认和代表权等多维度概念,同时还需要一个能覆盖多维度的单一的规范性原则,它能为那种在正义“实质”问题上持对立理解的诉求提供一个衡量尺度,她提出以参与对等性这个覆盖性的规范性原则来衡量再分配、承认和代表权这三种维度上的诉求。[4]通过对分配正义和承认正义这两种正义模式的考察与分析,弗雷泽强调对承认正义的诉求绝不可遮蔽对再分配正义的反思和批判。
由于传统的正义诉求被置于有边界的政治共同体之内,这意味着正义的实现往往与主权国家联系在一起,而受正义义务限定的主体则是领土国家的公民。随着东欧剧变、苏联解体、全球社会主义运动的低落、新自由主义的勃兴与霸权主义的相对衰落,加上国际人权组织和女性组织对世界贸易组织等的批判,跨国界的不正义问题被置于攻击范围之内。在有效地推翻了领土假设的观念之后,政治哲学家从平等主义的教条式的迷梦中惊醒,正视了那些曾经的约束性的义务不再适用。但同时一部分左派仍然躲在凯恩斯——威斯特伐利亚框架内恋恋不舍、固守窠臼,对于全球化世界中反思正义的必要条件却很难给出合适的答案。
被凯恩斯——威斯特伐利亚框架视为社会正义的东西,逐步演变成为一种后威斯特伐利亚的民主正义理论。“任何站得住脚的社会主义后续方案,都不可能为了支持文化差异而放弃对社会平等的承诺。否则,将在事实上与占支配地位的新自由主义达成共识”。[5]弗雷泽的正义理论往往被称为“规范的一元论(normativemomsm)”加“存在的多元论(ontological pluralism)”,即是在“参与平等(participatory parity)”这一规范概念基础上建立的元哲学层面的一元论,要让全部(三个暂时)维度的要求都服从于“参与平等”的支配性规范原则,在社会存在层面上由“再分配(redistribution)”、“承认(recognition)”和“政治代表权(political representation)”三个维度构成的三(多)元论。弗雷泽认为,参与平等概念有助于表达民主正义反思性特点这一双重性质,依据这个原则,有助于参与相关活动的社会成员以平等的身份参与到社会生活之中,赋予恰当的社会安排;同时,参与平等也是一个过程性概念,依据“参与平等”这一规范,我们可能评估规范的民主合法性:仅当所有参与协商的公正公平的过程中(平等身份参与的)所有人的所有意见得以有效控制时,这种规范的民主才是合法的。这样既能通过有效路径选择揭示那些推定性歪曲民主决策的背景条件,也能揭示产生实质性不平等的非民主程序。
总之,在弗雷泽的规范理论中,她从四个主题系统地分析了支撑其反常规正义理论而出现的“反常规性(abnormality)”背景以及反常规正义时代的正义实质(what)、正义主体(who)和正义的现途径(how),并通过三个维度及三个层面的说明,使得当前的典型的不公正得以清晰地揭示出来,并通过错误框架与元政治错误代表权制概念化,揭示了被权威理论所忽略和被遮蔽的全部不公正问题,能够深刻地把握全球化进程中正义核心问题的框架问题。弗雷泽把正义观暂定为以经济、文化和政治为中心的三维尺度,这只是对正义思想的一个时代解读,而其正义理论应该仍旧是开放的,而且在今后出现更多的社会冲突考察中能够揭示更多的维度。
二、“规范”到“反规范”——全球化敞视下的正义边界
弗雷泽正义理论本身也是一个不断发展、不断完善的过程,而且在与不同观点的论战过程中不断修正自己原有的正义理论框架。在威斯斯特伐利亚假设中,正义的主体仅仅是被领土化的公民集合体的伙伴成员。而在全球化的冲击下,“现代领土是思考正义问题的适当单位,以及这些国家的公民是相关的主体等等,对于许多人已不再是不言自明的了”。[6]正是对于思考问题框架的策略发生变化,正义的理论必须扩展为三个层面,即将代表权的政治维度整合到分配的经济维度和承认的文化维度之中。弗雷泽从她曾极力辩护过的分配与承认的二维理论出发,建构了正义的第三个维度——政治层面的代表权。“政治维度规定了其他两个维度(经济维度、文化维度)的范围,它告诉我们谁被算作有资格参与公平分配和互相承认的成员圈子内,谁被排斥在外。”[7]
然而,弗雷泽认为随着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全球一体化化发展和冷战的结束,加上时代背景的转换,所有固有的正义范式倾向于消解,产生了正义规范的“去稳定化”。常规的三大正义家族(上述提到的再分配、承认和政治代表权)可能会发生动摇,不再以常规的形式出现,而以反常规的紊乱形式出现,常规的正义理论已经不能解释和满足新形势下的多元正义诉求。全球化竞争导致的剧烈利益断层使跨国界、跨文化利益诉求不断涌向前台,一个单维的正义尺度已无法图绘全球化背景下正义的边界,加上国际公共舆论和国际组织的交错建构,使得当今世界的正义诉求呈现一个网状的图景。在当下这种反常规时期,面对正义“实质”问题的不同理解,理论建构不能以正常的方式展开对正义不同面向的反省。
全球化图景下各国经济政治密切联系、利益普遍交织、就整个世界而言出现了新的阶级对立或分化,而弗雷泽的正义论正是审视了当前全球阶级矛盾、文化冲突与政治斗争等多元的、断裂的、交错的时代背景而提出的。由于随着时代的变迁,人们对于正义的普遍共识也可能时过境迁,如何在全球化背景下满足不同人群的正义诉求,如大多数人利益、弱势群体代表,女性主义的申诉等等,所有的政治决策者都必须在利益之间作出权衡与考量。因为而正义尺度的混乱或纠缠,社会公平公正与道德伦理的缺失或断层,会导致引爆社会冲突的危险,危及政治安全。弗雷泽提出“反常规正义”,就是要在新的历史条件和时代背景下重塑全球正义理论,从而更好地跟进和体现当代全球公民运动与新兴多元的正义诉求。
弗雷泽善于根据反规范时期时代背景转换和形式变化,从不正义的多重根源处着手,不断挖掘前沿的正义问题,从不同制度背景和维度视角考察各种弱势群体(包括女性、黑人与劳工)所遭受的种种不正义待遇。这种反思建构性路径不仅通过性别的透镜,而且还注重到阶级、种族和文化等社会类别思路,将平等解放的目标致力于颠覆所有的权力压迫关系和空间结构,其在方法论上体现了对后现代主义政治哲学的反思与超越。作为一位女性主义者,弗雷泽指出在当代女性所遭受的社会经济、文化不正义都是普遍存在的,如女性家务劳动的价值评估,消除以男性中心主义为传统的不合理的劳动分工,以及相关的女性被剥削、边缘化问题等等。但弗雷泽认为正义本身诉求不能仅仅根植于经济土壤,也不能单纯地理解为后社会主义、后殖民主义的身份政治发展。她主张在反规范时代通过对话式的协商和批判分析解决(非)正义问题。弗雷泽认为作为参与平等的正义理论,比以福斯特的“合理性证明的权利”为核心的正义理论能更好地揭露权力的不平等,她批评福斯特错误地把权力完全等同于正义的政治维度,指出“经济、文化和政治等三个维度中每一个维度都标识了一种基本的、不可还原的社会权力维度,而参与平等理论避免了还原性的‘政治决定论’的缺陷”。[8]
在过去,正义的主体即正义的“谁”一直未得到质疑,人们对于把正义问题局限于主权国家的领土范围内,即把正义被运用的单位视为与主权国家相关的政治共同体已经司空见惯了。而全球化图景下这些正受到民主主义者、女性主义者、多元文化论者、自由主义者等的剧烈批判与攻击,正义的“谁”受到强烈的质疑。通过时代新特点、新问题的反思思,可以看出,所谓“反规范正义”是一种特殊的案例,因为先前的范式已无法现有正义的诉求。跨国企业、国际移民、全球流动、以及生产、贸易、销售、投资的全球化,自由贸易区的广泛建立,“国家”作为一个政治概念正在模糊化。多元文化价值、全球治理加上全球霸权,代表制要求日益打破了现代领土国家以往的框架,民族国家正在被全球公民意识所腐蚀、消解。从传统视角来看,公共舆论的规范化合法化往往与至高的权力具有相关性,而且仅当国家公共舆论获得充分的政治力量,从而使国家官员行为归于公民控制之下,有效性才能获得。[14]传统的分配正义受到挑战,代之以再分配、承认和代表权三个正义的“什么”概念较量;而正义的“谁”也出现了四种竞争性观点:威斯特法利亚的、本土自治的、跨国——区域性的以及全球——世界性的。在新的形势下怎样建构一种适合的正义框架,在后威斯斯特伐利亚时代,弗雷泽期望打破传统的平等主义教条迷梦,确立一种替代性框架。因为由于错误代表权的建构,一部分人被排斥于政治共同体之外而被剥夺了正义诉求的机会,全球化是正义考察空间放大,仅从原来的“凯恩斯主义——威斯特伐利亚”框架去思维本身将被视为一种不正义。然而国家间体制的不兼容并不意味着正义的绝缘性,自由民主的普世价值在全球飘荡,正义的理念深入到公民内心深处。正如从全球空间视阈出发,弗雷泽认为任何正义诉求都不可能回避预设某种代表权概念。政治代表权作为一种元正义,没有代表权,就没有再分配和承认。正是在识别了错误代表权和错误建构之后,弗雷泽提出“建构性政治”思想,那些忍受不公正的人们,他们在领土的边界之内徘徊,即使试图重绘现存领土国家的边界,他们也没有真正对正义的领土提出质疑。“除非他们(实践者)携起手来为元政治而斗争,否则在全球化世界中为正义而斗争是不可能取得成功的。”[9]
三、“辩护”到“批判”——建构性政治与正义现实路径
新自由主义全球化、世界市场化和意识形态资本主义化,诸多思潮的演变,导致传统国家领域内经济分配的正义话语结构弱化或失灵,虽然在后冷战时期针对新自由主义的斗争有蔓延和扩大倾向,但仍呈现出去中心化、碎片式的斗争方式。正是基于对世界历史的经济、政治和文化等领域紧张状态的“时代诊断(Zeitdiagnose)”,弗雷泽尖锐地指出全球性宏大叙事的华丽转变背后的“正义话语”的再规范问题亟待解决。“移民问题、贸易条款、同性恋婚姻、穆斯林女人的面纱、反恐战争、全球变暖”等等问题亟待裁决,各种散落的边缘化的社会力量的正义诉求能否得到(文化、身份政治)承认的有效辩护?谁有权力在辩护时匡正这些诉求?对于这些问题,弗雷泽认为理论界尚缺乏共识。这种“断裂的诉求”存在三个主要的反常规性节点:第一个节点反映了在“什么”是正义(关于正义的实质)这个问题上缺乏共识;第二个反常规性节点反映了在“谁”的正义(正义的范围及适用的框架)这一问题上缺乏共识;第三个反常规性节点反映了在“如何”获得正义这个问题(正义获取程序)上缺乏共识。这三个节点也反映了当代全球视阈下正义问题的困境,怎样整合新的特点下的正义(实质、路径、主体)等诸问题,也成为一种亟待解决的话题。
弗雷泽认为“规范——民主——科学”的路径会导致关于谁的现有的争论,而仅仅只能依据对我们社会与历史环境有着良好的理解才能得到满意的解决。“通往‘怎样’问题的所有可接受,都必须将有关正义的环境、主要的因果关系力量以及所有人受影响原则等等的加以辩护的解释整合到一起——同时还要将它们之间的关系理论化。”[10]由于通往“怎样”的“规范—民主—科学”路径在实证上误解了所有人受影响原则核心概念,其路径承认不能建构性决策的表达行为的维度。我们必须重新思考全球化世界里“我们‘怎样’决定‘谁’的问题”。对于其重要概念如“正义的环境”、“结构性决策”、“所有人受影响原则”不能像倒洗脚水时把婴儿倒掉一样,而是通过开放性对话展开批判性反思,根据社会知识的后实证主义理解,重新建构这些概念。我们不能通过诉诸正义的环境去解决关于正义的几个争论,而是思考对于什么东西应该包括在这些环境以及什么样的环境应当怎样描述明朗化,同时我们还应该将他们作为全球化世界中社会正义的“谁”的更加广泛的政治争论的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加以对待。
但是,弗雷泽也承认“批判——民主”路径制度化会面临着诸多挑战:谁应该参与决定框架(一种必须面对“无止境还原的幽灵”)和其他概念上的挑战,以及如何区分政治和道德之间的差别。总之,通过“批判——民主”路径的发展,我们可以克服平等主义的第二个教条,增强政治与民主的联系,最为重要的是为我们获得正义的“谁”的具有辩护力的答案提供了一种可能。针对三个反常规性节点和平等主义的两个教条,弗雷泽认为首先要突破预设领土的假设(国家的谁未经检验的假设),寻求在更宽广的尺度上重新图绘正义的边界。
建构反规范时代的正义建构理论,必须厘清反规范的正义的肯定和否定两个方面。肯定的方面如分配性的“什么”的去中心化补偿了错误承认和错误代表制的明显的、批判的、非经济的伤害,并且扩展了探讨不公正的可能性,当然另一方面扩展了的论争中弱化了确证和矫正不公正的方式。正义需要允许所有人作为同等的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种种社会安排,而非正义的导致了一些社会参与者被阻止与其他人平等地参与社会的相互交往,绘制国家边界线之时,它错误地否定某些人全面参与已被授权的正义争论的机会。而对于这种正义的构想,霍耐特提出质疑,“因为南茜·弗雷泽没有观察到内部的错综复杂之处,所以她的参与式平等具有很强的主观性。我们还没弄清楚为什么平等地参与公共生活就只是以消除经济不平等和文化羞辱为前提,而不是以获得和个体成就或社会化过程中形成的自我力量有关的自尊为目标。”[11]
作为一位社会批判理论家,弗雷泽有关社会正义的规范框架的架构遵循并发扬了批判理论的优良传统,并把正义问题置于政治哲学的视阈之中,对当下突出问题给以敏锐性的关切,以及对传统正义观的不足及对现代多元化的民主社会公共领域中的互竞主张之混乱做出了深刻的批判性反思。弗雷泽的正义观以参与对等(parity of participation)这个单一的覆盖性的规范性原则来衡量三个维度上的诉求。根据这个原则,正义要求那种允许所有人都作为同等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社会条件存在,在这种正义架构中,每一种制度化障碍都回应了一种正义(非正义)的维度,克服非正义意味着抛弃那种阻碍一些人作为社会交往的完全参与者的制度性障碍。而对这种制度化障碍的抛弃不能靠单纯的尖锐的制度批判,尤其是后金融危机时代面对诸多正义诉求时,如果对正义的考察仅仅局限在威斯特伐利亚的传统视野之内,只能使正义理论走向教条化和定势思维。只有超越民族国家的场域局限,把完善现有制度框架同植入有效的正义尺度相结合,把现状反思与社会主义运动相结合,才能彻底改变固有正义框架的僵化结构和设置逻辑,从而真正建构全球化视阈下的元政治正义基础。
四、结语
总的来说,南茜·弗雷泽正义论的致思趋向不像罗尔斯等自由主义理论家那样一开始就努力构建一个秩序良好的正义社会(正义乌托邦)或正面设计一个规范的正义原则,而是另辟蹊经,以批判的方式向我们描绘全球化各个场域中的非正义问题。这种审视视角给予根据现实中新出现的具体的不正义关系和现象来拓展正义的维度提供了理论支持,避免了正义框架构建落入过时模式的窠臼和误入乌托邦的倾向,并给予出新的社会主义全新图景:将分配正义、身份平等和公民在每一个层面广泛参与民主相结合的愿景。多元的正义观可以容纳新的非正义问题,但却不是一个解决的方案。
作为一位当代批判理论家,批判与反思是必不可少的品质。在地区性、区域性、跨国性与全球性的政治非同位理解之中,争辩超出了国家中心化的公共框架,而此时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如何防范西方社会的正义陷阱,有效地运用权力解决国内正义问题,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当以英美为首的发达国家以正义之士的姿态在全球指手划脚,民主、自由、人权的糖衣炮弹夹杂着发达国家的强权政治,夹杂着一切不发达国家或弱势国家特殊阶层权力和特殊主义的利益诉求,在这种极度失衡的意识形态流碰撞之中,一些国家不仅无力对抗强势国家的全球秩序,甚至丧失了起码的政治话语权,甚至国家意识形态都在这种狂飙突进式的社会动荡中焦灼、重塑、挣扎、纠结。在遭遇全球金融危机的背景下,批判理论家多年来倡导的平等正义的理念无疑将与传统社会主义争取经济社会平等的思想相连接,共同为人民反抗新自由主义的资本主义和跨国资本主义、争取公正的经济分配、文化承认和政治平等的正义斗争提供理论武器,客观上也为当代马克思主义的发展与创新开拓了更为宽广的新空间。
注 释
①南茜·弗雷泽借用托马斯·库恩和理查德·罗蒂的“常规”和“反常规”概念将自己的理论称为“反常规正义”(abnormal justice)论。随着时代的变迁,尤其是在当今全球化时代背景下,正义冲突常常带着“反常规话语”的面纱。通过对“反常规时期”(abnormal time)的“反常规正义”(abnormal justice)问题的揭示,得以对正义主体、正义尺度甚至正义观念的重新审视与批判。
[1]贺翠香.承认与蔑视——霍耐特的社会批判理论评析[J].现代哲学,2007(3)
[2]王才勇.承认还是再分配·——从霍耐特到弗雷泽[J].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09(4)
[3][美]南茜·弗雷泽[德]阿克赛尔·霍耐特.再分配,还是承认?——个政治哲学对话[M].周穗明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163
[4][美]南茜·弗雷泽.有关正义实质的论辩:再分配、承认还是代表权·朱美荣译[J].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09(4)
[5]周穗明.N.弗雷泽和 A.霍耐特关于承认理论的争论——对近十余年来西方批判理论第三代的一场政治哲学论战的评析[J].世界哲学,2009(2)
[6][7][8][9][10][美]南茜·弗雷泽.正义的尺度——全球化世界中政治空间的再认识[M].欧阳英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4、17、10、27、43
[11][德]阿克塞尔·霍耐特.承认与正义—多元正义理论纲要[J].学海,20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