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几点建议
2013-08-15赵人葆
赵人葆
(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畜牧兽医工作站,甘肃 张掖 734000)
1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面临的问题
1.1 养殖方式相对落后
近年来,虽然通过标准化养殖场(小区)的建设,建起了一批生态化,标准化的养殖场(小区)。但从全区来看,养殖场(小区)的标准化程度依然不高,散养户在我区仍然占有相当大的比重,这部分养殖户基础设施薄弱、防疫意识淡薄,给病死畜禽的监管工作带来不少难度。
1.2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不够规范
活畜禽在饲养或运输过程中,经常会出现畜禽发生疾病或不明原因死亡的现象,造成病死畜禽的乱丢乱弃。有部分村社的养殖户由于缺乏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常识,往往会将病死畜禽就近抛在河流中,有的则随便丢弃在垃圾点,或者就近处理,明显存在掩埋不深、消毒不严、处理不彻底的情况。这不仅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也给动物疫病防控留下隐患。
1.3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保障措施缺乏
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经费没有出处,养殖户对此项经费又不想负担,往往导致处置病死畜禽的随意性。虽然奶牛和能繁母猪参与政策性农业保险后,对参保家畜死亡能得到一定的补偿,但对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所需费用却没有得到保障。动物无害化处理环节因土地、选址、挖坑、消毒、掩埋等问题至今比较薄弱,再加上没有因恶性传染病致死畜禽的焚烧设备,也在客观上造成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困难。
2 对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建议
2.1 要着力构建畜禽无害化处理场
要根据畜牧业发展实际,尽快规划修建规模适当的畜禽无害化处理场所,对辖区内病死畜禽统一进行集中处理,将在一定程度上控制病死畜禽处理不当造成的疾病传播和空气污染,达到无害化,保护人们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和人体健康。在存栏生猪500头、牛100头、羊1 000只、家禽10 000羽以上的规模养殖场必须配套建设无害化处理池。
2.2 加大对病死畜禽乱扔现象的治理力度
按照《动物防疫法》第七十五条规定,不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规定处置染疫动物及其排泄物,染疫动物产品,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动物尸体,运载工具中的动物排泄物以及垫料、包装物、容器等污染物以及其他经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无害化处理,所需处理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可以处三千元以下罚款。可养殖户怕挖坑、消毒和深埋麻烦扔掉病死畜禽后就会一走了之,发现这种情况要通过调查对当事人进行处罚。
2.3 加大宣传力度
要对我区的养殖场(户)大力宣传《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畜禽病死肉尸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规程》等法律法规,让养殖户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加大对养殖户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技术培训,督促养殖户作好无害化处理工作,确保病源及时消灭,防止疫病扩散蔓延。
病死畜禽无害化是确保我区畜牧业健康快速发展的又一项保障措施,也是动物防疫规范化对我区提出的具体要求,因此要重视此项工作,只有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做好了,动物防疫工作才算完整,我区的畜牧业发展才能力上加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