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国政治制度述略
2013-08-15关微
关 微
(宁安市马骏纪念馆 黑龙江 宁安 157400)
一、渤海政权是隶属唐朝的藩属政权
渤海为栗末靺鞨所建。靺鞨也作勿吉,早已同我国中原王朝发生了从属关系。尤其是隋朝建立后,靺鞨“相率遣反贡献”。前“来朝拜……愿长为奴仆”,炀帝时,“渠帅度地稽率其部来降,拜为右光禄大夫,居之柳城,与边人来往,悦中国风俗,请被冠带……。及辽东之役,度地稽率其徒以从,每有战功”。唐初“以战功封蓍国公,徒于幽州昌平城”,后因败突厥兵而被太宗“赐姓李”。其子李谨行历任营州都督,成为高宗时的名将,死后“陪葬乾陵”。代为靺鞨酋长的李多祚也以军功“前后掌禁兵、北门宿卫二十余年”,对中宗的复位起了重要作用。可见靺鞨一些头面人物在隋唐之际的全国性政治活动中早已崭露头角。这不能不对后来徒居营州的靺鞨族人发生强烈影响。渤海国创立者大祚荣等人以公元670年徒居营州,同汉人、契丹人等文错杂居,互相接近、融合。不幸,由于营州都督的贪暴导致了一场剧变,内附的契丹人“举兵杀翙营州作乱”,受其影响的大祚荣等乃东渡辽水,于698年在靺鞨故地自立为震国王,“遣使筒于突厥”以同唐廷对抗。在“道路阻绝”“不能讨”的情况下,唐廷也不得不承认既成事实,对震国采取怀柔的政策,于705年派“侍御史张行岌往招慰之”。这对立足末稳的大祚荣自然是个绝妙的转机,一方由在营州的二十多年生活,使他对高度发展为中原文明留下了深刻印象,一方面获得唐廷的承认,可凭借其声威巩固自己的统治并进而完成对靺鞨各部的统一。因而欣然接受了“招慰”并“遣子入待”,于唐以示臣服的诚意。至7l 3年,唐“遣郞将崔忻拜祚荣为……渤海邯王,仍以其所统为忽汗州,加授忽汗州都督。自是每岁遣使朝贡”“去靺鞨号,专称渤海”,从属于唐廷。
唐廷把渤海作为自己的藩属,依照“溃箭渠帅死亡音,必诏册立其后嗣”的制度,“开元七年祚荣死,玄宗遣使吊祭,乃册立其嫡子桂娄郡王大武艺袭父为左骁卫员外大将军、渤海郡王”,此后褚王的继立也均出自唐廷的册立。从唐廷册立大钦茂的诏命:“咨尔故渤海郡工嫡子大钦茂代承绪业,早闻才干。昔在考尔,忠于国家,爱逮尔躬,当兹负荷——是用命尔为渤海邢上,尔往钦哉,永为藩屏,长保忠信,效节本朝”等册文看,双方的君臣从属关系一目了然,不容置疑。唐是在把渤海当作属下的一个民族区域政权,只是由于同中原内地情况不同,对渤海也同其它氏族地区一样:“即其部落列置州县,其大者为都督府,以其首领为都督、刺史,皆得世袭。虽贡赋版籍多不上户部,然声教所暨,皆边州都督、都护所领,著于令式”,于其地设置忽汗州都督府,据《唐书·地理志七》又作渤海都督府,以渤海诸王即靺鞨族“大首领”为世袭都督,并“隶幽州都督府”,由幽州都督“所领”。从开元七年起又归平卢军节度使支度(管理)。开元二十八年复以平卢军节度使兼押两藩渤海黑水四府经略处置使。安史之乱后,则置淄青平卢长度增押新罗、渤海两藩使以管领渤海。为加强对渤海的控制,唐王接受其质子“入侍”后,在允许其国内享有充分“自治”权力的同时,还由朝廷指派官员就地驻在以监控之。有关史料虽未明文交侍,但唐文宗敕渤海王书称:“今因王子大昌辉等回国内,赐卿及信物事宜领之。妃及副王、长史、平章事,各有赐物”,其中提到的“长史”,显系要职,居副王之下,平章事(宰相)之上。查《唐书·渤海传》载其官制颇详,却独无“长史”之记。据《旧唐书·靺鞨传》:“开元十三年,安东都护薛泰请于黑水靺鞨内置黑水军。续更以最大部落为黑水府,仍以其首领都督,中国置长史,就其部路监领之”,知长史是由唐廷派出的官员。故文宗提到长史,只能是朝廷所派,职责同样是“监领”。因不是渤海本身的官职,故为唐廷所不载。文宗时因藩镇割据、宦官专权与朋党之争,唐帝国业已衰落,而“长史”犹存在于渤海;想其开元盗世之时,“长史”必早已驻在于该地。上面提到“仍以其首领为都督”,《唐书·渤海靺鞨传》也谓:“以其地为黑水州,仍置长史”,皆“仍”于何处?考唐册渤海及设忽汗州在黑水州之前,既然黑水州置长史,则忽汗州也当置之,故可认定“仍”于忽汗州之置“长史”。由此可知几平终唐之世,“长史”一直驻在渤海。这就进一步把渤海地区置于唐廷的统属之下,成为当时我国领土版图一组成部分。唯其如此,唐廷也多方面地满足渤海关于政治、经济和文化方面的要求。如准予“其王数遣诸生诣师太学,习识古今制度”;“求写《唐礼》及《三国志》《晋书》《三十六国春秋》”;准其“请就市交易,入寺礼拜”,允许渤海生员参加唐朝为科举考试(宾贡),不少人甚至久居中国担任重要官职;对渤海来的王子、使节部由皇帝亲自接见、宴请并加授官职。由于学生、僧侣、商人及官员来唐者人数众多,还在登州专门建造渤海路予以较好的接待,但对违法的渤海官员也依法惩处。如“元和二年,(渤海)进奉端午使杨光信逃归,当大武艺一再要求诛杀门艺时,玄宗调解不成乃下诏切责之,并捕杀其刺门艺的刺客。
二、渤海的品阶勋爵制度
渤海效仿唐朝,建立了品阶勋爵制度,用以区别尊卑贵贱,维护等级制度,巩固封建统治。古代把职分为若干等级,称为品。渤海派附的大使杨成规、裴颋都是正四品,李与晟、高周封为正五品,日本史书记载渤海使团中录事以下的泛称品官,可能是指七、八品以下的官员。唐朝的职官,分为九品,一品最高,九品最低,九品分正从,自正四品起,每品又分正下二阶,共三十级,渤海大体仿效唐朝的品官制度,共分九级,每品分正从,是否有上下二阶,还不得而知。
隋朝把有职务的官称为职事官,没有职务的官称为散官。唐朝加以正理补充,重新规定品级作为官员级别的称呼,称为阶,通称阶官以散官定其班位,以职官定其职守。有文散阶,武散阶之分。唐朝文散官自开府仪同三司至将士郎凡二十九阶,武散官自骠骑大将军至陪戎付尉凡四十五阶。据目前所知,渤海之文散官有紫绶大夫,可比之为唐之金紫光禄大夫,为第三阶,青绶大夫,可比之为唐之银青光禄大夫,为第四阶,英绪大夫,品阶难以确定,总之在青绶大夫之下。唐贞观四年规定三品以上服紫,四、五品服绯,六、七品服绿,八、九品服青。高宗上元元年,又规定四品服深绯,五品服浅绯,六品服深绿,七品服浅绿,八品服深青,九品服浅青,衣服颜色以散官品阶而定。五品执象笏,六品执木笏。三品以上佩金鱼袋,五品以上佩银鱼袋。显而易见,渤海是仿照唐朝的章服制度,只是根据渤海的情况作了简化和变通。渤海在仿效唐朝实行章服制度同时,经常接受唐朝皇帝授予的官位,上至国王,下至普通官员,如仁安六年唐授大昌勃价左感卫大将军,紫袍、金带、鱼袋。开元二十五年授多蒙固左武卫将军,赐紫袍、金带等。
唐代采取前代某些教官官号略加补充作为酬赏军功的勋号,称为勋,通称为勋官。勋官不过是计资的一种方法。渤海大昌泰曾官上柱将,上柱将就是渤海的勋官,证明渤海实行了勋官制度。唐朝勋官共有十二转,上柱国为勋官第一级,渤海之上柱将,相当于唐之上柱国,为勋官第一级。可见渤海的勋官制度也是宪象中原的。渤海勋官制度的详细情况,由于缺乏史料不得而知。
[1]《渤海国志长编》十五《职考官》.
[2]郭文魁.和龙渤海古墓出土的几件金饰[J].文物,1973(8).
[3]《辽史》卷三十八《地理志二》,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