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政服务应纳入政府服务范围
2013-08-10九三学社北京市委员会
文/九三学社北京市委员会
应将为社区居民提供普惠、基础性的家政服务纳入到市政府为民办实事的“折子工程”中,由社会管理、人力与社会保障、商务、民政等部门牵头,以街道和社区居委会作为提供普惠、基础性的家政服务的基层平台,整合各类公共服务资源,将家政服务提供的程度,列入各级政府社会服务的绩效考核评估之中,推动家政服务社区化工作的落实。
家政服务业是以城镇居民家庭为主要服务对象,向家庭提供各类劳务,满足家庭生活需求的服务行业。北京市广大市民对家政服务的需求十分旺盛,据调查表明,近年来北京市对家政服务的需求激增,存在巨大的供需缺口。老年照料、幼儿照料及病残照料构成家政服务的三个核心需求,据初步估算至少有200-300万家庭需要家政服务,需求态势稳定,呈现出刚性需求。而目前家政服务业的发展存在着诸多问题,难以为居民提供优质的服务。建设一种家政服务与社区体制的结合模式,使家政服务的商业机构更加“落地化”,对于改善民生,促进女性就业,有着重要的意义。
目前家政服务业面临诸多困难和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的素质较低。家政服务业的从业人员大多来自偏远落后的农村地区,多数只有小学和初中文化水平,以北京为例,目前从事家政服务的40万人员中,有90%是农村来京务工人员;92%的从业者文化程度在初中及以下,接受过上岗前培训的不足三成。
第二、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有明显的“非正规就业”色彩。家政服务员主要是为改善家境而外出打工,流动性大,持续工作2年以上的为数不多。绝大多数家政服务人员在城市没有固定的住所,与家政服务公司没有稳定的劳动合同。他们自身和社会都普遍缺乏对其职业的认同感。从北京的情况看,家政从业人员在上个世纪80、90年代主要是20岁左右的年轻女性,而现阶段主要是30—50岁的中青年女性,说明了家政服务业无法吸引学历高的年轻女性加入。
第三、家政服务机构“小、散、乱”,职业化和规范化不足。目前北京市家政服务机构约有3800多家,但是绝大部分企业规模偏小,注册资金较少,30万元以上的仅占1.2%。目前家政服务企业大多扮演的是职业中介的角色,在收取介绍费以后基本和家政服务人员脱离了劳动关系。在这种松散的职业中介体制下,家政服务员的权益难以得到法律保障,对家政服务人员也难以施行有效的监督,更不能定期提供专业技能培训等。由于我国在家政服务的立法方面严重缺乏,家政服务的市场准入标准非常低,家政服务业的价格乱象时有发生,有些服务价格涨成了天价,离普通居民的承受能力越来越远,面对大众的家政服务出现了奢侈品化的怪象。
因此建议首先应将为社区居民提供的家政服务纳入到政府公共服务的职责范围中。2010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家庭服务业的指导意见》中已明确指出要“重点发展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社区照料服务和病患陪护服务等业态,满足家庭的基本需求;加快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发展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专业化养老服务机构,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公办养老服务设施的运营,开展多层次的养老服务”;2011年《北京市“十二五”时期社会建设规划纲要》,其中已将“社区家政服务”列入了“社区基本公共服务”的目录中。这已经表明了政府是提供社区家政服务的责任主体。因此,应将为社区居民提供普惠、基础性的家政服务纳入到市政府为民办实事的“折子工程”中,由社会管理、人力与社会保障、商务、民政等部门牵头,以街道和社区居委会作为提供普惠、基础性的家政服务的基层平台,整合各类公共服务资源,将家政服务提供的程度,列入各级政府社会服务的绩效考核评估之中,推动家政服务社区化工作的落实。
可考虑协调北京各郊区县,将大量因征地拆迁而无业的农村女性作为家政服务员的来源,利用政府为之提供的创业基金,为她们做上岗培训。这样既解决了家政服务业人员短缺的难题,又为失地农民提供了再就业的机遇。可考虑将养老券、社工岗位补贴、社区公共管理资金等不同渠道的资金归集到社区公共服务上,为社区家政服务提供政府资金保障。
其次,应以政府采购的模式,引进家政服务企业进入社区。《北京市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指南(试行)》计划每年向社会组织购买300个以上公共服务项目,“家政服务提升推广项目”亦在其列。街道、社区居委会可以通过招标的方式,选择资质与信用好的家政服务公司,并与之签订服务合同,明确权责。
服务购买方要为家政服务企业提供政策优惠和信息便利。凡中标的家政服务企业可享受一系列的公益服务优惠,以鼓励其发展,比如免费或低费用提供经营场所,在税费上予以减免,不征收其营业税;建立省际间家政服务员输入渠道,优先提供中标的社区家政服务企业;对社区家政服务企业服务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对因实施员工化管理而增加的用工成本、社会保险费用等予以补贴等。
第三、建立社区家政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为了保障家政服务社区化的推进,要建立“北京社区家政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在行业内做到全覆盖,实现家政服务从业人员的可追溯的、全程的岗位管理,并将此信息系统纳入我市社区信息化建设的框架中去,使家政服务信息系统与社区服务信息系统实现资源共享与有效连接。使得社区管理机构可以统计所辖社区内对家政服务的需求情况、需求的类型、需求的价格等,并将这些信息反馈给家政服务企业,由家政服务企业根据需要推荐服务人员,通过信息平台向社区居民发布并选用,对于家政服务员的服务态度、服务水平等也可通过信息系统反馈给家政服务企业以作为评级、奖励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