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社区服务的性质和服务原则
2013-08-15■孙成
■孙 成
随着我国和谐社会建设的深入,社区服务建设也在向纵深发展。市场经济体制建立以前,我国的社会服务主要以单位管理为主,现在,单位管理模式早已随着国企改革逐步解体,但新的社区服务模式却还没有建立起来,原有的居委会等服务和管理机构跟不上时代发展的节奏和步伐。同时。我国正处在社会矛盾的多发期,改进和加强社区服务刻不容缓。在探讨如何改进社区服务之前,我们先对社区服务的特性进行简要的分析。
一、何谓“社区服务”
社区,是相对于传统的乡村而言。李克强同志在近期的讲话中提到,要加快中国的城镇化进程,这意味着不仅要提高城镇人口占中国总人口的比重,更要提升城镇里的生活水平,其中,社区服务的水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一个城市的生活水平。
社区服务是指政府、社区居委会以及其他各方面力量直接为社区成员提供的公共服务和其他物质、文化、生活等方面的服务。
有的学者在定义“社区服务”时,注重社区服务的“自愿、自治、自助,既面向全体社区成员,又突出重点对象和特殊需求的福利性服务”;有的学者又注重“在政府的统一规划和指导下,以一定层次的社区组织为主体或依托,开展各种福利服务和便民利民生活服务”。前者突出社区成员的自主性,后者突出政府主导性。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单一的政府主导难以满足日益多样化的需求,而没有政府的参与,基本的社区服务也缺少保障。改进社区服务,需要社会和政府共同努力。
目前,社会公众的物质生活、精神生活都与社区服务息息相关,社区服务的内容已发展到200多项,包括妇女儿童、老人、残疾人和优抚对象等各类群体,社区的卫生、保障、社区的文化、环境、社区的治安等服务项目几乎涵盖了社区生活的方方面面,多种便民生活服务圈不断涌现,不同程度地满足着社区居民的需求。是伴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一些社区服务企业开始为社区内居民和单位提供送餐、存车、物业管理等后勤社会化服务,开辟了社区服务业发展的新领域。目前初步构筑起以社会救助为基础的集家政服务、物业管理、职业中介、心理咨询、健康保健等内容于一体的综合服务体系。
二、社区服务应该是公益性还是盈利性的?
坚持政府主导的观点认为中国的社区服务应该保持非营利性 (亦可表述为福利性和公益性),这应该是社区服务唯一的、根本的性质。持这一观点的人似乎也承认社区服务机构存在着经营性活动,但是这里的经营性项目都是非营利性的。
另一种观点则认为,社区服务具有福利性和经营性双重属性。在怎样看待社区服务机构的营利性经营方面一直存在两难选择,有的认为可以运用营利性的经营活动来平衡运营收支,有的则担心这类经营活动会损害机构的非营利属性。
早在1994年“上海会议”上,民政部门就强调:社区服务具有双重属性,它既是一项以非营利为目的的专业性社会服务事业,又是特殊的第三产业,并提出要提高社区服务的产业化程度和经济效益。一些学者也认为,社区服务应该包括营利性的便民利民服务或后勤保障服务。并将社区服务归属为第三产业,强调坚持社区服务的产业方向,在保证社会效益的前提下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支持通过在社区引入商业化机制,走产业化道路来解决社区服务所需要的资源。这种声音出现的背景是中国刚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可以说,社区服务的盈利性质是随着市场经济理念的推广和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而发展的。
似乎很少有人认为社区服务应该是单一经营性盈利性质的。哪怕是第二种观点,其实也没有否认社区服务具有福利性和非盈利性的一面,不同之处在于,第二种观点认为不管公益性占主要或是次要,都需要市场的经营性以做调节或补充。笔者认为,现在的时代条件和公众的多样化需求下,单一依赖政府提供社区服务是不现实的。
政府治理机制从社会管理者向社会服务者转型,究竟仅仅是政府职能转变的事情还是政府社会共同转型呢?当前中国正在进行的经济体制转轨和社会结构转型是相适应的,市场经济的管理体制应该和“小政府、大社会”的社会结构模式相适应,多种多样的社区服务也不可能只由政府提供。既然需要社会力量,就很难保持单一的非营利性质,否则只会给社会带来低下的社会服务。
2006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突出强调了发展社区就业服务、社区社会保障服务、社区救助服务、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社区文化、教育、体育服务、社区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社区安全服务等政府公共服务的内容。此外,《意见》强调新形势下的社区服务既不是单纯的政府行为,也不是单纯的民间活动,而是政府、居委会、民间组织、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共同参与的过程。可见,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政府更加注重突出发展社区公共服务、发展针对弱势群体服务等方面的内容,强调服务主体的多元化,而不再提“社区服务业”,转而提“社区服务工作”。
三、社区服务的原则
1、以人为本
“以人为本”要求社区服务的工作人员和社区服务的相关管理制度都必须从尊重、团结、爱护服务对象的愿望出发,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坚持以诚待人、以情感人。只有这样,社区成员及社区服务的接受对象才会减少心理上的隔阂,真心、平等地接受服务;才会乐意接近提供服务的人员和机构,予以积极配合,从而提升社区服务工作的有效性。“以人为本”的原则也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需要,是改进社区服务工作要把握的第一原则。
在社区服务过程中需要相信社区成员的能力,同时,关心社区成员的生活,了解其真实和急迫的需求,尽力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另外,还要尊重群众,开发每个人的潜在能力,为每个社区成员的发展提供充分而且必要的条件,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发挥群众的主动性与创造性。
2、全方位服务
坚持“全方位服务”的原则,一是要完善已有服务的同时,开拓新的服务领域,将物质的,精神的、心理的等都纳入服务范围。目前的一些社区服务项目,主要着眼于一次性地解决人们的迫切需求,或者稳定社会秩序,即“维稳”。但是,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单纯进行服务性的社会工作对社区建设和发展,对满足社区成员多样化的需求,是远远不够的。新时期的社区服务必须从全面建设的角度出发,以提高社区群众的生活质量为出发点,以培养社区公民为核心,动员全社区的力量来建设和谐社区。
为此,需要多方筹措资金,在公益服务和盈利性服务之间谋求平衡,加大对社区服务的资金投入。社区服务事业的经费一方面要靠政府资金投入,对一些特殊对象、特殊需求提供无偿的基本服务。
另一方面要靠发展营利性服务获得,通过适当增加营利性服务项目以扩大资金来源,这样能满足社区成员多样化的需要又能满足部分社区成员对更高水平社区服务的需求,还能增加社区服务人员和组织的收入,或者开发新的项目。引入市场机制,提高社区服务的专门化水平,将部分社区服务产业化,从而为社区成员提供更多层次、更多功能、更多样形式的服务。
[1]唐中新.中国城市社区建设概论[M].天津人民出版社,2000.
[2]张照阳,郭继远.政府在城市社区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法制与社会,200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