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仁生:“三多”副总贪污腐败被判刑
2013-08-15文/德芙
支部建设 2013年13期
文/德 芙
诗/德 芙
最近,山西潞安矿业集团原副总经理刘仁生因犯受贿罪、贪污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一审被山西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刘仁生原本是一名出色的煤炭领域科技专家,但在担任领导职务后,却经不起利益的诱惑,一步步沦落为贪腐罪犯。
1953年出生的刘仁生,曾任潞安矿务局水泥厂厂长、机修厂厂长、运销处处长、潞安矿务局副局长、潞安矿业集团副总经理等职,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兼任北京科技大学硕士生导师,是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优秀专家。
然而,在2011年年底落马后,人们发现,刘仁生在光鲜的表面背后,有着大量令人震惊的贪污腐败行为,他甚至被民间讽刺为“三多”贪腐副总:
一是钱多,他仅受贿一项就达4600余万元人民币;
二是房多,仅在北京,他名下就有4套房;
三是受贿方式多,几乎涵盖了现有中国刑法中全部受贿形式,有索贿,有交易型受贿、干股分红型受贿、合作投资型受贿、特定关系人收受型受贿,也有礼尚往来型受贿,其收受的财物更是现金、金银、玉器、字画、房产等等,不一而足。
此外,刘仁生案件还有更可悲的一面,那就是其妻、其子等家庭成员大多涉案。一个原本幸福的家庭,因为贪腐就这样遭到毁灭。
当手中的权力越来越大
当金钱越来越多
当房子越来越多
当贪欲使你利令智昏
使你一步步沦落为贪官
曾经熟悉你的人
无奈地发出
一声叹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