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盟农产品贸易现状研究
2013-08-12徐金燕
徐金燕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北京 100070)
为应对经济全球化的负面影响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快速发展,中国-东盟自贸区(CAFTA)于2010 年1 月1 日正式成立。自2002 年《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签署以来,双方关税水平大幅降低,有力地推动了双边贸易的快速增长。目前,中国已成为东盟第一大贸易伙伴,东盟已成为中国第三大贸易伙伴。
中国和东盟大多数国家均有众多的农村人口与丰富的农业资源,农业在各自经济中都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地位。回首中国与东盟10 年来的双边贸易合作历程,农业经贸合作一直是CAFTA 框架下的重要合作领域。早在2003 年10 月,中国与泰国之间就正式取消188 项水果和蔬菜产品的关税,被称为“用农产品轻轻推开了CAFTA 的第一扇大门”。2004 年1 月,伴随着“早期收获计划”的全面实施,中国与东盟率先在农产品领域开始了货物贸易自由化,为CAFTA 的全面建设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在2010 年CAFTA 正式建立、中国与东盟农产品贸易开始实行零关税的背景下,本文重新梳理了双边合作以来的农产品贸易发展历程与现状,并通过各项指数分析其目前呈现出的竞争性与互补性。
一、中国-东盟双边农产品贸易的发展过程
关于中国与东盟的双边农产品贸易,主要有两次降税安排。第一次为于2004 年1 月1 日正式实施的“早期收获计划”,它规定东盟老成员国在2006 年实现与中国协议农产品贸易零关税,东盟新成员国在2008—2010 年间实现全部早期收获计划农产品零关税。第二次即为《货物贸易协议》,它规定中国与东盟老成员国在2012 年实现全部正常商品的零关税,在2012 年将一般敏感产品关税减至5%以下,在2015 年将高度敏感产品降至50%以下;与东盟新成员国在2018 年1 月1 日实现全部正常商品零关税,在2020 年将一般敏感产品关税减至5%以下,在2018 年将高度敏感产品关税减至50%以下。
自2002 年来至今,中国与东盟双边农产品贸易的发展主要有以下两个特点。
(一)中国与东盟双边农产品贸易总额不断增长
经过十年的发展,中国与东盟双边农产品贸易额从2002 年的38.1 亿美元到2011 年的近150 亿美元,增长了6.56 倍。东盟已成为中国第二大农产品贸易伙伴。其中,2004 年末《货物贸易协议》的签署明显地推动了双边农产品贸易的发展,中国与东盟的双边农产品贸易以2005 年为拐点开始呈现出凹函数式增长。
(二)CAFTA 使双边的农产品贸易更加稳定
由于国际金融危机的广泛影响, 2009 年中国农产品贸易总额为913.8 亿美元,低于2008 年的985.5 亿美元,中国对世界的农产品贸易总额下降。而2009 年中国对东盟的农产品进口下降,但出口依然增长,从而双边农产品贸易总额呈现出微幅增长。这说明中国与东盟结成自由贸易区形成了一个更为稳定的巨大经济体,中国与东盟的农产品贸易也更加稳定。
二、中国-东盟双边农产品贸易的现状分析
(一)中国非东盟最大农产品贸易伙伴
2009 年,中国与东盟双边贸易总额占到东盟贸易总额的11.6%,并从此成为东盟第一大贸易伙伴。而中国与东盟多数国家均为自然资源丰富的农业大国,发展农业的自然条件极为优越,中国与东盟双边的农产品贸易理应更具优势。
然而双边农产品贸易情况并非如此喜人。2008 年东盟向中国的农产品出口贸易额仅占东盟农产品出口贸易总额的9.8%(在各经济体中排第三位),位于分别占15.7%及10.9%的欧盟与美国之后。2008 年东盟从中国进口农产品数额仅占东盟从世界进口农产品贸易总额的7.9%(在各经济体中排第四位),位于分别占12.3%、10.0%、8.4%的美国、欧盟与澳大利亚之后。
(二)中国对东盟农产品贸易长期逆差
通过分析近十年中国与东盟贸易数据可知,自签署《框架协议》以来,中国对东盟的农产品贸易均为逆差且逆差额呈现出日益扩大的趋势。在2002 年尚且实现了1.5 亿美元的贸易顺差,之后贸易逆差额便从2003 年的2.9 亿美元逐渐扩大到2011 年的近50 亿美元,共扩大了近17 倍。
三、CAFTA 农产品贸易的各项指标分析
(一)出口集中度指数
出口集中度指数(TII,trade intensity index)是衡量贸易强度的常用方法之一。两个国家的TII 反映着两个国家对彼此的贸易重要程度,中国与东盟的TII 则反映着中国与东盟双边的贸易联系。
由于文莱、柬埔寨和老挝三国GDP 总量均不足200 亿美元,本文假设其农产品贸易数据的缺失不影响本指数的科学性。具体数值见下表。
表1 中国与东盟历年出口集中度指数
由表1 可知,中国和东盟的农产品TII 在这八年中均大于1,且中国的农产品TII 明显大于东盟的农产品TII。这说明中国与东盟对彼此双方来讲都是较重要的农产品贸易伙伴,且东盟在中国的农产品贸易中所占的地位大于中国在东盟的农产品贸易中所占的地位,即相比之下东盟对我国农产品贸易的重要程度要更大一些。
(二)产业内贸易指数
产业内贸易(IIT,intra-industry trade)指数可以显示中国与东盟双边农产品贸易的产业内贸易水平或贸易结构。
依据计算结果,自2002 年以来,中国与东盟在农产品贸易中的IIT 均大于0.5,而处于0.5—1 之间。这表明中国与东盟双方之间的农产品贸易以产业内贸易为主,具有明显的互补性。考虑到中国与东盟双边发展农产品贸易的客观可能性,双方农产品贸易还存在着较大的潜力与发展空间。
(三)显性比较优势指数
显性比较优势(RCA,revealed comparative advantage)指数是具有较高经济学分析价值的比较优势测度指数。
分析中国与东盟在1995—2009 年的农产品RCA 可知,中国农产品的RCA 呈下降趋势,且从1997 年开始就已跌破1 的临界值。2004 年“早期收获计划”开始正式实施,下降趋势有所放缓之后又逐渐放平,但终究没能再出现上升的趋势。部分具体RCA数值见表2 所示,中国农产品对东盟的RCA 不断下降并维持在目前的0.3—0.4 之间。而东盟农产品对中国的RCA 则不断上升,但自2002 年我国与东盟签署《框架协议》开始便有所下降且其上升趋势开始放缓。
表2 中国与东盟历年显性比较优势指数
目前东盟农产品对中国的RCA 依然大于1,说明东盟在对中国的农产品出口上具有显性比较优势。在这种整体来看不利的情势下,我国更应该细分农产品市场,在优势重叠的农产品领域进行产业内贸易,在优势存在差异的农产品领域大力发展产业间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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