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商业银行开展消费信贷的问题研究
2013-08-06杨亚轩
杨亚轩
【摘要】我国商业银行开展个人消费信贷业务处于起步阶段,却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如个人信用制度不健全使商业银行面临信用风险,银行部分工作人员业务素质低等。本文简述了消费信贷的概念和特征,谈到了我国消费信贷发展的现状,着重分析了发展中遇到的问题。
【关键词】消费信贷;中国;商业银行;问题
文章编号:ISSN1006—656X(2013)06 -00011-01
一、消费信贷的概述
(一)消费信贷的概念
消费信贷,又称信用消费,是金融机构向消费者个人提供的,以特定商品为对象,用于刺激消费、扩大商品销售、加速商品周转,用未来收入做保证需要还本付息的信贷行为和消费方式。
需指出的是,消费信贷是和生产信贷相对的,前者的服务对象是消费者个人,后者的服务对象是企事业单位。消费信贷和超前消费也是两个不同概念,应当区分开来。消费信贷是消费者个人以未来收入作保障的有计划性的消费贷款,这种消费模式是值得提倡的;超前消费是脱离自己收入水平的不计后果的盲目消费行为,它以追求享乐为目的,以消费高品牌高档次商品为特点。
(二)我国消费信贷的特征
1.增长速度快、规模不断扩大
从2005年到2010年,中国消费贷款余额以年均29%的速度增长。中国个人消费信贷的市场规模在2010年达到了7万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19%,成为亚洲仅次于日本的个人消费信贷贷款余额最大国。在这样的高速增长支撑下,消费信贷在银行信贷资产中的比重不断上升。
2.品种日益丰富、结构更加完善
中国消费信贷的品种日益丰富,初步形成了以住房按揭贷款为主体,由汽车消费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和旅游贷款等多种贷款品种组成的贷款业务体系。消费信贷中个人住房信贷占绝对比例;汽车信贷成为仅次于住房信贷的消费信贷品种;信用卡消费信贷金额较小,但是发展势头良好。
3.东中西部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城乡差距大
中国各地区消费信贷发展很不平衡,沿海、经济发达地区消费信贷发展较快,而中西部地区发展缓慢。局限在城市,潜力巨大的农村发展的很缓慢。
二、我国消费信贷发展的历程
我国消费信贷是在改革开放以后伴随着住房制度改革起步的。1985年,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发放了深圳市首笔同时也是全国首笔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但之后十余年间一直发展缓慢。1999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颁布了《关于开展个人消费信贷的指导意见》,消费信贷在我国才开始蓬勃发展。消费信贷是金融创新的产物,大力发展消费信贷可增加消费,扩大内需,改善消费者生活质量;优化社会信用结构,提高全社会信用水平。在拉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即消费、投资、出口中,消费需求是最终消费,对经济增长具有持久拉动力。近年来,中国人民银行陆续出台了一系列促进消费信贷的政策,对我国消费信贷的启动和发展产生了重要作用。
三、我国消费信贷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纵观我国消费信贷市场的发展,可以发现存在宏观环境性、制度性、社会性、法律性等方面的问题。
(一)个人信用体系不健全
消费信贷最大的风险是信用风险。我国的信用体系不健全,特别是个人信用体系的缺失,没有一个统一完备的个人资信系统。提供个人信用信息的中介机构的权威性不高,其数据来源缺乏可靠性。消费者信用意识淡薄,一些贷款申请者往往提供高于自己实际收入的收入证明等来获取贷款,且部分贷款者会违约。
(二)社会保障体系不发达,传统消费观念制约
我国经济正处于转轨期,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民众的心理负担,其中相当一部分都不愿意贷款消费。受我国传统消费观念的影响,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一直以来被推崇为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大多居民还不能接受消费信贷。居民收入不稳定,对未来收入的预期不高也使得信贷消费的积极性不高。
(三)缺乏理想社会经济环境,相关法律不完善
作为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 消费信贷业务是一个新的利润增长点。为在这块新领域占据市场份额,各银行间竞争激烈,一些工作人员为完成下达的硬性放贷指标,擅自降低贷款标准和担保条件,向高风险低信用客户提供消费信贷。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发展,须有相应法律法规引导,以规范和约束参与方的行为。我国尚未出台一部针对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专门法律,现有的《关于发展个人消费信贷的指导意见》,对客户违约的处理办法没有明确规定。
(四)缺乏资产证券化的有效手段
资产证券化可提高商业银行资产的流动性。个人住房贷款、汽车贷款等消费贷款期限较长、金额较大、客户分散,而商业银行的负债期限相对较短,我国资本市场不发达,银行无法通过资产证券化等方式建立融通长期资金的渠道,因此形成“短存长贷”局面,使资产负债期限结构不匹配,流动性风险增加。
(五)银行内部管理和风险控制机制不完备
我国商业银行缺乏消费信贷管理方面的经验,仅凭贷款申请者提供的个人收入、学历等证明是不能做出合理决策的。各银行之间,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之间没有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导致一些银行获取的信息不全面不真实不可靠。银行与客户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银行很难对客户的实际收入、信用情况准确把握。部分业务员素质不高,为了提高自己的工资,放宽贷款条件,泄露客户资料。
(六)利率没有完全市场化
消费信贷的客户分散且数量大,而每个客户的情况不同,针对不同的客户群体应实行不同的利率,以实现利润最大化。但现阶段我国利率尚处于管制阶段,市场上利率没有完全放开,商业银行不能通过差别定价的贷款策略,对信用较低客户实行较高贷款利率。对于分期还款的居民,收入较高时不能提前还款,减低了消费信贷的灵活性。
(七)资本市场的二级市场不发达,抵押物难以变现,担保制度约束力不高
我国的资本市场不发达,二级市场也不完善,导致经济效率不高。对于以住房、汽车作抵押的消费贷款申请者来说,一旦其违约,银行很难将其抵押物变现以弥补损失。还有,近年来,汽车的市场价格一度下滑,即使能将抵押的汽车顺利变现,也会有不同程度的损失。其实,法律对于担保人的约束也是有限的,有时,为了保护贷款申请者及其担保人的利益,银行只能承受损失。
(八)手续繁杂,交易成本高
贷款申请者须向银行出具各种证明,包括身份证明、收入证明、学历证明等,而不同的证明又需要由不同的单位来开具,这无疑增加了消费者的成本如时间成本和现金成本。比起支出的成本,消费者获得的消费信贷收益就明显减低了不少,对于申请较小贷款额度的客户来说,这个问题更加突出。这也严重阻碍了消费信贷的发展。
四、结语
我国消费信贷的发展尚处于探索阶段,具有非常大的发展潜力。目前,商业银行在服务水平、信贷管理等方面,还需进一步完善,特别是个人信用制度的不完善,直接制约了我国消费信贷的可持续发展。针对发展中遇到的问题,亟待找出合理对策,以促进我国消费信贷的又好又快发展,为我国经济增长提供新的活力。
参考文献:
[1]潘丽娟.我国消费信贷现状分析[J].合作经济与科技,2008,(01).
[2]梁燕俊.消费信贷缘何发展缓慢[J].经济界,2007,(29).
[3]郭艳.新形势下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研究[J].大众商务,2010,(08).
[4]季爱东.银行消费信贷业务与风险防控[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