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为专业硕士研究生发放学历证书
2013-07-30
我国研究生教育实行的是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双证”制度。长期以来,学历证书在社会上和劳动力市场上比学位证书重要,毕业生找工作、入职后起薪、职位的升迁、干部的选拔、劳动力的跨地区流动等,都要依据学历证书。这与以学位证书为依据的很多国家形成了鲜明反差。
目前我国大量在职研究生都是专业学位研究生,毕业时只能获得学位证书而没有学历证书,这就抑制了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的积极性,影响了他们在劳动力市场的竞争力的提升;客观上也抑制了专业学位教育的发展,影响研究生教育结构的调整。另一方面,随着专业硕士学位教育的发展,在专业硕士种类逐步增加的同时,每一种类又存在若干不同的类型,分别发放单证或双证。这不仅增加了证书管理的复杂性,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在职人员深造的积
极性。
在终身学习时代,劳动力要不断更新知识结构,更好地适应职业要求,因此,学习方式多样化是大势所趋,半工半读、在职攻读、网络学习等将成为社会大众最基本的学习方式。国家基本教育制度应该鼓励在职兼读的研究生学习。实际上,能够证明研究生专业知识和能力的是学位证书,而不是学历证书。重学历、轻学位实质上是不合时宜的学习方式歧视,过于强调学历不利于建设学习型社会。
解决这个问题的路径有两个:一是实行单一的学位证书制度,变“学历社会”为“学位社会”,但由于观念和制度惯性等原因,要实现这个目标需要相当长的过程。二是为在职攻读专业硕士的毕业生发放学历证书,实现这个目标相对比较容易。
因此,为调动在职人员学习深造的积极性,促进人力资源的开发和学习型社会的建设,建议教育行政部门开展调查研究,进行分析论证,在此基础上调整相关政策和法规,为在职攻读专业硕士的毕业生发放学历证书。可在学历证书内芯注明在职学习字样,亦可在电子注册编码上与全日制学习方式有所区别。
(钟秉林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教育学会会长)