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女性意识觉醒之丰碑——兼与《西厢记》、《牡丹亭》比较
2013-08-15文迪义
文迪义
《红楼梦》以其丰厚的内涵赢得世人瞩目。有人说,《红楼梦》是一部替女性立传的杰作。这个说法很有道理。在中国几千年的封建社会,女子处于“三纲五常”、“三从四德”秩序中的从属地位,“女性基本的生存权利和愿望几乎被男权主义抹煞和替代”,而曹雪芹站在对女性的关怀这个角度,为女性婚姻自主和地位的平等而呐喊,呼唤和讴歌女性意识的觉醒。《红楼梦》继承了《西厢记》、《牡丹亭》中讴歌女性、讴歌爱情的主旨,但大大超越了它们,代表着中国古代文学作品中表现女性意识的最高峰。笔者拟从女性意识觉醒的角度来谈谈《红楼梦》取得的成就以及在此方面对《西厢记》、《牡丹亭》的继承与超越。
一
爱情婚姻是文学领域古往今来永恒的主题之一,代表着人类的最大幸福和美好未来。中国古代文学作品中写爱情婚姻的可谓汗牛充栋。《西厢记》、《牡丹亭》、《红楼梦》是写爱情的文学杰作,作为爱情缔造者的一方——女性都是重点刻画的对象,描写了她们爱情的幸福甜美,对爱情的主动追求及女性意识的不断觉醒。
《西厢记》在爱情的追求上表现出女性意识的觉醒。崔莺莺带着青春的郁闷上场,“可正是人值残春蒲郡东,门掩重关萧寺中,花落水流红,闲愁万种,无语怨东风。”这“花落水流红”引起的“闲愁”是什么呢?是红娘所说的“愿俺姐姐早寻一个姐夫”?不是。因为在第一折的楔子中,老夫人交代过:“老相公在日,曾许下老身之侄——乃郑尚书之长子郑恒——为妻,因俺孩儿父丧未满,未得成合”。既然终身有主,为何“心中无限伤心事”?原来自己要嫁的丈夫郑恒是个人品卑劣的人。从第五本第三折郑恒争婚的行为可以看出他纯粹是一个无赖:既会造谣,凭空捏造张生中举后做了王尚书家女婿,以骗娶莺莺;又会使野,要将莺莺“着二三十个伴当,抬上轿子,到下处脱了衣裳,赶将来还你一个婆娘。”莺莺是为自己将来嫁非其人而伤心发愁,她想追求两情相悦的真正爱情。这是违背“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蔑视门第和权势的。她在佛殿与张生邂逅相遇时,对这个陌生男子的注视,并没有感到害羞或者躲避,而是“亸着香肩,只将花笑捻”,临走还“回顾”、“觑末”。这与崔莺莺以前“往常但见了外人,氲的早嗔;但见个客人,厌的倒退;但见了那人(指张生),兜的便亲”的表现很不一样,她已经感觉到对方磁石般的吸引力,对张生萌生了爱慕之情。她这一“回顾”与“非礼勿言,非礼勿视,非礼勿听”的封建礼教箴规是相违背的。而且事情发生在佛寺六根清净、修心养性的场所和自己的父亲棺材尚未入土之时,这无疑是对封建礼教的无情嘲弄。如果说佛殿相逢是出于对张生外表的中意,那么后来的墙角吟诗、隔墙酬韵已是爱慕张生的文才了。此后莺莺坠入了爱河,毅然把自己“千金之躯”托给了不知底细的寒酸的白衣秀才。莺莺这么做,不在乎功名利禄,只在乎张生能忠贞不二,“但得一个并头莲,煞强如状元及第”。顶住母亲的责难、亲朋的鄙弃和社会舆论的无形压力,把爱情看得高于一切,就是崔莺莺身上女性意识的觉醒,也正是这一艺术形象的意义和价值所在。不过,崔莺莺的爱情更多的是根基于人的自然本性,由对外表的中意到对文才的爱慕,是一种典型的“才子佳人”式一见钟情的爱情。这与《红楼梦》相比较,只是基于男女原本的性爱,不是生命之爱,即不会为爱去牺牲自己的生命。因为崔莺莺与张生缺乏长时间的相处和沟通,缺乏心灵上的共鸣,一旦出现过大的阻力,爱情就注定会毁灭。这一点在《西厢记》中是很明显的。张生计退贼兵后,由于应允他们婚姻的老妇人突然赖婚,崔莺莺无法可施,只是“粉颈低垂,蛾眉频蹙,芳心无那”,未能在母亲面前有反抗的表示。倘若她母亲再坚持一些,不让他们结合,又会怎样?莺莺会为爱情而死?不会。从她与张生“非法”同居后对张生说的一段话可以看出:“妾千金之躯,一旦弃之,此身皆托于足下,勿以他日见弃,使妾有白头之叹。”所以说,《西厢记》中莺莺的女性意识还只是一种初步的觉醒。
《牡丹亭》在女性意识的觉醒上较《西厢记》明显。杜丽娘所处的环境比崔莺莺更为严酷。已到了少女怀春花季年龄的杜丽娘被锁在闺房,与外界隔绝,并受《四书》思想的禁锢。但是在这样一位千金小姐身上,却有对美与爱的潜在意识。她在衣裙上绣上成双结对的花鸟,认为《关雎》并不是歌咏后妃之德,而是对自由相爱的鸟儿、浪漫相亲的君子淑女的礼赞。这种潜意识一旦时机成熟,就会迸发出来。一次偶然,小丫头春香把发现后花园的事告诉杜丽娘。杜丽娘听说之后欣然游园,为了游园赏春,事先经过精心准备,仔细梳妆,悉心打扮,俨然新娘出嫁时的盛妆场面。见到美好春光,发出了“原来姹紫嫣红开遍,似这般都付与断井颓垣”和“年已及笄,不得早成佳配,诚为虚度青春。光阴如过隙耳。(泪介)可惜妾身颜色如花,岂料命如一叶乎”的叹息。杜丽娘大胆表露了自己的心声,而《西厢记》中的崔莺莺面对“花落水流红”,还只是“闲愁万种,无语怨东风”,一切想法埋在心底。不仅如此,杜丽娘在诱人春光的感召下,得到了梦中情人的及时抚爱。这梦境寄托着她全身心的憧憬和追求,说明她追求的是现实中的理想人物。此后,杜丽娘能够为情而死,又为情而生,大胆地追求自己的幸福,说明这不是她的一时心理冲动,而是凝聚着生命中对这一理想的执着追求。这与崔莺莺见到张生就一见倾心是不同的。所以说,杜丽娘追求爱情的大胆表现出了较强的女性意识。
固然,《牡丹亭》在以情反理,崇尚个性解放,突破禁欲主义等方面功莫大焉,不过,仍未能从根本上跳出“发乎情,止乎礼义”的传统思路。杜丽娘生还后,柳梦梅迫不及待地要与她交欢,她说:“前夕鬼也,今日人也。鬼可虚情,人须实礼。”这分明是亮出“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黄牌,说明杜丽娘身上受封建礼教束缚而挥之不去的阴影的存在。其他如科考及第、皇上恩准等也都说明后半部戏在总体上回归到遵理复礼的常套。这与《红楼梦》否定封建婚姻制度和否定“学而优则仕”的传统价值观和人生观是不能相提并论的。
《红楼梦》在这方面继承了《西厢记》和《牡丹亭》,但在程度上远远超过了它们。在爱情婚姻的追求上,林黛玉具有比崔莺莺、杜丽娘更强烈的女性意识。林黛玉的爱情观与崔莺莺、杜丽娘有实质上的区别。崔莺莺、杜丽娘的爱情是一种“男才女貌”式的一见钟情或者追求肌肤交欢的爱情,都含有一种性的冲动。林黛玉追求的是一种以敢于违背传统伦理观念为共同思想基础的爱情,一种志同道合的爱情,摒弃了崔、杜二人一见钟情或者追求肌肤交欢的爱情,把爱情的追求引向注重精神共鸣的全新境界,从而把对女性个体生命存在意义的重视推向了更深的层面。宝、黛爱情不是闪电式的,而是诸多条件下经过长期酝酿而成的。我们以为,至少有三个条件:林黛玉的独特个性;在叛逆上与她相近的贾宝玉对她的认可;大观园的特殊环境。林黛玉早年父母双亡,家道中落,孤苦伶仃,寄居于贾府门下。这种“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的情况不由地林黛玉不处处留心和多愁善感,再加上林黛玉任情率性和孤高自许,用尖刻的话语揭露虚伪和庸俗,自然知心人就很少。唯一能够成为知音的就只有贾宝玉。贾宝玉本被认为是贾府兴旺的希望所在,应该走一条仕途经济的道路,娶一个“德言工貌”的妻子,然而他“最不肯务正”,“不肯念书”,不愿走仕途经济的道路。对于贾府来说,是一个完全的叛逆者。黛玉在他面前从未提过“仕途经济”的大道理,因而博得他的好感。在大观园这个特殊环境里,林黛玉与贾宝玉每天“或读书,或写字,或弹琴下棋、作画吟诗,以至于描鸾刺凤、斗草簪花、低吟悄唱、拆字猜枚……”经过朝夕相处、耳鬓厮磨、拌嘴吵架、互诉肺腑,终于达成心灵上的默契、思想上的共识,爱情萌发了。他们的相爱正是源于两颗纯洁高尚的“心”的相互碰撞、沟通和彼此认同。宝玉挨打送帕子给黛玉,黛玉在帕上题诗后,他们再也未发生争吵,在共同反对封建主义人生道路的基础上建立起了真正的爱情。然而,这种爱情不符合封建家长的观点。贾母在清虚观打醮时曾公开为宝玉择偶的两条标准:一是模样儿,二是性格。对于黛玉来说,模样超群;而性格,贾母有评价“提起姊妹,……(黛玉)全不如宝丫头。”除此外,还有一个更重要的条件,那就是林家家道中落。因为在封建社会,婚姻是服从政治需要的,首先考虑的是家世利益而不是婚姻双方有没有感情。恩格斯指出过:“对于骑士或男爵,以及对于王公本身,结婚是一种政治的行为,是一种借新的联姻来扩大自己势力的机会,起决定作用的是家世的利益,而决不是个人的意愿。”可见宝黛爱情是注定要夭折的。最终贾家在确定宝二奶奶人选的重要时刻,撕去温情的面纱,用薛宝钗代替了黛玉。不知情的林黛玉以为是贾宝玉辜负了爱情,为了维护自己亲手建立起来的爱情,毅然与之同归于尽。“为情而死”是《红楼梦》对《牡丹亭》的继承。但《牡丹亭》是为寻找爱情而死,《红楼梦》是为捍卫爱情而死。这是继承中的发展。
二
《红楼梦》女性意识还表现在女性的地位、才干、个性、人格等各个方面。黛玉父母双亡,寄人篱下,但她时时处处维护着自己的人格尊严,从不向世俗和理法低下高贵的头。即使对真心爱她的贾宝玉,她也从不会贬低自己来牵就、顺从、博取对方的欢心。如若冒犯她的人格尊严,那更是不行的。宝、黛共读《西厢记》畅谈阅读感受,宝玉乐极忘情,脱口说出“我就是个‘多愁多病的身’,你就是那‘倾国倾城的貌’”时,让黛玉大为生气。黛玉虽寄人篱下并没有为了争取婚姻的成功而屈服于环境,为适应家长的需要去劝告宝玉走仕途经济的道路。这既体现出她人格尊严,又表现出她的个性——敢于蔑视礼教规范的个性。其诗作《五美吟》就是这个方面的集中反映。这首诗一反传统理念,认为西施虽然貌美却甘心成为被男权社会政治斗争利用的牺牲品,缺乏女性独立人格,而对效颦之东施、不贿赂画工之昭君所具有的个性精神,给予肯定与颂扬。史湘云和黛玉一样,敢于冲破礼教对女性言行的约束。她对“坐莫动膝,立莫摇裙,喜莫大笑,怒莫高声”的礼教规范置若罔闻,随情适性,我行我素。她喝酒、划拳、穿男装,一切尽由心定,这种洒脱在当时是有许多男子无法企及的。光天化日之下枕着花瓣醉卧芍药,芦雪庵中围着火炉烤着鹿肉吃酒作诗,更有魏晋遗风,用她自己的话讲,就是“真名士自风流”。最可贵的是她身上表现出来的具有近代人权平等思想的意识。她身为侯门小姐,却经常同丫鬟们顽笑、逗趣,得了绛纹指亲自送给贾府的四大丫鬟;对待曾经侍候过她的丫鬟袭人,更是情同姐妹,经常主动探视。这种超越等级之平等、真诚待人之行为,在贵族阶层中是不多见的。
三
文学来源于社会生活,又高于现实生活。元明清时期女性意识的觉醒与当时的社会状况是有密切联系的。在现实生活中,不仅曹雪芹《红楼梦》中的宝黛婚姻无法实现,《西厢记》、《牡丹亭》中的婚姻也是无法实现的,但是这并不能阻碍作家们对社会和人生的思考、怨恨和期盼,对为争取自主爱情婚姻而付出努力的弱势群体的同情。正是由于作者们把自己对社会和人生的思考、怨恨和期盼熔铸在人物形象的塑造中,才使作品具有浓厚的思想情感和时代特色。
王实甫、汤显祖、曹雪芹在时代的感召下,都能洞察到当下的社会问题和表现进步的时代精神。相比之下,王、汤的思想仍不能完全摆脱封建传统意识的羁绊,因此他们笔下的人物仍不同程度地受到传统观念的局限,曹雪芹不但继承了王实甫、汤显祖作品中讴歌女性意识的先进理念,而且大大发展了它,在更高、更广的层面上展现了女性意识的较全面觉醒,代表了中国古代文学反映女性意识的最高峰,为“五四”后新文学在女性主义上的发展起了很好的铺垫作用。
[1]刘慧英.走出男权传统的藩篱[M].北京:三联书店,1995.
[2]恩格斯.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译.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76.
[3]汤显祖.汤显祖全集[M].徐朔方笺校.北京:北京古籍出版社,1999:1290.
[4]汤显祖.牡丹亭[Z].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