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发布 《关于取消和下放50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
2013-08-15本刊
办公室业务 2013年16期
国务院日前下发决定,取消和下放50项行政审批项目。决定指出,经研究论证,国务院决定,再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共计50项。其中,取消和下放29项、部分取消和下放13项、取消和下放评比达标项目3项、取消涉密事项1项 (按规定另行通知)。梳理此次取消和下放的审批项目发现,其中涉及新闻出版、影视出版等多个领域,如取消期刊变更登记地审批,出版物总发行单位设立从事发行业务的分支机构审批,一般题材电影剧本审查,音像复制单位设立审批,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设立审批等。下放国外人员参与制作的国产电视剧审查等项目。决定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切实加强后续监管。要继续坚定不移地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