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朝被勾结紧密的官商挖空墙角
2013-08-15钟瑜婷
□钟瑜婷
嘉靖二十六年(1547),朱纨以右副都御史、巡抚浙江等处地方兼提督军务之职走马上任。位列封疆大吏,这也是他人生最辉煌的时刻。嘉靖皇帝赐给他“王命旗牌”,希望他能够平定肆虐东南沿海多年的“倭寇”之乱。
《明史纪事本末》记载,朱纨上任后,从断绝倭寇与大陆的走私入手,革渡船,严保甲,搜捕通倭奸民,整顿海防,严禁商民下海。如此手段虽对于制止沿海通倭有很好的效果,但他没有料到,阴谋正在酝酿,危险就在不远处。
禁海之策触犯了与海寇有着密切贸易联系的地方官员士绅,也包括在海外贸易中获得利益的朝中大员。海寇们不惜花费重金收买官员,保持海贸关系。在大量金钱面前,众多官员上下勾连,对倭寇出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最可怕的敌人还来自朝堂之上。如言官周亮,是署府事推官张德熹的乡友,因朱纨在执法过程中斩了张德熹,周亮就利用自己御史的权力,竭力弹劾朱纨。而朱纨的支持者夏言在与严嵩的政治斗争中落败,严嵩想尽招数削弱朱纨的权力。御史陈九德又借朱纨在走马溪擒杀李光头等96人,弹劾他“擅专刑戮”,迫使朝廷将他免职待查。
众口铄金,朱纨最后免官回籍,愤而自杀,死前悲叹,就算皇上不杀,闽浙人也不会给自己活路。
朱纨案是国家利益与商人利益激化到极点的典型,但终大明一朝,官商勾结挖朝廷墙角的故事层出不穷。谁能想到,有着过亿人口,贸易量巨大的明朝,每年只收区区300余万两银子的商税?穷了朝廷,富了商人,这是一种特殊的藏富于民,结果却是大明朝穷得只有灭亡一途。
官商勾结,最直接的路径是官商一体
史学界常弹老调:重农抑商是明朝末年经济危机的原因之一。似乎若非如此,中国的资本主义社会早就在五六百年前实现了。但如果仔细研究明朝的商人,你会发现,这真是天大的误解。
事实上,到了明朝中后期,商人阶层疯狂逆袭。各地著名商帮迅速崛起,商人势力如蝗虫般占领朝野,而朝廷对这些利益紧密勾结在一起的官商毫无办法。
官商勾结,最直接的路径是官商一体化。《白银帝国》一书认为,万历年间几乎到了“无官不商”的地步。东林党主要成员大多为中小商人家庭出身。与此同时,四分之三的进士、举人家族中有从商的背景。
最出名的晋商张、王两大户皆是亦官亦商。王家第二代王崇古在嘉靖二十年历任兵部右侍郎等职;而张家创业的一代是张允龄,第二代张四维担任万历时期的内阁首辅,其弟张四教也是大盐商。张家、王家联姻的同时,还与陕西人大学士马自强家联姻,马自强的兄弟马自修也是大商人。
在这张巨大的关系网中,张、王、马几乎垄断了北部边疆以盐业为主的贸易。以至于御史永郜愤怒地吐槽:盐法之所以败坏,就是被权势之家所垄断。
税率已经很低,还偷税漏税,所有人都在挖国家的墙角
除了垄断,官商勾结更隐秘的方式是,朝廷文官通过诋毁商税征收,将税费控制在极低的水平,他们以冠冕堂皇的理由挖着朝廷的墙角。
针对教科书讲的明朝税率过重,导致人们愤而起义的老套说法,黄仁宇在其著作中进行驳斥,明朝的税收存在过低而非过重的问题。他先指出,明代除了运河沿岸及北京南京附近,其他地区几乎没有商业关税。在明朝大多数时候,全部工商杂税收加起来,岁入也就三百多万两白银,其中市舶税不到10万两。
对比宋朝,据《文献通考》记载,神宗熙宁年间赋税总收入7070万贯(一贯铜钱约值银一两),农业税以外的工商市舶等杂税为4911万贯,占70%。至于市舶税,高宗赵构曾说:“市舶之利最厚,若措置得宜,所得动以百万计。”
明朝后期一个“怪现象”是,这个国家不能加征农税以外的税收,否则必然会被商人在朝堂的利益代言人——东林党坚决反对,而且这样的抵制活动,几乎百分百成功。
万历年间,在反矿监税使的“斗争”中,东林党人表现尤为突出,各级官员上书不断。其中,以李三才所上《请停矿税疏》最为尖锐,他直接质问皇帝:“皇上爱珠玉,人亦爱温饱”。东林党二号人物叶向高,入阁前就上书要求神宗撤回矿监税使。“不言利,只言义”、“不与民争利,藏富于民”,所谓微言大义,这两句话成了秒杀一切加税“谬论”的超级大杀器。
可怜明朝政府口袋的钱本就不多,却还要遭受偷漏税的打击。明朝中后期,偷税漏税行为甚至得到官员鼓励,他们认为,只要征点东西可以交差就行了。
黄仁宇记述:何逊在1510年以后的十年中管理沙市税课使司。一旦完成定额,他就减少对木商抽税;在16世纪20年代,邵经邦开始主管了沙市税课使司,他采取了一项更为惊人的改革,三个月完成定额之后,在本年度余下时间内撤关任木商往来。1560年,杨时乔榷税杭州,建立了一个令人瞠目的制度,令木商自己写下收入,爱交多少是多少。商业活动兴盛的浙江金华县,一年的商税不超过七两银子,简直就是笑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