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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辰坊间察情

2013-08-15高希

月读 2013年7期
关键词:御史永乐监察

刺史制度历经两汉,至东汉末年已逐渐失去了中央监察地方的职能。隋代设监察御史取而代之。御史制度发展到明代,形成了一个新的高峰。中央设都察院为最高监察机构,统辖十三道监察御史共百余人,他们主管纠察内外百官,负责察访地方舆情,与六科给事中合称言官,在明代历史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监察御史作为皇帝的“耳目之臣”,如要胜任就须“耳聪目明”,练就明察明断的本领。

永乐时期的监察御史郑辰,进士出身,既有明察秋毫之睿智,又具坚决果敢之魄力,出巡地方十余载,政绩斐然,堪称明代巡按的典范。一年,江西安福有百姓上诉谋逆案,朝廷命郑辰前往访察。经细致地走访,郑辰发现此事实为诬告,他上奏朝廷要求将被陷害之人平反。后来,福建有客居在中国的外国人杀人,当地民怨沸腾,郑辰又奉命调查此案。他详细地访察了案情,并再三权衡形势,最终决定只将主犯处决,释放其他与此案有关的人。这样既平息了民怨,又控制住了整个局面。永乐十年(1412),皇帝下诏在南京建大报恩寺,役使囚犯一万余人。此时坊间有流言说役夫们毁谤朝廷,恐有变乱发生。郑辰来到南京,几经明察暗访,发现此事并无真凭实据,于是将被关押的无辜役卒全部释放,避免了一场冤狱。永乐皇帝评价郑辰说:“他真是一位国家的耳目之臣啊!”

从郑辰的事例可以看出,从坊间流言到番客刑案,再到役卒变乱,监察御史事无巨细都要负责。如此错综复杂的工作,要求监察御史既要有随机应变的本领,也要有坚决果敢的意志,同时还要有明察秋毫的观察力和辨识力。(高希)

原文链接

郑辰,字文枢,浙江西安人。永乐四年进士。授监察御史。江西安福民告谋逆事,命辰往廉之,具得诬状。福建番客杀人,复命辰往。止坐首恶,释其余。南京敕建报恩寺,役囚万人。蜚语言役夫谤讪,恐有变,命辰往验。无实,无一得罪者。帝语方宾曰:“是真国家耳目臣矣。”(选自《明史·郑辰列传》)

注释:

① 浙江西安:今浙江衢州。 ② 番客:客居中国的外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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