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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美学:视觉文化中的小说消费

2013-08-15梁爱民江苏大学教师教育学院江苏镇江212013

名作欣赏 2013年3期
关键词:图像消费小说

⊙梁爱民[江苏大学教师教育学院, 江苏 镇江 212013]

没有小说的消费,就没有小说的艺术价值和美学价值的生成。从这个意义上说,小说确乎一直在被“消费”着。而视觉时代的到来,小说的消费与传统小说的接受究竟发生了怎样变化?我们坦然接受了图像消费逻辑,也欣然接纳了影视文化的拥抱,并似乎下意识地将影视的图像文化与小说文化进行对比,并试图寻找一条缝合精英话语、大众话语和消费话语的小说发展之路。众声喧哗之后的小说表现出了某种程度的无奈和尴尬。小说应该学习影视,然而这种学习和借鉴绝非仅仅是艺术的技巧和技法,更应该是意识形态的深层反思。

一、小说消费语境的生成

现代生活越来越多地受到了视觉媒介的支配,而这种支配又同时造成了人们对视觉享受的迷恋。米尔佐夫认为,“视觉文化并不取决于图像本身,而是取决于对图像或是视觉存在的现代偏好”,“视觉化在整个现代时期是司空见惯,而在今天它几乎是必不可少的”①。

“视觉”元素对当代文化前所未有的入侵,除了其通过图像符码构形而产生的直观性观赏效果外,还有两个重要的因素值得我们分析。

一个是娱乐性。图像符码的组合法则决定了它必须首先要以愉人耳目为首要追求,即追求所谓“视觉快感”——以色、线、声的奇幻搭配吸引受众“看”的兴致,并尽可能地唤起他们的好感和认同,通过这种最直接的情感认同所产生的愉悦,图像实现了它与受众的“零距离”接触,人们视觉体验的欲望被空前地激发起来,追求不断变化的漂亮外观,强调新奇多变的视觉快感,总之,视觉的“眩惑”以及由此而生成的各种感官快乐,已经成为视觉时代体验的核心内容。

另一个则是消费性。图像价值的产生有赖于受众对它的接受,这种接受并非止于“视觉快感”,而毋宁是起于“视觉快感”——图像唤起的目眩神迷的快感决定了受众只能被动地生存于消费文化中,他们唯一渴望的只是对产品的拥有,对图像意指之中物质功能的占有,无论图像意指的主观意图如何,这种“占有”欲都会形成实质性或潜在性的消费并进而与图像发生非美学而是经济学意义上的关系。也就是说,图像成为一种商品,受众则成为商品的消费者,而消费者与图像的关系也发生了变化:“消费是用某种编码及某种与此编码相适应的竞争合作的无意识纪律来驯化他们(图像消费者,作者加);这不是通过取消便利,而是相反让他们进入游戏规则。这样,消费才能只身取代一切意识形态,并同时只身担负起整个社会的一体化,就像原始社会的等级或宗教礼仪所做到那样。”②从电影、电视到无处见缝插针的广告,甚至到我们自己的身体,当他们作为图像被“看”的时候,消费逻辑随时都可能对我们的生活产生强制性的支配力量。

小说的发展既是文学发展和文化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同时也体现了文学和文化生态系统的自我调节和变化。因此,小说不仅仅是亦步亦趋地以叙事的方式体现人的文化生存,其自身也成为文化生存的一种方式。换言之,小说既是文化的直接体现,也是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小说文本是文化传承的载体,小说的创作和阅读是颇具意味的文化行为。当小说赖以存在的文化气候发生变易,小说必以创作和接受行为以及文本话语的方式对这种变易做出某种程度的“全息”反映。

广义上说,小说的一切接受行为都可以成为“消费”,没有“消费”,小说的文学和审美价值就无法生成。显然,消费是小说文学性成立的重要因素。历史地看,所有小说都是在消费中被受众接受、品味和评价,也正是消费成就了文学史中的小说经典。这一点当然毋庸置疑。作为与“生产”相对而言的消费,不仅指示着小说文本在某种程度上的“物”性,同时也因为“物”的内在价值评估而使小说文本在某种意义上成为“商品”——一种主要由文学价值决定的价格协议中的交换物。事实上,经典的小说理论并非有意忽视了小说的这一商品属性,当我们谈到小说的文学性、审美性的时候,并没有过多论及小说作为一般交换物的经济学原则,其潜台词正是,小说是精神产品、文化产品,对小说价值的评判不能按照一般商品交换的经济逻辑,小说发展史也曾经列罗和阐述过小说文化中“购买”、“占有”和“消费”行为,但是,它们都是小说艺术价值发掘的事实前提,而不是作为小说价值生成的逻辑前提。也就是说,在经典的小说理论中,小说的消费行为本质上是一种以创造性、愉悦性和现实超越性为主导追求的审美活动,小说读者与对象之间保持着“自由”的阅读关系。正是这一点成为小说消费与一般商品消费的分水岭。而视觉文化的消费逻辑实乃一种以“自由”和个性的丧失为代价的驯化式的被动行为,通过消费,人将自己和日常生活以及整个社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活动都融入到消费活动中,而消费过程又将人及其日常生活以及整个社会活动转化成为一种符号和符号结构,以越来越象征性的特殊演化过程,使日常生活同消费、文化艺术以及人们的精神状态一起进入不确定的动态趋势中。大众便在这个不确定的动态趋势这是丧失了主体性,成为消费审美化时代符号系统的一个组成部分。视觉文化不仅改变了传统的艺术观念,也改变着人们的经验世界以及人们体验世界的方式。由视觉直接提供的感官享受驱使着人们变本加厉地追逐并消费图像,并进而形成了一种由视觉行为占主导地位的文化逻辑和图像思维:对图像编码后“物”的真正“所指”变得漠不关心甚或麻木,而对“物”的“形象”能指则趋之若鹜,这也就导致了在消费活动中,形象直接替代商品,而商品生产的逻辑变得模棱两可,精神的成为物质的,而物质的又成为“形象”的。一切生产和消费中要素,生产者、消费者和产品,都注定成为这个消费逻辑链条中被动的一环。在这里,消费已经远远逸出了个人经济或文化行为的范畴,成为一种具有集体象征意义的主导文化,它标示着消费不再是某种价值的实现,而是变成了符号和形象消费,它侧重于塑造商品的文化或象征层面,从而使它更适合充当商品符号。因此,视觉时代的消费文化所带来的仅仅是碎片化的符号游戏而已。③包括小说在内的文化在这样的语境中已经变得与其他物品毫无二致并似乎可以互相代替,小说的审美性原则让位于无所不在的经济学原则,美的品味让位于物的占有。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认为,虽则小说一直在被“消费”,但是,在视觉文化语境中,消费性的弥散和驯化,使得传统小说的接受正在发生着变易,一种渐渐偏离审美原则的小说消费倾向正在或已经形成。

二、小说文本的反美学倾向

小说的话语文本是作家精神和人格的载体,它以某种虚构性的叙事话语构成自足而又开放的空间。由文字符号组成的能指遵循理性建构的原则,从而将读者的阅读行为引导进一个具有很大不确定性从而充满无限魅力的所指场域。接受美学的理论家伊瑟尔认为,小说的虚构行为所再造的现实是指向现实却又超越现实的,虚构行为包含了若干的选择,并成就了文本的意向性,“它将一种跨文本的真实性引入文本之中,将不同系统之中各种被选择的因素带入共同的语境,而这一语境把被选择过程淘汰的因素作为背景,于是就形成了一种双向互释的过程:在场者依靠缺席者显示其存在;而缺席者则要通过在场者显示其自身”④。显然,小说与现实之间以特定的张力保持着审美距离,小说以其特有的精神诉求和情感意向实现了对现实世界的反思并通过这种理性的反思超越了建立在功利基础上的现实世界。因此,小说的接受在本质上应该是超越现实功利的,包括经济利益以及由此而来的可能的社会名位等,但这种超越性必须建立在小说文本具有超越现实的精神性意向基础上,换言之,小说文本的特征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读者对小说的阅读,并从而制约他们对小说再生产的期待。

当小说遭遇以影视为代表的视觉文化,尤其是当小说生产和阅读遭遇了消费逻辑的绑架,小说文本也因为主体精神结构和价值观念的变化而呈现出新的变化。

在消费意识系统的包围中,小说文本要实现对读者阅读“快乐”期待的承诺的就必须以无限接近图像符码展示的方式代替小说应有的九曲回环式的叙述,用夸张离奇的故事代替匠心独运的情节,用扫描式的行动叙写代替细致入微的心理刻画,诸如此类,总之,这样的承诺是通过提高小说的视觉冲击力,降低小说阅读的难度,力避小说的精神深度和理性原则,用“快餐”式的文本最大效益地换取销售量或点击率来实现的。这样的小说就往往很难达到具有历史的深邃感和高度的艺术真实感的美学要求,很难具有引导读者进行理性反思的艺术品质。尤其值得关注的是,一些在文坛颇有建树或影响的作家,如莫言、刘震云、周梅森、刘恒等,他们“触电”之后的作品,在评论界所受到的程度不同的“诟病”,不同程度上反映了当下小说创作在消费主义逻辑的推动下所发生的令人担忧的变化。富有意味的是电影《手机》播映之后,作家刘震云也创作了小说《手机》,虽然与电影《手机》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但是小说《手机》却有着不同的立意倾向。遗憾的是,即便是这个可能实现的立意也最终为影视强势的消费逻辑和图像思维所遮蔽。李建军对小说《手机》所做出总体评价是“没有收获”,认为:“这部小说是一个被同名电影挤压得扭曲变形的文本”,徒有小说的形式,却将创作的意图和兴趣移置到了“另外的地方”,“他(刘震云)把人们的注意力吸引到了男女之间那点小事情上去了。他把自己的趣味、想像力和兴奋点,统一、化约到了冯小刚的道德视镜和价值水准上”⑤。避开对创作主体(小说作者和电影导演)的道德评价不论,即使刘震云的《手机》不是对冯小刚“道德视镜和价值水准”的追随,也一定是对电影文化消费逻辑的认同,评论者所说的作家兴趣被转移到“另外的地方”,除了“男女之间”那样的刺激感官和欲望的叙述,还有更深层次的经济利益以及由此而来社会学意义上的附加值。有冯小刚的明星效应,有媒介的推波助澜的包装,电影《手机》获得了不大不小的成功,而这个“成功”的标准就是所谓“票房”。小说《手机》的成功以什么来衡量?同样的逻辑那必然就是“销量”和知名度了。

显然,小说创作在消费逻辑的强制推动下,出现了“媚俗”的倾向。从题材选择到文本形态,小说都在不同程度呈现上出现了迎合大众欣赏图像化、浅表化和感官化的趋势,很多作品也许并不缺乏直面现实生活的勇气以及表现生活的残缺和阴暗的技巧,但是,它们缺乏的是以积极的世界观和价值观正面引导人和塑造人的勇气,这正是媚俗作品的价值贫乏,它与一种最大的统计效益达成了默契和妥协,或者说是一种合谋,并最终交由被命名为“产业”的市场占有着它。而这种“合谋由导致了这些作品往往很难有长久的艺术生命甚至真正持久的“市场生命”,一场精心策划的市场热潮可以在短时间内成就一部作品的名气,而这些所谓“名气”却在市场冷寂之后迅速湮灭。正如鲍德里亚所说:“艺术变得昙花一现,这倒不是为了影射生命的短暂性,而是为了适应市场的短暂性。”⑥当下小说作品,所谓“名作”纷呈而经典难再,也许与作品附势于市场却漠视小说的艺术性和美学品质有很大关系。

三、小说接受主体的“缺席”

读者是文学活动系统中能动的一极,惟其与作品构成的审美关系使作品成为不断生成价值的被建构的“客体”,而同时自身成为生命和生存意义的发现者和阐释者。“我在我的生产中使我的个性和我的个性的特点对象化,因此我既在活动时享受了个人的生命表现,又在对产品的直观中由于认识到我的个性是对象性的、可以感性地直观的因而是毫无疑问的权力而感受到个人的乐趣。”⑦这种审美快乐不是纯粹感官享受的娱乐,而是一种深刻的“有意味”的愉悦。惟有这样的接受,确证了主体的理性精神,使主体在持续的愉悦中张扬自己的生命精神,以饱满的生命激情反观生活,并对生活产生持久的热情,从而通过阅读的“在场”见证自己在本真生活中的“在场”。小说接受的美学意义便也在此。

问题的复杂性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现实中的读者往往同时又是消费者,另一个是当我们把小说接受视为一种消费行为的时候,往往因为不能确定其消费的真正对象而无法进行行为学或美学的评价。也就是说,在一个包含着诸多潜在价值的作品面前,读者的选择意向会能动地改变他与作品的关系并进而影响作品意义的建构。所以,我们似乎应该将小说接受主体的“在场”视为一种理想状态或理论上可能存在的状态,而当理想遭遇其对立面——“现实”的时候,小说消费可能就是另外一番情形了。

这个现实就是视觉文化“围剿”之下,作为读者同时也作为消费者观念的变化。视觉文化可以说是个高度图像化的文化,如果我们将图像符码视为一个能指,这个图像符码的所指其实并没有明确的矢向,从而,图像符码自身成为自己的“仿像”(鲍德里亚),在这里,图像文本与现实的暧昧关系,终止了接受者以理性对其深度阐释的可能,图像的接受停留于感官娱乐的表层,图像的“在场”却往往标志着接受者的“缺席”,视觉文化的消费逻辑使主体的“在场”与文本的“缺席”之间失去了应有的弹性阐释空间和美学张力。

当视觉文化主导的消费主义渗透到小说的接受行为,理论意义上的小说读者便成了现实中的小说消费者:小说首先被作为装饰性的物品,其价值与其物理承载物的品质成正比,这种消费注重小说文本的印刷质量、精致的装祯和争夺眼球的封面等,相信作品宣传中极具魅惑性的图像演示和文本修辞,重视的是小说“陈设”和“表演”价值,而这种陈设和表演又往往是对一定的经济实力、文化品味和社会地位的暗示和承诺;其次,小说成为商品被纳入到整个消费意识形态的系统中,直接导致了读者自身在小说审美中的缺失。当小说阅读仅仅限于题材追捧,停留于奇幻、离奇的故事,甚至是本能的感官欲望的想像性满足,那么,小说所应该承载的对现实的反思、对生存价值的追问以及对未知精神世界的探索,就永远不可能“自在”地显示,读者与作品价值生成之间的“澄明”状态就成了海市蜃楼。没有对作品价值深层建构的参与,也就没有在持续的愉悦中领悟生存价值、追问生命意义的理性活跃,进一步说,没有读者人格和精神的深度参与,这样的小说消费标示着读者的“不在场”:读者游离于小说接受的精神场域之外,用“消费”的方式获得最直接的感官享受,追求短期的、快餐式的阅读快乐,而力避文字理性可能带来的艰涩;追求小说的时尚效应,而不关注小说的历史深邃感和人性深度;追求消遣式、游戏式的阅读,而不注重对人生价值、生命意义的反思。一种迷幻式的“阅读民主”导致的个人主义和伪个性化的想像,切断了读者与社会、文本与现实的真实关系,从而使读者为消费主义逻辑所绑架,成为经济学、社会学甚或政治学的欲望标的,所谓“感性解放”不过是原始欲望冲动的虚幻满足,读者对自我“失语”也对他人“失语”,在小说审美中“失语”,同时又在社会道德、政治、文化等方面同时“失语”,他挣扎在一个由消费意识形态精心编织的修辞网络中,他面临着自我精神和社会文化身份双重迷失的危险。这样的小说消费塑造的并非真正美学意义上的“存在”的个人,而是伦理意义上的“普遍人”,读者试图通过小说消费所得到的快乐兑现道德体验上的“幸福”,结果,反而在其中丧失了真实的自我,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如鲍德里亚所说的“漫画式”的个人。勒庞曾经指出:“无意识人格的得势,思想和感情因暗示和相互传染作用而转向一个共同努力的方向,以及立刻把暗示的观念转化为行动的倾向,是组成群体的个人所表现出来的主要特点。他不再是他自己,他变成了一个不再受自己意志支配的玩偶。”⑧总之,这种“生活在别处”的小说消费与“美”不相关,相关的只是这种阅读的经济学和社会学功能,而所谓的小说读者沦落为一个有用的交换价值物,成为消费意识形态的一个“玩偶”!

视觉文化中的小说消费行为主要表现为对在小说文本的阅读中追求新奇、时尚、感官刺激和欲望达成。如同影视剧中追求题材翻新一样,对小说的消费也明显表现出了对某类题材或所谓“明星作家”的趋之若骛,新时期尤其是1990年代以来,中国小说出现的“感官化写作热”(包括美女写作、身体写作等)“欲望化写作热”、“少年作家热”等,无不说明小说市场中存在着相应的大众消费潜力。而这种消费往往只是在对明星、题材的追捧、故事情节的猎奇、感官欲望的想像性满足中,只是在似是而非的“戏说”中、在缺乏真正的历史理性和现实逻辑前提下的“伪美学”幻象中,实现某种难以言表的社会功利性的诉求。无论是现实物质利益的满足、伦理理想的实现、社会文化认同感的确认,在这样的美学幻象中都成了徒有其表的“形象美学”——一种与真正的小说艺术和审美精神背道而驰的虚假美学,偏离了小说审美内核的小说消费,遮蔽了小说审美主体性的小说消费,注定只是消费意识形态在小说领域导演的一场乌托邦式的滑稽剧。

小说似乎一直在被“消费”着,然而,以影视为代表的视觉文化时代却在悄然改变着小说消费的审美原则和精神主张,它最终导致了作家、作品和读者的同时“缺席”。当小说偏离了自己发展的历史轨道,被外在于自己的历史和逻辑所绑架,它迟早要迷失在路上。而小说、文学甚或艺术的迷失,同样也意味着审美被消解,人,在感官欲望和经济法则的驱使下丢失自身。

① [美]尼古拉斯·米尔佐夫:《视觉文化导论》,江苏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6页。

② [法]让·鲍德里亚《消费社会》,刘成富等译,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90页。

③ [德]费瑟斯通:《消解文化》,杨渝东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105页。

④ [德]沃尔夫冈·伊瑟尔:《虚构与想像——文学人类学疆界》,陈定家译,吉林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15—19页。

⑤ 李建军:《尴尬的跟班与小说的末路——刘震云及其〈手机〉批判》,《小说评论》2004年第2期。

⑥ [法]让·鲍德里亚:《冷记忆2》,张新木等译,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69页。

⑦ 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央编译局译,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80页。

⑧ [法]古斯塔夫·勒庞:《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冯克利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05年版,第1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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