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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与乡:一个家庭两代农民心中的爱与痛:读阎连科的长篇散文《我与父辈》

2013-08-15河南刘思谦

名作欣赏 2013年22期
关键词:沟壑阎连科父辈

/ 河南_刘思谦

前些时,我在一本题名为“被遗忘的经典散文”的集子中,读到了一篇构思新颖的谈农民问题的散文,标题是“幸亏我不是农民”,作者姜琍敏。这篇散文也被收录到林贤治编选的散文集《我是农民的儿子》中,但却编排在全书的“附录”中,大概是因为它与“我是农民的儿子”这个标题的意思相反吧!其实,这也正是此文构思的新颖独到之处,以这“幸亏我不是农民”的反说,却恰恰从正面写出了“如果我是农民”将会遇到的生存难题,写出了农民问题的严重性和迫切性,而这自然也是使作者“我”感到“幸运”的原因:

当一条精虫从亿万条拼命奋游的精虫中脱颖而出,艰辛而疲惫地获达卵子时,它肯定是幸运的。但却未必是最幸运的——如果它进入的是一位农妇的卵子的话,某种程度上看,它的命运未必会比那些因失败而生存短暂的精子兄弟们辉煌到哪里去。在即将开始的另外一场生存竞逐中,比起另一位成功地进入另一类卵子的精虫来,它的跑道不知要漫长而崎岖多少,它的生存环境、教育环境、人文环境不知要差多少……它的命运几乎可以说在它进入卵子那一刹那便“命定”的了。虽然不是没有改变的可能,但这种可能的代价是什么,我们都一目了然。所以,我经常会情不自禁地叹一声:幸亏我不是农民。①

然而,谁都明白,那个即将成为“人”的精虫究竟进入什么样的和哪一位女性的卵子,也就是谁将成为这一个“人”的母亲,她究竟是工人的妻子还是农妇,她的居住地究竟属于城市还是农村等等,“我”这个“精虫”是做不了主也无能无权进行选择的。所以,这个非农民的“我”,只能庆幸、只能感谢这个“幸亏”所给予自己的“好命”。说到底,《幸亏我不是农民》这篇文章,只不过是以一种比较聪明的话语方式,以“不是农民”的幸运来突出“是农民”的不幸,从而达到一种对于农民和农村问题的社会学思考。而这里我要论述的一位也是农民的儿子,即后来成为著名作家的阎连科,他的《我与父辈》采取了与姜琍敏完全不同的话语方式。他完全地、无保留地认同自己作为“农民儿子”的身份,真实地表现了一个农民家庭中,“我”与“父辈”们(“我”的父亲、大伯、四叔)两代人作为农民的真实的生存与命运,也表达了作为“子辈”的“我”,对于命运所安排给自己的“农民”的“儿子”这个身份,既认同又有所超越的态度。一方面,其独特的夹叙夹议的话语方式和对农民日常生活细节的真实描写,在社会学意义上达成了与《幸亏我不是农民》的共识,即从农民的吃饭穿衣问题、就医问题、上学受教育问题等诸多的城乡差异方面,也就是从体制上,表现出我国社会这一庞大的“多层次的金字塔”,构成其基础的最下面的塔基,却是占全国人口最大多数的九亿农民。另一方面,也是《我与父辈》之更为新颖独到之处,则是其从真实生活中生发出来的议论,也就是具体的作为农民的“父亲”、“大伯”、“四叔”和作为农民的儿子的“我”,在作家的叙述中所生发出来的独特的见解。正是这些比较到位的与新鲜的议论,从农民的生存哲学与生命哲学的层面,阐发了具有普遍意义的“作为人的农民”关于生存、关于命运、关于“日子”与“生活”,以及关于它们的可以改变与不可改变、幸福与不幸福,关于父子亲情血浓于水的思考,从而表达了一个家庭两代农民对于土地的爱与痛。也许正是这些启人心智的饱含着亲情的议论性思考,大大提升了《我与父辈》的文学与思想品位,其意义已超出了“农民”这种题材而进入了生存哲学的层次。文学评论家谢有顺认为:“阎连科写出了一本很多人都想写的大书。”

现在,就让我们从社会学与生存哲学的角度对这本“大书”进行一些具体的解读。

“城乡沟壑”:一个农民的儿子艰难的成功跨越

阎连科写到,早在上世纪60年代他在家乡的一所农村小学上学时,他的同桌是一个白白胖胖的来自城里的漂亮女孩。开学时,女孩用铅笔在课桌的中间画了一道粗线,宣称谁的胳膊也不能越过这条线。就是根据自己儿童时代这个小小的学习生活方面的细节,作者把自己的同桌——那个城里的女孩画在课桌上的这道“中轴横线”,命名为“性别的楚河汉界”和“城乡沟壑”。这同时也是笼罩在《我与父辈》全书中的一道浓重的阴影,是两代农民命运中的一条深深的“沟壑”。只是其第一个命名“性别的楚河汉界”是不够准确的。“楚河汉界”也好“城乡沟壑”也好,都是性别的却又不仅仅是性别的。仅从那位同桌的身份来看,她不仅具有“性别为女”这一种身份,更重要的她同时还是“城里来的”和“父母与革命有着什么关系”,也就是担任着某种职务,“由古都洛阳调到了村里一个商业批发部门工作”,这个女孩也才跟着父母来到这个乡村小学读书,才成了他的同桌。也可以说,她的“身为女孩”的性别身份,由于她同时又是“城里来的”和“父母与革命有着什么关系”这两点,她在他面前才显得仿佛是天生的优越与尊贵。所以,画在乡村小学课桌上的这道“横线”,准确地说是一道画在他心上的,性别的同时更是城乡和权力的等级制的,高低贵贱有别、难以逾越的“中轴横线”。这“横线”由她来画,便给了作为“乡村男孩”的“我”一种强烈的刺激和朦胧的城乡差别的启蒙,使他朦朦胧胧地意识到自己与同桌与生俱来的差距,并且由此而激发出一种出于心理学上所说的“自卑超越”心理的自尊自强意识,使这个农村男孩的内心产生了朦胧而又强烈的要超过她的愿望。于是他暗自开始了在学习成绩上超过她的“自我奋斗”。这是一个农村孩子在当时所能够找到的唯一的面对“城里女孩”的挑战而实现自尊自强之路,也是他作为“乡下人”跨越这条横在他面前的深深的“城乡沟壑”之路的开端。有意味的是,阎连科在回述自己这孩提时代便开始的艰难的城乡跨越之路时,写出了恰恰是在他的“跨越”之路上,才逐渐清晰地显示出的这“城乡沟壑”之深之坚,显示出它的背后,乃是一种坚硬的体制性的深不可测的“沟壑”,关涉几乎是全体“城与乡”人民的基本生存上的差异。于是艰难的跨越之路的目标具体化为由一个“农村人”变为“城里人”,具体而言,便是直到如今也还是许许多多“农村人”梦寐以求的成为有城市户口、吃商品粮和拿工资的“城里人”。而作为一个“农民的儿子”的阎连科,则是这条跨越路上的幸运者和成功者,也正是他的幸运和成功,又给予读者关于命运、关于如何把握命运和机会等生存哲学方面以有益的启示。

他的城乡跨越之路所遇到的第一个挫折,便是当他在学习成绩上与同桌只有“一分之差”时,却被老师告知取消了考试,升级与否从看考试成绩改为背诵“毛主席语录”和“毛主席诗词”。于是他的“跨越城乡沟壑”之壮举在这个“一分之差”面前宣告无效。这对一个农村少年的上进心、自信心是一个不小的打击。而这样的打击之原动力或发源地,自然是那个年代中无所不在、不容分说的,更不容违背的“最高的指示”,来自“最高权力”“取消高考”这一教育制度方面的重大决定,体现了那个时代“书读得越多越蠢”等“读书无用论”的价值观。

“取消考试、停止高考”,当然并不能填平现实生活中已然存在的“城乡沟壑”。接踵而来的是遍及全国的轰轰烈烈、热热闹闹的城市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运动,这个发生于上世纪60至70年代,波及全国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上每一个“城与乡”的家庭,在中国当代文学中曾被浓墨重彩地描写过、歌颂过的知青运动,在这里,在一个饿着肚子的农村少年这里,仅仅用了一个知青在他家“吃派饭”的细节,便从“城乡差别”和农民的基本生存状况的角度给“消解”了:知青以一顿饭两毛钱和二两粮票,换取了母亲为他做的自己家里根本舍不得吃也根本吃不起的擀面条和葱花油火烧烙饼。于是在那个普遍饥饿尤其是农村普遍饥饿年代里的一个少年,便只能站在旁边望眼欲穿、翘首以待,等待着知青们能够有哪怕四分之一或五分之一个吃不完的油饼留给他,其结果却只是双倍的失望。也许就是这个当时极普通的生活细节,让他明白了这个世界上还有着“别样的人生”,有着一种“吃喝和未来如他们一样的人生”。城里女孩画在课桌上的城乡“中轴横线”,在这里具体化为城与乡之间不同的一日三餐和“不一样的人生”。或许正是对这“未来如他们一样的人生”的向往,帮助这个农村少年,开始萌发了一种模模糊糊的但又是强烈的“逃离土地”、“到城里去”的愿望。这大约是那些知青运动的发动者当年所始料未及的。

至此,大约在由小学升中学直到上到高二辍学跟着四叔到城里当临时工这段时期,“城乡沟壑”这道横线,在他的心目中,又由于非常具体的城乡生活水平和劳动报酬制度上的差异而有了认识上的提升。他说,我心目中的“乡村和城市,便永远是一种剥离。城市是乡村的向往,乡村是城市的鸡肋和营养”。这样,在“我的那年代”里,由遍布城乡的高音大喇叭所播放的对农民的“革命化”、“英雄化”和“伟大的同盟军”等等的高调宣传鼓动,在这个农村少年心里,已经失去了预期的反复灌输的“革命功能”,使他跨越“城乡沟壑”、逃离土地到城市去做一个“城里人”的愿望更为明确与强烈了。

在他由“农民”到“城里人”的跨越之旅中,有一个跟着四叔到新乡水泥厂当了几年临时工这样一个“中转站”,这在他后来成功地跨越了“城乡沟壑”之旅中起到了重要作用。在这期间他自然也不会放过1977年的“恢复高考”这一重大的教育政策调整而参加了这一年的高考,然而结果却是全县考生“集体落榜”,而落榜的原因追究起来,也仍然是“城乡沟壑”:来自河南农村学校的指导老师在指导考生报志愿时,除了北京大学和河南大学之外竟不知道全国乃至全省还有哪些大学,而都填了北京大学这一个学校,结果自然是无一个考上。这自然要归结到农村学校教育水平之低和教师在相关知识信息上的欠缺,归结于城乡人文教育水平的差距。作者将此看做是农村考生的“命”,具体而言便是“城乡沟壑”这个难以跨越的“命运”所决定的。

我把作者随四叔到城里工厂当“临时工”如今叫“农民工”这一段生活,作为他由一个农村青年跨越到“城里人”的一个重要过渡,仍然是从这一段生活所给予他的,城乡之间无可更改但又关系到城乡人的根本生存制度上的重大差异而言的。跟着四叔,他在城里做过搬运工、放罐工、抡锤打钎等重体力活,劳动强度远远超过了一个十七岁青年的体力所能够承担的压力。他常常干一天八小时一班的双班即一天干十六个小时。日复一日,那架子车上的肩带,把他的正在发育中的两肩都磨偏了,变得一肩高一肩低。他知道了在城里干活也的确不容易也很苦,但是他同时又觉得再苦再不容易也总比在农村种地当农民强。这是因为在城里劳动是“劳有所酬”,有数量不等的工资发给你,而农民在农村却再苦再累也没有工资这一说。“一大二公”的人民公社时代,农村还保留了工分制,可工分不是很低就是不予兑现,常常一天干八小时才挣两个工分相当于一两块钱或几毛钱,和城里制度性的工资即按月计酬的工资根本不可同日而语。他跟着四叔在城市干了几年,也领悟和享受到了按月领工资的快活和安慰:“人生虽然苦寒,可每月领薪后往家里寄钱那一刻,从邮局出来望着天空和行人,还是感到了无限的惬意和温暖。”这是一个农村青年哪怕只是在作为城里的“临时工”或如今叫做城里的“农民工”的人,在哪怕只是短暂而临时地跨到了城市边缘之后,因为能够以自己的辛勤劳动享受到了劳有所酬的快活的心情。而城里人的“工资”与农村人的“工分”以及现在的承包责任制的区别,恰恰便是一种至今也难以改变的一种制度上的差异,是那个城里女孩,画在课桌上的那道城乡“中轴横线”上最坚硬和最难跨越的部分。这自然也是为什么直到如今,城市里的“农民工”数量剧增而农村却大片土地荒芜无人耕种,也是城市里的包工头拖欠农民工的工资而遭遇到全社会的一致谴责的原因。

在作者所叙述的自己逃离土地到城市去成为一个城里的拿工资的脑力劳动者之成功之旅中,有两个决定性的选择,一是文学写作,二是参军入伍,也就是他所说的“当兵去”。而且,这两种在当初并非十分自觉的选择,竟然在他的命运之途上相互作用和相互促进,竟然为他所始料不及地最终成全了他不仅作为一个“城里人”而且作为一个发表了包括《丁庄梦》《受活》《坚硬如水》《风雅颂》等五百来万字作品的知名作家的命运。《我与父辈》出版于2009年,其写作时间大约也在21世纪初,此时的阎连科已经是作为“城里人”而娶妻生子、功成名就的成功者了。当他回顾并思考自己作为一个“农民的儿子”而叙述自己如何跨越儿时那个城里女孩的“城乡沟壑”的经验时,不会不想到“命运”这个可以说关系到天底下所有的男人和女人的人生道路的关键词,不会不想到文学写作在他的命运中的至关重要的作用。在回顾自己如何走上了文学创作这条路时,他认为他最应该感谢的是张抗抗的第一部长篇小说《分界线》。他说这倒不是《分界线》在思想和艺术上给他以多大的启发,而是通过其内容提要他知道了张抗抗作为下乡知青,正是这本书的出版,使她的户口由农村转到了大城市哈尔滨,后来又作为一个拿工资和稿费的著名作家而成为一个“城里人”。这就等于给他指出了一条具体的“逃离土地”的出路,于是他开始了勤奋的也是成功的文学写作之路,并且在参军入伍之后继续写作和发表作品,并由此而受到了部队领导的重视和培养。与开始文学写作一样,阎连科把他在1977年高考落榜后决定当兵,并且经过体检、政审、托熟人关系终于“领到了一张入伍通知”,和“穿上了军装”,看做是他个人“命运的里程碑”、“分水岭”,这自然是基于当年他逐渐明确的跨越“城乡沟壑”的夙愿而言的。这是一个聪明的选择。然而,穿上了军装和当了兵的他没有料到或预知到的是,既然是穿上了军装和当上了兵,便完全有可能与“战争”、与“牺牲”相遇,便完全可能战死沙场。果然,不可预知的“命运”让他在逃离土地穿上军装不久便撞上了战争。1979年2月17日,被称做“对越自卫反击战”的战争爆发了,这对于千千万万个有儿子在部队的父亲母亲们,对于这些刚穿上军装不久的年轻士兵们,无异于晴天霹雳。他全家的亲人们坐卧不安、度日如年,缠绕父亲多年的哮喘病,在他当兵走后的两个月里两次复发,母亲头上的白发也增多了。作者关于什么是“命运”的思考,便是在这时开始的。他说:“命运是一种人生的绝对,是一种完全的偶然。进一步说,命运是完全偶然中的因果,是因果中完全的意外,是因果之外的偶然。”②这里所说的“意外”,具体到“中越战争”中的阎连科而言,便是恰恰不早也不晚地在“中越战争”爆发期间,他因为在文学写作上的成绩和潜力,被部队送到了原武汉军区的一个部队的创作学习班学习去了。父亲母亲大哥大姐二姐们并不知道这一点。现在看到他学习班结束后突然平平安安站在他们面前,惊喜得都呆住了。阎连科由此而思考的何谓命运这个人生难题,具体到他艰难地和最终还是成功地跨越了“城乡沟壑”以及躲过了这期间的战争而言,应该承认他是幸运的。而他何以幸运和成功,还不能说其间根本就是没有因果可言的“偶然”。只不过其间的因和果,比较神秘难测,“偶然”或“偶然中的必然”是难以预料的罢了。命运的神秘难测和人人都盼望好运、害怕厄运,正是世世代代各种各样的算命看相求长盛不衰、健康长寿乃至民俗学中各种互祝吉祥的风俗仪式代代相传的心理基础,同时也是各种宗教,如基督教、佛教等的虔诚信徒在全世界不绝如缕的社会心理学原因。“上帝保佑”、“人是祈祷的×”等,成为各国各族人们的共同语言。如今我们探究阎连科作为一个农民的儿子成功地跨越了“城乡沟壑”,并且在当了兵入了伍的情况下又幸运地躲过了“中越战争”,不能不归结到他当初对文学的喜爱和半是朦胧半是自觉地选择了文学写作这条路。就以他当兵时突发的“中越战争”而言,这里潜在的因果关系是:如果没有当初生病的大姐床头上的文学书籍作为他人生中的“第一个图书馆”对他的文学启蒙,没有张抗抗《分界线》的启示和随即开始的小说创作的练习,没有80年代初开封《东京文学》对他的还难免稚嫩的处女作的发表,以及此后他一些小说佳作的发表,就没有后来到部队创作学习班的学习这件事,而如果不是恰恰在“中越战争”时他被派往一个部队的创作学习班学习,他就可能走上“中越战争”的前线,就可能……自然,命运是没有“如果”的,而且就是这些“如果”之中的因与果,也是包括阎连科本人所难以预知的。所以作者说“命运是一种人生的绝对,是完全偶然中的因果”,是“因果之外的偶然”。这说明了命运的神秘性和作为有限性的人所难以预测和把握的一面。不过,就阎连科成功地跨越了“城乡沟壑”而且成为一个创作实绩卓越的著名作家的命运而言,还不是如他所认为的那样神秘莫测。在这里,就作者所说的“命运”而言,我以为应该加以强调的是:“选择”在命运中的重要性。具体而言是在他成功地跨越“城乡沟壑”的命运之旅中,对文学写作的选择和在高考失败后不失时机地选择了“当兵”成全了他的命运。这也就启示我们:在命运所给予自己的“机会”面前,不失时机地作出正确的选择并以自己的努力承担自己的命运,才会有人人都在盼望的成功的“好运”。

以血浓于水的亲情理解父辈

《我与父辈》的写作缘起,是在2007年10月1日,作者的最后一位“父辈”他的四叔去世了,他从北京赶往河南嵩县老家奔丧期间,决定写写他的三位都已离开人世的“父辈”——父亲、大伯和四叔,写写“父辈们的人生和命运”,也写写自己的“小时候”。全书共分五章:第一章是对三位父辈人生命运的总述也可以说是总结。第二章是对“我”从儿时到1977年高考落榜后到城市当临时工和决定当兵这一段人生的简述。从第三章开始,便各用一章来写他的三位父辈:父亲、大伯和四叔。其特点是每章均由“我”贯串其间,写的是“我与父辈”,也是“我”记忆中的“我”所看到想到的这三位父辈的人生。“我”在结构上这种穿针引线的和全职叙述人的角色带来了“我”在全书中不可忽视的地位,这个以第一人称出现的“我”既是叙述人又是四位主人公之一。这在作品的主题思想上也提出了一个潜在的问题,那便是如前所述作为“子辈”的“我”,已经成功地“逃离土地”并跨越了“城乡沟壑”,又该如何叙述和表现作为“父辈”的父亲、大伯和曾经进城做了一段临时工最终还是回归农村的四叔的人生和命运呢?对于这个难以回避的问题,作者的态度是“如实表现”,并且正视正在发展变化中的“城与乡”和“城乡沟壑”在“我与父辈”这两代人生活中那悄然的而又是无所不在的作用。这也正是文学理论所主张的“在现实的发展变化中表现现实”的创作态度。在这里,作者没有如以往意识形态所主张的让“父辈”和“子辈”相互否定和相互斗争,最后一方旗开得胜、一统天下,而是如实地表现父辈与子辈作为“个人”的相互理解和体谅,每个人都按照其固有的亲情关系行动和思维,其行文中有一股感人至深的沉甸甸的亲情之水在读者心中流淌。诚如评论家陈思和所说:“这部作品并不厚,但它内涵的分量却是沉重的。因为真实,而沉重。”③这里的“真实”也好“沉重”也好,都是因为它真实地表现了每一个正处在变化中的现实关系中的“个人”的缘故。

以合理而有效地阐释文学文本意义为目标的阐释学,将“理解”作为其具有本体论与方法论意义的关键词,就是要求我们通过“理解”找到文本中所内含的“意义”这个“灰姑娘”。“理解”是人与人之间的一种特殊的精神活动,是以心比心的、设身处地的对他人的认识和态度。“理解”之可能在于人与人的各种关系之间都是一种人和人的关系,而人和人就总是可以相互沟通与相互理解的,具体到《我与父辈》的“子辈”“我”和“父辈”中的父亲、大伯与四叔,便是一种具有血缘亲情关系的人世间最亲的父子关系,是人世间的任何力量也难以从根本上割裂和扼杀的坚韧的刻骨铭心骨肉相连的关系。正是基于对这种至亲至爱的亲情关系的感觉和认知,阎连科写出了子辈与父辈中每一个人物的真实人生,写出了父辈各自作为农民在农村劳动生存的合理性,写出了作为子辈的“我”到城里去的合理性,写出了同样作为农民和父辈的父亲、大伯和四叔的个性化的一生,也写出了作为农民儿子的“我”的“子辈”对每一位父辈的基于父子亲情的怀念和理解,从而使《我与父辈》成为基于农村农民而又超越了农村农民的被“全球华人”和中国“公民”喜爱的一部“大书”。

作为全书开篇和总结的第一章“前面几句”,是说在他的三位“父辈”均已相继离开人世之后,他决定写写他的父辈们和他自己。而正是在他开始了这种“从以往岁月中查找岁月中的痕迹和落尘”的过程中,他“终于就在某一瞬间里,明白了父辈们在他们的一生里,所有的辛劳与努力,所有的不幸和温暖,原来都是为了活着和活着中的柴米与油盐,生老与病死,是为了柴米油盐中的甘甘苦苦与生老病死中的挣扎与苦痛”。这被他写在“前面”的几句话,实乃全书的总纲,而且是从具有普泛性的人的生存论的角度找到的“我与父辈”的写作总纲。值得注意的是,对这个总纲的领悟与强调,丝毫也没有使作者的写作陷入单一性、平面化和雷同。这写在前面的几句话,仿佛是一轮悬在高空的明月,照亮了这里的每一位“父辈”,也照亮了作为“子辈”的“我”,使得这里的包括“我”在内的四位主人公个个都是个性鲜明的人物,他们各自的“活着和活着中的柴米与油盐,生老与病死”,他们的“甘甘苦苦与生老病死中的挣扎与苦痛”都是既“一样”而又“不一样”的。或者准确地说,《我与父辈》在人物塑造上的成功,是写出了同样作为“人”而且是同样作为“农民”、作为“父辈”的人的那普遍的“共同性”中不同的个性,不同的作为“个性的人”的个体性。这是《我与父辈》在人物塑造上的一个重要特点。

鉴于三位“父辈”中的四叔和大伯,在其作为农民的生涯中,已经或多或少地进入了城市谋生,如四叔在河南新乡一个水泥厂做了好几年的临时工,大伯则不定时地到邻县乃至邻省去贩运水果、青菜,有时还推着一台织洋袜子的小机器,走乡串村地“织洋袜”卖。这里作为传统意义上的终生都在土地上劳作的农民,严格地说只有“父亲”。由此,本文在三位“父辈”中选取了比较典型的作为“农民”的父亲阎双岳进行解读。

永久的怀念与愧疚

作者是在父亲离开自己整整二十五年之后,才拿起笔来“写写父亲”的。这并不是说二十五年来他已渐渐忘却了父亲。恰恰相反,在二十五个春秋也就是四分之一个世纪的岁月里,有许多许多的事情让他不能忘却,尤其是他小时候跟在父亲身后或站在父亲身边看着他在人民公社自己家的自留地上劳作的模样。“一大二公”的人民公社时代的早期,还允许各家各户有那么几分的“自留地”,也允许农民在荒滩上开出那么一小片荒地,那时候叫“小开荒”。父亲领着家人在自留地上刨石头翻土地,“我”便如小尾巴似的跟随在父亲身后或站在父亲身边看着父亲在土地上劳作。关于父亲在土地上劳作的正面描写,是“想念父亲”中最为动人的部分,作者用不多的文字,写出了父亲劳作时形体的变化和因过于劳累两臂的骨骼发出的声音,还有那高高举起的镢头以及光着的脊梁上那滴滴的汗珠,映衬着蓝天白云,如一幅刀刻斧凿的“农夫劳作图”,深深刻在了你的心上,其审美价值远远超出了一些以教诲为目的的古诗如“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等。他写父亲的镢头插在坚硬的田地里的声音和父亲那由直到弯的腰骨所发出的一种柔韧的响声交相呼应,使你感觉到时光和岁月就这样“一个时辰又一个时辰在他们镢下流去和消失,一个冬日又一个冬日地被他刨碎重又组合着”。这就把父亲在土地上的劳作,和父亲的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岁月的更替交织在一起了。这也就是父亲作为一个农民的人生,也是他作为一个农民的命运。人生也好,命运也好,是和他在土地上的辛勤劳作紧紧结合在一起的。由此便升华出了作者作为“子辈”对父亲人生命运的理解:“他是农民。劳作是他的本分。唯有日夜的劳作,才使他感到他的活着和活着的一些意义,是天正地正的一种应该。”

然而,就是这“天正地正的一种应该”,却在一个被政治权力所扭曲与误导的时代里被认为“不应该”,农民在自己的土地上劳作的权利被一个叫做“红头文件”的政治权力的“图腾”给剥夺了。“红头文件”由中央到省,由省到地区再到县,再由县到各个大队的支书,最后由支书直接传达到每一个“公社社员”,说是“一大二公”的人民公社绝不允许各家各户的农民有自留地,“自留地必须在文件传达之后的三日之内全部收归公有”。作者在写到那个时期人人都曾经历过的,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覆盖面极其辽阔的“红头文件”的威慑力时,只写了母亲和父亲的一段只有几个字的对话:“咋办?交吗?”“不交?”“能不交吗?敢不交吗?”这便写出了与土地血肉相连的农民,在失去土地之后的无奈和无言,以及在无奈无言中一个六口的农民家庭对命运的勉力支撑与承担;写出了父亲在贫穷饥饿和病痛的重重打击下过早的死亡,还有“我”作为子辈对父亲之死的刻骨铭心的怀念和愧疚。这是一个农民的儿子对父亲的基于父子亲情的理解,以及在理解基础上的怀念与忏悔,是一个农民儿子的“忏悔录”。

父亲刚刚三十岁便得了农村老人常见的但并非不可治愈的绝症的哮喘症。他开始并没有把这病放在心上,仍然天天年年无休止地劳动,待到五十多岁时病情转重,他反倒更加加紧了为了四个儿女的婚姻大事的超强度的劳作,每日带着口罩拉着板车,到十几里地外的一条河沟里寻找盖房的石头以及栽树运瓦。他要在他活着的时候亲眼看着他的子女们一个个“不延不误,长大一个成婚一个,以了却他对儿女的一份必尽的心愿”。这是父亲作为“父辈”对儿女人生命运的一种主动的承担,是亲情关系中看似平凡朴素而又能够感天地、泣鬼神的行为。作者写到父亲拉着一辆载着一二百斤重石头的板车,把车子拉到岸上时,“因为哮喘而呼吸困难,脸被憋成了青色,咳嗽不止”,额头上憋满了一粒一粒往下掉的汗,令他的子女们心痛不已。大哥说:“不一定为了房子不要命啊!”父亲说:“得趁我这哮喘不算太重,还能干动活儿就把房子盖起来。过几年我病重了,干不动了,没把房子盖起来,没有在我活着的时候看着你们一个个成家立业,那我死了就对不起你们,也有愧了我这一世人生。”这就是父亲,就是父亲对他的只有一次的生命该怎么度过的理解和承担,也是他作为一个农民和一个父亲对土地、对子女的爱和痛。

老天有眼。父亲真的完成了他对子女命运的承担。大约用了十来年的时间,一个约二分半地的空间里,有着七间瓦房的农家小院盖起来了,他们兄弟姐妹四个一个一个地都先后在这里成婚生子,父亲也亲眼看到了作为他的小儿子的“我”,在1984年10月于小院里最后盖起的两间瓦屋里完婚,从而了却了他作为父亲的最后一桩心愿。

然而父亲的病却越来越重了。父亲是累死的,也是穷死的,是在“城乡沟壑”的现实生活中主动承担了乡村的贫穷与落后而缩短了自己的寿命,在不应该或者说在可以多活几年的情况下提前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这里一个重要情况是大姐的病与父亲的病几乎是同时发生的。大姐得的是无菌性股骨头坏死,父亲得的是哮喘症、肺气肿。如就病情而言,父亲的病比大姐的重,可父亲以及全家却都把大姐的病看做是全家的头等大事而全力以赴,而“把父亲的病”放在一边,待到大姐的病有所好转而转向父亲的病时,家里已是负债累累无力承担了。据母亲说:父亲的生命,几乎全都维系在吃药上,如果哪天有五至六元钱用于买药,那一天父亲的日子就会好过些。可这每天五到六元买药的钱,却难倒了日日年年在土地上劳作的父亲,也难倒了这个人人都在劳作的农民的家庭。他们拿不出这叫做“医疗费”的城里人可以“报销”的钱给父亲治病。父亲的病愈发严重。恰恰这时“我”已参军当兵四年,是师部图书室管理员。父亲想到了他,希望能在部队医院周旋着免费住院。他的申请被批准了,父亲住进了他平生第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不收费”的医院,只是仅仅半个多月,就被医院催着出院了。“我”也就“结束了一生中这不足一个月的尽孝的日子”,而且在大约两个月后,父亲就永远闭上了他的双眼,离开了这个他所深爱着的世界。

父亲的病和死,从医疗费这样一个十分具体的角度,为我们敞开了一个几乎被人们遗忘的具体的“城乡沟壑”,一个至今也尚未完全解决的“城乡差别”。农民的医疗费问题、看病难问题又一次摆在我们面前,只不过是以父亲的生命为代价。作者由父亲的一生体悟到“他是农民。劳作是他的本分”,而且他也的的确确在土地上劳作了一辈子。可土地对他的回报呢,却是买不起每天五到六元的药和住不起医院而不得不在这片土地上永远闭上了自己的双眼。

作为“子辈”,“我”由父亲的死而“清算了我所欠的父亲的债务”,也就是“对自己实行了一次良心的清洗和清理”而开出了“一份心灵的账单”。这是一个儿子在永远永远失去了父亲之后对自己灵魂深处的面对,也是一个儿子面对父亲的亡灵对父亲的一份刻骨铭心的忏悔,是全书“显示灵魂之深”而刻骨铭心的篇章。最后三节即“罪孽”、“清欠”和“结合”都写到了这个问题,表达的是“子辈”的人性中真实的面对久病的亲人时内心深处灵魂的“一闪念”,和由这“一闪念”而留在心灵深处的面对死去的亲人时那无以弥补的遗憾与愧疚。作者写到父亲由部队医院回到农村的家,正赶上可以用十元钱包一场电影《少林寺》在家中放映,而父亲又最想看一场有真人飞檐走壁的《少林寺》,可是却因为舍不得那十元钱而作罢。好像是为了惩罚子女们的不孝,就在这之后不久,父亲就去世了。“我”和我的兄弟姐妹们懊悔不已,认识到不能以“没有钱”为理由为自己辩护,当时他口袋里还有十七元钱,包一场电影还是足够的。他开始认识到其根本原因是自己不是那种“把父亲的吃穿、喜好放在心上的人”,“从小就没有养成那种对父亲的体贴和关爱”,而父亲一生中对自己的说不尽的关爱和体贴,自己却认为是理所应当而从不放在心上。还有一次也是在父亲病重时,大夫对家人说起父亲身体太虚弱,需要一些贵重药品来滋补,问家里是否还有钱,母亲摇摇头以示回答。大夫却顺口说出了一句“只要你父亲活着家里就不会有好日子过”。这句话和他当时内心深处的一个可怕的念想相碰撞,把父亲的病作为一种拖累、一种负担而“盼望父亲早点死”这个可怕的念头浮出了他意识的水平面。“我”顿时目瞪口呆……而“老天好像要让我给自己的心灵留下永久的惩罚,他行使了他权力中的召唤和应验,在我对父亲有了那一念之间的罪恶想法的两个月后,便把我的父亲召唤去了”。

父亲死后,大伯在坟地上规划了“我”的父辈们的坟地,又指着父亲坟地旁边的一片地说:“将来发科(我哥哥)和连科就埋在这里吧。”“我”于是知道了自己最终的去处,以为自己来世还会见到父亲,并且发誓到了来世,一定要做父亲膝下的孝子,“以弥补父亲生前我对父亲的许多不孝和逆行”。

然而,作者也知道人的生命其实是没有“下一次”的,知道他对父亲的不孝是无以弥补的。早在父亲说他要趁自己还活着的时候把儿女们成家立业的房子盖起来时,作者就思考了人的生命的一次性和时间性问题,思考了死亡是生命的终结这个残酷的事实,知道了“人生就是那么一定的一段距离”,“你向死亡走去,死亡迎面向你走来”④,这也便是中外生命哲学家所说的“向死而生”的生命观。正是“死亡”这个对天下所有人一律平等的终点,才使人明白了生命是一个永不复返的过程,懂得了对这只有一次的生命过程的珍惜,理解了父母儿女亲情关系之间相互的爱与承担。然而非常奇怪的是,天下几乎是所有的为人父母者,都在自己的儿女一生下来就明白这个道理,就默默地竭尽所能地承担了对子女的爱与抚育教养的责任,而子女们却大多是只有到了父/母离“我”而去、“我”已经没有了父/母时才恍然大悟,但同时也就悔之晚矣,从而为自己留下了永生的追悔与谦疚。这是为什么?“我”在这里所说的“来世”云云,只不过是天底下无数个为人子者借以安慰自己那无可弥补的对父/母的愧疚之心而已。

最后,不能不说的是,在“想念父亲”这一章里,“我”曾两次把自己跨越“城乡沟壑”,通过“当兵去”而逃离土地成为“城里人”的努力,说成是“不孝”,是“执拗地服役、执拗地逃离土地”,并认为是由此而“改变了父亲的命运”,“使父亲旧疾复发”,“六年后就别离了这个他深爱着的世界”,“这是我永生的惧悔”……⑤这里首先是与事实不符。父亲之死以及父亲的命运,如上所述,并不是因为作者的“当兵入伍”而造成的,父亲也并不是因此而“改变了命运”。如果真是这样,作者不当兵、不跨越那个“城乡沟壑”,而像父辈那样在土地上劳作一辈子、当一辈子农民,父亲的病就会痊愈吗?这在创作心理上,表现了作者的某种被夸大了的由父亲的死而苏醒的对父/母的孝心、良心。事实上,对于“我”的参军入伍,和由此成为“城里人”而享有种种农村人所没有的权利这件事,父亲以及大伯等是支持的和高兴的。就在父亲病重期间,还真的由此而享受到了几个月的城里人的“免费住院”,“我”自己也认为这是唯一的一次“床前尽孝”。但作者最后却由父亲的死而否定了自己曾经的孜孜以求的努力,从而否定了终于成功地实现了“城乡跨越”,并且在城市,最后在北京一所高校安家立业。对于贯串全篇的“城乡沟壑”这一社会学问题的前后不同的态度,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我与父辈》的作者在价值观上的游移不定。

2012年6月29日

①林贤治编选:《我是农民的儿子》,花城出版社2006年版,第228—229页。

②③④⑤阎连科:《我与父辈》,云南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66—67页,腰封,第48页,第7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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