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防暴犬在处置群体性治安事件中的应用
2013-08-15杜德胜
崔 巍 杜德胜
近年来,非法游行示威、聚众上访、堵塞交通、群体械斗、围攻冲击重要目标以及行为激烈的打砸抢事件等,严重危害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因此,加强对群体性治安事件的处置方法和处置手段的研究就显得尤为重要。防暴犬作为一种人类和其他技术手段不可替代的特殊装备,近年来在处置一线充分发挥其震慑作用和攻击能力,将突发情况制止在萌芽状态是摆在我们面前亟待研究的新课题。
武警部队使用防暴犬参与处置群体性治安事件,就是利用警犬凶猛胆大、反应迅速、威慑作用大、警惕性高和攻击力强的特点,配合机动部队积极主动采取各种战法,对闹事人群进行有效疏散和驱散巡控,平息事态,恢复社会秩序的一种强制手段。笔者结合自身的实际训练和实战应用,谈谈使用防暴犬处置群体性治安事件的几点体会和思考:
一、注重应用技能的巩固提高,为实战使用夯实基础
使用防暴犬配合机动部队处置群体性治安件,必须在平时的训练中突出对防暴犬应用技能的巩固和提高。防暴犬的应用技能训练主要包括:扑咬、搜捕、巡逻、警戒、突入和强行驱散等。训练中要本着“适应是前提,服从是基础,扑咬是关键,强驱是手段,威慑是核心,体能是保障”的思路。一是增强犬的注意力和适应环境的能力,经常让犬适应闹市、街道、广场、车站、机场、村镇等各种复杂环境,逐步弱化新异刺激对犬的影响,培养犬高度的注意力和适应能力;二是将犬的随行、延缓、吠叫、前来等服从科目作为防暴犬必须具备的基础能力进行培养;三是重点突破扑咬常规训练,主要是解决防暴犬锁定目标不准确、咬动不咬静和只对护袖兴奋等难点问题,达到听从口令、准确定位、时刻警惕、出击迅速、咬合有力和搏斗积极的能力;四是强化人犬奔跑的驰骋力,确保驱散行动快速迅捷,出其不意,克敌制胜;五是大力培养犬的凶猛性和仇视性,重点进行吠叫报警、震慑拦阻、越障扑咬、防袭护主、穿越人群追捕以及对突发攻击情况的处置作为训练内容,不断强化犬的主动威慑和积极攻击的兴奋性;六是要加大犬运动与散放的力度,突出通过障碍和带犬跑步的训练,以增加犬遂行任务的体能储备。只有在日常训练中注重对防暴犬的应用技能的巩固和提高,才能在实战中更好地发挥其特殊效能。
二、坚持人犬结合的优势互补,为实战使用整合力量
防暴犬作为武警部队警犬力量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实战中发挥特殊作用,必须要坚持人犬结合的原则,只有将人的意识科学有效地转化为犬的实际行动,才能体现出1+1 >2 的效能。因此在处置群体性治安事件中,不仅要求警犬胆大凶猛、攻击震慑,而且训导员也要头脑清醒、指挥正确,只有两者默契配合,才能优势互补,高效完成任务。
在处置行动中,训导员必须充分调节犬的凶猛性和主动攻击的兴奋性,并且要不断强化鼓励,体现犬强大的威慑力量,在闹事群体或骨干分子心理上构成障碍,使其不敢贸然行事,使其行动有所收敛,或者被迫停止行动。一是行动中训导员携犬不能单打独斗,要结合事件的规模,采取就近使用的方式,调集整合,形成警犬分队力量,作为一种处置手段使用;二是警犬分队在处置行动中,要密切与机动部队配合,结合其它装备形成人、犬、车三层阻截队形,形成大兵压境之势,在使用人员驱散受阻时,及时出动犬阵进行驱散,迅速人车结阵,必要时可使用警犬对闹事骨干分子进行扑咬抓捕;三是处置行动中,要做好人犬的防护,训导员要穿着防护服戴头盔,并控制好犬,让犬位于盾牌防护之内,以免受伤。只有将警犬力量融入到人与其它装备之中,才能最大程度地发挥警犬的独特作用。
三、着眼处置战法的研究探索,为实战使用提供依据
使用防暴犬处置群体性治安事件主要有突进封控、驱散隔离和平息制乱等基本战法,在处置行动中主要发挥示强震慑和强行驱散作用。警犬分队配属机动部队在处置行动中通常与集团队形统一编队,集团编队既要充分发挥威慑作用,又要具备应付多种情况的能力。一是在突进封控行动中,警犬分队通常于编队后跟进,并与人、车、特种装备互为依托,相互配合,交替前进,起到震慑扬威作用;二是驱散隔离行动中,警犬分队通常作为一种特殊的驱散手段使用,当人员行为失控、事态恶化时,可迅速结阵前出强行驱散,迫使闹事人群后退撤离,同时,人、车、特种装备快速跟进结阵,为下步行动奠定基础;在隔离行动中,警犬分队通常担负警戒任务,配属机动兵力隔离人群,建立稳固的警戒控制区域;三在平息制乱行动中,警犬分队根据任务需要,与抓捕分队合理编组或协助公安机关解救被困人员和抓捕闹事骨干分子。综上所述,只有客观科学地认识防暴犬在处置行动的重要作用,才能合理有效地进行处置战法的研究与创新。只要我们从任务实际出发,从实战应用出发,不断积累和总结经验,就一定能提升警犬专业训练质量和遂行多样化任务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