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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资产管理时代凸显监管难题

2013-08-09钱芸莱

上海人大月刊 2013年3期
关键词:混业委员会资产

文/钱芸莱

泛资产管理时代凸显监管难题

文/钱芸莱

“放松管制”应该是去年金融业的“热词”之一了。证监会、保监会针对资产管理市场密集地出台了一系列“新政”,旨在通过给其他金融同业资产管理业务进行“松绑”,鼓励创新,推动行业长远发展,而这也预示着“泛资产管理时代”即将到来。所谓“泛资产管理”,意指其他资产管理机构可以更多地以信托公司经营信托业务的方式,开展与信托公司同质化的资产管理业务。随着泛资产管理时代渐行渐近,相关游戏规则也有待完善。对此,不少专家认为,目前的情况是,在“一行三会”(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银监会和保监会)各管一摊的格局下,实施功能监管,包括相关立法的推出都有很大难度。中国金融业遵循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模式必须寻找新的突破。

真空地带与灰色地带

在路透社日前发布的一篇报道中也提到,中国监管层最担心的是金融机构“合起伙来”在监管真空地带“变相放贷”。因为这其间的竞争会导致风险底线一低再低。“单纯的银行理财业务出问题好解决,因为一家银行内部就可消化;银信合作的问题也好解决,因为在银监会一家监管之下;如果银行、信托、证券、基金、保险都混在一起,这个问题恐怕就没人管了。”

对此,同花顺咨询副总吴子亮这样描述当前的情况。“说到底,现在的泛资产管理还是围绕着银行转,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统统都在争做银行的通道,这也使得银行的理财产品扭曲变形了。这意味着,在一个接受严格监管的大银行旁边又造了一个由银行理财资金池构成的‘影子银行’。它的危险之处在于,没有资本、没有拨备、杠杆率得不到很好控制。而它的去向,在泛资管时代可能使得监管机构依然是极难监管的。”

他分析称,随着泛资管时代的深入,银行信贷资产可以走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子公司的通道,这样资产腾挪到了银监会的监管范围外,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不受银监会的监管约束。

“比如,假如一个企业要贷款,它就有‘空子’可以钻。一般而言,它都会先购买某个商业银行的某个专项理财产品,而这个理财产品可以通过券商的集合理财计划去募资,由券商再去购买该企业的债券或者信托项目收益权,使企业变相达到贷款目的。当然,当中券商的‘环节’也可以由基金公司的相关产品替代。这主要是因为目前相关监管层,对于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禁止投资项目’并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只有当监管层发现某个商业银行有大量资金流动时才会有一些操作指导,这就留出了这片‘灰色空间’。”

另外,他也特别提到,银证保合作中也存在不少的“灰色地带”。“按人民银行的规定,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存款不属于金融机构的同业存款,而是一般性存款,在计算存贷比的时候,是计入存款规模的。所以,银行理财资金可以投资于一个券商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或单一信托),后者再投资于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资产管理计划,然后再以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名义存入银行,这笔资金将被‘算作’银行的表内资产。这样一来,银行只需要向券商和保险公司支付了少量的“通道费”,却可以成功将自己的原有资产从表外‘转移’到表内,达到了‘高息揽存’的目的。当然,因为会追加一些通道费成本,所以一般而言,只有在资金链紧张的情况下,银行才会‘走’这样的通道。”

“事实上,即便在同一个监管部门内部,比如银监会分管银行的和分管信托公司的部门之间,出台的针对类似业务的法规和监管政策也往往出现较大的差异。”在九州丰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屠磊看来,现实生活中,信托行业的理财,与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基于同样一种实质上的法律关系和同质化产品却受到了不同的标准和监管规则,这正是面临的最棘手的问题。

专家称综合监管有望成为全国两会热点

时值全国两会前夕,记者关注到,就资产管理开闸这件事,不少大腕级专家也已经在网络上议论纷纷。此前有媒体报道,多位专家表示,综合监管作为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的重要突破口,有望成为今年全国两会讨论的热点话题之一。交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连平就在微博表示,在目前的混业经营状况下,多头监管的体制可能导致监管僵局。“有的地方没人管,有的地方都想管,最容易出现监管空白和重叠。”

他说,一旦发生问题,要通过协商解决,在这种各自为政的条件下显然很难实现。“目前,平安集团、光大集团等金融控股集团涵盖保险、证券、银行等金融实体,已形成事实上的混业经营。在目前分业监管背景下,必然需要协调监管。”

而据他观察,多个金融领域都出现了竞争性的监管或放松现象。“你加强了监管,我也要加强监管。”连平表示,在一定时期内,并非所有金融领域均需从紧从严监管,需要适时调整和应对。为此,连平称,从目前社会融资总量规模扩大的格局看,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这种统一的金融监管方式符合我国金融业发展的趋势。

同时,北京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中心主任曹凤岐也在日前接受采访时,表示认同这一观点。他建议,在银、证、保“三会”基础上建立一个新的金融监管协调机构,即金融监管协调委员会。该机构在国务院层次上建立,主席可由主管金融的国务院副总理或国务委员兼任,其他各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在条件成熟时,在金监管协调委员会的基础上,建立具有政府管理职能的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

“这个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下面可设3个委员会,一是金融审慎监管委员会,进行宏观与微观的审慎监管,承担‘一行三会’的职能;二是成立投资者保护委员会,主要负责业务运作和投资者保护;三是成立金融稳定委员会,负责金融体系的整体稳定性,制订金融监管的法规和政策。在三个专业委员会框架上,增设一个金融行业监管统筹的机构,进行金融控股公司并表监管、协调金融创新业务领域以及处理其他监管真空地带。”

未来金融监管可参照美国模式

随着资产管理开闸的渐行渐近,不少资深人士乐观地看到,中国式的“财富管理”市场正在迎来“做大蛋糕”的黄金时代。

“从金融业发展趋势来看,混业经营是必然的趋势。以未来的眼光来看,也许,当下的泛资产管理只是金融业发展过程中的一小步。混业经营不只是开闸就完成了,最重要的是对混业经营后可能产生的风险进行更加严格的监管,这需要对现行的监管模式、体制,乃至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进行进一步的改革和完善。”毕业于美国斯坦福大学法学院、金杜律师事务所最年轻的高级合伙人张毅认为,目前中国发展状态更接近于美国60年代的发展阶段,未来的发展模式可能也会更接近于美国模式。

“美国先有联邦金融机构检查委员会(FFIEC),由主要的联邦级监管单位组成,轮流担任主席,负责建立统一的监管原则、标准、报表格式,协调和统一联邦监管机构和州监管机构的监管政策和业务;在2010年成立了金融稳定监管委员会,负责对金融体系中风险的认定,要求主体自律,以及应对新的使得美国金融体系不稳定的威胁,除了主要监管单位外,并在成员中加入了代表金融消费者利益的消费者金融保护署。我认为FFIEC可能是目前比较可行的一种参照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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