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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民主与工会自身改革(下)

2013-08-15陈伟光

中国工人 2013年7期
关键词:工会主席工会干部职业化

陈伟光

闻效仪:我们注意到,许多地方工会在尝试工会干部职业化,并分为两种模式,一种是招聘职业化工会干部派到企业内做工会主席,一种是成立中小型非公企业联合会,工会主席是职业化工会干部。您如何评价这两种模式?

陈伟光:工会干部职业化作为一种创新的工会模式,我觉得是有生命力的。工会干部职业化的目的在于帮助工会摆脱资方的约束和束缚,不再与企业形成经济依附关系,实现一定的独立自主性,更好地发挥维权作用。不仅如此,工会干部的来源渠道不再局限于工会系统内部,而是来源于社会的各个阶层,这样就可以打破工会系统自我封闭、自我循环的惯例,实现工会系统和社会系统的对接,从而进一步发挥工会参与社会机制,使工会干部能够及时广泛地参与社会生活,关注民众关心的社会问题,拓展工作空间,学会利用各种社会力量解决职工问题,更加符合工会作为社会团体组织的定位。

地方工会在工会干部职业化的探索过程中,形成不同的做法,都是结合本地情况的,所以没有好坏之分。不过对于广州的情况而言,在这两种模式中,我认同第二种模式。从法律层面看,工会向企业派遣工会主席还缺乏法理依据,工会主席是由本企业工会会员大会选举出来的,如果派了一个工会主席过来,会员代表大会并不保证让你当选,因为你本身不是这个企业的职工,职工利益代表和身份难以确立,所以第一种模式在法律上可能会有很多障碍。我曾去过一些搞第一种模式的工会了解情况,他们向企业派驻工会主席也是需要做工作的,必须得到雇主或行政方接受才可以。如果雇主不愿意派进去,工会主席是进不了门的。派进去是为了减少雇主对你的约束,可现在门都不让你进,就根本不存在约束不约束的问题了。用这个办法解决工会干部受制于人的问题并不科学,因此工会干部职业化还是比较适合第二种模式,适合在区域性和行业性的工会联合会中开展,尤其行业工会联合会是团体会员制,不是每个工会会员直接参加行业工会,只要各个单位都成立了工会,它就可以加盟这个联合会,工会干部不用从企业内部产生,完全可以从社会上招聘。职业化工会主席经过民主程序当选后,在工会经费里面开出他的薪酬也完全是合法合理的。所以,结合具体实际,我觉得第二种模式可能更适合中国国情。

广东也有不少职业化工会干部,广州市也招聘了230名左右。这些职业化工会干部一般有两个去向:一个是充实到街道,专职做工会工作,加强工会的力量,另一个是去行业工会,比如建筑工地工会、环卫工人工会以及餐饮行业工会,这些行业工会的主席基本上都是职业化工会干部。从目前的情况看,这些职业化工会干部的工资薪酬确实比较低,队伍也面临稳定的问题。我们给他们的工资只能维持基本生活,这样会影响他们工作的积极性,也留不住优秀和年轻的工会干部。所以最近我们正在给他们增加工资,不过需要通过考试。考试合格后,就能每个月增加500元工资。但是职业化工会干部显然不能太多,这个庞大群体的工资确实是一个负担,毕竟工会的资源还是有限的。所以,钱一定要用到刀刃上。我主张职业化工会干部更多应用到行业工会,而不是街道工会。现在街道工会基本上没有太多的专职工会干部,常常是党工委副书记兼工会主席,一些派去的职业化工会干部常常做非工会的工作,兼了一堆的职务,反而没有时间和精力做工会的本职工作,更不用说有协调劳动关系的能力了。所以,职业化工会干部的使用方向,是我们必须考虑的重要问题。

闻效仪:基层工会作用发挥不好是中国工会面临的重要问题,同时也是工会改革的重点。您曾经也指出,现在一些基层工会主席缺乏改革的动力和勇气。这是否意味着中国的工会改革会面临很大阻力?

陈伟光:工会自身改革有很多阻力,其中有许多是来源于我们自己。社会都在呼吁中国工会要改革,要转型,要站在工人的立场上。党其实对工会也是有期望的,我们的市委书记朱小丹同志曾经说过:“工会不帮工人说话,要工会干什么?”但是工会改革阻力为什么那么大?我想,除了观念问题外,深层次的原因还在于,我们的工会干部自身受各种因素影响和制约,缺乏改革的动力和勇气。广州工会在推进工会自身改革的时候,突出了一些民主选举工会干部的想法,虽然社会反应是好的,但是一些工会干部不高兴,甚至有抵触,其中有的人更担心自己会落选。一些工会干部遇到什么问题,都是要讲规格,讲待遇,这个已经成为了一种惯性行为,上级在加强工会建设时受官本位制思想束缚,什么事情都要高配一级,一说要强调某项工作时,首先是想到干部的规格,规格之后就是待遇。到如今,工会干部规格和待遇成为开展工会工作的前提条件了。过去我们下基层,就经常听到我们工会干部提职级待遇问题。去全总开会,很多地方讲工作经验,也都把解决干部的职级待遇和规格问题放在显要的位置。

我在当纺织工会主席的时候,曾经有过很大的压力。我们当时是没有党政副职待遇的,但是下面工厂的工会主席都有副职待遇。每到发年终奖的时候,我都头疼。年终奖企业副总经理以上的领导是企业人均工资的三至四倍,下面的工会主席都在盯着我,看年终奖是不是按照副厂级的待遇发给他们,看上面的纺织工会会不会帮他们说话,维不维护他们的权益。当时有很多企业,把副厂级的工资多分了一档,于是副厂级有两个档,一个是A档,一个是B档。A档稍微高一点,B档稍微低一点,工会主席常常是B档。就这么一点点差别,工会干部就不满了,认为对他们不公平了。但是这些工会主席又告诉我,因为拿年终奖,工人就对工会主席产生感情疏远问题了。拿了大笔年终奖时,“我们其实是尴尬的,工人给我们的脸色很不好,说工会主席和厂长穿一条裤子。”后来企业开始进行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实行经营管理者年薪,工会主席也要跟着拿年薪,有的企业工会主席甚至争取加入企业承包奖的队列。最后,绝大部分的工会主席经换届改选时干脆就让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兼掉算了,因为企业也不愿意更多的人拿副厂级待遇,所以近10年就很少有基层工会主席抱怨没有落实副厂级待遇问题了。

媒体对我的讨论比较多,在工会机关干部学习的时候,我将一篇媒体文章印发给大家,这篇文章的标题是《久违了,工会主席的声音》。我在2012年上半年发表了一些言论,批评广州市的最低工资标准太低了,低得不能再低了。这句话被媒体抓住,反应很强烈,到处都被转载。媒体也很少能听到来自工会的声音,因此杭州有一家媒体就写了这篇《久违了,工会主席的声音》。文章写到,虽然陈伟光是有工人感情的,但你毕竟还是官员,还兼任人大副主任。我曾经批评公安部门在反恐演习时,把农民工集体讨薪作为假想敌,也主张公安部门在处理群体性事件过程中,不能随意出动警力。但这篇报道认为我毕竟还是和公安局长是平级的官员,住的房子都是厅局级的待遇,我的个人利益不是跟工人“一损俱损,一荣俱荣”,而是跟官员群体同命运的。最后这篇文章说道,我除了替工人感到委屈,似乎很难为改变工人的命运再多做些什么,因为我不能不受制于这个体制。我觉得这篇文章蛮有意思的,写得也很刻薄。尽管文章中的分析也有不客观的一面,例如这个体制虽然有缺陷,但在这个体制内难道工会就不可以为工人做更多的事情吗?这其实反映了社会的一种舆论和心态,工会在许多人心目中其实都是高官厚禄的,都是享受级别的,并没有把工会干部当做工人自己的代言人。所以,工会自身的改革遇到困难,很大程度是需要我们正确处理好得与失的关系。虽然广州市工会出台了工会改革的六项措施,尽管99%的人都举手赞成,但是真正推行不是那么容易,这等于是把自己的位置拿出来,让工人重新选举,而结果却不一定会被选上。因此,既得利益问题对于中国工会的自身改革也是一个很大的阻力。我并不反对工会干部有较好的职级待遇。一个努力为工人群众办事,忠诚于工人阶级利益的人为什么非要比同类人低人一等呢?这是不合理的。其实问题仅在于当你有这样优厚待遇时,你的心还是否装着职工群众,你是否会因此而裹足不前,不思进取,不思改革。民主选举工会主席其实是对工会主席的真正保护。当你真心实意地为工人服务,并得到大家的公认,那么运用民主的力量,保护工会主席合法权益,也是一项十分有效的措施。

闻效仪:许多人认为工会无法发挥作用的原因是因为位置低了,没有权力,所以只有通过“工会主席高配”或者主席入常委才能解决问题。您怎么看?

陈伟光:在现阶段,工会主席高配有利于在高层决策过程中听到工人的呼声和诉求,但实际上一些同志往往只是把“高配”的原意曲解为给工会主席以待遇。必须告诉我们的工会干部,首先应把这看成是一种责任,而不仅仅是一个待遇问题。而少数工会干部却把“高配”首先是看成一种待遇而又不想去履行应有的责任,这就会成为工人贵族,脱离工人群众,是十分危险的。工会干部要保持和职工打成一片,与最普通的职工交朋友,成为他们的知心人,与职工同呼吸共命运。工会主席入常委也确实让工会有更多的权力和机会,但我们也看到,随着工会主席的级别变高,结果是工会主席队伍的流动性非常高,因为常常因为年龄问题而干不满一届。担任工会主席的时间短期化,从长远来看未必对工会的发展有利。这样一种状况,从长远来看,对工会干部的培育和组织的发展也是不利的。

闻效仪:当工会自身改革面临诸多阻力的时候,广州市总工会似乎正在借用媒体的第三方力量来推动工会工作。各种对工会的批评以及讨论在媒体上频繁出现,这是否会给工会工作带来压力?

陈伟光:广州的媒体确实是很开放的,他们对于政府以及社会各方面的批评经常都是很坦率的,也因此有很大的影响力。以前,我们工会也生怕被媒体批评,对媒体总是严防死守。这不是办法,媒体其实也是反映真实的社会现实,反映存在的真实问题,回避并不代表解决问题。与其把精力花在躲躲藏藏方面,为什么不能直接用于问题的解决?所以我主张对待媒体要有开放的胸怀,完全可以把媒体变成推进工会工作的重要力量,积极采用“媒体借力”的方法。媒体借力,就是把工会工作向媒体开放,通过媒体曝光,展现工会工作的现状,引起社会舆论对工会工作的鞭策、促进与支持,从而借用媒体和舆论的力量,推动工会各方面工作。工会的声音只有借助媒体才能放大,但自曝家丑确实需要勇气和魄力。敢于让别人批评自己,一旦迈出了这一步,回报也是巨大的,全社会都会来帮助你、推动你、协助你、促进你进步。如果我们的目的是正当的、合理的,方法是合法的,一时的自揭家丑,虽然会导致社会对我们当下的批评,但是长期来看,并不会有什么真正负面的危害和影响,反而是有巨大的好处和利益的,最终也会赢得大众对工会的理解和公正评价。

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工人文化宫有4名职工状告该企业工会主席袁某未履行维护职工权益的职责,从而与职工对簿公堂。当时工人状告工会主席不作为的案子,已经不是个案了。北京、西安等地也已经有过工会主席站在被告席上的先例,这其中最具轰动性的当属2003年7月,原中科院半导体所职工伍立京以“不履行职责”为由,状告中科院半导体所工会,这是新中国成立后工会干部第一次站上被告席上。这类事件对工会是巨大的羞辱,媒体的曝光更是给工会带来了强大的压力。当时就有媒体来采访我对此事的看法和态度,可能一般的工会干部都不会接受采访,但我还是比较积极地接受了采访,并且公开表态:“工会主席不作为,我支持工人告他,这是工人的正当权益。工会主席在劳资纠纷中,都要为职工维护自身正当权益提供相应的帮助,为职工谋利益。工会主席对维护职工权益不作为、对职工遇到的问题不闻不问,职工也可以去上级工会组织投诉,上级工会责令其改正,情节严重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罢免”。我就是要通过媒体提醒全广州市的工会干部,工会干部必须为职工维权。如果工会主席代表企业与职工站在对立面,那么当企业侵害职工的权益时,谁还会为职工维权?这番表态确实起到了显著作用,其实也是通过媒体告诉我们的领导干部,尤其是行政,雇主一方,不要再逼迫工会干部做这些荒唐的事情。此后再有没有发生此类的事件,而这种改变其实也要归功于媒体的力量。

闻效仪:在日趋激烈的劳资冲突背景下,媒体上始终有抨击中国工会不作为的声音,您也经常被断章取义地牵涉其中。对此您有什么回应?

陈伟光:首先要自我检讨。我们确实存在因为机制上的缺陷使很多基层工会难以发挥作用的问题。为什么尉健行同志会总结出蛇口工业区维权“上代下”模式,就是针对基层工会维权时普遍发生困难,难有作为的问题,所以这个事实是不能否认的。但是,怎么去应对这种批评呢?我认为应该是采取积极的态度,实事求是。现在的社会是离不开宣传的,我们做了很多的事情,也希望通过媒体传递出去,所以还是要坚持对媒体开放,让媒体真正了解工会,工会也真正去了解媒体,让媒体和工会进行互动,那么对工会的宣传效果就会好起来。实际上,地方和基层工会做了大量的好事实事,都是看得见摸得着的事,但问题是社会不了解,媒体也不理解,总觉得工会是报喜不报忧。所以我们应该实事求是,好就是好,不好就是不好,这样媒体才觉得新闻有价值。工会可以对媒体说说在工作过程中遇到什么问题,还有什么缺陷和困难,媒体宣传总是要找新闻点,不能总是报喜不报忧,总是回避敏感问题,否则,人家对你提供的其他正面素材也不感兴趣。所以,要媒体善待你,你首先要善待媒体。

至于一些媒体把我的观点断章取义,当然是不好的。媒体现在也存在过于市场化的问题,经常是言不对题。标题这样写的,内容却一点都没有,而且内容和标题的意思经常是相反的,这样的媒体报道是不专业的。但对断章取义的问题,需要用更加开阔的思维去对待。如果没有太要害的问题,也没必要那么紧张。比如最近一些断章取义的文章发表后,我是冷处理,因为越公开发表声明抗议,可能越混乱。你的每一句话,人家都可以从不同角度去理解,说得多了,错误的理解就可能多了,所以应对这样的事情采取冷处理的办法,在适当的场合再进行澄清,总会有媒体公正客观报道的。

其实,媒体公开报道工会的事情,尽管有时也批评工会,但我们应该有另一层的理解:媒体其实是给工会撑腰的,因为媒体希望工会能坚定不移地站在工人一边,发挥维护工人权益的作用,希望工会能大胆地伸张正义,在面对雇主时,胆子再大一点,腰杆再硬一点。我们可以拿着媒体的文章找雇主,告诉他们要善待工人,不要逼人太甚,因为整个社会舆论是会站在工人和工会一边的。工会在面对媒体时,要把记者看成是自己的朋友,要推心置腹,这样,媒体也会为你分忧,尽量避免给你制造麻烦。把记者作为防范对象,能躲则躲,终究不是一种应有的积极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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