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射箭运动的弓箭制作研究
2013-08-15周亚婷
周亚婷
(苏州大学体育学院,江苏 苏州 215021)
和其他运动项目不同,射箭运动的完美表现不仅需要运动者的良好素质条件,而且需要良好的中介手段,即得心应手的弓箭配备。由此,当我们考察先秦射箭运动之所以能蓬勃发展的同时,弓箭制作问题必然成为我们需要认真关注的又一重要研究内容。正如遗传和变异构成了一部生物进化史,无论东方西方,丰富多彩的科学技术发展也无一不是继承和创新的历史。[1]在中国古代科学技术发展史上,有一段不可磨灭的溯源,那就是以《考工记》为代表的先秦工艺和科技发展。
一部《考工记》记述了当时官府手工业的30个工种,不仅分工明确,各司其职,而且在整个生产流程中有统一部件名称、严格材料选取、规定生产工艺、实行产品检验等一整套严格的管理制度。这显然不是针对一般民间手工业的私人作坊,而是具有国家生产企业性质的技术流程制度。其中与先秦射箭运动直接相关的工种有三个,分别是“弓人”、“矢人”、“梓人”。[2]
弓箭在先秦时期,既是军事斗争的重要武器,也是学校教育、社会礼仪和休闲娱乐的器物用具。蓬勃发展的射箭运动导致了社会弓箭需求量的增加,需要从国家的层面来考虑保障供给。这就使得弓箭的制作在先秦出现了以国家统一管理为手段,通过物质保障这一途径,来确保射箭运动持续、健康发展的特殊历史背景。同时,先秦射箭运动的多功能、多目标性,又决定了弓箭制作过程的多元化发展道路。
1 顺应自然、天人合一的弓箭制作理念
《考工记·总序》中提出:“天有时,地有气,材有美,工有巧:合此四者,然后可以为良。”这就是说,要制作精良的器物,必须顺应天时、地气且具备材美、工巧的四大制器原则。这是一种“和合”的思想理念,是中国古代手工业的造物原则和价值标准。先秦的弓箭制作,同样坚持了这种原则。
1.1 依照季节进行材料的选择
先秦射箭活动中“力贯七札”的典故,不仅说明了射箭者需要有很大的力道,而且也反映了弓的制作需要有相当高的质量要求,即强调了弓的承受能力大小应是弓箭制作中重要的衡量标准之一。由此,对弓的选材就成为重要的先决条件。所以《考工记》说:“凡取干之道七:柘为上,檍次之,严桑次之,橘次之,木瓜次之,荆次之,竹次。”这是说选取弓干材质时,可将质量标准分为七等:一等为柘木,二等为檍木,三等为严桑,四等为橘木,五等为木瓜,六等为荆木,七等为竹子。这段史料不仅介绍了细致考究的选材标准,而且凝结着当时手工业制造者长期实践积累的伟大智慧。
先秦的工匠不仅知道“凡选择干材,要颜色赤黑而敲击声音清扬的”。甚至已经懂得如何根据不同季节要求,进行材料的取舍和整治。“凡为弓,冬析干而春液角,夏治筋,秋合三材,寒奠体,冰析灂。”然而为什么这样做呢?因为冬季剖析干材,就比较容易治理好;春季煮治角,则较易使角柔韧;夏季治理筋,就不会紊乱;秋季再用胶、漆、丝组合干、角、筋三种材料,则坚固而严密。冬寒季节固定弓体,张弦时就不再变形;隆冬冰冻时检验漆纹,就较易确定环形的漆纹是否符合要求。
又如凡选择“角”,[3]秋季宰杀的牛角质厚,春季宰杀的牛角质薄;小牛的角直而润泽,老牛的角不直而干燥;久病的牛角里就会受伤而洼陷不平,瘦瘠的牛角不润泽。角要颜色青白而末端粗大的。这里不仅介绍了最佳材料的选择,还指出了其他不入选的原因,说明了工匠们精益求精的职业操守。
《考工记》还说:凡选择胶[4],要红色而干燥的。漆要清,丝要像在水里煮练时的颜色。凡选择筋[5],要小筋成条而长,筋端的结要大而润泽。小筋成条而长,筋端的结大而润泽,有这种筋的野兽一定行动迅疾,用它的筋制作弓,射出的箭就能如同兽的迅疾。从这一选筋过程也不难看出,先秦工匠是怎样通过对自然界事物的观察而在实践中总结出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弓箭制作理论。
1.2 工艺制作流程的中庸之道
中国古代有物极必反的成语,它告诉人们的基本道理就是:一定事物发展到极限,就会向相反方面转化。所谓“《坎》与《兑》险,说至於过极,皆凶之道也。”[6]因此,中庸之道便成为中华民族心理结构的一种长期积淀。它在养生上的指导是人需要保持中正平和,认为喜怒哀乐太过,均会损害人的健康。中庸之道在先秦弓箭制作工艺流程方面,同样有所表现。
比如《考工记》说:用火煣制弓干,要熟而不要过熟;用火煣制角,要熟而不要烤烂;拉筋要尽量伸展,而又不要拉断纹理,损伤它的力度;煮胶要熟,而所用水火恰到好处。这样制成的弓,放在干燥的地方不变形;放在潮湿的地方,也不变形。但是如果有技能低劣的工匠,必然会趁角、干潮湿易煣时进行揉制,只图外表好看,而变化的因素隐藏在内,即使能做到外表好看,内部必然发生变化,外表再好也不可以成为良弓。
这里让我们看到的不仅是弓箭制作过程中一种技术理论的传授,一种职业操守的强化,其实它更强调的是一种“不偏不倚”的中华哲学理论。
2 以人为本、人器合一的弓箭制作要求
历经远古的图腾到古代奴隶社会青铜的狞厉之美,从摆脱原始巫术宗教的种种观念到奠定了中华民族的文化——心理结构。其中所贯穿的一个总思潮、总倾向,便是理性主义。[7]因此,有关人本的思想认识早在夏代就已经萌芽,所谓“民惟邦本,本固邦宁”,[8]就是这一时期人们的基本认识。春秋以后,随着对“天”的权威的打破,其人本的思想不仅更加明确,而且已经广泛运用于社会学理论,其中的“仁者爱人,民为贵,君为轻,社稷次之”。[9]甚至可以说已经成为时人心中普遍认同的伟大真理。然而令人惊叹的是,先秦时期的这种以人为本的思想,不仅存在于理论界,而且已经渗透到人们生活的许多方面,包括先秦的弓箭制作工艺。事实上《考工记》在打开先秦科技文明的大门同时,也更加倾注“人文关怀”,更从心理学的角度注入“工效学”的思想,从而在弓箭制作上达到器物和人的身心最优化设计高度,并在人、弓、矢的合理搭配上,表现得尤为突出。
2.1 弓箭制作与自然人体的吻合
在人、弓、矢,与“的”的配置上,射手因性情、体形和气血等差异形成了不同的配备。分别有了最优和最劣的弓箭制作要求:胖而矮,性情宽舒而举动徐缓,这样的安人要为他制作劲疾的危弓,而危弓需配以柔缓的安矢;刚毅而敏捷,暴躁而迅疾的危人,要为他制作柔缓的安弓,柔缓的安弓,需配以劲疾的危矢。
一般认为,如果人的性情柔缓,他的弓也柔缓,箭也柔缓;那么,射出的箭就不能迅速中的,也不能深入。同样,如果人的性情急躁,他的弓也劲疾,那么,射出的箭也不能谨慎命中。所以在人、弓、矢的组合上,有八种配备的方案,即:安人—危弓—安矢;危人—安人—危矢;安人—安弓—安矢;危人—危弓—危矢;安人—安弓—危矢;安人—危弓—危矢;危人—安弓—安矢;危人—危弓—安矢;危人—危弓—危矢。
这种组合使我们看到了当时人们所追求的弓箭制作中的最优化设计。而在人、弓、矢的搭配上,通常应将以上第一、二种设计,理解为是最优化设计,是最佳结合。
此外,在弓箭制作与自然人体的吻合上,还考虑到身高与弓长的最佳搭配,可以使人在身体力行的范围内把能力发挥到极致。如《考工记》说:弓长六尺有(又)六寸,称为上制,高个子的人使用;弓长六尺三寸,称为中,中等身材的人使用;弓长六尺,称为下制,低个子的人使用。
除了考虑不同身高以外,在对象与弓体方面,当时也已总结出以下制作理论。弓体向外弯曲的弧度大,向内弯曲的弧度小,成为夹、臾之类的弓,利于射豻侯和弋射飞鸟。向外弯曲的弧度小,向内弯曲的弧度大,成为王弓之类的弓;利于射革甲和椹板。向外和向内弯曲的弧度相同,成为唐弓之类的弓;利于深射。
从以上这些技术参数中,我们看到的不仅是人们对人体知识的掌握,更重要的是对弓箭制作中“人器合一”的强调。
2.2 弓箭制作与社会人群的吻合
先秦弓箭制作中的以人为本思想不仅表现在对自然人体的理解和把握,而且表现在对社会人群的理解和把握,即强调弓箭制作应为满足不同社会人群的需求服务,从而体现出弓箭制作中的社会属性。例如《周礼》说:“张皮侯而栖鹄,则春以功。张五采之侯,则远国属。张兽侯,则王以息燕”。侯,就是射箭用的靶子。在社会等级森严的奴隶社会,即使是制作射箭用的靶子,也要考虑到对于不同人群应采用不同的制作标准,从而将以人为本、为人服务的意识,始终贯穿在弓箭制作的过程中。
又如关于矢的制作,要求是“矢人为矢。鍭矢参分,茀矢参分,一在前,二在后。兵矢、田矢五分,二在前,三在后。杀矢七分,三在前,四在后。”[10]这就是说,矢人制作矢。把鍭矢的长度分为三等分,把杀矢的长度分为三等分,一等分在前,二等分在后。把兵矢、田矢的长度分为五等分,二等分在前,三等分在后。把茀矢的长度分为七等分,三等分在前,四等分在后。均是为了确保前后重量的相等。又说,凡矢,枉矢、絜矢利于结火而射,用于守城或车战。杀矢、鍭矢用于近射或田猎。矰矢、茀矢用于弋射飞鸟。恒矢、庳矢用于(礼射或习射等)散射。
以上不仅提出了对矢的制作,要考虑射箭的目的和功能不同,而且也包括了弓箭制作中对不同身份应有不同的制作要求内容。
3 器以藏礼、不同差异的弓箭制作规范
肇始于先秦时期的礼仪文化,是华夏传统文化的核心,是蕴涵着独特价值观念和人文理念的文明体系。先秦无所不在的礼仪制度不仅是实行社会管理、维系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而且是不断推动社会进步发展的思想动力。《左传·隐公十一年》曰:“礼,经国家、定社稷、序民人、利后嗣者也”。由此,使礼仪的规范和要求渗透在社会的各个方面。所以一部《考工记》不仅记述了弓箭制作时材料的选择,工艺的流程,还向世人展现了“器以藏礼”的深刻内涵。例如在制作弓箭时,强度和外观均应有差异,而这种差异都是以使用者身份来确定,由此向人们传达了一种“礼”的观念。即以弓箭实物为载体,既营造礼仪活动中的神圣氛围,也呈现出行礼主体的身份地位,以及他们与之交往的对象(无论是人还是神)的特定感情[11]。
3.1 弓箭制作强度上的差异
以弓载礼的形式,首先体现在制作不同等级人物的弓力强度上。例如天子之弓,合九而成圆;诸侯之弓,合七而成圆;大夫之弓,合五而成圆;士人之弓,合三而成圆。这里主要通过不同数字成圆造成的弓弧不一样,而反映弓的强度大小不同。如天子之弓合九而成圆,其弓弧当是40度;诸侯之弓合七而成圆,其弓弧当是51度;大夫之弓合五而成圆,其弓弧当是72度;士人之弓合三而成圆,其弓弧当是120度。借用数学语言表示就是:合弓愈多,弓的弧度愈小,则弓的强度越大;反之,弓的弧度愈大,则强度越小。因此,天子之弓为强度最强,士人之弓为强度最弱。
此外,先秦时期在弓的类别和使用效能上也有区分,所以有“王弓、弧弓、夹弓、廋弓、唐弓、大弓”六弓之说。其中王弓和弧弓两种是最强的,夹弓和廋弓两种是最弱的,唐弓和大弓两种是强度适中的。
这种弓箭制作中等级的划分,其实是把弓箭作为一种特殊的物质承载方式,来表达当时社会强调的个人身份与地位,以制约人的行为,维护社会统治的礼仪制度。
3.2 弓箭制作外观上的差异
《荀子·大略》曰:“天子雕弓,诸侯彤弓,大夫黑弓”。这是说先秦弓箭制作中,还通过外观上的差异以显示使用者的等级和身份。如天子的弓,是绘有花纹的、精美的弓;诸侯和大夫的弓,则只是漆有红色和黑色的单色弓。这种外观上的差异,无非是想通过直观的效果而影响着尊卑高低的等级观念,使人们时刻生活在礼制的躯壳里。
这种制作外观上的差异,还表现在弓的精美程度上能细致到处理微小的细节上。例如,虽然总体上弓侧表里漆纹相合处,就像人的两手背相合一样纹理相应。角上的漆纹如环状,牛筋上的漆纹如麻子纹,麋筋上的漆纹形似尺蠖。然而九合的王弓没有漆纹;七合诸侯弓的筋、角都有漆纹,而深藏在内侧;五合大夫的弓筋、角的表面,都有漆纹而较稀疏;三合士人的弓,仅角当隈里的地方没有漆纹,等等。
综上所述,无论是强度还是外观上都有着严格区分的弓箭制作,无不被赋予了等级和权力的象征,并逐渐成为一种社会制度性的符号。不管是先秦时期射箭运动中发展最完善的礼射,还是弓箭制作中对“礼”的诠释,都说明了“礼”引导了当时社会的主流思想意识,并逐渐形成了一套以“礼”为行为准则,以“礼”为行动指南,来强调社会的等级观念,以便更好地维护统治阶级的核心利益,并把“礼”推向了关乎国家政治生活领域的巅峰。
[1]闻人军.考工记导读[M].北京: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2008.
[2]制弓者为弓人,制矢者为矢人,制侯者为梓人.
[3]角:覆于弓干中,用以加强弓强度的兽角片,外以弓丝缠绕加固.
[4]胶:用以黏合弓干.
[5]筋:在弓干的表面,可以使箭射得深.
[6]元人许衡《读易私言》.
[7]李泽厚.美的历程[M].广西: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
[8]《尚书·五子之歌》.
[9]《孟子·尽心下》.
[10]杨天宇.周礼译注[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
[11]梅珍生.论礼器的文化意义与哲学意义[J].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