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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三题

2013-08-15胡竹峰

文艺论坛 2013年13期
关键词:豆渣民国

○ 胡竹峰

食小札(组章)

白色城堡

白色城堡,建在桌子上,一扭头就可以看到。她盘踞在那里,大块的白色,是她无边的心事,大块的白色,是她干净的想法。白色的身子散发着清香——稻米之清香,蔗糖之甜香,只给屋子添香。

第一次看到丰糕,就认为她是米做的白色城堡:圆顶建筑,那圆顶的弧度圆润仿佛屋顶,四周是高而挺的墙。

真是舍不得吃,吃掉一个白色城堡!我又不是阔少,还没奢侈到那程度,估计你也没有,只好摆放在那里,当秋天餐桌的清供。

每天上班,总要看她一眼,茕茕孑立的样子,却不觉得寂寞。其实她还有一个伙伴的,我送人了。

大清早能看到丰糕,寓意很好,虚室生白,吉祥止止。

丰糕真是丰满得很。丰糕的丰是丰收的丰。秋天了,稻米入仓,做一点丰糕,瑞雪兆丰年呵,白色的丰糕是大地的瑞雪。丰糕的丰是丰满的丰。多像财主独生的丫头,养得白白胖胖的,待字闺中,爱上了长工的儿子。

深夜。纸窗下两个剪影。跳动的烛光下传来一个苍老的女声,这丫头实心眼得很,末了,又叹了口气,嫁给他以后日子怎么过哟。这时一个苍老的男声说道,慌么事,丫头眼光不错,那小子勤劳,女儿嫁他不亏,老婆子不要管了,这事我心里有数。

听说丰糕上常会写点字,譬如“新年好”,“寿比南山”,“万事如意”、“富贵吉祥”之类。

我的丰糕是无字丰糕,但上面洒有一些红丝,那红红得朴素,红得不动声色。

喜欢丰糕的名字,有村野的富贵气。王府的富贵气不稀罕,村野的富贵气才富得饱满,贵得真实。

去桐城玩,朋友送我两块丰糕。

丰糕,米做的糕点——用米粉、白糖蒸制而成。可蒸食,油煎,泡汤,不一而足。我的丰糕该怎么吃呢?看看再说吧。

桐城丰糕真像桐城文学,大块文章啊。

豆渣

豆渣,好久没有听到这个名字了,甚至连见也是十几年前的旧事。

所谓豆渣,是指黄豆打成豆浆过滤后的渣滓,也称豆腐渣。

豆渣者也,贫贱之物耳。乡下日子还很艰难的年头,打完豆浆后,豆渣是舍不得丢掉的,放上油盐,添点青菜炒炒,便是下饭之物了。

小时候不喜欢吃豆渣,每次在餐桌上碰到豆渣,总是绕筷而行。小孩子嘴刁,每顿饭后,豆渣依旧在,青菜不见踪。

记得祖父和祖母那么爱吃豆渣,当时实在不懂。现在想,一个人劳苦了一辈子,饿过肚子,豆渣吃在嘴里,自然不会觉得其味之恶。

如今,祖父故去快二十年,祖母也离开近十年,时间真快,过去的日子散落成一地豆渣,真是拢也拢不到一起了。

郑燮在《板桥家书》上说:“天寒冰冻时暮,穷亲戚朋友到门,先泡一大碗炒米送手中,佐以酱姜一小碟,最是暖老温贫之具。”暖老温贫四个字实在喜欢,也让我想起豆渣。

豆渣也是暖老温贫之具。

豆渣这东西实在说不上有什么好吃,不过让菜荒之际不至于吃寡饭罢了。

故乡的风俗,春节前,家家都会做几框豆腐,以备年后待客。腊月里,豆渣便成了常见的菜肴,乡下人节约,吵豆渣舍不得放油,日子过得寡淡,就盼着赶快过年,大吃大喝。

记忆中吃过一次美味的豆渣,是用回锅肉做成的,鲜美清香,有些粉蒸肉的味道。张爱玲谈到过豆渣,在《谈吃与画饼充饥》一文中说“浇上吃剩的红烧肉汤汁一炒,就是一碗好菜……累累结成细小的一球球,也比豆泥像碎肉。少搀上一点牛肉,至少是‘花素汉堡’。”到底是上海才女,谈吃的文章,也写得漂亮、丰腴、有趣。倘或换成周作人,想必又是决然另一路文字了。

张爱玲不喜欢周作人谈吃的文章,说“他写来写去都是他故乡绍兴的几样最节俭清淡的菜,除了当地出笋,似乎没有什么特色。炒冷饭的次数多了,未免使人感到厌倦。”

向峰文章里提到了一款豆渣煎鸡蛋的菜。将豆渣和鸡蛋打一起,搅匀,撒上葱花后煎一下。“鸡蛋金黄,豆渣莹白,葱花碧绿,真正赏心悦目……夹一口入嘴,松松软软,虽不浓烈却淡而有味。”这个吃法颇具风情。

黄复彩先生曾告诉过我一种古怪的吃法。新鲜豆渣捏成饼,放瓦上晾晒,发霉后收起来,春天时切成一片片的烧青菜苔,类似豆腐乳发酵。说滋味甚佳。

黄先生还强调说这种霉豆渣,一定要等到春天后才能吃,倘或再放一点猪油渣,口感更好。但有洁癖者或不敢问津。

早些年,见皖南乡下人将豆腐渣捏成团状,放在垫有稻草的盛具上,发霉后,再切成一小块一小块的放在日光里晒,干得呈灰色。有人说那豆腐渣可与腌菜放在锅内同煮,然后放在瓦锅内用炭火炖上一炖。

如今,豆渣几乎绝迹于餐桌,一窝蜂去了建筑工地。

我不想念豆渣,我想念吃豆渣的祖父与祖母。

山药记

有个朋友很瘦,我们喊他山药,有个朋友矮胖,我们喊他洋葱头。很多菜就像绰号,周围还有朋友叫豇豆、扁豆、苦瓜、茄子、西红柿、地瓜……好在没有人叫大米小麦面条的,若不然可以开餐馆了。

我在南方没吃过山药,山楂吃过不少。

南方的山楂果肉薄,入嘴酸涩,远不如北方的味道好。老家山多,但不产山药,草药倒漫山遍野。这些年出去玩,识得一些草药之名,很多人以为我学识多,其实不过少年时候在乡村学到的。

一个人不妨在乡下待几年,可以“多识鸟兽草木之名”。说个题外话,与大自然有过亲密接触,才能更了解大地和天空,让生活落到实处。

第一次吃山药是在洛阳,山药大米粥,味道还清正,说不上喜欢,也谈不上讨厌。后来在饭馆吃到了山药排骨汤,滋味甚好。偶去菜市,偶遇山药,也就买了。

山药吃之前得去皮。

削山药之际,感觉有水汽在掌心弥漫,滑腻腻冰凉凉仿佛握着一条蛇。小时候祖父经常给我吃一种叫乌梢的蛇,蛇抓在手里,只记得滑腻腻冰凉凉。或许滑腻腻的是掌心之汗,但冰凉凉的确是乌梢之感。

山药削着削着冷不丁会从手上溜出去摔在地上。山药的身体鲜活粘稠,沾人一手沾液,有一次皮肤过敏,弄得双手发痒,不巧又挠了挠肚皮,肚皮也痒,痒得钻心入骨,慌忙打开燃气灶头,用火烤了片刻方才止住,据说也可以用醋擦洗。

削去皮的山药,像根擀面杖,又仿佛象牙。前天路过一家饭店,看到一篮子去皮的山药堆在茶几上,觉得富贵。

多年前和焦作温县的朋友聊天,他说“我们那里山药多”,我听成了山妖多。《聊斋》读得熟,当时的想法是有空得去会会山妖,找不到狐仙谈情说爱,寻一个山妖长长见识也好。

山药壮阳滋阴,有个流传甚广的说法:“男人吃了女人受不了,女人吃了男人受不了,男女都吃了床受不了。”此话少儿不宜,却让山药多了让人心领神会又秘而不宣的神秘之感。

山药中最著名的是铁棍山药,总是不好意思买。铁棍让人想起男根,越发少儿不宜,好在我的文章也没有小读者。

上周从郑州回来,朋友赠我一盒垆土铁棍山药。铁棍山药分两种,一种垆土所生,一种沙土所生。垆土是黑色坚硬而质粗不粘的土壤,土质硬,故铁棍山药长得弯弯扭扭,虽不好看,但属极品。沙土土质松软,长出的铁棍山药口感稍次,营养价值也要差些。

山药蘸糖吃,颇美味。垆土铁棍山药肉极细腻,白里透黄,质坚粉足,粘液质少,味香、微甜,那种口感像大冬天的清晨睡懒觉,咀嚼之际,恍惚微甜,一片宁静。

山药,学名薯蓣,唐朝避讳代宗李豫之名而改为薯药,宋朝又因避讳英宗赵曙而改为山药。手头的《现代汉语词典》薯蓣条解释说:多年生草本植物,茎蔓生,常带紫色,块根圆柱形,叶子对生,卵形或椭圆形,花乳白色,雌雄异株。块根含淀粉和蛋白质,可以吃。

我家栽过枣树的。

老家的南面有一颗枣树,北面也有一棵枣树。南面的枣树结米枣,北面的枣树结葫芦枣。米枣细小精致如垂髫丫头,葫芦枣核大肉厚像胖大女人。不管是米枣还是葫芦枣,它们都是酸枣,我从来没有尝到甜头,因为等不到熟。

枣树在仲夏后挂果,初如米粒状,绿茵茵一片铺在枝头。

童年的时候,几乎每天都要去看枣树,看看枣们长势如何。那时候嘴馋,从来没有让枣子红透,长到差不多的时候就开始摘下吃了。一大群小孩,今天摘一个,明天摘一个,每年如是,从来不知道红枣的滋味。我小时候没有吃过新鲜的红枣,实在是等不及。

去年夏天,路过小区楼下的枣树,跳起来拽了一颗青枣,入口是水汪汪的涩与清凉凉的苦,吐掉了。现在想来,当年的馋劲简直大得不可理喻,暴殄天物也唐突了枣。

岳西风俗,每年过春节前总会买一些山东大枣备年货。为什么是山东大枣?安徽离山东并不近。山东大枣让人想起《水浒传》上的山东大汉。第一次看见一群山东人,身高却在一米七以下,和想象中完全不同,失望了很久,都是小说害的。

后来去山东,想买山东大枣,岂料遍地都是卖新疆大枣的。外来的和尚好念经,难道大枣也是外来的好?

有朋友从新疆回家,他告诉我:“那里大枣好,个头有这么大。”边说边用大拇指与食指环个圈比划了一下,凑过去看,差不多茶杯口大小。

挺喜欢吃枣,小时候母亲买来作为年货的大枣,腊月没过完就被我吃掉了。干枣吃在嘴里干甜,有嚼头,类似牛肉干。

吃干枣要慢,专心致志才得味。吃急了,枣核容易卡住喉咙要么磕了牙齿。我把大枣归于甜食一类,前几天读报,见专家写文章说甜食能稳定情绪。“吃甜口的人以及他们的经历使得他们的个性、行为和影响都偏向于亲近社会。”比如在情绪恶劣时要吃巧克力。我并不喜欢吃巧克力,即使情绪恶劣。有一天心情不好,倒是吃掉了十几颗大枣。

记忆中祖母也喜欢吃枣,红糖炖枣,能吃一海碗。

有道菜曾经喜欢,已经十多年未吃了——大枣煨肉。昨天突然想吃,做了一点,肉没有肉味,太甜,枣没有枣味,太腻。时过境迁,口味也改弦易辙。

秋天,我看见一树枣每天在树梢摇啊摇的,仿佛弹珠在滚动,滚成了黄色,滚成了红色。一个少妇经常带着她的儿子在枣树下学步,一阵风吹过,万枣齐动,落叶寂静。

忽如一夜夏风来,千树万树枣花开,枣花落尽结枣子,一颗一颗诱小孩。当年的小孩如今年已三十了,时间真快啊。

上周回安庆,友人送我一盒新郑大枣,惟恐易尽,每天早上吃一小袋,别有风味。

茴香豆

梁公子从绍兴回来,送我一袋茴香豆。

上次有朋友从绍兴回来,送了我一瓶花雕酒。我现在有点后悔了,后悔将那瓶会稽花雕转赠给一位诗人。我从来不喝酒,但有了绍兴的茴香豆,再喝一点绍兴的花雕酒,我觉得不仅有意思,还有情思。

绍兴至今没去过,但我喜欢那里。严格说来,与其说喜欢绍兴,不如说喜欢“会稽乃报仇雪恨之乡,非藏污纳垢之地”这样的句子。

吃东西,得滋味是一重境界,得意味是二重境界,得神味才算入了化境。我觉得在绍兴的咸亨酒店,买一碟茴香豆,要酒要菜,慢慢地坐喝,不仅得滋味,更得其意味,吃饭完后,读三五篇鲁迅的文章,可得神味。神味者,神色情味,神韵趣味也。

说起茴香豆,总忘不了孔乙己,刚好梁公子送我茴香豆的外包装上还有一个长辫子孔乙己式样打扮的人站在那里喝酒。

记忆中我是吃过茴香豆的,还有盐煮笋,罗汉豆。鲁迅的书中写道:

有几回,邻舍孩子听得笑声,也赶热闹,围住了孔乙己。他便给他们茴香豆吃,一人一颗。孩子吃完豆,仍然不散,眼睛都望着碟子。孔乙己着了慌,伸开五指将碟子罩住,弯腰下去说道,“不多了,我已经不多了。”直起身又看一看豆,自己摇头说,“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于是这一群孩子都在笑声里走散了。

这一群在笑声里走散的孩子里有我的少年。

茴香豆入嘴酥软,有清香,那种香闻起来浓厚,吃进嘴里,却变得很淡,淡得只能仔细捕捉,稍不留神就溜走了。

说起来,我还没吃到茴香豆的时候就知道茴香豆的做法了。先前认识有绍兴的朋友,因为喜欢鲁迅的缘故,喜欢小说《孔乙己》的缘故,讨教起茴香豆的做法,恰好他知道,告诉我说:

新鲜蚕豆用黄酒腌制两个小时,再用清水洗净;往锅中倒水,放入大茴香、小茴香,两片桂皮,放一点沙姜、红辣椒,再倒入酱油,用大火煮至半小时即可。

周作人的文章也说:“茴香豆是用蚕豆,越中称作罗汉豆所制,只是干煮加香料,大茴香或桂皮。”半个多世纪以来,茴香豆的做法也略有改变。

朋友送给我的茴香豆,表皮起皱,呈褐黄色,豆肉熟而不腐、软而不烂,咸得透鲜,回味时又微微觉得丝丝甜意藏在舌根。

提起茴香豆,想起鲁迅。吃到茴香豆,我想起的却是周作人,茴香豆像周作人的小品。前个阶段我太忙了,身累,心也累,每天临睡时读几篇周作人的小品消遣。周作人的小品,恬淡从容,写法随便,可以消遣疲乏,而茴香豆原不过是绍兴民间的“闲食”,供人消遣散淡的时光。

茴香豆,好就好在茴香上。茴香又名怀香。怀香,到底是佳人入怀,于是怀中有香?还是佳人不在,于是怀念其香?茴香,回香,茴香也真能写成回香,回什么香?伊人不在,回忆其香。这么写,茴香豆倒香艳了。

馄饨

设想在春天的早上,露水清清,坐在街头的小摊上,点一份三鲜馄饨,清爽干净一如春天的空气;设想在夏天的中午,烈日炎炎,胃口全无,坐在冷气开得很足的快餐店,点一份骨汤馄饨,三口五口,填了肚子,解了饥饿;设想在秋天的傍晚,刚下完班,在凉风瑟瑟中踏进小馆子,点一份鸡汤馄饨,浑然忘记了季节的老去与一天的疲劳;设想在冬天的深夜,饥寒交迫,困乏不堪,或者三鲜馄饨,或者骨汤馄饨,或者鸡汤馄饨,暖暖的冒着香气,坐在大排档的灯泡下,大吃大喝,额头上沁出细密的汗珠,肚子热了,脚板热了,浑身上下都热了。

馄饨属于面食,在通常情况下,北方所制者味道格外见佳。但我在南方——杭州也曾吃到过很好的馄饨,一点猪肉馅,鲜美却不油腻,馄饨皮薄且韧,有咬头,汤水清而不寡。后来我又在广州、南宁吃到了很好的馄饨。看来馄饨是没有疆域的,馄饨不是地方特产,而是天下名吃。

有一年在豫东住过几天,我见他们经常把馄饨当正餐,吃的时候,放一点西红柿,豇豆,外加葱姜,味道不够鲜,但很正,这个正是不咸不淡,不油不腻,谈不上多好吃,但我能吃两大碗,因为有一份街头馄饨摊上所缺乏的家常。

豫东的馄饨,皮厚馅大,十来个就装得满满一大碗,和我平常吃的大不相同,第一次见到,把人镇住了,心想:中原人到底不同,在饮食上也迥异于他乡。

我写过一些饮食专栏,每每在外吃饭,朋友们介绍时喜欢加一句“美食家,写过很多美食文章”。我总要笑笑否定,我觉得,美食的最高境界——饮食耳;饮食的最好境界——家常也。把美食做成饮食,格调也就高了;把饮食做出家常味,境界也就高了,还能让食客不离不弃,心存亲近。所以我不要当什么美食家,我就一饮食男女;我也不要写什么美食随笔,我就写家常散文。

馄饨又名云吞,又名抄手,馄饨是尘世的小吃,抄手是人间的口粮,云吞是仙界的美食。云吞实则是吞云,吃的时候俨然吞云,馄饨的外形倒的确像云,或者说的确有云像馄饨。

我想,馄饨之所以不叫吞云而叫云吞,大有原因。吞云是动词,到底有些戾气,少了含蓄,云吞刚刚好,温吞吞,慢吞吞,蕴藏着一份美好的情怀。

我见过有云像骏马,有云像青山,有云像老虎,有云像兔子,有云像海浪,有云像包子,有云像装在筲箕里的米饭,也有云像云吞。

一朵朵云荡漾在三鲜汤里,骨头汤里,酸辣汤里……一张嘴吞呀吞——云吞呵。

馄饨是平民的食物,有人爱吃,有人不爱吃。

近来在安庆吃过几次馄饨。安庆大街小巷纵横交错,小吃铺星罗棋布,大多备有馄饨,三五块钱一碗,外加小笼包子、煎饺之类,便可以成为很像样的一份早餐了。

风暖

繁霜夜降,木叶多半凋零,庭前的一株小小的枫树变成红色了。

酒旗在路边的风中飘着。

那路通向汉赋唐诗宋词元曲。一些青灰色衣服的男人,一些皂衣皂靴的男人,一些绫罗绸缎的男人,一些佩剑跨刀的男人,一些淡绿色衣服的女人,一些素色衣服的女人,一些红色衣服的女人,一些环佩叮当的女人,一些男人和一些女人,或许也有内务府的宦官,熏香与体味糅杂一起。马的铁蹄,踏在路上,老远就能听见,驴鸣咴咴,一口口呵出白气,车行辚辚,蜿蜒向北,渐行渐远。

因为酒旗,让人觉得那风是暖暖的,又十分湿润。湿润的风轻拂过耳际,有碧玉的温度。放在胸口的碧玉,似乎是一只娇小的狸猫,又好像心爱的女人窝在怀里。女人吹气如兰,那是锦心绣口的风,亦是暖风。

水红色的宫灯挑在屋檐下,屋檐的檐角上蹲着走兽飞禽,鸱吻、凤、狮子、天马、海马、狻猊、押鱼、獬豸、斗牛、行什。文章是案头的山水,山水是案头的文章,而它们则是房子的文章——屋顶文章,指向静谧的黑夜与未知。

黑夜像一只充满了水的葡萄,又像熟透的樱桃。我站在廊子下,舍不得踏入这庭,这院,这夜。戏楼、耳房、通楼、大厅、天井、神堂,连通那些古老的器具睡在夜晚的大床上。山风牵动了衣角,凉意入骨。恍惚间似乎又回到了过去,回到了小时候的时光——

一个人是不可能回到过去的,无论精神还是身体。或许朝花可以夕拾,旧事却不能重提。旧事如烟,我只好怀抱着寂寞,像怀抱着一片漆黑的盲人,又像怀抱着天际的星火。

庭院锁着一弯夜色,夜色裹住一个男人,男人想着一腔心事。

水漏滴答,月亮升出墙头,淡淡的白光拉长了一个淡淡的身影。视线明亮了一些,不复有刚才的昏暗,我看见一个假山环绕的庭院。因为夜的缘故,庭院散发出一股神秘的气场,亭台楼阁,瓦柱石雕,在黑幕里一身诡谲。长廊里的铺地方砖,入口一截,清凉凉匍匐在月光下。地上是刺槐树的投影,那枝头浸在月光里,像蘸过水银,汩汩生辉,风动枝头,地上的影子明明灭灭如烛火照壁。芭蕉枯了,紫竹倒还茂盛,隔着夜色,入眼如同一轴水墨。

快到三十岁,我才能欣赏一点水墨,才懂得一点文章上的水墨之道。水与墨,黑与白,虚与实,浓与淡,干与湿,荣与枯,阴与阳,世间万物相生相克,一切都是水墨而已。文章是字写的水墨,书画是笔写的水墨,推而广之,人的一生不过一轴水墨山水。

墨即色,水调五彩——焦、浓、重、淡、清。沈括在《图画歌》里说:“江南董源传巨然,淡墨轻岚为一体。”我喜欢淡墨,甚至,近来写文章也愿意用淡墨处理,情节要淡,情味要淡,行文要淡,转折要淡。人生到了后来,写作到了化境,不过洒在毛边纸上的几点淡墨痕而已。

身侧曲水流觞,温润的泥土气弥漫在四周。朦胧中但见得残荷林立,残荷的筋干仍支撑着叶子,像条古老的旧船在池边摇晃。有风吹过,水里摇起粼粼哀伤,一汪一圈一汪一圈地漾开来:

彼泽之陂,有蒲与荷,有美一人,伤如之何?寤寐无为,涕泗滂沱。

这个先秦的女子在荷塘边见到一个美男子,彻夜思念难以入眠,竟而至于“涕泗滂沱”。

荷花早凋,几千年前的荷畔人有谁知道,几千年前“寤寐无为”的女子又有谁记得。

月亮投在水底。捡起一个小石块,投向水中,那月便化做无数小碎片四散开来。心绪一时杂乱,久久复归平静。

走入庭院,一片皎白裹挟着身体,像披了光滑柔软的丝绸。月无所不在,无孔不入,似乎能透过肺腑,心神与其汇成一体,一股凉意流入四肢百骸,心头逸出满心的芬芳。

细细的,从厅堂外长流来琴音,娉娉婷婷,袅袅如炊烟。时间仿佛静止了,能听见心跳的声音,也似乎能看到血管里流动的血液,看着它们流经心脏散向四肢。

驻足听了半刻钟,琴声兀自不绝,叮叮咚咚,弹的是嵇康的《广陵散》。这首琴曲,几乎妇孺皆知。妇孺更津津乐道的是——

康将刑东市,太学生三千人请以为师,弗许。康顾视日影,索琴弹之,曰:“昔袁孝尼尝从吾学广陵散,吾每靳固之,广陵散于今绝矣。

嵇康真是死得从容恢弘。

慷慨捐生易,从容赴死难。像嵇康这么死,真是死出了境界,死得让人向往,让人仰天长啸。

忘了是哪朝哪代的故事,说某大臣获罪,上赐毒酒,当时他正在和朋友下棋,大臣笑笑,对朋友说,这杯酒我就不劝了,然后从容饮下。我读春秋战国的史籍,多少个重义轻生的侠士,我读晚清民国的史籍,又有多少个贪生怕死的虫豸。一代代传承,萎缩的是文化,连精神也猥琐了。

据说东汉末年就有《广陵散》琴曲的记载,明朝《神奇秘谱》录有此谱。《神奇秘谱》的作者朱权说:“然广陵散曲,世有二谱,今予所取者,隋宫中所收之谱。隋亡而入于唐。唐亡流落于民间者有年。至宋高宗建炎间,复入于御府。”《隋书·经籍志》云“炀帝即位,秘阁之书,限写五十副本,分为三品,分屋藏之”。隋炀帝虽然无道,但对图书古籍却有收罗之功,说到底,还是有些文人心性。

说到嵇康,我总觉得他身上有季节性,一身肃秋的气息,目送归鸿,手挥五弦,在目送与挥手之间,无边落木萧萧而下。

很多古人的身上都有季节性。墨子、扬雄、龚自珍是夏天;孔子、曾子、李煜、苏东坡、黄庭坚是春天;韩非子、韩愈、章太炎、鲁迅是冬天;当然,他们身上也偶尔混季。现在人的身上很少有季节性符号了,顶多有季节性感冒,季节性过敏。

季节交替之际,人更容易生病,不是伤风就是受寒,好在伤风不败俗,受寒不受惊,吊吊水就好了。古人生病吃药——煎几服中药,现在人生病,一律输液。有时候去医院,看见上厕所的还要一手提着药瓶,仿佛举起手榴弹,那手榴弹又不能扔出去,难不成要饮弹自尽?滥用抗生素也等于慢性自杀。

中药要趁热时喝,没听说过谁输液前将药水加热。今人生病也生冷心冷肺。古人温药治病,今人温水服药。

继续在这庭院走走。透过时间的长河,看见一个个人影晃动的窗格,聆听到静夜中衣袖和饰物的喧哗。一群身穿戏服的小生向我走来,娃娃生、穷生、扇子生、翎子生、纱帽生。

娃娃生头上戴着孩儿发,身穿茶衣,一摇一摆,摇摇摆摆如风吹荷花。那荷花是映日别样红的荷花。穷生携一卷破书,一壶残酒,脚步踉跄,青色的长袍上补了许多补丁,潦倒得像末世不第秀才的诗文。扇子生手执折扇,头戴文生巾,穿褶子衣,风流潇洒、文质彬彬。翎子生头插两根雉尾,雄健英武,精气勃发。纱帽生白净净的脸上写满春风得意。

昨日布衣书生,今日探花郎君。状元文章冠天下,探花才貌要双全。天下好事都被探花得了。唐朝无榜眼,却有探花,进士榜公布后,以最年少者为探花郎,原意只是戏称,与登第名次无关。到了南宋后期,第三名进士始改称为探花。江西丰城黄氏族谱载:北宋徽宗宣和三年,黄彦正为进士第三名,其兄弟中有三人同榜进士。徽宗对其家人大加赞赏,赐诗一首,末句云:“胜似状元和榜眼,探花皆是弟和兄。”这个句子让我觉得有暖风吹来。

我看戏,也觉得暖风拂面,才子佳人升官发财五子登科,锣鼓咚锵,像大碗茶,大烩菜,真是解渴解馋。我读小说,喜欢看悲剧,我看戏,又喜欢喜剧。小说非悲剧不足以动人,戏剧非喜剧不足以暖心,天荒地老,心暖暖的,便觉得岁月不曾流逝。

印象中,只有老人喜欢戏剧。我想,看戏看戏,看的是戏,体会的却是人生白驹过隙,几十年光阴一晃而过的感慨吧。岁数大了,看戏是一次超越时空的漫游。我常常一厢情愿地猜测,是不是看戏可以触摸到旧时的涓涓月色?让人年轻呢。

唱一桩往事,演一踪旧痕,听一段花腔,看一曲好戏。情窦初开的眉目传情过于含蓄,露水夫妻的男欢女爱才合口味,天宫水府的精怪神通真个刺激,仙女牛郎的相依相爱着实过瘾。才子坎坷,佳人倾心,这些生来存在于想象中的故事真是唱不烂的老调,足已消解尘世的苦乏。

在庸碌的生活间隙追逐舞台上宽衣紧袖的清丽背影,也算是追逐一份风雅吧。说白了,谁都有一副浪漫的骨子。

能静下心来听戏,多少是心智成熟的表现。一个人太年轻,往往不能领会戏的底蕴与内涵,及至长大,染世渐深,直到有了戏梦人生的沧桑时,自然会品味出舞台深处的粉墨滋味。

我第一次听戏,是在故乡老街祠堂二楼的戏阁。两块钱的门票,在当时并不便宜。记得观众不少,远远近近的村民都来了,闹哄哄挤满中堂庭院。一男一女在台上咿呀呀唱着,几个老太太轻轻地点头相合,很陶醉的样子。那次演的是什么,现在想不起来了,不能忘记的是看戏人那一颗颗晃动的脑袋。那戏没完没了,似断又续,我坐在母亲的腿上,完全被阻挡在热闹之外,不大一会就睡着了,旋即又被吵醒,索性溜了出来。

自那以后,每逢摆台子唱戏,我都远远走开,即便遇到电视节目也迅速换台。

这一隔就是二十年,再次相遇,是一年春节,猛地从路边的老宅里传来故乡的黄梅调。一个轻妙的女声袅绕在风雪中,朗朗的,说不出的柔顺,像轻泉流过山石,我忍不住停下来听了好久。此后若是天气不佳的日子,书读厌了,字写烦了,就守在影碟机边,打发着飞雪连天、阴雨绵绵的岑寂时光。

天南地北的戏剧有各式各样的生长环境,水土不一,样式迥异,真是一方水土一方人,一方男女一方戏。昆曲是精雕细琢的苏菜,京剧是五味杂陈的火锅,秦腔是粗犷飞扬的西关大汉,越剧是素面朝天的邻家少妇,黄梅戏则是布衣钗裙的小家女子。

中国文化有两个大流,一士一民。士文化的底色是苍凉的,老子、庄子、佛经、以及稍后的《红楼梦》,骨子里都有股透彻心扉的凉意。而民的文化,《好逑传》、《玉娇梨》、《平山冷燕》、《金云翘传》、《春柳莺》、《雪月梅》,才子佳人鸳鸯蝴蝶,最终落个皆大欢喜,要的是打发浮生苦短,何必那么沉重。

一个手拄藤杖的老翁提着灯笼,满头华发,麻衣葛履,从月门里进来。皮纸灯笼里的光晕散开成一团,像油炸麻球。

油炸食品好吃,可惜有害健康。油炸食品也是暖风,空调里吹出来的暖风。今年南方大冷,办公室里靠空调取暖,暖得人口干舌燥。

暖风入诗,除了著名的“暖风熏得游人醉”一句,还有“暖风鞭袖尽闲垂,微月帘栊曾暗认。”(晏几道《玉楼春十三首》),“暖风迟日柳初含,顾影看身又自惭。”(杜牧《寓言》)等。

现在年纪渐长,体会出浮生多苦,觉得暖风不过诗里写写歌中唱唱罢了,倒是弘一法师的《送别》,无数次引人低回。

记得第一次在电影中遇见《送别》,唱得银幕下的人泪光闪烁。人生者,大苦也——悲欢离合,生老病死,人间世世代代生生不息。

很多年前,第一次看见长亭,恰恰也在古道边,恰恰也是夕阳,恰恰也有芳草。山岚的晚风或撩拨起亭角凌霄垂下的藤蔓,或抚摸着那株不知名的野草。我想一定有古人在这里送别过,走累了,邀朋友进去小坐了一会,歇歇脚。只见残阳夕照,亭外大片的田园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瓜果蔬菜,松涛滚滚,像充满杀伐之声的琴音,远处鸡鸣犬吠交织,鸟儿开始回巢了。

坐在亭子里,太阳融融悬挂西天,斜穿过亭柱照在我们的身上。时候已是深秋,静坐亭台,身上披了一层淡淡的古意。乔木的树叶渐渐没了火气,消退成枯草般淡淡的黄。用手摸摸那亭柱,朱漆斑驳,曾经的绯红变成了岁月的酱紫,像祖父被岁月和风尘以及生活摧残的脸。

二十年了,我一直还记得祖父的那张脸,我甚至觉得那张脸比很多青年英俊的脸更好看。杜拉斯的小说《情人》有个著名的开头:

我已经老了。有一天,在一处公共场所的大厅里,有一个男人向我走来。他主动介绍自己,他对我说:“我认识你,永远记得你。那时候,你还很年轻,人人都说你美,现在,我是特为来告诉你,对我来说,我觉得现在你比年轻的时候更美,那时你是年轻女人,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

我喜欢这样的句子,突兀而来,像一杆快枪迅速刺入体内,然后挑起身体,猛地扔了出去。

恍恍惚惚,一切都作了碎片,又像墨汁滴入池水,叮咚一声,池水复归安静,澄澈。娃娃生、穷生、扇子生、纱帽生、翎子生、老翁连同那庭院定格在那里成了花花绿绿的剪纸,慢慢模糊,然后是极淡的一团,终于一无所有。一无所有得多像我们的生命啊,一无所有地来,然后一无所有地走。

那年,陆龟蒙酒乡偏入梦,花落又关情;今夜,胡竹峰无花又无酒,笔耕纸作田。

窗外清风舞动着雪片在街巷中低吟浅唱,幕天席地一层层像筛下面粉。冬越陷越深,春天还很遥远,冷漠地徘徊在世界的另一个端口。下班回家的路上,雪兀自簇簇而下,衣服、鞋、头发,甚至睫毛都沾满了雪花冰凉的味道。路旁的绿化已经盖着层雪白,雪色中,越发显示出建筑物的灰暗。树梢的枯枝湿了,颤巍巍于寒风中萧瑟,马路上倒映着白色的水光。打了个寒噤,紧了紧衣服,大步往家里走去。回到家,喝了三杯普洱茶,我才觉得身体里春回大地。

晚上躺在床上,风吹着窗户,想象是聊斋中碧眼幽幽的狐女从泛黄的册页上醒来轻叩门扉,我是夜宿荒村废址的士子。夜深了,燃在炉中的藏香飘幽枕畔,关上灯,闭上眼睛,想想上下五千年,只剩床头柜上的几卷诗书了。

记住那一湾文脉

那阵子我住在乡下,天天读民国人的作品。春暖夏热秋凉冬寒,哪知道。吃饱了饭读书,读完书吃饭,以书佐饭,以饭养书。

乡下的风景,书中即有,两岸的乌桕,新禾,野花,鸡,狗,丛树和枯树,茅屋,塔,伽蓝,农夫和村妇,村女,晒着的衣裳,蓑笠,天,云,竹……都倒映在澄碧的小河中,随着每一打桨,各各夹带了闪烁的日光,并水里的萍藻游鱼,一同荡漾。诸影诸物,无不解散,而且摇动,扩大,互相融和;刚一融和,却又退缩,复近于原形。边缘都参差如夏云头,镶着日光,发出水银色焰。书中景色宜人,窗外风光无限,愈发读得亲切。

朋友打来电话,我说读民国呢。电话那一端短暂地沉默,然后感叹,那代人都散了。也是,都散了。巨星陨落。梁启超走了,鲁迅也走了,周作人、郁达夫、胡适,那一袭袭青布衫的身影在时间的弧线上飘忽,留给后人的,只有黑白照片中清晰可见的一身文化,一脸学问,他们或站立微笑,或凝眸沉思,或不以为意,或郑重其事……但写在眉宇间的,有从未凋零的儒雅和永不褪色的风流。很多年之后,一辈辈文人回望他们生活过的岁月,才发现消失的不仅仅是一个时代,更是一湾文脉。

一九一二年的一月一日,似乎比历史上任何一天都来得更加艰难。街头巷尾,长袍马褂的前清遗民拖着长辫子,步履恍惚,入眼只让人感到滑稽可笑;西服衬衫的当朝新贵剪短了头发,意气风发。秦淮河畔的六朝金粉地古都南京,到处张灯结彩,国民政府的礼堂人头攒动,孙中山身穿中山装,宣告中华民国正式成立。这一天注定要写进历史,不仅仅是版图的改变,政权的更迭,更有文化的转移。

河流入海,先秦的虫鸣戛然而止,汨罗江畔的楚音消歇了,以宫刑为代价的著作成了史家之绝唱,唐诗宋词元曲背后的男男女女不复歌吟,两千年的诗云子曰纷纷萎落。清代文坛最大流脉的桐城派,到此时已是座兵火四起的孤城,在新文化运动的四面夹击下,满面疮痍,摇摇欲坠。

大门一旦打开就再也无法关闭,新时代开始了,与隆隆崩溃的政权一起坍塌的还有之乎者也的文章,白话文诞生了。

白话文自唐宋以来在口语基础上逐渐形成,起初只用于通俗文学作品,像唐代的变文,宋元明清的话本、小说之类,以及宋元以后的部分学术著作和官方文书。清末开始的文体改革可以分为“新文体”、“白话文”和“大众语”三个阶段。一直到“五四”新文化运动以后,白话文才在社会上普遍应用。

在谈到白话文之前,首先应该注意到的是民国人笔下的文言范。那一代作家几乎都旗帜鲜明地反对过文言文,但更多是从政治、思想、社会变革的角度出发。他们自身的古典素养,青少年时期已奠定得异乎寻常地扎实,成年后,再怎么反对文言文,自身所受文言的有益滋养反对不掉;他们自身的文言功底或者说是文化的根底,更不会因此而变薄。陈寅恪甚至能写一手纯正漂亮的文言文。林语堂曾说过:

古学诚不能无病,现代人也决不能单看古书,这何消说,但一见古书,便视为毒品,未免有点晒不得太阳吹不得野风的嫌疑。现代人贵能通古今,难道专看什么斯基译作,读洋书、说洋话、打洋嚏、撒洋污。《史记》、《汉书》不曾寓目,《诗经》、《左传》一概不识,不也是中洋毒吗?

古者则幽深淡远之旨,今者则得亲切逼真之妙。两者须看时并用,方得文字机趣……

梳理汉语文脉,四书五经,诸子百家,自有各自的神采与风格,盘根错节的文脉像山间的河流,或蜿蜒曲折,或顺势直下,与中华民族的命运消长相随,此起彼伏,彼起此伏,自然,也同经了无数灾厄。但只要是一有间隙,文化之流不经意间又会秉天地灵气,激浪扬波,呈现出一派大江瀚海的浩荡景观。

魏晋动荡,但文章有一股郁郁之生机。唐末大乱,诗风虽衰落,小品却放了光辉,罗隐的《谗书》几乎全是抗争和愤激之谈。皮日休和陆龟蒙这样的隐士也没有忘记天下,在一塌糊涂的泥塘里散发着光彩和锋芒。明末的小品吟风弄月中有不平,有讽刺,有攻击,有破坏,更有接通先秦魏晋唐宋文脉的勃勃野心。其实,这正是以鲁迅为代表的民国诸子出场前的精神背景。

民国文化人物大批量出场,再次用文化的火炬组成一个轴心,进入中国文化的繁茂时代。

民国作家所体现的精神气度、文化襟怀,从世界一体化的今天来看,仍然算得上博大、恢弘。鲁迅文章中的铮铮傲骨,俯仰天地的目光,堪称超绝。钱穆的质拙、顾颉刚的雍容、丰子恺的典丽,已经成为那个时代的文化绝唱与文化符号。

民国文人的作品有一种当下所看不到的宁静与舒展,足以冲淡尘世的疲惫,也能抵制精神的粗鄙。写作这么多年,倘或下笔有一些静气的话,实在是得益于那些老派旧文的熏陶。

民国作家执着于强国兴邦之思,也更珍重固有的文脉。文脉的传承从来就不是个人行为,而是时代使然。

文脉之兴,首先要写作者心存文脉。民国作家的成功,首先是对传统的认同和尊敬。这些作家的作品中都能看到或深或浅传统文化的底蕴,看到文脉流转的历历印迹,将汉语言推向一个新的境界。

当然,单是传承远远不够,我们最不应该忘记民国作家身上的文化基因——一方面接通传统,一方面借鉴西方。他们不仅阅读域外的作品,很多作家更是亲自翻译推荐这些作品。即便是严复、林琴南这一类老夫子也孜孜不倦引进国外先进文化。鲁迅在《木刻纪程》一文的小引中说:“采用外国的良规,加以发挥,使我们的作品更加丰满是一条路;择取中国的遗产,融合新机,使将来的作品别开生面也是一条路。”鲁迅的观点,为有识者所首肯。民国作家几乎所有的人都形成了不拘一格,广采博取,闳其中而肆其外的作风。

民国人懂得崇拜,懂得向前朝学习,懂得向国外学习,知道《神曲》的价值与《红楼梦》一样,知道莎士比亚与汤显祖一样,这是民国文人里大家辈出的最重要原因。一群文化人对另外一群文化人谦逊到这个地步,不由不让人感动。

民国的很多文人,面对前辈,没有一点自以为是,尽管对古代文章说了那么多不客气的话,然而一下笔,隐约可见老庄、孔孟、司马迁、王羲之、韩愈、柳宗元、苏东坡、张岱、龚自珍的影子在纸上流动,让我们清楚地看到了一群传统文化的崇拜者。

那些处在时代交替时候的一张张面孔是何等意气风发,但对中国传统文化却断然不敢轻薄无礼。就连鲁迅与周作人,这样睥睨百世的文化巨匠,还在做梳理中国小说史、整理并校点古籍的工作。他们知道,万里江山变变幻幻,文化经典却永远是文化经典。1930年秋,许寿裳的儿子考入清华大学化学系,即转入中国文学系读书。

老朋友的孩子,鲁迅破例为他开列了一份应读文学书目。有兴趣的可以翻《鲁迅全集》中那篇《开给许世瑛的书单》。

无独有偶,梁启超、胡适也曾开过书单,三份书单全是传统读物,浸染着中国古汉语的芳香。

阅读民国文章,我特别看重鲁迅,多次在文章中表达了好感,因此在他书中停留的次数非常之多。《野草》、《朝花夕拾》、《故事新编》等等且不说了,杂文集《花边文学》、《准风月谈》、《南腔北调集》也曾数次通读。

对于这个生活在民国年间的文人,我常常产生一些遐想。走在深秋的北京或者上海,月色淡淡,灯光朦胧,我路过鲁迅先生的楼下,远远地看着朦胧在纸窗上那个握笔写字或者读书闲谈的人影,久久伫立,看一眼再看一眼,直到灯灭。然后返回栖身的小屋,读读《孔乙己》、《阿Q正传》……

当然,这只是遐想。倘或能潜回到过去,会不会去找鲁迅呢?到底还是不会去吧。追着报纸阅读他的文章,在字里行间寻找文学上的亲近,这样就很好。

对鲁迅的阐述,后人已经做了太多的工作。一拨拨专家学者用巨大的热诚解构了鲁迅。可惜的是,很多评价,常常因激情而忘形,因仰望而放大,因排斥而偏见,因隔膜而恍惚,因久远而混沌,更因为没有得到中国文章的滋养,论述常常不得要旨。可不可以抛开思想包袱,抛开意识形态,仅仅从文学上谈论鲁迅呢?这是我最希望看到的。

鲁迅的文章,在中国文学史上几乎是空前的,是不是绝后还不好说。和鲁迅一样,周作人也创作了一座高峰,他的作品不要说在整个民国首屈一指,放到古今中外,也是浓浓的一笔重彩,轻描淡写出了古国文化的意境与情韵。虽然自云“街头终日听谈鬼,窗下通年学画蛇。老去无端玩骨董,闲来随分种胡麻”,其实却是“志深而笔长,梗概而多气”。他的文章,非常老到,没有酣畅的视觉快感,却能引发内心的哲思,其文字深美闳约,波澜老成,人所共知。

周作人最了不起的地方是从容地展示了一个中年男人心性之平和、安详、家常、世俗,以及有节制的谴责和愉悦的放松,尽管没有鲁迅的犀利,没有林语堂的幽默,没有废名的玄幻,没有郭沫若的喷薄。

在文章的高下上,鲁迅和周作人究竟谁领先?排列起来实在非常困难。钟叔河先生就曾在对话里旗帜鲜明地认为周作人应该放到第一。鲁迅的声音,铿锵断语,刀砍斧劈,有如刻在青铜鼎上的律令,以中年人的洞达,驰骋神思,摹尽东方人性之极景,使听者惊悚,让读者铭记。相比之下,周作人的文章,差不多是温文尔雅,浑厚恳切一路,弥漫其中的人间炊烟气,令听者亲切萦怀,字里行间点到为止的弦外之音常常引得读者会心地沉思。

鲁迅、周作人的出现,给了现代汉语一个语惊四座的开端。鲁迅使散文成为一种有可能承载厚重责任、端庄思维的文体,他的厚重并不是一味端庄,很多时候以充满人情味的方式保持着一个智者的潇洒。尽管偶尔有失偏颇,但不妨碍整体的魅力。更重要的是,鲁迅的文风是对“鸳鸯蝴蝶派”、“礼拜六派”大行其道的一个很好的矫正。那种朴实的正气,直接传承并发展了中国文学的进程。

我不止数十次听到当代一些作家朋友说:“读来读去,只有鲁迅、周作人常读常新。”常读常新,正是关乎文学高下的最重要原因。就我去过的当代文化人的书房,迄今为止还没有谁的书架会缺席他们的著作。

我一直主张,一切有志于汉语写作的人,都应该虔诚地翻开周氏兄弟的著作,而不要在当代那些层级不高的文字排列上停留太久。

“五四”运动后,带有旧学风云之色的那帮人固然宝刀未老,而迅速崛起的一批文章高手,陡然使得沉潜的文脉有了兴旺之气象。谢灵运说:“天下才共一石,曹子建独得八斗,我得一斗,自古及今共用一斗。”民国文才共一石,周氏兄弟除外,他们属于整个中国文学。我的分配如下:

梁启超、王国维得一斗,陈寅恪、陈独秀得一斗,沈从文、郁达夫、废名得一斗,梁实秋、钱钟书、林语堂得一斗,萧红、张爱玲得一斗,郭沫若、老舍、巴金、茅盾、曹禺得一斗,张恨水、徐志摩得一斗,钱穆、顾颉刚、梁漱溟得一斗,剩下的人共分了那三斗。冰心没有,去晚了,田地已经分完,只能捡起洒落一地的秕谷。

这里面有些人需要单独拿出来说一下。

梁启超是大动荡时代的大人物,主要忙于笔墨之外的事功。戊戌变法前,与康有为一起联合各省举人发动“公车上书”运动,此后领导北京和上海的强学会,又与黄遵宪一起办《时务报》,任长沙时务学堂的主讲,并著《变法通议》为变法做宣传。戊戌变法失败后,与康有为一起流亡日本。他是近代文学革命运动的理论倡导者。可以想象,这样一位人物来面对文字书写的时候,会产生一种什么样的文化胸怀。但有人问梁启超信仰什么主义时,他居然说:“我信仰的是趣味主义。”有人又问他的人生观拿什么做根底,他还是说:“我信仰的是趣味主义。”有人又问他的人生观拿什么做根底,他依然说:“拿趣味做根底。”这也是为什么他不管写什么,读来都是势如破竹。

王国维不论是作研究还是《人间词话》的写作,一览众山小,已到了时代制高点,可惜只活到五十岁就自沉于北京颐和园昆明湖。陈独秀眼高手高,虽被政治所误,但终是入了化境。郭沫若才高志大,天生的诗人气质,偶尔过度抒情,影响了文字的公正平和,但不影响纵横捭阖横扫六国的派头。郁达夫性情写作,一个活脱脱的人跃然纸上。林语堂离开了母语的环境,阻塞了文章的进步。钱钟书《围城》出手不凡,生不逢时,之后虽没有赶上好时代,《管锥编》的墨香流韵,也挤上了大师的阵列。张恨水旧小说里写的是新时代,虽不如牡丹、玫瑰端正,自有梅香扑鼻。徐志摩的文章状写域外风物,逸气横生,丰姿动人;无论是散文还是诗歌,能让人看到上承唐诗宋词的余绪,尤显恢奇,只是略显异域风情,不能久视。不少女性文章,亦非“咏絮之才”。张爱玲、萧红虽然有孤绝凄美之态,骨子里却是真正的沉博绝丽。即便是一些年轻的女作家,也曾触处成春,下笔重重叠叠皆是诗词意境。

我没有提到名字的一些人也需要单独拿出来说一下。

胡适是个一流的学者,作品明白如话。胡兰成才子一脉,虽然犯了浅尝辄止的毛病,点到为止处有大见识。梁遇春火光一现,再短暂也是耀眼的流星。丰子恺是文玩清供,谈文论艺的文章格调高。李健吾的文艺评论,虎虎生风。

在这里我要重点谈谈沈从文的作品。

沈从文的人生调子,远远低于鲁迅,甚至也低于郭沫若、巴金、茅盾以及其他很多作家,他似乎就没有属于自己文学的热血时代。但恰恰是这种低,使沈从文的文学有了孩子般的目光,从人性和生命底部窥探,写出了一篇篇洋溢着风俗画般的小说。仅仅是这样,沈从文还未必能成为民国作家中的小说冠军。

沈从文最杰出之处,是用极富意味的情节,讲述了一个又一个令人难忘的故事,在这些故事中,有一系列鲜明的艺术形象。这一下,他就成了那个时代小说家中的异类,成为一个充满自然情怀的作家。《边城》、《萧萧》、《长河》……这些小说,就成了中国小说史,也是世界文学史的佳作。

此后文学界很多有才华的小说家,遇见了沈从文,总会表现出格外的尊敬与重视,他们高傲的头颅,心甘情愿地低了下来。这个现象很奇怪,对于其他民国作家,很多人或不习惯鲁迅的冷,周作人的柔,废名的奇,老舍、郭沫若、巴金等等,更因为思想观念与文笔有异,后人有了太多主观的取舍,但沈从文总是例外。迄今为止,我还没有听到一个人会不喜欢沈从文写的那些故事,没有一个人会不喜欢他与山水民俗融为一体的文化精神。在这个意义上说,人性高于政治,文学高于哲学。

我把沈从文放到民国小说家第一,可能张爱玲迷、郁达夫迷、萧红迷们会气不过,但只能敬请让他们息怒了。理由如下:

如果说很多作家用文字干预社会,而沈从文则着迷自然。高低大小,一目了然。在沈从文看来,少谈那么多想法吧,先把文章写好再说。沈从文以自己的独特的语言展示了鲜明的文学主张,以无法为大法,抛开所谓有法可依的文学架势以自己面容出现,呈现出一套属于自己的文学系统。色彩祥和平静,却刺激得人睁不开双眼;沈从文创造了一种以“自然”为标帜的人生境界,写出了自己的小说理想。

比沈从文仅仅大了一岁的废名,无论如何也应该重视,他表达情感力度的委婉、雅致,不仅仅是别具一格这么简单,很多方面全然大师气象。特别在修辞手法的运用上很有特色,如复辞与重叠的应用,增强了语调的和谐和散文的美感。有时带有方言的语句,读来颇有绕口,但倍感亲切。或许受旧学教育影响,难免略带古风,却有鲜活的生命力。加上对佛学和玄学的研究,文章极为超脱。废名又以诗人的气质在文章中大量留白,使得每一篇作品具有中国水墨画般的效果,令人想到齐白石老人晚年的画,一片化机,已经真的返老还童了。

民国是中国文学古建筑群中保存得最为完整的一栋老房子,散发着令人难以抵挡的文化魅力。我喜欢这座房子书桌上线装书的淡淡幽香,也为精装书沉迷不已,更喜欢那一页页漂亮的毛笔手稿,那毕竟是中国文学潺潺远去的江声。

民国时代,风雨飘摇,一些文人,只好蜷缩在文字的世界里自娱自乐,内心是凄苦的。尽管如此,民国人依旧写自己的文章。写自己的文章,便有了不同寻常的风范与面貌,在我看来,这是一个写作者最为珍贵的品质。民国人的身上,有今人鲜见的性情。

这些年,民国热,排除凑热闹的,大家怀念的是那个时代的文化氛围,怀念的是学术自由的空气,怀念的是像鲁迅那样身在教育部却敢和教育部长叫板,怀念的是一代文士的风骨,怀念的是中国新文学呈现出的一个星光闪耀的时代

民国还有一个特殊的现象是,出现了真正意义的文人,也就是职业作家,很多人完全卖文为生,是纯粹意义上的文学家。但是,他们著书只为稻粱谋的同时,更有以自己的思想说服人、感染人、影响人的心胸与意愿,这是民国作家了不起的地方,文学手段尽管炉火纯青,但毕竟不仅仅是单一的文学手段。

民国兴起的哲学、文化思潮,是支撑文学创作的重要支柱。思想理念在前,哲学智慧在前,其后自有文脉的繁茂,这是世界性规律。文人留洋汲取宝贵的学养,如鲁迅、周作人、林语堂、郭沫若、郁达夫、梁实秋等,都有游学异国的经历,在文学思想和形式表达上有所开拓。于是二十世纪前面几十年,中国大地上一支支笔管在笺纸上流动的墨色,再次成了华夏文化的坐标。

民国文人影响大,对中国白话文的形成有特殊贡献。接通民国,接通五四,接通一代代中国文脉的元气。民国那股气,不是民国才有。宣统退位了,清朝上溯整个古代的那种饱满的士子气没有断顺。一个庞大古国的转型,民气积郁得格外强旺,乱党烈士多、学者文士多,所以民国文章中不乏舍我其谁与敢做敢当的精神。民国作为国体,短命而粗糙,现代文学的大致框架,却在那不到三十年间奠定而成的。那一个个星光闪耀的名字,今时休想望其项背。民国是丰富的,是传统文化大规模转换的国家景观,回首前瞻,与传统、与世界,互不相隔。

从地质构造上说,江河入海处总会形成一个港湾,民国是历史的港湾。从秦到清,几千年光阴冲击而下,产成了巨大的时代码头,皇朝变迁为民国,大时代的转折点,出大家雄文亦属自然。那一湾文脉,是中国文学的火炬。记住那一湾文脉,给中国文学的旧瓶里装入新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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